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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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
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审计署
•【公布日期】2004.12.21
•【文号】审办计发[2004]168号
•【施行日期】2004.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信息技术会计
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通知
(审办计发[2004]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由审计署、财政部牵头编制的《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GB/T19581—2004)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0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出台,是国家通过制定标准来规范企业行为的重大举措。
今后,随着标准的推广运用,将有利于我国会计核算软件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审计、财政等经济管理部门的信息化监管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88号)中要求:“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数据接口”;“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更换。
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改正或者更换的,应当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是审计机关依照国务院要求,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的依据,为在高新技术条件下加强审计监督提供了重要的保证措施,将有利于审计软件的开发研制和使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被审计单位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会计核算软件,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相关部门单位对会计信息利用的效率,将起到促进作用。
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权利义务,为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做好充分的准备。
同时也要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软件企业运用国家标准、会计软件符合国家标准、被审计单位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会计核算软件的良好氛围。
审计署将组织相关培训,为审计机关贯彻执行《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做好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准备。
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学习、培训、宣传所需要的《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及其配套宣传贯彻教材由审计署统一发放。
地方审计机关可向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订购事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