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一届“河北省安全文明家庭”“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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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一届“河北省安全文明家庭”“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
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公布日期】2019.10.15
•【字号】冀应急〔2019〕35号
•【施行日期】2019.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一届“河北省安全文明家庭”“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
冀应急〔2019〕3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家庭和学生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安委〔2019〕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围
绕中心、服务大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吸引广大家庭和学生积极参与安全与防灾减灾知识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应急管理志愿服务,引导家庭和学生养成良好安全习惯,广泛传播应急与安全文化,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推荐命名活动,挖掘一批“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先进典型,以点带面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应急与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之中,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活动
1.推荐范围及形式
推荐范围:河北省辖区内的所有家庭
推荐形式:开展省市县三级“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活动,从县级开始推荐,每个县(市、区)命名100家县级安全文明家庭;从县级安全文明家庭中择优推荐到市级,各市分别命名100家市级安全文明家庭;从市级安全文明家庭中择优推荐到省级,全省命名100家省级安全文明家庭。
2.推荐标准
各级推荐为“安全文明家庭”的家庭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关注并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2)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等法律法规;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应急与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遇有险情能够妥善应对。
(3)能够及时关注并传播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通过阅读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观看应急与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带动、引导所在社区(乡村)居民共同了解、学习应急与安全知识,带动身边人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安全意识强,自防自救意识较高,在单位和社会上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成为安全行为榜样,能够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应急与安全相关活动。
(5)积极参与应急与安全公益宣传、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带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参与应急与安全工作。
积极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6)熟知12350举报电话和奖励政策并积极宣传,及时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等各类问题。
关注支持我省发布的事故灾害类权威信息,及时转发,正面评论,正确引导舆论走向。
(二)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
1.范围及形式
推荐范围:河北省辖区内的在校学生
推荐形式:开展省市县三级“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从县级开始推荐,每个县(市、区)推荐100名县级“安全文明之星”;从县级“安全文明之星”中择优推荐到市级,各市分别命名100名市级“安全文明之星”;从市级“安全文明之星”中择优推荐到省级,全省命名100名省级“安全文明之星”。
省教育厅直属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2.推荐标准
各级推荐为“安全文明之星”的学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应急与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遇有险情能够妥善应对。
(2)能够积极向同学、家庭成员及社会公众普及应急与安全知识,带动大家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安全意识强,自防自救意识较高,在学校和社会上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成为安全行为榜样,能够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应急与安全相关活动。
(4)熟知12350举报电话和奖励政策并积极宣传。
积极参与应急与安全公益宣传、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带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安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5)积极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四、实施步骤
(一)县级推荐命名阶段(2019年10月)
按照推荐标准和活动要求,各县(市、区)要下发通知,公布推荐标准和数量,采取社区(乡村)、街道(乡镇)以及单位、学校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县级成立推荐命名委员会,依据推荐命名标准,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命名“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并悬挂、颁发标牌、荣誉证书予以褒奖。
(二)市级推荐命名阶段(2019年11月)
按照推荐标准和活动要求,由各县(市、区)从县级安全文明家庭中择优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成立推荐命名委员会,依据推荐命名标准,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命名市级“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并悬挂、颁发标牌、荣誉证书予以褒奖。
(三)省级推荐命名阶段(2019年12月)
按照推荐标准和活动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从市级“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中择优推荐,省级成立推荐命名委员会,同时,在省厅微信公众号等设立网络投票专栏进行网上投票推荐,省级推荐命名委员会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依据推荐命名标准,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命名省级“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并悬挂标牌、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褒奖。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形式,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命名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倡议书、开设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将推荐命名活动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确保推荐命名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推荐命名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严格对照推荐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认真开展推荐命名活动,确保推荐出的“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和学校认同度高的家庭和学生推荐出来。
(四)广泛宣传,推动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推荐命名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标准,有条件的市县要联合当地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等媒体举办颁奖晚会,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热情,扩大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
围,使推荐命名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要做好辖区内“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初审工作,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省级“安全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候选学生的推荐表、事迹材料报至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省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填写附表4,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填写附表3,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同时,报送电子版家庭成员及学生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照片2张(电子版)。
联系人:李梦瑶
电话:0311—87803081(带传真)
邮箱:****************
地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村北;邮编:050200)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