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私营企业办公制度样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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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私营企业办公制度样本
个人整改措施
一、平等协商制度
1. 平等协商的定义: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及《____合同规定》,平等协商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领导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商谈的正式过程。
2. 协商原则:平等协商过程遵循平等、公正、合法、合作的原则。
无论是由工会还是企业行政领导提出协商要约,另一方必须在
____天内给予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3. 协商主要内容:
____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修订、解除;
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工培训及文化体育生活等;
劳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职工民主管理及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4. 协商频率与灵活性:平等协商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但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协商要约,具体协商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5. 协商结果执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应签订____合同或单项协议,由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并及时向全体职工传达。
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建设: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代表在讨论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地位与职责: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职责的机构。
第四条政治领导与职责行使: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行政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行使经营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决策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任务与职权
第七条制度宗旨: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履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的职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企业行政的指挥权威。
教育职工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中贯彻实施的同时,与企业真诚合作,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第八条职权范围:
1.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革方案、员工培训计划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____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等文件,并听取其履行情况的报告;
3. 讨论企业有关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4. 评议、监督企业行政中层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 监督检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6. 审议、讨论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资格要求: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有资格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代表比例: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____%。
其中,工人代表占____%;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____%;女职工代表占____%。
第十一条产生方式: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代表候选人由职工充分酝酿后协商推选产生。
正式选举需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且获得职工总数一半以上选票者方能当选。
第十二条撤换程序:撤换职工代表应经原选举单位全体职工半数通过。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可由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在下一次职代会时通报。
第十三条代表组织:职工代表按车间、科室(或若干科室)组成代表组,并推荐组长。
第十四条任期与连任: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代表。
第十五条代表权利: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以及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 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十六条代表义务:
1. 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2.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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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私营企业办公制度样本(二)
第一条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编制或获取原始凭证,并基于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员和出纳员在记账凭证上都需要签章确认。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的员工应协同财务经理(负责人)及公司指定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核查,以确保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根据账簿记录,财务人员需编制会计报表提交给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同时抄送相关部门。
会计报表由会计员每月编制,财务经理(负责人)进行审核,每月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需经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的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需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会计监督。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若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情况,应立即书面报告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财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此类问题。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需建立内部稽核制度,确保内部审核的执行。
出纳人员不得同时负责审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内部审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审核人员发现的问题应编制审核报告,提交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职或离职,必须与接任人员办理清楚的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的交接工作应在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
附则
一、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1. 本处理准则涵盖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支等作业。
2. 为便于零星支付,可设立定额备用金,额度由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确定,由出纳员管理。
3. 出纳在处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转移等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的付款审批流程。
4. 除备用金支付外,所有支出凭证需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内容与金额与实际情况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无误后方可支付。
5. 一次支付金额超过特定限额的,应通过支票或其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支付时需由领款人直接领取,特殊情况需由公司人员代领的,需经财务经理(负责人)批准。
6. 公司的所有支付必须以合法、合规的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支付后补手续的请求应被拒绝。
7. 支付款项时,领款人在凭证上签章,支付完成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
8. 公司所有收入原则上应直接存入公司账户。
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收入,出纳需在当天存入公司账户。
9. 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收付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准确性。
出纳账应与会计的现金账相符,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附则
二、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1. 出差人员借款,需先填写“借款凭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及预计借款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支。
前次借款未报销的出差人员,不得再次借款。
2. 员工在未归还原有借款的情况下,不得再次借款。
3. 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
4. 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担保,方能办理。
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5.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三天内至财务部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未结清,财务部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 报销时需提供“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凭证、物品明细表。
所有凭证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财务经理(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则
三、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 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财务经理(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2.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凭证需为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注明公司名称,金额明确。
报销前需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确认,再由财务经理(负责人)审核。
3. 超出审批额度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审核并加签。
4. 公司的重大招待活动或单
2024年私营企业办公制度样本(三)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决定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大会的明确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临时专门小组或综合小组,负责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审议并提交至职工代表大会的议案;
2. 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职责范围内需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报告以获确认;
3. 监督并检查相关部门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职工提案的贯彻执行情况;
4. 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如需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需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并按正常出勤享受相应待遇。
各专门小组的成员一般从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也可聘请非职工代表。
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章筹备和主要程序
第二十一条
确认议题的基本程序包括: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现存问题,广泛收集职工迫切希望解决的重大问题,经工会与企业行政共同研究后,确定大会议题。
第二十二条
征集、处理职工提案的程序如下:
1. 发放、填写并收集提案表;
2. 对提案进行分类整理并登记;
3. 将提案批转至相关部门实施并答复;
4. 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5.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预备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1.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代表资格;
2.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3. 将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报告提前发给代表,征询职工意见。
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为:
1. 核定出席大会的人数;
2. 大会执行主席致开幕词;
3. 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相关行政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4. 工会主席报告决议落实情况、提案处理情况及相关合同履行情况;
5. 与会代表就上述报告、议案进行讨论;
6. 根据大会主席团提议,对需表决的事项进行举手或投票表决,表决结果需超过半数方为有效,并将表决结果存档;
7. 对需表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进行表决;
8. 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第六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二十五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1. 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 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并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 主持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4. 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 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以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6. 接受并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7. 负责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并定期报告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第七章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
第二十七条
协商制度:
1. 协商制度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的机制;
2. 协商的主要内容涵盖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企业文化及双方认为需协商的其他事项;
3. 协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遇特殊情况,双方有权随时邀约对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内容、时间等由双方共同商定;
4.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应签订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劳动部门审核备案,随后及时向职工公布。
第二十八条
民主评议制度:
1. 成立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共同组成;
2. 每年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3. 被评议的领导干部需撰写个人总结,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向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
4. 职工采用书面评议表及座谈评议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被评议干部应根据评议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十九条
厂务公开制度:
1. 厂务公开制度旨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以适当形式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2. 厂务公开的形式包括设立厂务公开栏,采用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将确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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