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的费用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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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的费⽤谁来承担
起诉是解决双⽅当事⼈民事纠纷的⼀种⽅式,如果发⽣交通事故,⾃⼰购买了保险的,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由的,如果与保险公司存在民事争议的,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的费⽤谁来承担?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的费⽤谁来承担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
所谓“合同另有约定”,是指在建⽴保险合同关系时的约定。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般认为⾃⼰不应当承担诉讼费⽤,⽽实际上保险公司是应当承担的。
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条 下列损失和费⽤,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四)因交通事故产⽣的仲裁或者诉讼费⽤以及其他相关费⽤。
然⽽,从交强险的⽴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其订约的⽬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
⽽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使⼈⾝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六⼗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承担。
”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效⼒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费⽤,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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