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言文总复习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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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文言文总复习资料
第一板块文言实词
一、异读字
异读字是一种独有的读音现象,它是指一个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读音,
而表示的意义同样的字。
文言文异读字有三种状况:破音异读、通假异读和古音异读。
破音异读,又叫“读破” 。
它是采纳改变汉字往常读音的方法来表示该字词性
和意义的改变。
如:越人语.天姥(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句中没有谓语动词,所以“语”转变为动词,讲为“讨论” ,在习惯上把它读作 yù,以表示和作名词的“语”(yǔ)的差别。
所谓通假异读,是指在通假现象中,通假字要按本字的读音去读。
如: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荀子《劝学》),句中“生”是“性”的通假字,所以,
就应当读成它的本字“性” ( xìng),而不可以再读 shēng 音了。
所谓古音异读,是指古代的一些专出名词,如人名、地名、官名、民族称号、器物名、姓氏等,因其专有,就有了固定性,进而保存发古音。
如: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木兰诗》),句中“可汗”是对我国古代北方部族领袖的称号,应读为“ kèhán”,而不可以读为“ kěhàn”。
二、通假字
通假字,汉字的通用和假借的简称。
所谓通假,就是两个字通用,或许这个
字借用为那个字,它们之间语音同样或邻近,并没存心义上的联系,所以又称同音通假或同音假借。
(1)通假字的形式
①“本无其字”的假借字。
古代文字少而所记事物多,文字经常不够用,想
记一事而无其字,只有借一起音字来取代。
“莫春者,春服既成。
”中“莫”本义“夜晚”,后借以表否认,而另造“暮”表本义。
②“本有其字”的通假字。
先人写作时,不用原字或匆促间想不起原字,而
写成了此外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这就是“本有其字”的通假字。
如“君子生非
异也”中“生”通“性” 。
(2)通假字的种类
①“声旁字”取代“形声字” 。
例: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口技》)(坐——座)
②“形声字”取代“声旁字” 。
例: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
(《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记》)(庭——廷)
③同声旁的字相互取代。
例:无陇断焉。
(《愚公移山》)(陇——垄)
④音同或音近的字相互取代。
例:甚矣,汝之不惠。
(《愚公移山》)(惠——慧)
三、古今异义
现代汉语由古代汉语发展而来,有些词义向来沿用下来,如一些表事物的名词“天、地、山、水、人、树”;有些词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形成古今异义的现
象。
古今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大。
文言文中,有些的本来意比狭窄,以后它的意有所展,用的范比本来宽泛了,种象叫的大。
种是今大于古,古包含在今之中。
如“河”,古代指黄河(于河、渭);在是一个一般的名,成河流的通称。
(2)小。
的小,是指跟着代的展逐得狭窄。
小主要有两:
A.程度减弱。
如“病”,古指重的疾病,已达到受死亡威的程度(君
之病在胃);此刻天的“病”一般指全部疾病,程度减弱了。
B.范小。
如“臭”,古代指气味(左佩刀,右容臭);在指臭味。
(3)移。
古中一些,跟着史的展,由本来表示的象移表示此外一种象,就叫的移。
主要有以下几种:
A.由表示甲事物化表示乙事物。
如“ 色”,古指容、色(色憔倅,形容枯
槁);今指色彩。
B.由表示甲作化表示乙作。
如“去”,古指走开、距离(西蜀之去南海,不
知几千里也);今是“到⋯⋯地方”。
C.由表示甲的范化表示乙的范。
如“ 美”,古有“ 美”的意思(芳草美);今是形容,指食品滋味好。
它所表示的范就由表示事物外在的色化表示事物的滋味。
“ 戚”古指父亲母亲兄弟;今指跟自己家庭有婚姻关系的家庭或成。
D.由表示甲化表示乙,性也生了移。
如“烈士”,古指有大抱的人(烈
士晚年,壮心不已);今指“ 了正事而献出自己生命的人”。
(4)感情色彩的化。
古今在演的史程中,褒相互化的象,叫做感情色彩的化。
主要有三种状况:
A.褒化或中性。
如“ 流”,古指优秀、帅气(大江去,浪淘尽,千古流
人物);今多指浮放,含。
B.化褒。
如“乖”,原指偏、不服(行荒僻性乖);在是“听”“安”之。
C.中性褒或。
“鄙”,古表示“ 短浅”,是一此中性(肉食者鄙,未能);
今指品劣,成。
又如“先帝不以臣鄙俗”(《出表》)中“鄙俗”也指地位低、浅。
四、一多
在文言文中,一多的象比多:同一个,在个句子中是一个,在另一个句子
里又是一个。
一般来,一多的各个之均有必定的系。
一多是由本引申、比和假借而形成的,所以由本下手,来理
解和掌握它的引申、比和假借。
的本有两种理解:A.就的根源
说,即该词的最先意义。
如“去”的最先意义是“走开”,“兵”的最先意义是
“兵器”。
B.就词的应用来说,把常用的那个意义算作词的本义,也叫基本义
义。
如“兵”的常意图义是“士兵”等。
引申义是从基本义发展而来的,同基本义有相像的、相对的或有关系的意义。
如“刑”,本义是“刑法”,基本义还包含对罪犯的处分,以后这个意义发展出
“处罚”的意义(皆刑其长吏《陈涉世家》)。
比喻义是词的比喻用法固定下来的意义,有的比喻义是从词的本义、基本义
产生的。
如“窝”的本义、基本义都是“鸟兽昆虫居住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产
生出的比喻义,即“歹人居住的地方”。
五、偏义复词:
在文言中,有的合成词是由两个同义或反义的单音节语素合成,而用义却
偏在此中一个语素上,另一个则起衬托作用,这就是文言中的偏义复词现象。
1.语义相对的偏义复词。
①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藏否,不宜异同。
异同:偏义复词,不一样。
② 日夜勤作息作息:偏义复词,劳作。
③ 去来江口守空船去来:偏义复词,离开。
2.语义邻近的偏义复词。
①今有一人入园圃,窃其桃李园圃:偏义复词,果园。
② 勤心事公姥,夜夜不可以寐公姥:偏义复词,婆婆。
③ 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父兄:偏义复词,指兄长。
六、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是古汉语中常有的一种实词运用现象,它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名词活用为动词
名词活用为动词,一般状况下是两个名词连用,必有一个名词作动词;副词
后边直接带名词,名词就活用为动词。
活用后的意义仍和这个名词的意义亲密有关,不过动作化而已。
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在古汉语里很广泛。
一般地说,名
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后,就表示与名词有关的动词意义。
如:
① 驴不胜怒,蹄之。
(《黔之驴》)
.
②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劝学》)
.
③ 沛公军霸上。
(《鸿门宴》)
.
④ 左右欲刃相如。
(《廉颇蔺相如传记》)
.
⑤ 吾入关,秋绝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
(《鸿门宴》)
.
⑥ 齐军已过而西矣。
(《孙膑》)
.
上述例句中,加点词都是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②“水”,例③“军”活用作
动词后,可在它前面加一个相应的动词来理解,“水”能够译作“游水” ,“军”能够译作“驻军”;例④“刃”是刀刃,这里指刀,与例①“蹄”同样,像这种
表示行为动作的依据的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可在它前面加一个介词“以”,在它
后边加一个表示这一工具作用的动词来理解,“刃”可译作“用(以)刀杀戮” ,
“蹄”可译作“用(以)蹄踢” ;例⑤“籍”是户口册子,活用作动词后,虽不便或不用加字来理解,但可依据它所代表的事物的作用引出一个动词来,“籍”可译作“登记”;例⑥“西”是方向名词,活用作动词后,能够前加介词,后加动词来
理解:“西”能够译为“向西走” 、“向西进”等。
一个名词能否活用作动词,一定从上下文和整个句子的意思来辨别。
同时,还
能够参看它和哪些词联合,组成什么样的语法关系。
一般讲,处在以下语言构造
中的名词,经常活用为动词:
⑴.代词前的名词。
如“蹄.之”。
⑵.副词或助动词后的名词。
如“非
能水也”、“欲刃相如”。
⑶.用“而”和动词连结的名词。
如“过而西矣”。
...⑷.用在表地方的词语前的名词。
如“军.霸上”。
⑸.两个或两个以上名词
连用,它们之间既非偏正关系,也非并列关系,又不可以组成判断句,那么,此中
必定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籍.吏民”。
⑹.特指代词“所”后的名词。
如:“乃丹书帛曰‘陈胜王’ ,置入所罾鱼腹中”。
(《陈涉世家》)
.
(2)一般名词作状语
①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地方。
如“途中两狼,缀行甚远”(《狼》)中的“途”,原意为道路,这里作状语,是“在道路上” 的意思。
“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廉颇蔺相如传记》)中的“廷”。
②表示动作行为的依照、手段或工具。
如“失约,法皆斩” (《陈涉世家》)中的“法”,原意是“法律”,这里作状语,修饰动词“斩”,表示行为的依照,是“依照法律”的意思。
③表示行为的身份或对待的方式。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项羽本纪》)中的“兄”,本为名词,转变为状语,是“用对待兄长的礼仪”的意思。
④表示动作行为的特色或状态。
如“其一犬坐于前” (《狼》)中的“犬”,本是名词“狗”,在这儿作状语,意思是“像狗同样”。
(3)方向名词作状语
方向名词直接作状语,这种语法现象在古汉语中好多,常常用来表示动作行
为发生的地方或表示动作的趋势。
如“潭西南而望”(《小石潭记》)中的“西南”,是“向西南”的意思,用来修饰“望”,限制其方向。
(4)时间名词作状语
时间名词用于动词前作状语,表示行为变化的时间。
如“朝而往,暮而归”(《醉翁亭记》)中的“朝”“暮”,就是典型的时间名词作状语。
它们常常用“而”或“以”同动词相连结。
(5)动词活用为名词
动词出此刻主语或宾语的地点上,表示与这个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这时
它就活用作名词。
从句法关系看,动词在句中常出此刻主语、状语以后作谓语,
所以,假如在谓语动词前或后出现了动词,且拥有显然的表示人或事物的意义时,即可判断动词活用成了名词。
这一名词一般出此刻句中主语或宾语的地点上,有时前边有“其”字。
如:
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
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6)形容词活用为名词
在句子中,形容词假如处于主语或宾语的地点,拥有显然的表示人或身份的
特色和意义,形容词就转变为名词。
(1).表示与个形容所表示的性、状有关的人或事物。
如:
① 将身被,伐无道,暴秦。
(《涉世家》)
..
② 小学而大,吾未其明也。
(《》)
..
例①“ ”“ ”,例②“大”“小”,都是形容用作名。
“ ”“ ”分作“被”“ ”的,表示与
它所表示性有关的西。
“ ” 指固的甲衣;“ ”指利的武器。
“小”“大”分作分句的主,表示与它所表示的性有关的事。
“小”指小路理,“大”指大道理。
(2)表示一形容所表示的性、状的名称。
如:
① 呼!孰知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
.
② 我身上暖,眼前恩。
(白居易《重》)
.
例①“毒”,例②“暖”都是形容用作名,分充任定“ ”和“我
身上”的中心,表示它所表示的性的名称。
“毒”能够作“迫害” ;“暖”
能够“暖和”。
形容活用坐名成代,有的可在个形容后加一个与之有关的表示人或事物的名,如前面①“被”、②“小学而大”;有的可直接....
作与之相的表性、状的名,如后边①“ 之毒”、②“ 我身上暖”。
..(7)形容活用
形容后边了,形容就化。
形容活用作一般,表示与形容有关的意。
如:
① 人我,欲以火器困我也。
(《婉》)
.
② 复前行,欲其林。
(《桃花源》)
.
③ 苟富,无相忘。
(《涉世家》)
..
以上各例中,加点都是形容活用作。
例①“ ” 、②“ ”都能够加一个来理解,“ ” 作“ 离” ,“ ”是“尽”的意思,能够作“走尽”;例③“富”能够在它后边加上表的
来理解,作“富起来” ;
一个形容能否用作,也必从上下文和整个句子的意来,同,可参看它和哪
些合,组成什么的法关系。
一般,在以下言构中的形容,经常活用:
[1].代前的形容。
如例①“ 我”。
⑵.助后的形容。
.
如“欲其林”。
⑶.不可以按形容解的用作的形容。
如“苟富”。
...
⑷.特指代“所”后的形容。
如:“故俗之所,主之所也;吏之所卑,
...
法之所尊也。
”
.
(8)使用法
所使用法,是指拥有“使⋯⋯怎么”的意思。
使用法中的,有的是由名、
形容活用来的,活用以后,它所表示的法意也有所改。
① 的使用法。
和它的在一起,使所代表的人或事生个表示的作行。
如“ 其筋骨,其体肤” (《生于患,死于安》)中的“ ”是,因后边“其体肤”,就活用使,“使体肤受
”。
②形容的使用法。
形容上,倘若拥有个形容的性和
状,那么形容活用使。
如“凄神寒骨”(《小石潭》)中的“寒”,本是形容“严寒”,因以后“骨”,意“使骨寒”,成使。
“饱食暖衣”中“丰、足”。
③名的使用法。
名,使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个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如“汗牛充”(《黄生借》)中的“汗”本是名“汗水”,因以后“牛”,意“使牛出汗”,
成使。
“先生之恩,存亡而肉骨也”中“肉”即“使⋯⋯肉”。
(9)意用法
意用法是指拥有“ (以)⋯⋯怎么”的意思。
①名的意用法。
名的意用法,是把它后边的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看做个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如“稍稍客其父”(《仲永》)中的“
客”,本名,“ 客其父” 构,“ 客” 就活用作,意思是“以其父客”。
②形容的意用法。
形容的意,是主上所代表的人或事拥有个形容所表示的性或状。
如“ 人甚异之”(《桃花源》)中的“异” 形容,活用作,“异之”就是“以之异”,“ 事奇异”。
怎样判使用法和意用法
古中使用法、意用法表示的是名、形容、活用作上后,和之组成的一种特别的关系,使用法表示使怎么、意用法表示主上怎么,或把看作什么。
区两种用法的关是:看所的能否出所表示的作或能否生所生的化,假如出作、生化,使用法,反之,意用法。
如:
①春又江南岸②孔子登山而小
..
①句中“ ” 形容活用作,后“江南岸”,春吹后,“江南岸”势必“ ”,故“ ” 形容的使用法。
②句中“小” 形容活用作,后“ ”,孔子登上山,“ (国)”并未所以而小,
故确立是形容意用法。
再如:③先生之恩,存亡而肉骨④襟三江而五湖
..
③句中名“肉”活用作“骨(白骨)”,“白骨”“ 肉”了,故确立名使用法。
④句中名“襟”“ ”活用作,分“三江”“五湖”,“三江”并无成“襟(衣襟)”,“五湖”也没有成“
(衣)”,只不是主上的,把它看作“衣襟”“衣”而已,故确立名意用法。
再如:⑤既来之,安之⑥ 伯人,臣活之
..
⑤⑥句中“来”“活”都“之”,两个“之”都出了所表示的作,故“来”“活”皆
的使用法。
掌握了个特色,使用法与意用法的判就能够水到渠成。
第二板文言虚
(常有文言虚词用法归类)
一、以
1.介
(1)表示作、行所用或所依靠的工具、方法及其余,可状况“用”、“拿”、“依靠”、“依照”、“依照”、“用 ( 凭) 什么身份”等。
例①:以故
法其国与此同。
例②:愿以十五城易璧。
例③::“何以 ?”例④:余船以次俱。
(2)起提作用,可“把”。
例:秦亦不以城予,亦不予秦璧。
(3)表示作、行生的原由,可“因”、“因为”。
例①:且以一
璧之故逆秦之,不行。
例②:操兼以疫,死者太半。
(4)引作、行生的和所,用法同“于”,可“在”、“从”。
例:余以乾隆三
十九年十二月,自京⋯⋯至于泰安。
(5)表示作、行的象,用法同“与”,可“和”、“跟”;有
可“率”、“ ”。
例①:天下有,王割中以楚和。
例②: ( 公子 ) 欲以客往赴秦,与俱死。
2.
(1)表并列或,可“而”、“又”、“并且”、“并且”等,或许省去。
例:夫夷以近,
游者众。
(2)表承接,可“而”或省去。
例:余与四人火以入。
(3)表目的,可“而”、“来”、“用来”、“致使”等。
例①:作《》以之。
例②:以
送其行。
(4)表因果,可“因”。
例:先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5)表修,可“而”,或省去。
例: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6)表果,可“致使”。
例:不宜自轻自贱,引失,以塞忠之
路也。
3.
可“ ,以”、“用”、“行”等。
例①:自以本非岩穴著名之士。
②忠不用用兮,不用以。
4.复音虚“以是”、“是以”,相当于“所以”,引失事理展或推测的果。
例①:以是人多以假余。
例②:余是以之,盖元之,而笑李渤之陋也。
二、其
1.代
(1)第三人称代。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从前,作属性定,可“他的”、
“它的” ( 包含复数 ) 。
例:臣从其,大王亦幸赦臣。
(2)第三人称代。
一般代人,用在或形容从前,作主短中的小主 ( 主短,在
句中作主或修 ) “他”、“它”,不可以加“的”。
例①:秦王恐其破璧。
( “其破璧”
作。
) 例②:其道也固先乎吾。
( “其道”作主。
) 例③: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 “其可目”作。
)
(3)活用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或小主,句意“我的”或“我 ( 自己) ”。
例①:今
迎操,操当以付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例②: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
游之也。
(4)指示代,表指。
作定,可“那”、“那个”、“那些”、“那边”。
例:或咎其欲出者。
(5)指示代,表示“此中的”,后边多数。
例:于乱石其一二扣
之。
2.副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度、反、婉商、希望、祈使等气,常和放在句
末的气助配合,状况可“大体”、“ 道”、“ 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①:其皆出于此乎 ?(表度,大体。
) 例②:其孰能之乎 ?( 表反,道。
) 例③:汝其勿悲 !( 表婉商,可要。
) 例④:其无忘乃父之志 !( 表希望,必定。
) 例⑤:吾其也! ( 表祈使,是。
)
3.
作用,往常放在句首,或表假,可“假如”;或表,可
“是⋯⋯是”。
例①:其有不精,德有不行者。
( 表假。
) 例②:其若是,孰能御之 ? ( 表假。
) 例③:其真无邪 ?其真不知也 ?( 表或反:道。
)
三、而
1.
(1)表并列:一般不,有可“又”。
例①:蟹六跪而二螯。
例②:北救而西却
秦。
(2)表:可“并且”或“并且”。
例: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3)表承接:可“就”、“接着”、“而后”、“于是”,或不。
例
①:余方心欲,而高声于水上。
例②:而匕首
(4)表折:可“但是”、“却”。
例:青,取之于,而青于。
(5)表假:可“假如”、“若是”。
例:君而存心,瞻予首可也。
(6)表修:即接状,可不或“地”。
例①:吾日而思矣。
例②:吾恂恂而起。
例③徐而察之
(7)表因果:可“因此”。
例:人徒操言水步八十万而各恐。
2.代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你的”;偶也作主,“你”。
例①:而翁,迁我京,汝朝夕侍母。
例②:而翁,自与汝复算。
3.音助
常与其余虚组成“复音虚”。
如:“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气助,相当于
“ 了”。
例①: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尺而已。
例②:道有先后,有攻,如是而
已。
“已而”、“俄而”一般用来表示不久。
四、之
1.代
(1)能够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他” ( 他 ) 、“它” ( 它 ) 。
作或兼,不作主例①:作《》以之。
( 代人,作。
) 例②:鞣使之然也。
( 代物,作兼。
) 例③:人非生而知之者。
( 代事理,作。
)
(2)指示代,表近指。
可“ ”,往常作复指性定。
例:均之二策,
宁以秦曲。
2.助。
(1)构助,定的志。
用在定和中心 ( 名 ) 之,可“的”,有的可不。
例①: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例②:道之所存,之所存
也。
(2)构助,的志。
用在中心 ( 、形容 ) 和之,可“得”。
例:先人之于天地、山川、草木、虫、,常常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3)构造助词,宾语前置的标记。
用在被提早的宾语以后,动词谓语或介词
从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 ?( 即“宋有何罪”。
)
(4)构造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撤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例①: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 例②: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5)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端,或用在三个字之间,
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例①:顷之,烟炎张天。
例②:毛先生
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五、乃
1.副词
(1)表示顺接,可译为“就”、“这才”等。
例:刿曰:“肉食者鄙,未能
远谋。
”乃入见。
(2)表示转折,可译为“却”、“竟 ( 然) ”、“反而”、“才”等。
例①:
今君乃亡赵走燕。
例②:今其智乃反不可以及。
(3)表示限制或条件,可译为“才”、“仅”等。
例①:臣乃敢上璧。
例②:
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
(4)表示出乎不测,可译为“居然”。
例: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
2.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
不可
以作宾语。
例①: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例②:与尔三矢,尔其无
忘乃父之志。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 可译为“是”、“就是”等。
例①: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例②:当立者乃公子扶苏。
4.“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并且”、“但是”、“却”、“于是”
等。
例①:非独聂政能,乃其姊者烈女也。
例②: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子都,美男子;狂且,狂行愚笨之人 ) 。
例③:以其境过清,不行久居,乃记之而去。
六、因
1.介词
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由、依靠、对象、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因为”、“趁着”、“依靠”、“经过”、“经过”。
例①:振声激扬,伺者所以
觉知。
例②:变法者因时而化。
例③:因来宾至蔺相如门赔罪。
例④:祥符年间,因造玉清宫,伐山取材,方有人见之。
例⑤:而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2.连词
表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
例①:因拔刀斫前奏案。
例②:相
如因持璧却立。
七、焉
1.语气助词
(1)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例:于是余有叹焉。
(2)有时用于反问语气,可译为“呢”。
例:万钟于我何加焉!
(3)在词或短语后,起附带作用,相当于“然”。
例:硿硿焉,余固笑而不
信也。
2.代词
(1)相当于人称代词“之”: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2)疑代,可“哪里”。
例:焉足道邪 ! 3.兼
(1)相当于“于之、于是”。
例①:土成山,雨焉。
例②:青麻伏
焉
(2)相当于“哪里”。
例:且焉置土石 ? 八、
于
1.介。
(1)引作的、所、范、象、方面、原由等,可“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
“同”、“ ”、“ 于”、“ ”、“因为”等。
例①:得复将于此。
( 在。
) 例②: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
( 在⋯⋯方面。
) 例③: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达于侯。
( 在⋯⋯中。
) 例④:受命求救于将。
( 向。
) 例⑤:起换衣,追于宇下。
( 到。
) 例⑥:中乃得之于史公云。
( 从、自。
) 例⑦:故燕王欲于君。
( 跟、同。
) 例⑧:于其身也,耻焉。
( 、于。
) 例⑨:昔先皇僧保所西洋珠于侍臣。
( 。
)
(2)放在形容以后,表示比,可“比”。
例①:良曰:“ 于臣。
”
例②:冰,水之,而寒于水。
有不过表示象的性和状,可不。
比如:例③:特别之于猝。
(3)放在以后,引行的主者,可“被”,有前有“ ”、“受”等字和它相。
例①:或脱身以逃,不可以容于近。
例②:臣恐欺于王而。
2.复音虚“于是”,用法与代的“于是”不完整同样。
(1)放在句子开,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在的承接或因果同样。
代也用。
例:于是秦王不,一缻。
(2)放在从前或以后,“于是”属介短作状或,分相
当于“在”、“从”等。
例: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 “在上”。
) 九、且
1.
(1)表示关系、并列关系。
例①:彼所将中国人不十五六万,且已久疲。
例②:
且将大能够拒操者,江也。
例③:河水清且漪。
例④:犹且从而焉。
(尚且)
(2)表示折,相当于“但是”。
例:且益,不鸿鹄之志。
(3)有相当于“尚且”,先步,后推一。
例①: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 例
②:古之贤人,⋯⋯犹且从而焉。
2.副
相当于“将”、“将要”、“ 且”、“临时”。
例①:不出,火且尽。
例②:卿但家,吾
今且府。
例③且家去。
十、所
1. 助
(1)常放在前,同合,成“所”字构。
“所”字构是名性短,表示“⋯⋯的人”、“⋯⋯的事物”、“⋯⋯的状况”等。
例①:于大家广坐之中,不宜有所,今公子故之。
例②:故余愚,卒有所。
例③:余在患中,以所遭。
(2)所和合,后边再出名性构,所字构起定的作用。
例:夜以兵所寓舍。
2.在有些句子中,“ ”和“所”呼,成“ ⋯⋯所⋯⋯”的格式,表示被。
例①:家庄
几巡徼所陵迫死。
例②:茅舍秋所破歌。
3.复音虚“所以”。
“所”和“以” 用,文言中也常。
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
原由,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例①:臣,小人,此先所
以隆也;小人,臣,今后所以也。
( 表示原由。
) 例②:者,所以道受解惑也。
( 表示手段或依靠。
)
十一、者
1.助
(1)附在的或短以后,成名性短。
例①:将藏之于家,使来者之,悲予志
焉。
例②:用花者取花初敷,用者成采。
(2)放在一个或一后,起提作用:先用“⋯⋯者”提出要明的事物,略微停一下,而后明或断。
例①:大之乱,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例②:古之天子者,是去之养而离臣之也。
(3)有放在以后,起助作用,可不。
例:今者庄拔舞,其
意常在沛公也。
(4)有放在数后,可“个”、“ ”之。
例: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
第三板常用句式
“文言常用句式”是最新高中教材中的内容。
今年《考明》“疑句”做了考
的要求,新教材中“疑句”的解与行教材有区,其余文言句式的解也略有不
一样,各位考生注意:
判断句疑句被句省略句式句
文言常用句式和代的常用句式基本上是相的,主要要求同学掌握判断句、疑句、被句、省略句和式句等五种。
一、判断句
判断句是事物的性、状况、事物之的关系做出必定或否认判断的句子。
文言中常用以下几种形式表示判断。
1.用“者”或“也”表判断。
是典型的文言判断形式。
实用“⋯⋯者,⋯也”的,此中“者”表停,“也”帮助判断;有用“者”或“也”的;也有“者也”在句尾用的。
比如:
者,阳城人也。
( 司迁《涉世家》 )
四人者,陵君圭君玉,王回深父,⋯⋯( 王安石《游褒禅山》 )
夫,勇气也。
( 《左·曹判》 )
,花之君子者也。
( 周敦《》 )
2.用副“乃”“ ”“即”“皆”“耳”等表判断。
种形式也多。
比如:
当立者乃公子扶。
( 司迁《涉世家》 )
此岳阳楼之大也。
( 范仲淹《岳阳楼》 )
即今之有时在墓者也。
( 溥《五人墓碑》 )
夫六国与秦皆侯。
( 洵《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