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田到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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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到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融媒记者俞佳佳| 编辑刘逸韦欢
1978年,随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率先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吴江一些生产队也开始“试水”。
七都公社吴溇10生产队是吴江最早实行“责任制”的生产队之一。
当时生产队分为3个组,实行按亩定产、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最终成为全公社唯一粮食亩产超历史的生产队。
到1979年春,吴江共有1100个生产队(占总数的20%)实行分组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到年终真正实行并结算的只有183个生产队,其他都“半途而废”了。
直到1983年,吴江再由试点到全面推开,撤销了人民公社。
1984年,吴江粮食总产量达到了64.18万吨,国民生产总值增幅之大,前所未有。
田地划等级
村民抓阄分
“太苦了!”说起改革开放前的日子,今年73岁的七都镇吴溇村的章阿炳老人连连摇头,感慨万千。
老人回忆说,当时吴坤10个生产队共有1103亩粮田,每年7月中旬到8月中旬要种两季水稻、一季油菜、一季小麦。
因为赶着收种子,他们每天都要上夜班,一个月来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生产队队长负责安排工作,下班,收工。
即使生病,他也不敢请假。
如果他不去,他将没有食物。
“1979年前后,具体时间记不清了,生产队开始实行责任制,那时还不算真正的分田到户,只是划分负责区域,粮食还是归生产队,老百姓按工分可获得钱和劳动粮。
”章阿炳说,到了1981年,大队开始真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户
劳动力基数以之前工分劳力为准,每户每人平均可分到1.5亩田。
在前期工作中,最困难的是土地划分。
田地有远有近,有异有好。
张记得,为了公平起见,大队当时把粮田、桑园分三等,产量高的分一等田,质量差的分二等田,三等田。
先分一等田,抽签决定村民分到哪些田。
没有人有任何异议。
农田产量高了
工业发展起来了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每家每户会在各自的田中竖立一个标志,用以划分区域。
有的是种棵杨树,有的则会放一块石头。
“知道是自己的田,干活也起劲很多。
”章阿炳介绍,他家当时分到了5亩粮田,虽然种植品种、种植技术还是和以前一样,但是产量比以前高了一倍,卖掉一大部分,家里还能有余粮。
种田效率高了,劳动力也就有了富余。
“干活再也不用队长分配了,过去集体化时,夏收夏种需要一个月才能完成,而分田到户后,十多天就结束了,村民有了更多自己的时间。
”章阿炳说,大量的青壮年从农田中解放出来,或进厂做工,或自己经商,就连年长的村民也有时间赶集做买卖,日子是越过越好。
沈连生老人,家住震泽镇巴度桃花庄村,今年86岁。
他曾担任南联大队(后并入桃花庄村)党支部书记,对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变化至今记忆犹新。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大队里主要是搞农业,那时候一年粮食加起来一千两三百斤,收入很低。
”沈连生说,分田
到户后,村民时间自由了,大家都争着去厂里上班,每月收入比种田高多了。
就这样,村里的企业越办越多,靠着工业,村里修了路,村民盖上了楼房。
后来,村民们还实现了从“分田到户”到“分红到户”的转变。
思想一天天活跃
收入一步步提高
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的蒋坤永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1979年年初,曾在吴江县委农村工作部工作的蒋坤永参与了由点到面全面宣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
全会精神宣传贯彻后,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思想越来越活跃。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也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实行政社分设,吴江便开始同时加快这两个方面的改革。
1983年上半年,吴江取消了人民公社,每个村成立了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
生产队改名为村组。
同时,吴江各地都实行了承包责任制。
同年秋,吴江5500多个生产队,除少数外,全面实行承包到户、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蒋坤永依旧清楚地记得,1982年,吴江的年人均收入为241.8元,1983年为374元,1984年增加到了571元。
当时民间流行一句话:“完成国家的,交了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