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8-陕西省榆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各县级单位常住人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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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长安区 桥东区 桥西区 新华区 裕华区 高新区 矿区 井陉区 正定县 栾城县 行唐县 灵寿县 高邑县
1
六普常住人口 (万人)
91.9 124.3 354.5 211.2 61.6 328.1 29 94.5 118.4 87.7 166.1 136.5 37.3 41.6 46.8 31.7 27.3 86.1 87.1 101.8 78.8 53.2 57 68.5 59.3 66.9 94.9 79.9 248.2 41.6 64.7 78.5 48 41 59.6 62.5 49.4 16.2 9.5 31 46.7 32.9 40.6 33.4 18.6
县区
4
六普常住人口 (万人)
52.9 53.8 56.3 58.9 60.4 63.2 116.5 52.2 39.4 31.6 21.5 28 32.9 48.7 52.9 34.1 36.2 56.6 20.7 30.8 66.9 40.2 35.7 20.2 43.7 33.5 36.6 28.2 58 20.3 58.4 82.2 44.4 81 10.5 2.1
省
地市
巴彦淖尔 1669915
兴安盟 1613250
锡林郭勒 1028022
阿拉善 231334
辽宁 沈阳 43746323 8106171
朝阳
县区
临河 五原 磴口 乌拉特前 乌拉特中 乌拉特后 杭锦后 乌兰浩特市 阿尔山市 科尔沁右翼前旗 科尔沁右翼中旗 扎赉特旗 突泉县 二连浩特市 锡林浩特市 阿巴嘎旗 苏尼特左旗 苏尼特右旗 东乌珠穆沁旗 西乌珠穆沁旗 太仆寺旗 镶黄旗 正镶白旗 正蓝旗 多伦县 #乌拉盖开发区 阿拉善左旗 阿拉善右旗 额济纳旗(包括东风场区)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沈河 和平 大东 皇姑 铁西 苏家屯 东陵 沈北 于洪 新民 辽中 康平 法库 双塔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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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1-05-25 11:21:26 主题分类:人口索引号:0750218682/2011-97458 关键字:人口,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4678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114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6426人,增长14.25%,年平均增长率为1.3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04155户,家庭户人口为73960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40804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4127033人,占48.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1下降为105.1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1263人,占12.89%;15-64岁人口为6660212人,占78.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334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96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039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39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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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15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陕西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3732737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0476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79706人,增长3.55%。
年平均增长率为0.35%。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 38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8757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8039 807人,占48.3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 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为106.92。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89396人,占14.71%;15-64岁人口为2 8654142人,占76.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40人,占8.5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403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8877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8147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740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我国历次人口普查大数据
![我国历次人口普查大数据](https://img.taocdn.com/s3/m/44f7cf523968011ca2009122.png)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信息港发布时间:2010-08-20 15:48:49进入社区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指示,结合全国普选,举办了全国人口调查。
调查的标准时间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
参加这次调查登记工作的人员共有二百五十余万人。
为了保证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国组成了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并制定了统一的简易可行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按照这个办法进行直接调查;但有少数地区不能进行直接调查,而用其他办法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未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待解放的省,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
为了使这次普查资料全面、确实,曾及时组织了抽样复查,对已经调查登记的人口数目的正确程度进行检查。
全国围共抽查了五千二百九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占直接调查登记人口的百分之九),检查的结果是:重复的人口占千分之一点三九,遗漏的人口占千分之二点五五。
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现将中华人民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公布如下:一、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
其中: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人;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人,有: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料);待解放的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一九五一年公布的数字);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二、在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中:男子为二亿九千七百五十五万三千五百一十八人,占百分之五十一点八二;女子为二亿七千六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二人,占百分之四十八点一八。
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
![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https://img.taocdn.com/s3/m/7c19e3ea81c758f5f61f67c8.png)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街道)
普查区
普查小区
建筑物编号
H3.本 户 应 登 记 人 数
H4.2009年1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2009年11月 2010年10月31日 出生人口 死亡人口
H5.本户住房建筑面积
H6.本户住房间数
(不包括厨房、过道、厅)
1. 家庭户 2010年10月31日晚居住本 户口在本户,2010年10月31日晚未 男 女 住本户的人数: 2. 集体户 户的人数: 人 ____ 号 人 人
R6.民族
R8.户口登记地
出生于: ______年 ______月
1. 本普查小区 2. 本乡(镇、街道) 其他普查小区 2.非农业 3. 本县(市、区) 其他乡(镇、街道) 3.户口 4. 其他县(市、区) 待定→R12 ____省(区、市) 市(地) 县(市、区)
0. 务工经商 1. 工作调动 2. 学习培训 3. 随迁家属 4. 投亲靠友 5. 出差 6. 拆迁搬家 7. 寄挂户口 8. 婚姻嫁娶 9. 其他
0. 务工经商 1. 工作调动 2. 学习培训 3. 随迁家属 4. 投亲靠友 5. 出差 6. 拆迁搬家 7. 寄挂户口 8. 婚姻嫁娶 9. 其他
1. 是 2. 否
1.未上过学 2.小学 3. 初中 4. 高中 5. 大学专科 6. 大学本科 7. 研究生
户编号:
本户共_____张
1. 本普查小区 2. 本乡(镇、街道) 其他普查小区 3. 本县(市、区) 其他乡(镇、街道) 4. 其他县(市、区) ____省(区、市) _____市(地) _____县(市、区) 5.港澳台或国外
1. 没有离开户口 登记地→R12 2. 半年以下 3. 半年至一年 4. 一年至二年 5. 二年至三年 6. 三年至四年 7. 四年至五年 8. 五年至六年 9. 六年以上
陕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陕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https://img.taocdn.com/s3/m/9434bd09f12d2af90242e6d7.png)
【关闭本页】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陕西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3732737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0476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79706人,增长3.55%。
年平均增长率为0.35%。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8757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8039807人,占48.3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为106.92。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89396人,占14.71%;15-64岁人口为28654142人,占76.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40人,占8.5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403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8877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8147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740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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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数据汇总
年龄结构
民族构成
0-14岁
15-64岁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22245.97 16.60% 99843.34 74.50% 11883.17 8.90% 122,593.3 91.51% 11,379 8.49% 11963.68 8.93% 18798.60
105.20 106.80 114.52 102.84 105.56 108.05 102.54 102.67 103.22 106.18 101.54 105.69 103.39 105.96 107.46 102.33 102.06 105.56 105.81 109.00 108.26 110.90 102.43 103.14 106.89 107.84 105.69 106.92 104.42 107.40 105.09 105.3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数据汇总
省市自治 区
人口总数
家庭户人口
人数 (万人)
比5普 增长
排名
户数 (万户)
人口 (万人)
户均 (人)
性别构成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女性=100
全国 133,972.49 5.84% 北京市 1,961.20 44.50% 天津市 1,293.82 29.27% 河北省 7,185.42 6.55% 山西省 3,571.21 9.98% 内蒙古 2,470.63 4.00% 辽宁省 4,374.63 3.21% 吉林省 2,746.23 0.67% 黑龙江省 3,831.22 3.85% 上海市 2,301.91 37.53% 江苏省 7,865.99 5.75% 浙江省 5,442.69 16.37% 安徽省 5,950.05 -0.60% 福建省 3,689.42 6.28% 江西省 4,456.75 7.66% 山东省 9,579.31 5.50% 河南省 9,402.36 1.58% 湖北省 5,723.77 4.04% 湖南省 6,568.37 2.00% 广东省 10,430.31 20.69%
2708-陕西省榆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708-陕西省榆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https://img.taocdn.com/s3/m/01ed0b33eefdc8d376ee32cb.png)
榆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05-27 来源:榆林热线榆林市统计局2011年5月20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委省政府、榆林市委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3514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19898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2456人,增长4.8%。
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88769户,家庭户人口为30641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0.6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69702人,占52.80%;女性人口为1581735人,占47.20%。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2上升为111.8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33603人,占15.92%;15—64岁人口为2569890人,占76.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7944人,占7.4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4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1.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00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5629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4570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19702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567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陕西)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陕西)](https://img.taocdn.com/s3/m/d8200116cc7931b765ce1565.png)
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陕西陕西省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昨天公布。
据初步汇总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为37327378人,10年间增长3.55%,全省共有家庭户10718565户,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22人。
西安常住人口占陕西22.69%■数据:普查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合计37327378人,其中西安市常住人口最多,为8467837人,占总人口比重从2000年的20.56%提高到2010年的22.69%。
■解读:从三大区域看,常住人口中关中占62.69%,陕南占22.47%,陕北占14.84 %,与2000年相比,关中和陕北分别上升了0.94%和0.26%,陕南下降了1.2%。
人口分布中间稠密南北稀疏的特点更加突出。
从市区分布看,与2000年相比,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如西安、榆林、延安、杨凌占全省人口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西安市地处西北的交通要道,是我省的经济文化中心,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占全省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20.56%上升到22.69%,提高了2.13个百分点。
全省家庭规模缩小平均每家3.22人■数据: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
■解读: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公报显示, 2010年全省平均每个家庭户为3.22人,比全国3.10人的户均水平多0.12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
家庭规模缩小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庭生育孩子数量减少;二是我省农村地区劳务输出人口增加,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增多;三是人们家庭观念有所改变,年轻人结婚后更愿意独立居住。
流动人口十年增加1.5倍■数据:普查结果显示, 2010年11月1日我省流动人口589.44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15.79%,与2000年相比,流动人口增加了1.5倍,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1 个百分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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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作者:————————————————————————————————日期: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的原始资料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仅供汇总使用公民应履行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义务本户县、市乡、镇普查普查建筑物地址:区街道区小区编号地址码:H1.户编名H2.户别H3.本户应登记人数号1.家庭户2.集体户2010年10月31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人户口在本户,2010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本户的人数人H4.2009.11.1—2010.10.31H5.住房用途H6.本户住房建筑面积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男人女人男人女人1.生活住房2.兼作生产经营用房3.无住房(结束)平方米H7.本户住房间数H8.建筑层数H9.承重类型H10.住房建成年代间1.平房2.2—3层楼房3.4—6层楼房4.7—9层楼房5.10层以上楼房1.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2.混合结构3.砖木结构4.其他结构1.1949年以前2.1949—1959年3.1960—1969年4.1970—1979年5.1980—1989年6.1990—1999年7.2000年以后H11.是否饮用自来水H12.主要炊事燃料H13.住房内有无厨房H14.住房内有无厕所1.是2.否1燃气2.电__3.煤炭4.柴草5.其他1.独立使用2.与其他户合用3.无1.独立使用抽水式2.合用抽水式3.独立使用其他样式4.合用其他样式5.无H15.住房有无洗澡设施H16.住房来源H17.月租房费用1.统一供热水2.家庭自装热水器3.其他4.无1.租赁廉租住房2.租赁其他住房3.自建住房4.购买商品房5.购买二手房6.购买经济适用房7.购买原公有住房8.其他1.100元以下2.100—200元3.200—500元4.500—1000元5.1000—1500元6.1500—2000元7.2000—3000元8.3000元以上每个人都填报5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R1.姓名R2.与户主关系R3.性别R4.出生年月R5.民族R6.普查时点居住地R7.户口登记地R8.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R9.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R10.户口登记地类型R11.户口性质R12.出生地R13.五年前常住地0.户主1.配偶2.子女3.父母4.岳父母或公婆5.祖父母6.媳婿7.孙子女8.兄弟姐妹9.其他1.男2.女(周岁)出生于:年月族1.本普查小区2.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5.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6.港澳台或国外1.本村(居)委会2.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4.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5.户口待定→R12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R112.半年以下3.半年至一年4.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6.三至四年7.四至五年8.五至六年9.六年以上1.务工经商2.工作调动3.学习培训4.随迁家属5.投亲靠友6.拆迁搬家7.寄挂户口8.婚姻嫁娶9.其他1.乡2.镇的居委会3.镇的村委会4.街道1.农业2.非农业1.本县市区2.本省其他县市区3.省外:—省2005年11月1日常住地:1.省内2.省外:—省省(区、市)市(地)县(市、区)0.户主1.配偶2.子女3.父母4.岳父母或公婆5.祖父母6.媳婿7.孙子女8.兄弟姐妹9.其他1.男2.女(周岁)出生于:年月族1.本普查小区2.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5.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6.港澳台或国外1.本村(居)委会2.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4.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5.户口待定→R12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R112.半年以下3.半年至一年4.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6.三至四年7.四至五年8.五至六年9.六年以上1.务工经商2.工作调动3.学习培训4.随迁家属5.投亲靠友6.拆迁搬家7.寄挂户口8.婚姻嫁娶9.其他1.乡2.镇的居委会3.镇的村委会4.街道1.农业2.非农业1.本县市区2.本省其他县市区3.省外:—省2005年11月1日常住地:1.省内2.省外:—省省(区、市)市(地)县(市、区)0.户主1.配偶2.子女3.父母4.岳父母或公婆5.祖父母6.媳婿7.孙子女8.兄弟姐妹9.其他1.男2.女(周岁)出生于:年月族1.本普查小区2.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5.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6.港澳台或国外1.本村(居)委会2.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4.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5.户口待定→R12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R112.半年以下3.半年至一年4.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6.三至四年7.四至五年8.五至六年9.六年以上1.务工经商2.工作调动3.学习培训4.随迁家属5.投亲靠友6.拆迁搬家7.寄挂户口8.婚姻嫁娶9.其他1.乡2.镇的居委会3.镇的村委会4.街道1.农业2.非农业1.本县市区2.本省其他县市区3.省外:—省2005年11月1日常住地:1.省内2.省外:—省省(区、市)市(地)县(市、区)0.户主1.配偶2.子女3.父母4.岳父母或公婆5.祖父母6.媳婿7.孙子女8.兄弟姐妹9.其他1.男2.女(周岁)出生于:年月族1.本普查小区2.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5.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6.港澳台或国外1.本村(居)委会2.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4.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5.户口待定→R12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R112.半年以下3.半年至一年4.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6.三至四年7.四至五年8.五至六年9.六年以上1.务工经商2.工作调动3.学习培训4.随迁家属5.投亲靠友6.拆迁搬家7.寄挂户口8.婚姻嫁娶9.其他1.乡2.镇的居委会3.镇的村委会4.街道1.农业2.非农业1.本县市区2.本省其他县市区3.省外:—省2005年11月1日常住地:1.省内2.省外:—省省(区、市)市(地)县(市、区)0.户主1.配偶2.子女3.父母4.岳父母或公婆5.祖父母6.媳婿7.孙子女8.兄弟姐妹9.其他1.男2.女(周岁)出生于:年月族1.本普查小区2.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3.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4.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5.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6.港澳台或国外1.本村(居)委会2.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4.其他县(市、区),请填写下面地址5.户口待定→R12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R112.半年以下3.半年至一年4.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6.三至四年7.四至五年8.五至六年9.六年以上1.务工经商2.工作调动3.学习培训4.随迁家属5.投亲靠友6.拆迁搬家7.寄挂户口8.婚姻嫁娶9.其他1.乡2.镇的居委会3.镇的村委会4.街道1.农业2.非农业1.本县市区2.本省其他县市区3.省外:—省2005年11月1日常住地:1.省内2.省外:—省省(区、市)市(地)县(市、区)表号:R 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批准文号:国统字 [ 2 0 1 0 ] 号有效期至:2 0 1 0 年月(超过五人的户,从第2张普查表起,需填写“本户地址、共几张、第几张”,户记录只填写“H1.户编号”)结束3 / 54 / 56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15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15至64周岁的妇女填报15至50周岁的妇女填报60周岁及 以上的人填报R14.是否识字R15.受教育程度R16.学业 完成情况R17.工作情况R18.行业R19.职业R20.未工作原因R21.三个月内 是否找过工作R22.能否工作R23.主要生活来源R24.婚姻状况R25.结婚(初婚)年月 R26.生育子女数R27.2009.11.1-2010.1.31的生育状况R28.身体健康状况1.是2.否1.未上过学→R172.小学3.初中4.高中5.大学专科6.大学本科7.研究生1.在校2.毕业3.肄业4.辍学5.其他10月25-31日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一小时以上1.是,上周工作时间—小时2.在职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3.未做任何工作 →R20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产品或主要业务:本人从事的具体 工作: →R231.在校学习→R232.丧失工作能力→R233.毕业后未工作4.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5.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6.承包土地被征用7.离退休8.料理家务9.其他1.在职业介绍机构 求职2.委托亲友找工作3.应答或刊登广告4.参加招聘会5.为自己经营作准备6.其他7.未找过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工 作能否在两周内 开始工作 1.能连续未工作时间:—个月 2.不能1.劳动收入2.离退休金养老金3.失业保险金4.最低生活保障金5.财产性收入6.家庭其他成员 供养7.其他1.未婚→R282.有配偶3.离婚4.丧偶年月生育过(活产): 男 人 女 人其中现在存活: 男 人女 人1.未生育2.有生育 —生育时间是:月婴儿性别是:1.男2.女(12个月以内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 第二个孩子状况)生育时间是: 月 婴儿性别是:1.男2.女1.健康2.基本健康3.不健康,但 生活能自理4.生活不能自理1.是2.否1.未上过学→R172.小学3.初中4.高中5.大学专科6.大学本科7.研究生1.在校2.毕业3.肄业4.辍学5.其他10月25-31日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一小时以上1.是,上周工作时间—小时2.在职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3.未做任何工作 →R20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产品或主要业务:本人从事的具体 工作: →R231.在校学习→R232.丧失工作能力→R233.毕业后未工作4.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5.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6.承包土地被征用7.离退休8.料理家务9.其他1.在职业介绍机构 求职2.委托亲友找工作3.应答或刊登广告4.参加招聘会5.为自己经营作准备6.其他7.未找过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工 作能否在两周内 开始工作 1.能连续未工作时间:—个月 2.不能1.劳动收入2.离退休金养老金3.失业保险金4.最低生活保障金5.财产性收入6.家庭其他成员 供养7.其他1.未婚→R282.有配偶3.离婚4.丧偶年月生育过(活产): 男 人 女 人其中现在存活: 男 人女 人1.未生育2.有生育 — 生育时间是:月婴儿性别是:1.男2.女(12个月以内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 第二个孩子状况)生育时间是: 月 婴儿性别是:1.男2.女1.健康2.基本健康3.不健康,但 生活能自理4.生活不能自理1.是2.否1.未上过学→R172.小学3.初中4.高中5.大学专科6.大学本科7.研究生1.在校2.毕业3.肄业4.辍学5.其他10月25-31日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一小时以上1.是,上周工作时间—小时2.在职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3.未做任何工作 →R20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产品或主要业务:本人从事的具体 工作: →R231.在校学习→R232.丧失工作能力→R233.毕业后未工作4.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5.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6.承包土地被征用7.离退休8.料理家务9.其他1.在职业介绍机构 求职2.委托亲友找工作3.应答或刊登广告4.参加招聘会5.为自己经营作准备6.其他7.未找过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工 作能否在两周内 开始工作 1.能连续未工作时间:—个月 2.不能1.劳动收入2.离退休金养老金3.失业保险金4.最低生活保障金5.财产性收入6.家庭其他成员 供养7.其他1.未婚→R282.有配偶3.离婚4.丧偶年月生育过(活产): 男 人 女 人其中现在存活: 男 人女 人1.未生育2.有生育 — 生育时间是:月婴儿性别是:1.男2.女(12个月以内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 第二个孩子状况)生育时间是: 月 婴儿性别是:1.男2.女1.健康2.基本健康3.不健康,但 生活能自理4.生活不能自理1.是2.否1.未上过学→R172.小学3.初中4.高中5.大学专科6.大学本科7.研究生1.在校2.毕业3.肄业4.辍学5.其他10月25-31日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一小时以上1.是,上周工作时间—小时2.在职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3.未做任何工作 →R20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产品或主要业务:本人从事的具体 工作: →R231.在校学习→R232.丧失工作能力→R233.毕业后未工作4.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5.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6.承包土地被征用7.离退休8.料理家务9.其他1.在职业介绍机构 求职2.委托亲友找工作3.应答或刊登广告4.参加招聘会5.为自己经营作准备6.其他7.未找过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工 作能否在两周内 开始工作 1.能连续未工作时间:—个月 2.不能1.劳动收入2.离退休金养老金3.失业保险金4.最低生活保障金5.财产性收入6.家庭其他成员 供养7.其他1.未婚→R282.有配偶3.离婚4.丧偶年月生育过(活产): 男 人 女 人其中现在存活: 男 人女 人1.未生育2.有生育 — 生育时间是:月婴儿性别是:1.男2.女(12个月以内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 第二个孩子状况)生育时间是: 月 婴儿性别是:1.男2.女1.健康2.基本健康3.不健康,但 生活能自理4.生活不能自理1.是2.否1.未上过学→R172.小学3.初中4.高中5.大学专科6.大学本科7.研究生1.在校2.毕业3.肄业4.辍学5.其他10月25-31日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一小时以上1.是,上周工作时间—小时2.在职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3.未做任何工作 →R20单位详细名称:主要产品或主要业务:本人从事的具体 工作: →R231.在校学习→R232.丧失工作能力→R233.毕业后未工作4.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5.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6.承包土地被征用7.离退休8.料理家务9.其他1.在职业介绍机构 求职2.委托亲友找工作3.应答或刊登广告4.参加招聘会5.为自己经营作准备6.其他7.未找过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工 作能否在两周内 开始工作 1.能连续未工作时间:—个月 2.不能1.劳动收入2.离退休金养老金3.失业保险金4.最低生活保障金5.财产性收入6.家庭其他成员 供养7.其他1.未婚→R282.有配偶3.离婚4.丧偶年月生育过(活产): 男 人 女 人其中现在存活: 男 人女 人1.未生育2.有生育 — 生育时间是:月婴儿性别是:1.男2.女(12个月以内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 第二个孩子状况)生育时间是: 月 婴儿性别是:1.男2.女1.健康2.基本健康3.不健康,但 生活能自理4.生活不能自理户编号号本户张本张是第张申报人(签字):普查员(签字):填报日期:11月5 / 5。
2010年度榆林市农民工调查分析报告
![2010年度榆林市农民工调查分析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f3f13945a8956bec0975e315.png)
2010年度榆林市农民工调查分析报告白海亮雒胤淇关于农民工的定义:“农民工”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在农村,身份是农民,农村有承包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劳动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方案规定,农民工包括三部分:一是指外出农民工,即外出从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二是本地农民工,即从事本地非农活动,包括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三是举家外出的农村劳动力。
一、榆林农民工2010年总体形势的基本估计榆林是农业市,2010年全市有常住人口334.73万人。
其中,乡村人口291.17万人,占85%以上。
农村劳动力167.26万,占到乡村总人口的57.44%。
2010年度榆林全市农民进行过非农生产活动人数总量达到100.61万人次,占到榆林乡村人口34.55%。
榆林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区内干旱少雨,城乡发展差距较大。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煤、气、油、盐等地下矿产资源的大力开发,促进榆林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为农民工进城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
近年来,榆林城市消费水平渐高,劳动力价格居高不下。
在天时地利人和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下,使榆林农村成为农民工重要的输出地,榆林城镇成为榆林农民工就近外出打工的重要输入地。
为了摸清榆林农民工总体规模,2010年国家统计局榆林调查队在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帮助下,在全市12个县(区)范围内抽取了70个样本村,700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调查。
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榆林农民工总体规模。
依据调查推算:2010年度榆林全市农民工总体规模达70.06万人,占到榆林乡村人口的24.06%。
其中,外出农民工33.5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7.83%,占全市乡村总人口11.51%;本地农民工11.35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16.21%,占乡村总人口的3.90%;举家外出的农村劳动力25.19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35.96%,占乡村总人口的8.65%。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_人口金字塔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_人口金字塔](https://img.taocdn.com/s3/m/954425d650e2524de5187e62.png)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数据](https://img.taocdn.com/s3/m/a3b78b76a26925c52cc5bf11.png)
上海市
230191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3334
பைடு நூலகம்北京市
19612368
天津市
12938224
海南省
86715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1350
青海省
5626722
西藏自治区
3002166
难以确定常住地
4649985
现役军人
2300000
三、实验数据统计
1.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绘制2010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数柱形图,分别找出5个人口数最多和最少的省区(按顺序排列);(香港,台湾,澳门不包括在内)
图一:2010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数柱形图
5个人口最多的省份或自治区: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江苏省
5个人口最少的国家或自治区: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
54426891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26629
云南省
45966239
江西省
44567475
辽宁省
43746323
黑龙江省
38312224
陕西省
37327378
福建省
36894216
山西省
35712111
贵州省
34746468
重庆市
28846170
吉林省
27462297
甘肃省
25575254
内蒙古自治区
表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
地 区
人口数(人)
全国合计
1339724852
广东省
104303132
山东省
95793065
河南省
9402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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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05-27 来源:榆林热线
榆林市统计局
2011年5月2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委省政府、榆林市委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3514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19898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2456人,增长4.8%。
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88769户,家庭户人口为30641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0.6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69702人,占52.80%;女性人口为1581735人,占47.20%。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2上升为111.8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33603人,占15.92%;15—64岁人口为2569890人,占76.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7944人,占7.4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4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1.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00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5629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4570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19702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567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912人上升为764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008人上升为132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5923人上升为3571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2770人下降为28547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911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8132人,文盲率[5]由17.87%下降为7.43%,下降10.44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人口数(人)比重[6](%)
2000年2010年
全市合计3351437 100 100
榆阳区637617 14.39 19.03
神木县455493 11.5 13.59
府谷县260585 7.17 7.78
横山县288053 9.39 8.59
靖边县355939 8.69 10.62
定边县319370 9.1 9.53
绥德县296088 9.9 8.83
米脂县154953 6.39 4.62
佳县204666 7.6 6.11
吴堡县75748 2.32 2.26
清涧县128938 5.63 3.85
子洲县173987 7.92 5.19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