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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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工程建设期间技术管理的行为,确保工程技术输入准确可靠、合理、受控,从而顺利实现工程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制度适用于XXX输电线路工程。

编制依据
2.1 现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XX 年]153号)
2.3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XX年]299号)
2.4 项目法人下发的有关文件
2.5 施工承包合同书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3.1 总则
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是对项目中各技术活动和技术作业的各种因素、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的总称,也是实现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目标的有力保障措施。

通过充分调动公司各种技术资源,认真贯彻、执行设计文件、合同文本及各种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规范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及其具体环节,达到以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同时亦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秩序,为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满足顾客要求而提供有利、有力、科学的保障和措施。

3.2工程项目中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3.2.1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在项目持续过程中对项目的各方面进行策划、组织、监测和控制,并把项目管理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应用于项目活动中,以达到项目目标的全部活动。

3.2.2 审查设计文件和进行施工现场勘察。

3.2.3 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组织和保证项目技术工作人员有效实施和执行。

3.2.4 编写分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

3.2.5 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积极地指导、检查、评比、验收。

3.2.6 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质量记录。

3.2.7 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和工程保修期间技术服务工作。

3.2.8 配合合同管理、物资设备、质量、试验等部门,积极完成自己在协作过程应分担的工作任务。

3.2.9 配合公司做好项目内部岗位技术培训计划。

3.3工程项目中技术岗位设置及其职责
3.3.1 技术岗位设置
根据项目部目前涉及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对技术管理机构合理设置。

项目部设置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工地试验室。

3.3.2项目工程技术职责
3.3.2.1 项目总工技术职责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地技术工作,处理工地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参与施工图纸预审和上级召开的施工图会审;组织技术交底工作,主持重要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

组织编制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做好产品实现策划。

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对技术输入的正确性、安全性及质量负责。

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及时指导、解决施工技术问题,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审定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的意见;负责设计变更的记录实施和检查。

指导督促各施工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班组消除质量缺陷。

主持工地级的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加重要工序验收;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

做好项目部工地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参加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接受理合理化建议,推广“四新”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完成项目的技术效益计划。

组织编制并审定工地的技术革新计划;推广施工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审查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主持项目的各项培训工作,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参加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定工作,参加制定生产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

办理项目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索赔工作。

监督工地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检验和维护工作。

3.3.2.2工程科长职责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手册、施工专项技术措施。

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负责整理和移交竣工验收资料。

负责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

负责施工技术交底。

负责对工程的技术数据的计算、检查和监督。

对工艺文件的实施进行监督。

负责工程统计技术应用和资料上报。

组织原材料、试件等的外委试验工作。

3.3.2.3计量员职责
负责检验、测量和各试验设备的保管、收发、检定、使用、启封。

向公司上报下年度的年检报告。

所有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装置,都必须有检验报告或国家认可的合格标志,合格证明。

未到检验期,但已怀疑失准或损坏的监视、测量装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当地计量部门进行检修、校准。

检验后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明显处标识,校准状态及有效使用期。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保管应按监视和测量装置说明的检规进行,严禁将监视和测量装置与工器具混放,以免失准或损坏。

3.3.2.4项目部技术员职责
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主持技术交底。

处理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问题。

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编制队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事故报告。

制定施工队或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活动。

主持施工队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
术记录;提供竣工移交技术资料及竣工图。

每月向公司报工程进度月报表。

施工工程量的收集和整理。

对施工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进行外委试验。

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3.2.5施工队技术员(兼职质检员)
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
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负责施工队的自检验收工作,并填写相关技术控制表格及评级记录。

负责现场施工数码照片及影像资料的一级收集整理工作。

3.3.2.6档案专职职责
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和控制。

负责各相关单位的日常信息管理的传递
工程竣工移交资料按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类、立卷、录入、并提交监理审查。

原材料试验报告,要求报告字迹清楚、内容规范、数据准确,原档归档,并做好跟踪记录。

负责技术检验、质量记录的收集、保管和传递。

监督工程有关文件的发放、更改和作废。

编制项目部技术、质量等有效文件清单。

负责项目工程竣工图纸的修改和移交
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4.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材料代用的分类、审批手续、管理程序。

确保施工现场原材料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相关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

4.2 材料代用的分类
4.2.1 小型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引起材料代用:不涉及原设计原则的变更、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
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例如:图纸尺寸有误更正、材料等强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

4.2.2普通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设计方案,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4.3 材料代用的原则
4.3.1 材料代用既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又能节省工程造价。

4.3.2 材料代用必须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

4.4 材料代用的审批程序
4.4.1 当发生材料代用时,对代用的材料,应按照规定报审程序办理报验手续。

若采用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相近的材料,且强度结构均满足设计要求,由项目部施工技术员填写工作联系单,项目总工签字后报业主、监理、设计院并取得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批准文件后,方可代用,代用后对改动部位应在竣工图上做详细记载。

4.4.2 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材料代用(以大代小),同样也必须报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工作联系单,经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单后方可代用。

所有代用手续均以书面文件为准,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4.4.3 代用材料到货后按批进行检查,并送有资质单位对材料进行复检,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在施工现场。

4.4.4 代用材料在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执行报验单的形式报监理部,形成材料代用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4.4.5项目部工程科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的联系、确定、传递、归档控制;及建立材料代用实施帐卡。

4.4.6项目部材料供应科负责有关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物资购置、发放;
4.4.7任何部门、施工班组都不得擅自进行材料代用,如发现
有该现象的,未施工的,责令其清场。

已经完成施工的,责令全部返工,并严格按照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进行罚款处理。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5.1目的
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本工程整体质量。

5.2范围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基础坑开挖后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基础浇筑、导地线液压连接;以及接地射线的埋设等。

5.3职责
5.3.1项目部质量科负责隐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隐蔽签证记录的收集整理,及时向项目监理申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隐蔽工程的验收。

5.3.2项目部施工队兼职质量员负责填写隐蔽工程签证记录,并提前通知项目部质量科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配合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5.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5.4.1施工队技术人员配合项目部质量科质检人员应核对设计图与地质情况是否相符,其隐蔽工程尺寸,设计要求等测量数据复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签证记录,提前一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5.4.2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在施工队及项目部完成自检工作后,技术负责、质量员签写意见后,方可申请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例如基础浇筑施工前,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同意浇筑施工,才可以进行基础浇筑施工。

5.4.3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施工队质检人员无权处
理者,应及时呈报项目部工程科解决,报请设计、监理进行解决。

5.4.4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5.4.4.1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5.4.4.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

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5.4.4.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5.4.4.4经查隐蔽项目工作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4.5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5.4.5.1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5.4.5.2施工队未按规定向项目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按要求办理。

同时由施工队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按个按照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施工图纸预审制度
6.1图纸预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发现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尽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始之前。

6.2预审时间
一般在工程开工前、线路复测完毕后进行图纸预审,个别特殊情况可以与开工同步进行。

6.3预审内容
6.3图纸预审的重点
6.3.1 设计技术方面
6.3.1.1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6.3.1.2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6.3.1.3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
6.3.1.4审查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

6.3.1.5审查本工程设计图纸中基础根开设计、高低腿配置,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貌、地质。

6.3.1.6审查图纸中钢筋下料加工尺寸,及相关技术说明要求是否齐全、完备。

6.3.1.7审查设计施工图纸定位高差、平断面图、塔基剖面图与接腿图是否数据是否吻合等。

6.3.1.8根据线路复测记录及现场调查核对本输电线路工程跨越物,及新增加的电力线路跨越、房屋。

6.3.2 施工技术和能力方面
6.3.2.1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相适应;
6.3.2.2 构件加工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能力;
6.3.2.3 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6.3.2.4 施工图与现场调查是否相适应。

6.4工作程序
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各科室人员参加,对图纸进行内部预审。

由工程科专业人员熟悉设计内容,领会设计意图,并对提出的问题、建议做好记录,以便在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并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图综合会审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并联系解决。

6.4图纸预审纪要
项目部在收到工程监理单位发的图纸会审纪要后,作为工程的有效文件转发至各职能科室,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1目的
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

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7.2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基础分部工程技术交底、组立铁塔技术交底、架线分部工程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措施的技术交底。

7.3职责
7.3.1由项目经理组织,公司施工处负责对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交底及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7.3.2 由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对各级施工队及班组进行分部工程技术交底。

7.4技术交底的内容及程序
7.4.1技术交底的内容
7.4.1.1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 设计文件的内容;
(2)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 本工程的概况、施工范围、进度要求、依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4)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5) 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6) 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7) 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7.4.1.2 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 施工图的具体要求;涉及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情况。

(2) 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 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 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 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6)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 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技术记录的填写内容。

7.4.2 技术交底的时间
7.4.2.1技术交底应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分部工程开工前3~5天内进行。

7.4.2.2 编有专项措施的施工项目(例如爆破作业、交叉跨越)应在该项目开工前3~5天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向参与该项目的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

7.4.2.3 公司施工处应抽查工程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填写施工记录监督检查表。

7.4.3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长、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主要是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施工工艺具体内容进行交底。

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7.4.4在每分部工程开始前,由项目部工程科编制分部工程技术交底内容,经项目总工审批后,对项目部所属施工队及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7.4.5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
必要更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执行。

技术交底人、技术员、质检人员和安全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

7.4.6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8.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8.2范围
适用于送变电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

8.3职责
8.3.1 项目部工程科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

8.3.2 项目部供应科负责有关设计变更的物资购置;
8.3.3 项目部技经专职负责设计变更所涉及的费用的统计和结算;
8.3.4 项目部工程科在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或在不影响质量和功能情况下更有利于施工时,应提出变更申请,并负责变更后的施工。

8.3.5设计变更的分类
8.3.5.1小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不涉及原设计原则的变更、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

8.3.5.2 一般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工程内容有变化,但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8.3.5.3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
更项目。

8.3.6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的办理程序
8.3.6.1 小型设计变更由工地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由现场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后生效。

8.3.6.2 一般设计变更由工地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签后,送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经设计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并经建设(监理)单位会签后生效。

8.3.6.3 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论证后,提交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决定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还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生效。

8.4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
8.4.1项目部工程科直接办理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在接到变更后,应即以正式文件,下发到项目部各相关科室及施工队。

8.4.2设计变更如涉及材料变更,项目部工程处科应在三天内做出物资修订计划,经公司施工处审核后,报供应处办理变更订货合同并组织采购。

8.4.3未经签证、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执行,应按原设计施工。

8.4.4项目部工程处科接到设计变更后,需修改《作业指导书》时,按原编审程序执行。

8.5 移交,项目部工程科在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将设计变更作为正式设计资料移交生产运行单位。

8.6 项目部工程科负责设计变更的收文、发文记录,同时相应修改施工作业指导书,对施工现场设计变更执行进行检查监督,落实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及审批制度
9.1目的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对科学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原则、编制依据、内容和审批要求以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的策划做出规定。

9.2范围
9.2.1 第一类工程:500kV及以上等级送电工程,220kV 50km 以上送电工程工程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9.3职责
9.3.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编写,总公司施工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执行。

9.3.2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在开工前制定批准完成,一经批准,则作为技术文件与技术法规, 不经批准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9.3.3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前,由编制人员会同项目部部门主管进行策划,以确定工期、质量、安全、环境、施工人员、工器具及主要施工方法等重要指标。

9.4工作程序
9.4.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9.4.1.1 已签定的工程合同和施工图;
9.4.1.2 现场情况调查;
9.4.1.3 图纸会审纪要;
9.4.1.4 施工队伍情况和装备;
9.4.1.5 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经验和施工总结;
9.4.1.6 国家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9.4.1.7 对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
9.4.1.8 环境因素和影响的辩识结果。

9.4.2编制内容
9.4.2.1 工程概况:
a 工程规模、主要工程量和工期、安全、环境、质量要求;
b 线路工程沿线地形地质、气候条件及水文情况;
c 交通运输及地方材料资源条件,交叉跨越情况;
9.4.2.2 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
9.4.2.3 施工方案及施工程序安排;
9.4.2.4 应编制的作业文件清单;
9.4.2.5 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
9.4.2.6 劳动力配备;
9.4.2.7 安全技术措施。

9.4.3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9.4.3.1 临建安排,包括指挥机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驻地的选择;
9.4.3.2 材料站和中转站位置的选择;
9.4.3.3 平均运输半径及运输量的确定;
9.4.3.4 现场材料加工、堆放、保管场地等临时设施的布置。

9.4.4 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
9.4.4.1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及配制品);
9.4.4.2 机械和主要工器具配备计划;
9.4.4.3 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供应,本工程适用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制度等);
9.4.4.4 运输计划。

9.4.5 工程综合进度表(二级网络进度计划)
9.4.6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9.4.6.1特高塔及大跨越施工;特殊基础施工及特殊土石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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