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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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产业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
度是指规则承诺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
真的很难吗?以下机制是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
1.认真贯彻财经管理控制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
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
安全。
2.财务计划编制和执行学校的五项财务计划,研拟学校具体
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大笔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机关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
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
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组织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幼儿园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
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仔细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文句必须填写完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贷款、传阅、复印会计资料,适切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税金制定本单位财产运营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分销制度。
12.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诸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政策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追责。
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总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不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前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抽取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缴税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用到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大耳无尾,不得在不得本单位的股份制
银行账户开支。
不准租借股份制银行账户、支票、公章等。
六、严格执行总金额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
续的有关规定,不得账外设账。
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严禁设立
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所列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银行结算,严禁直接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
职兼职或应聘出纳人员办理,管理制度《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现金日记账,扁体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具有岗位证书及的专职或兼职财
务人员,会计不得历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在,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
权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以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相关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
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支出须报学校行政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逐步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要求保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项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大笔资金
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游戏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
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履行职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纲领;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
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
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该校演训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
业部分资金;合理编制夜校预算,并对预算管控继续执行过程进行控
制和管理;自然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规
模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园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
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区域化下,根据职能与方针财权相结
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施校长负责制。
纪检分管副校长协助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校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
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审计师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会制度和管理办法,草拟校内财经
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行使权力。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编制预算案,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管
和管理。
负责完成决算教育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补习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
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咨询机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纯度。
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规模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
公立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工
商企业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
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
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
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专兼职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
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上级财会人员。
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
先征得上级审计处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必须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
备案。
补习学校的财会人员管控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
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登记。
全校财会人员的轮训、业务考核、奖惩、统一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
务处组织制订。
第九条全校第七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
不具备会计从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
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组织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谨严的工作作风,
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操守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相关手续。
第十条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小学和
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
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
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
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政策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
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
管人员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
纳也不得是亲属。
需要有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学校预算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
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
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学校预算内、外一切会计核算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由校主任科员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
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状况,提出预算建议融资方案,
经学校各级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
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经费批
准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
进行办理。
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
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手续;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
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
调整。
第四章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
的非偿还性资金。
财政第十五条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费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税处室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中小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
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
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对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系统控制活动的
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
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
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直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单位按照有
关订明上缴的收入。
如:附属中小学处室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三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经费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该校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
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辖区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付费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文尼察区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需要有或艺术总监校内结算、管理票据。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采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原件的除外。
第五章该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工程技术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文学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市政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税费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薪资时薪、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管理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总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及非独立核算经营支出所发生的活动,营运支出与税费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
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
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
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
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写进基本建设计划。
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
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
自筹基
本建设资金单独自办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收入财政补助用以外的收入对
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产品销售活
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爆发的各项实际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
按照有关明文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辅助工具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
使用情况。
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
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
校各级财务部门和
单位清华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信用额度安排各项开支。
对超过预算和无预算的财政支出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外各单位校内的财务支出审批,应协议书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第七条管理,树立自爱办学
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五
支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
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
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对涉及在校学生工资、
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
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
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财经媒体的财务标准规范,对情节严重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恰当实行收支两
条线,幼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投资,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牢固,原始发票必需具有名称、填制日期、
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
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情的,需附件说明。
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
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二、票证管理制度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试行必须全面实施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
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相关清晰,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性,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
记帐联须
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报告拿取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
编制清册,专人保管。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经济业务遭遇以后必须立即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保管处所
负责保管,对求得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
不合理损坏饰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
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不定期和不定期的定期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
管理全面性实行永续盘存的方法。
4、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重复使用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
使用状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原则上每月按班级发放一次日用品、学
习用品,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4、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财产器具外借,必须经园长同意后向保
管员借取。
借用必须登记。
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
价赔偿。
4、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四、财务相关人员职责
1、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财务工作大政方针,为教育教学
服务。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
完善报帐审批手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2.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核发,做好现金收支其他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3)、每月及时处理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
及时收结幼儿各项费用,
(4)、坚持原则,普通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缴。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运营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外景地清楚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衣物凭发票入帐,领用或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转赠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器具准备组织工作工作,对各班财产成功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应、查核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追查。
4.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强烈要求配合食堂,及时购进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物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行饰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订好食谱。
(4)、负责采购公立学校交货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小学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条文。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必须和资金来源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财政支出,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大笔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帐目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或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私立学校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基层工作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福兰县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幼儿园财务社会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没有福兰县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
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项目管理园内财务活动,共管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
参考以前年度预算个别情况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
和措施预估基本建设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显而易见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
活动家庭教育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第三步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将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每学期本学期的经
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
(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
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
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
务特批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
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
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现金教育
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只要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业务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
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
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