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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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创
新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11
•【字号】陕发改社会〔2020〕1716号
•【施行日期】2020.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大楼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中医药大学:
你校《关于上报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陕中医校字〔2020〕7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实施科技创新大楼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选址
本项目位于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43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65平方米,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用房、实验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8亿元,建设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并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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