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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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凤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局”)为副科级事业全额拨款单位。
内设办公室、参保登记管理等6个职能股室。
核定编制13人,其中全额编制13人,年末实有在职13人。
二、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有: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管理、缴费申报管理、基金征缴、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分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208.07万元,其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收入较去年相比增加12.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生存认证工作经费6万元;二是因工资提标,统发工资、工会福利费、集中工会费等人员经费增加5.51万元;三是因工资提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增加0.65万元、0.07万元、0.4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208.0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3万元,行政运行73.44万元,养老保险支出12.66万元,医疗保险缴款4.1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48
万元。
支出较去年增加12.6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7.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兑现乡镇以奖代补工作经费63万元、经办机构工作经费36.3万元、生存认证工作经费6万元,代发老村医、老代课老师及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生活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4.1万元,其中办公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5.99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9.8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6.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5万元。
较2016年预算相比金额一致,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99万元,公务用车6.8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
运行费6.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减少0.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严格按照“不超上年决算”为原则编制,随着2016年“三公”决算数据的减少,2017年预算随之减少。
(三)政府采购预算
无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
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凤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