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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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预决算和“三
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24
•【字号】吕政办发[2014]30号
•【施行日期】2014.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经同级人大或常委会批准通过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要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要细化到具体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所有财政拨款(指“公共预算”,下同)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
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公开责任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
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和汇总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三、公开的内容和格式
(一)政府预决算公开。
1、政府预算公开。
经同级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
参考表样见附表1-1和2-1。
2、财政决算公开。
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参考表样见附表1-2和2-2。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
1、部门预算公开。
包括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主要内容为部门基本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包括数据增减变化)。
表格格式见附表3-l和3-2。
2、部门决算公开。
包括部门决算编制说明、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主要内容为部门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收支执行情况等(包括数据增减变化)。
表格格式见附表4-1 和4-2 。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等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专项支出信息单独予以说明,说明的主要内容是: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方向、申报程序、保障重点、分配原则和绩效目标等,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要妥善处理部门预算中的涉密信息。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在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内容公开。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体情况及文字说明(表格格式见附表5-1和 5-2)。
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财政拨款决算指当年用财政拨款实际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
另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信息。
具体填报口径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公开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方式。
公开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公开时间。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于2014年9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以后年度要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要对市本级预决
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细则,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落实公开工作和应对舆情。
实施细则和负责人信息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备案。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形式的原则,组织好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财政局。
(二)加强预算管理,夯实预算公开基础。
一是要以预决算公开为契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追加预算行为。
三是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出国、接待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四是要加强重大项目支出管理。
各部门要根据重大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主动与财政部门配合,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投入重点、开支范围、分配原则、申报程序及监管要求,不断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三)精心准备,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准备,除注意预算数据编列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外,还要认真撰写部门预算说明文本。
对部门(单位)承担的职责职能要充分反映,对开支数额较大的支出要有相关说明,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清,确保各项数据经不得起推敲,体现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密切跟踪,正确应对社会典论。
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决算信息。
公开前,要做好社会反映预判和应急准备。
公开
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释疑解惑,避免公众误解,为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1-1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度)收支预算表(略)
1-2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收支预算表(略)
2-1 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度)收支决算表(略)
2-2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收支决算表(略)
3-1 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略)
3-2 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略)
4-1 单位收支决算总表(略)
4-2 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略)
5-1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略)
5-2“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