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规范操作标准(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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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工规范操作标准(精选)
第一篇:瓦斯检查工规范操作标准(精选)
瓦斯检查工规范操作标准
一、准备工作:支领瓦斯检定器:
检查药品:1,二氧化碳吸收管(长管):内装钠石灰时,呈现为良好的鲜粉红色,如果变为白色,呈粉末状态触摸不光滑时,药品已失效,必须更换。
要求药品装满,颗粒粒度均匀,大小适宜,药品颗粒直径一般为2—5mm。
2,检查水分吸收管(短管):内装硅胶时,呈现良好的光滑深蓝色颗粒,失效后为粉红色,严重失效时为不光滑粉红色;内装氯化钙时为良好的纯白色颗粒,大小均匀无粉末,失效后成浆糊状,后变成整个固体。
检查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
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光学瓦斯检定器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后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定器不漏气。
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数次,气球瘪、起自如,说明完好。
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1,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目镜筒,调整到分划板刻度清晰为止。
2,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方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五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检查光路: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支领报警仪:
检查报警仪:开启报警仪检查报警仪数值是否清楚,电量是否充足。
使用工具:带齐瓦斯检查小票、报单、粉笔、胶管、笔等物品。
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
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二、接班工作:
1,瓦斯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2,接班时询问交班者各检查地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问题要写在记录上。
3,当班问题及应注意事项要交接清楚,重点问题请示区值班领导,并按区领导要求处理和移交。
4,接班人员签字。
三、作业:
瓦斯检定器换气:1,在进风大巷、石门等与作业地点温度、压力相近的新鲜气流中对光干涉瓦检仪换气。
2,换气时,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压气球5—6次,然后转动测微手轮,将仪器微读数盘回到零位,再转动调零手轮,将干涉条纹中某条黑线与分划板零位相重合,对零后上好仪器护盖。
进入检查区域:进入检查区域后,按巡回图表所拟定路线及时间依次到达各检查点。
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
通风设施检查:1,风门:正常开启,风门完好,墙体完整,风门闭锁完好,风门附近5m范围内不得有浮煤、积水、杂物。
2,密闭外栅栏完整,密闭附近5m支护完好,墙体完整,无杂物堆积,检查密闭外瓦斯浓度。
检查所管区域巷道综合防尘情况:检查巷道是否喷尘,有无煤尘堆积。
检查防火设施:对所负责区域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监测设施:1,检查监测设备的吊挂位置是否合理。
2,甲烷传感器与瓦斯检定器比较误差超过正负0.1%或监测设施不正常工作,立即通知通风区调度。
3,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位置是否合理。
检查地点:1,工作面进风;2,工作面风流;3,工作面回风;4,煤帮;5,采空区;6,上隅角。
检查瓦斯(二氧化碳):1,检查瓦斯时,使用调整零位的瓦斯检测仪,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8次以上,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上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上部约1/5处),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按住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按住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2,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一般应在测定地点巷道下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下部约1/5处)。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再乘以0.95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3,这样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应该是最高值)
掘进、开拓工作面瓦斯检查:
检查所辖区域的风门、密闭:风门:正常开启,风门完好,墙体完整,风门闭锁完好,风门附近5m范围内不得有浮煤、积水、杂物。
密闭外栅栏完整,密闭附近5m支护完好,墙体完整,无杂物堆积,检查密闭外瓦斯浓度。
检查局部通风:1,局部通风机是否有循环风。
2,检查风筒吊挂是否平、直、顺。
3,是否环环吊挂,风筒接头使用风筒连接器。
4,拐弯使用弯头,变径使用过度节。
5,风筒无漏风(耳听无声音),风筒据迎头煤巷不大于5m(有除尘风机和旋流器的工作面5—10m),岩巷不大于10m。
检查所管区域巷道综合防尘情况:检查巷道是否有无煤尘堆积,巷道是否喷尘。
检查防火设施:检查防火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监测设施:1,检查监测设备的吊挂位置是否合理。
2,甲烷传感器与瓦斯检定器比较误差超过正负0.1%或监测设施不正常工作,立即通知通风区调度。
3,工作面迎头是否悬挂便携式。
检查地点:1,工作面进风;2,工作面风流;3,工作面回风;4
局部积聚地点,支架的巷道,指距支架或巷道顶、底板50mm以上的空间。
检查瓦斯(二氧化碳):1,检查瓦斯时,使用调整零位的瓦斯检测仪,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8次以上,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上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上部约1/5处),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按住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按住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2,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一般应在测定地点巷道下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下部约1/5处)。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再乘以0.95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3,这样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应该是最高值)
四、问题处理: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爆破。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区调度汇报。
6,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填写记录、汇报: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填写报单、检
查小票,瓦斯检查牌板,并将检查结果汇报通风区调度。
瓦斯积聚、超限处理:1)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2)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3)安设采面上隅角喷雾隔离冲淡;4)刮板运输机底槽内的积聚瓦斯可采用闷底吹压风的方法处理。
巡回检查:回采、掘进工作面每班巡回检查两次,巷道回撤、停工地点每班一次。
五、交班:1,接班人到达接班地点时,应主动向接班人交待当班的瓦斯检查情况及本班所存在的问题。
2,交接中双方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报单上填写清楚。
3,交班者与接班者共同将问题落实后,应及时向区汇报并按区指示处理。
4,与接班人员交接清当班工作情况后,相互在报单上签字。
第二篇: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
瓦斯员管理制度
记分奖励办法及考核标准
一、瓦斯检查岗位操作、监督检查制度及考核标准。
1、上岗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作业,认真按操作要求执行瓦斯、二氧化碳、温度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提高工作责任心,对所属检查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监控、防尘设施、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监控系统了如指掌,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进行汇报,杜绝瓦斯超限、风机循环、微风作业的事故发生,杜绝空、漏、假检和弄虚作假不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现象发生,争做爱岗敬业,带头执行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2、对违反监督检查制度的考核标准。
(1)、出现空、漏、假检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按矿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2)、内部查岗有空、漏、假检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连续正常上班三个月按95%进行考核(可以多个月考核完),并在全科室各班组作检查。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有弄虚作假现象,造成失误由责
任人承担,造成重大事故按矿规定执行,轻微失误一个月考核95%。
(4)、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线路规定执行,否则扣除50分。
(5)、瓦斯检查“三不对照”(记录图表、记录牌板、调度台帐)扣除50分,对其它地点通风设施、临时地点、防尘、局部通风、监测、抽放等地点的检查出现“三不对照”扣除30分。
(6)、正常生产情况下,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检查时间,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5小时;同一地点不同班内的检查时间,间隔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10分钟,每班一次检查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检查时间上下活动范围不超过20分钟,否则扣除30分。
(7)、瓦斯发生异常变化,没有发现或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撤人、停电、未及时汇报者扣除50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完成者奖励20分,发生责任事故按矿规定执行。
(8)、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当班未发现,扣除50分,因风机循环造成断电考核正常月出勤95%,能及时发现风机安装不符合要求、风机循环及时汇报、进行处理者奖励20分,隐瞒不汇报者按断电进行考核。
(9)、接风筒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扣除30分。
(10)、每一监测探头必须认真进行校对检查,及时填写记录,否则不校对探头扣除50
分,探头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监督不到位,记录与探头不对照扣除50分,未按照规定填写记录考核30分。
(11)、巷道贯通前要及时掌握进度及时汇报,贯通后按规定对系统、设施等要认真落实现场,否则距离掌握不清、不汇报扣除50分,落实不到位扣除30分。
(12)、每一次瓦斯检查过程及数据要及时进行汇报,无特殊理由不允许两次一并汇报,否则每少一次汇报扣除10分,夜班每少一次汇报考核20分,两次一并汇报考核10分。
(13)、盯岗人员执行第三次检查时间不允许提前,否则考核100分。
执行每半小时进行一次瓦斯检查,巡岗人员检查两个地点之间超过半小时也应进行半小时检查,否则少一次考核100分。
(14)、采掘机组无水进行割煤监督不到位扣除10分,有水作业不符合规定者考核5分。
(15)、为了加强井下现场瓦斯管理,瓦检员杜绝井下睡觉,否则每次考核50分。
(16)、出现瓦斯断电因现场监督把关不到位,有主要责任者考核100分,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断电监督不到位考核20分。
(17)、隔爆设施、瓦检牌板悬挂不符合规定,防灭火设施落实不到位每项考核10分。
(18)、记录填写字迹不工整,每一处扣除5分。
(19)、各类牌板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不汇报者扣除5分,按要求回收或下井携带5块以上牌板悬挂每次加10分。
(20)、对工作面每一次检查结果及时通知现场人员,由工作面班长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字,否则每少一次扣除10分。
(21)、重大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者视情节奖励20分-50分。
(22)、制度中没有规定的内容,出现问题按情节大小扣除20分-50分。
(23)、上岗人员要主动接受查岗人员的检查图表记录等,上井后要主动向值班干部汇报当班工作的结果,否则每次扣除10分。
二、班前会制度及考核标准。
1、所有当班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夜班:22:00。
早班:7:00。
中午班:14:00。
特殊变动由科员通知班组长,造成失误由班组长负责,并扣除班组长20分。
2、参加班前会人员喝酒按公司安全制度执行。
3、参加班前会人员要认真听班组长进行工作安排及井下现场各地点变化及注意事项,不准随便走动,交头接耳讲话,开班前会写图表者,每项扣除5分。
4、班前会点名结束迟到扣除5分,应该上班不到者按旷工进行考核。
5、班前会贯彻的作业规程、措施、重要文件、管理规定不签字者
扣除5分。
6、班前会对领导提问瓦斯员本职工作的回答回答不上或不符合要求者扣除5分。
7、开班前会期间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每人扣除30分,动手打架各扣除50分,对责任者加倍进行考核,并在全队会上作检查,造成伤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
8、不服从检查线路分配,拒不上岗,与班组长因线路分配争吵者扣除50分,并在下班班前会上做检查。
三、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1、班前会结束后必须迅速检查用具、仪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执行交接班,不在规定时间指定电话地点,执行交接班履行签字手续,每人考核20分。
2、接班人应对不再规定地点、规定时间交班进行举报,扣除10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人身攻击,扣除20分,对举报人奖励10分。
3、在交接班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迟到岗,不准出现井下发生争吵情况,汇报到值班室进行落实,否则对责任人扣除20分。
4、交接班时要将当班生产情况、瓦斯变化、局部通风、监测监控、通风设施、通风系统、抽放、打钻、防尘设施、防突设施、当班隐患处理结果、注意事项详细交接清楚,进行互相签字离岗汇报,否则因交接不清出现问题,交班人每项考核100分,接班人每项考核300分,重大问题加倍进行考核。
5、因检查线路调整,特殊情况下的交接班地点变动由调度或值班干部确定布置。
四、综合制度。
1、根据各风井实际情况分别按每一条检查线路的记分标准进行核定,各风井无权随便更改变动,必须由分管与队长沟通后,再执行。
2、井下烧焊按报告时间6小时以下记60分,多增加一小时加10分,井上烧焊12小时以下记60分,多增加一小时加10分,洗煤厂瓦斯检查并负责烧焊,按队规定系数记分,进尾巷记100分,日检、周检记90分。
3、鼓励出满勤奖励300分,有资假(陪产、半月探亲假、婚假、丧假)每天记分30分,各种培训每天记50分。
4、各类请假每月在25日-27日前把计划报到班长处,探亲假年底报计划,各类请假必须由班长签字同意,然后由分管、队长签字后生效,请事假1天,取消出勤奖励300分,请事假2天另考核300分,请事假3天另考核700分,特殊原因造成旷工,补假一次考核1000分。
无重大特殊情况不许以捎口信、打电话或越级请假,否则每次考核300分。
5、当月出勤不够得奖工数,只记工不出分。
6、班长、付班长按月度出满勤给予奖励,正班长400分,付班长200分,带班班长每带
一人加2分,班长出勤每天按上月度井区总平均分得分,上什么岗位记什么分,否则加倍考核。
7、班长、付班长必须按月(28日前)完成考核任务,大矿班长完成800分,付班长完成400分,南翼、段河班长完成600分,付班长完成300分,带班查岗10天以上必须完成任务,否则从出勤分加倍进行考核。
8、瓦检班长查岗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入井,大矿班长7小时30分钟,南翼班长7小时,段河班长8小时30分,否则每少一分钟考核10分。
班长在边远、瓦斯大的作业头面每月不少于4天,否则每少一天考核200分。
9、业余时间参加矿组织其它活动、集会,4小时以下加30分,4小时以上加50分,超过6小时按地面记工出分。
10、对上岗人员的记分必须公平、公正,班长上井后要及时把当天出勤分记入公布栏中,出现失误由带班长出勤分中进行考核。
11、班长查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对当事人进行考核,必须在临时图表中当场填写原因,让当事人确认,上井后及时下三定表。
月底考核过程中当事人有争议,由班长承担。
12、队规定班长月度考核任务,只指井下现场、岗位操作、标准化。
但对地面请假、旷工、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考核,月底必须进行
考核,不算月度任务,否则考核班长出勤分。
13、当月所有考核分不够,顺延到下一月进行考核。
14、当班的图表审核及签字,在第二天上班前必须审核签字完毕,隔天审核或不签字,对带班长每次考核100分。
15、带班班长对当天检查线路安排失误造成空岗,免去带班班长职务。
16、月度考试成绩加分,70~80分,不奖不扣,81~90分加50分,91~100分加100分,101分以上加200分,69分以下扣200分。
无故不参加考试扣300分。
17、因瓦斯检查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时,加班人员按当日出勤路线分数的3倍记分。
通风队
2009年5月13日
第三篇: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
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区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如下:
一、处罚制度
1、入井前,首先检查瓦检仪、药品、电路、气路是否完好,使用坏仪器的,罚款100元。
2、瓦斯员坚持“三无作业”即无微风、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否则,罚款100元。
3、监督好水泡泥的使用,放炮前后的洒水及迎头防尘工作,对违章者有权停止施工。
施工单位不使用水泡泥、不洒水而瓦斯员不及时汇报又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罚款100元。
4、监督好局扇和风筒管理,风筒出口距工作面前头超规定或局扇吸循环风不汇报,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
5、无论交接班或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准停风,需要停风时,必须经调度室、通风区值班人员的同意,先撤出独巷内全部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否则,罚款100元。
6、检查瓦斯时,发现瓦斯异常或“一通三防”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有关单位汇报,发现问题未处理、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的,罚款100元。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一次未
传递“三人连锁”牌的,罚款100元。
8、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汇报制度,汇报瓦斯应在交班后60min 内进行汇报,其他按本班作业时间平均汇报(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随时汇报)。
瓦斯检查时间误差一般为±15~20min,超过此时间至±60min按规定分析处理,罚款100元。
超过±60min按空班漏检处理,停止工作,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9、严格执行现场打电话交接班制度,做到“四不走”,即:瓦斯超限不走,找不到原因不走,处理不完不走,交接不清不走。
未在现场交接班、脱岗的、交接不清的,罚款100元。
10、瓦斯检查牌板应悬挂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3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悬挂在距头50米以内。
否则,罚款100元。
11、认真检查分工区域内的通防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或督促责任人(单位)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风区,否则,罚款100元。
12、要做好瓦斯传感器的管理工作,要按标准及时安设和移动,发现一次瓦斯传感器的吊挂位置不正确的,罚款100元。
13、分工区域内应设而未设置瓦斯检查牌或无交接班牌板,不及时汇报设置的,罚款100元。
14、采煤工作面上端头必须按规定挂吊好导风帘,使用好风水炮弹,消除瓦斯超限现象。
对不按要求使用或管理不善,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罚款100元。
15、未按规定时间或不进行局扇风机切换试验、未填写风机切换牌板或填写不符的,罚款100元。
16、严格按规定排放瓦斯,严禁采取“一风吹”或靠风机开、停等控制风量,未按规定排放的,罚款100元。
17、认真执行瓦斯“三对口”制度,即瓦斯检查牌板、原始记录、瓦斯台账不符或涂抹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8、瓦斯检查牌后的原始记录在填写完时,应及时汇报,让下班瓦斯员携带更换,本班将原始记录带至通风区保存,否则,罚款100元。
19、请销假制度。
请假必须经班组长首先批准,然后经主管区长审批,方可生效(紧急情况除外)做到手续齐全,否则,按旷勤处理,每天100元(累计计算)
20、由于本人工作失职造成被追究“三违”的人员,每次区加罚100元。
21、不服从值班或跟班人员安全指挥的,罚款100元,并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22、不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20min以上),罚款100元。
23、瓦斯员不按通风区制定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的,罚款100元。
24、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区领导组织的区务会的,罚款100元。
25、其他严格按照《瓦斯检查工职责》、《瓦斯检查工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罚款均由本班班组长进行管理、负责使用,账目公开,使用于本班日常用品消耗及奖励先进人员资金。
使用程序:班组长提议→本班议定→区长批准→班组长落实需奖励人员条件如下:
二、奖励制度
1、日常工作中,表现积极,有上进心,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区议定)
2、在突发事件中能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的,奖(区议定)
3、区不定时提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应知应会的,奖(区议定)
4、每季度班组长负责评比出前六名先进工作者,奖(区议定)
5、连续六个月能监督完成区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未犯以上错误的,奖(区议定)
6、对日常工作表现良好,可酌情减少或免除罚款,(区议定)
7、以上奖励幅度由本班资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