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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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内部审计
【发文字号】中内协发[2003]22号
【发布部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发布日期】2003.05.22
【实施日期】200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
(中内协发[2003]22号2003年5月22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IA证书的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办法接受后续教育。

第三条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二)内部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三)相关专业知识;
(四)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四条后续教育一般采取以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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