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司机安全守则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车司(副司)机安全守则(总2
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机车司(副司)机安全守则
第一条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坚持二人一台车作业,人员不全不准动车;非本机车乘务员禁止动车。
第三条作业前,确认已处于安全位置,进路正确,信号已经开放,挂钩员已给起动命令后,鸣笛示意,再动车。
第四条行车时要不间断的了望,注意挂钩员的指令,并按挂钩员的指令行车。
第五条作业中,操纵司机负责与挂钩员之间的作业联系,另一名司机负责监听,并协助操纵司机不间断地了望。
第六条在西驼峰有减速顶的线路上作业时,严禁顿钩。
第七条取送危险品货物时,挂车、起车要稳,运行限速10公里/小时,连挂限速2公里/小时。
第八条机车在二货区1道、一货区1道、金海粮油、二电场各股道作业时,禁止进入站台或卸车台。
第九条遇有看不清信号、命令不清、联系脱节或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时,应鸣笛数声示意,立即停车。
挂钩员上下车时,要适当降低车速。
第十条行车中严禁上、下车,严禁将头探出窗外。
检查机械间时,在走行板上走行要注意安全,非作业需要不得站在司机室外面。
第十一条每一名司机应熟悉各种手信号的显示、调车信号机的显示和各股道存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