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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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民医院行政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使医院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医院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医院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
三、医院各行政部门要认真依照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化办事程序,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工作任务。
四、医院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医院行政工作的范畴
五、行政管理方面: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财管理、经济管理、物价、审计管理、基建、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
六、业务管理方面:医疗管理、护理管理、门急诊管理、科教管理、医保管理、预防保健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医院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七、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八、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领导医院全面行政工作,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在院长领导下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具体工作。
九、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及院长行政查房会议。
院长办公会议各项议题在广泛讨论基础上由院长作最终决定。
医院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财经预决算等)需提交院党委会讨论,最后由职代会表决通过。
十、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助支持。
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长报告。
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一、院长办公室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并对医院年工作计划及院长办公会议精神进行督办实施。
十二、医院各行管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
具体参照《医院工作制度与职责》。
第四章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十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及职工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增加透明度,实行院务公开;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四、医院重大事情和大型项目决策前,应由相关部门和主管的副院长提出论证报告,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医院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
十五、各部门提交重大决策建议,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分析、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积极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
十六、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听证会、座谈会等,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十七、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
第五章会议制度
十八、医院实行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职能科室会议和院长行政查房会议制度,并对全院会议实行有效控制。
十九、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和院长办公室主任组成,由院长主持,院长外出期间,由书记主持。
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召开院长办公扩大会议,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或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上级指示
(二)讨论下一周工作计划
(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
(四)协调各部门工作
由院长办公室主任记录,撰写成会议纪要,并督办执行。
二十、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由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及各科负责人组成,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外出期间,由书记主持。
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上级指示
(二)通报医院近两周发生重大事情
(三)传达院办公会有关精神
(四)工作小结及工作任务安排
会议由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十一、职能科室会议由各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由院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分管领导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任务:(一)各职能科室当月工作小结
(二)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三)通报各职能科室月考核检查情况及院办公会议精神执行情况
(四)强调或调整相关行政管理制度或程序
会议由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十二、院长行政查房会议:由院长、主管机关副院长、主管被检科室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科长组成。
会议每月一次,会议主要任务:
(一)听取科室工作汇报
(二)检查工作情况及科室行政管理
(三)现场解决存在问题
由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十三、组织召开会议规定:
(一)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职能科室会议及院长行政查房会议,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院长办公会议议题属计划外人事、财务及物质器械等事项,会前报告院长。
(三)职能科室会议议题事先由相关科室或个人上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四)各部门需要汇报问题及提交会议讨论事项,要事先充分准备,汇报内容要有针对性,对存在的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要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汇报简明扼要。
(五)严格会风会纪,有事请假,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将其设置为静音状态,确保会议质量。
第六章公文办理程序
二十四、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草拟公文应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情况确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填写拟稿纸首页和修改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碳素、蓝黑墨水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红笔书写。
(三)公文的文程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八)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九)公文送医院负责人签发前,应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等。
医院发文程序:主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院领导签发——主办科室送印、校对——加盖公章——上交文件拟稿纸和公文3份到办公室备存。
(十)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十一)公文正式印制前,承办科室应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二十五、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一)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紧急公文,应明确办理时限。
(二)公文办理中遇到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岐,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三)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公文应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予以说明。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并注明理由。
(四)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五)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督查落实制度
二十六、院长工作报告涉及到各部门工作任务要逐项落实,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二十七、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及有关事项,由院长办公室按会议要求发放督办执行表到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到位。
二十八、医院各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十九、每月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协同相关职能科室,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令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章加强监督
三十、医院行政工作要自觉接受医院党总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十一、各部门要接受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
三十二、医院行政各部门要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要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
第九章作风纪律
三十三、医院行政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医疗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
医院举办行政人员培训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
三十四、医院行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坚持经济建设与廉政建设两手抓,切实加强所管部门的廉政建设。
三十五、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坚决执行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院长办公会上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院长办公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三十六、院长、副院长短期外出告知院长办公室备案。
副院长及各科室主任、科长出差和休假,应事前向院长报告。
职能科室人员出差需在院长办公室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