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6-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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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一、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物品名称: 986清洗剂
物品编号 : —
制造商名称、地址及电话:厦门市及时雨焊料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9-19号第五层/(0592)5713458紧急联络电话/传真电话: (0592)5713458/(0592)5712337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可用清水洗涤15分钟,并即刻送医治疗。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 :高浓度会造成意识丧失。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应穿着C级防护装备在安全区实施急救。

对医师之提示:患者吞食时,应考虑洗胃。

五、消防措施
运用灭火剂 :化学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
特殊危害:易燃,液体流动或搅动可能累积静电;
火场中可能释出刺激性气体,燃烧产物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空气中高密度气体或火场中密闭容器遇热遇火可能爆炸。

特殊灭火方法:撤退并从安全距离或受保护的地点灭火;
位于上风处以避免危险的蒸气和有毒的分解物;
灭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围无任何危险,让火烧完,若没有阻止溢漏而先
行灭火, 蒸气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
隔离未着火物质且保护人员;
安全情况下将容器搬离火场;
以水雾冷却暴露火场的贮槽或容器;
以水雾灭火可能无效,除非消防人员受过各种易燃液体之灭火训练;
如果溢漏未引燃,喷水雾以分散蒸气并保护试图止漏的人员;
以水柱灭水无效;
大区域之大型水灾,使用无人操作之水雾控制架或自动摇摆消防水;
尽可能撤离火场并允许火烧完;
远离贮槽;
贮槽安全关已声起或因着火而变色时立即撤离;
未着特殊防护设备的人员不可进入。

消防人员之特殊
防护装备 :配戴空气呼吸器及防护手套、消防衣。

六、泄漏应急处理
个人应注意事项:限制人员进入,直至外溢区完全清干净为止;
确定是由受训过之人员负责清理工作;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环境注意事项:对泄漏区通风换气;
移开所有引燃源;
通知政府职业安全卫生与环保相关单位。

清理方法:勿碰触泄漏物;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在安全状况许可下,设法阻止或减少泄漏;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避免流入下水道或其他的空间内;
用沙、泥土或其他惰性物质来围堵泄漏物;
用真空设备将液体抽入标示且加盖的适当容器内;
用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置于标示且加盖的适当容器内,用水清洗泄漏区;
已受污染之吸收剂,与外溢物具有同等的危害性。

七、操作处置与储存
处置 :不要在焊接、火焰或热表面附近操作使用此物;
在适当通风的特定区内采最小量操作,避免产生雾滴;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储存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远离不相容物,贮存于加盖且标示的适当容器中;
紧闭容器并避免碰撞冲击等物理性伤害;
限量贮存;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忌混储;采用防爆照明、通风设施;应远离作业场所储存。

八、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工程控制 : 大量使用、产生雾滴或将其加热时须有局部排气通风且最好隔离制程.
供给足够新鲜空气以补充排气系统抽出的量.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短时间时量平均最高容许生物指标
容许浓度容许浓度浓度
300ppm 350ppm — —
个人防护设备
呼吸防护:正压式全面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正压式全面型供氧式呼吸防护具辅以正压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手部防护:浸塑手套。

眼睛防护 :化学安全防液护目镜.
皮肤及身体防护:勿直接接触,穿普通工作服可。

卫生措施:工作后尽速脱污染之衣物,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 ,直接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之危害性; 处理此物体后,须彻底洗手;
维持作业场所清洁;
工作场所严禁抽烟或饮食。

九、理化特性
物质状态:液体形状:透明澄清液体
颜色:无色至微黄色气味:溶剂味
pH值:7 沸点/沸点范围:60.0±2.0℃
分解温度:—闪火点:53℉—12℃
测试方法:( ) 开杯 (√ ) 闭杯爆炸界限:2.79% –10.99% (25℃)自燃温度:400℃蒸气密度:2.0
比重:0.935±0.010 (20℃)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安定性 :稳定。

特殊状况下可能
之危害反应 :强氧化剂;可能剧烈反应。

应避免之状况:严禁阳光直射或高温,避免水气或酸、碱。

应避免之物质:水、酸、强氧化剂、碱、油脂。

危害分解物 :无。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毒性
吸入:于300ppm浓度下,其蒸气会刺激鼻及咽;
于350-800ppm下,可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为晕眩、颈痛、恶心及过度疲劳;
高度下(1,000ppm以上)会造成意识丧失及视觉异常。

皮肤:与液体接触过久可能造成严重的刺激及皮肤炎。

眼睛:其液体会刺激复原。

食入:可能造成呕吐、腹泻、肺出血、神经系统损害及失明。

LD50(测试动物、吸收途径)
:5.47g/kg(大鼠,吞食)。

LC50(测试动物、吸收途径)
:16000ppm(大鼠,吸入)。

LDLO :--
LDLO :--
局部效应:500mg(兔子,皮肤)造成轻度刺激;
100mg(兔子,眼睛)造成重度刺激。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长期暴露会造成损害及行为问题;
可能造成神经系统伤害其特征为颤抖、晕眩、焦虑。

特殊效应 :无。

十二、生态学资料
可能之环境影响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水中分解速度较慢;
当释放土壤中,会快速挥发掉;
当释放水中,主要溶解在水里。

十三、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参考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可于燃烧危险溶剂的特定设备内焚化。

十四、运输信息
国际运送规定 :无。

联合国号码 :—
国内运输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 第3类;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96交通部令第3类。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品易燃,防泄漏、高温及近明火。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 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 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 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 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 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十五、法规信息
适用法规 :《安全生产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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