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检查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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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检查管理制度模板
一、超声科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医院工作制度,坚持“为临床服务”“为病人服务”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超声诊断质量。
2.需做检查的一般患者,由临床医师认真填写检查申请单,简明扼要填写主要症状、病史、体征、相关化验检查及初步诊断意见,送超声科预约登记,超声科要详细告知检查时间和注意事项,尽早安排急、危、重患者,随到随检。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负责进行检查,保证检查质量,发现疑难病例应请上级医师复查或由全科会诊,并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密切结合临床做出超声诊断。
4.不断提高超声诊疗的操作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坚持追踪随访,每月专人深入临床科室跟踪验证诊断,对误诊、漏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超声诊疗质量。
5.定期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并根据临床需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进行科学研究、开展教学工作,开发设备新功能,探索超声检查、诊断新方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6.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设备原则上专人使用,专人负责,保持设备洁净无尘,每次检查患者完毕,探头等摆放规整,擦拭干净,建
立机器设备使用交接班记录簿、每日登记机器使用时间及运行状况,保证设备完好使用和工作的正常运转,并做好设备保养维护记录,机器发生故障时随时向主任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修实习人员和新聘任工作人员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机器,注意安全用电,检查结束后,关机断电,整理室内环境卫生。
8.超声检查操作完毕,应及时准确书写、签发诊断报告,进修或实习医师书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字才能发出诊断报告。
二、超声质量管理制度
1.加强超声诊疗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超声诊断在临床诊断中的作用,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高质量的参考依据,促进临床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2.建立健全以科主任为科室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实行科主任、上级医师和工作人员自我控制的三级超声质量管理责任制。
3.加强临床医疗质量教育,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和医疗质量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技能,提供高质量超声诊断报告。
4.根据超声诊断专业特点,结合科室实际工作状况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每两周组织一次质量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做好记录。
5.科主任应随时对各诊室医师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和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方案,每月组织一次科室质量分析评价。
6.工作人员要根据专业特点,树立自我质量控制意识,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坚持上级医师把关和集体会诊,对图像难以判断,诊断难以确定的问题及时请上级医师把关,对疑难重症必要时组织集体会诊,保证诊断报告的正确性。
8.加强绩效管理,把检查项目、例数、诊断正确率、随访率、漏诊率、误诊率等列入绩效考核,体现效率和质量的统一性。
9.诊断报告发出前要查对一般项目是否齐全无误,检查部位描述是否规范、准确,图像与报告是否相符,确保超声报告的质量。
10.上级医师把关的诊断报告必须签字,疑难病例集体讨论后由高级职称医师审核签发,必要时与相关科室会诊后才能发出报告。
三、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母婴保健条例》《关于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规定》,依法加强管理。
2.设立专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文件夹;候诊厅各诊室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标志牌,并设置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
3.对11周以上孕妇实施超声检查,要进行电脑超声诊断登记,检查诊断为胎儿畸形者,必须有两个以上超声医生签名,并保存图像资料才能发出报告,同时做好详细胎儿畸形登记,以便查询。
4.书写报告时应认真核对检查者姓名、性别、年龄和大概病史;出具胎儿检查报告时,除胎儿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外,不得含有胎儿性别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胎儿性别内容。
5.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远程出医院会诊需要携带设备时,必须有主任同意并备案,防止利用仪器外出机会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凡私自透露胎儿性别者依法进行处理。
四、超声诊断报告签发及审核制度
1.超声诊断报告是临床医师诊断的重要依据,要加强超声诊断报告的管理,建立诊断报告签发与审核程序,保证报告质量。
2.住院患者检查完成后,超声诊断明确可当时发报告,诊断有疑问或疑难重症患者请上级医师把关或集体会诊后签发。
3.疑难重症及特殊患者审核或集体会诊后24小时内发报告,并与开单医师进行沟通,必要时与相关科室上级医师共同会诊后再发诊断报告。
4.超声医师检查后当时诊断有困难者,请上级医师会诊后再发报告,每天下班前对工作站中的诊断报告要自查,发现错误立即纠正并报告科主任作出补救措施。
5.门诊、病房、值班、急诊床边、病房急诊患者的报告单由超声诊断医生先签发,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要定期抽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6.对于与临床诊断差距较大,临床医师提出质疑或反馈诊断报告质量问题,超声医师要与临床科室及时沟通解决,属于超声医师的诊断错误或描述不妥,要及时纠正。
五、超声介入诊断治疗工作制度
1.进行超声介入诊断治疗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反应灵活,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
2.进入超声介入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口罩,诊治前必须清洗双手。
3.严格控制人员进入超声介入室,凡进入介入超声室的见习参观人员,必须接受超声科工作人员的指导。
4.超声介入室内一切物品、仪器、药品等应分类、定位放置,专人保管,定时检查,保证实用,用后即时补充归还。
5.超声介入室随时保持室内整洁,操作前紫外线照射1次,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
6.无菌物与有菌物严格分开,无菌物品用专用柜存放,标签清晰,有灭菌效果指示卡,物品灭菌后一周未用者,必须重新消毒,操作前更换持物筒,纱布缸。
7.介入室必备常规抢救器械及常规急救药品,以便必要时使用,
并有专人负责检查,保证器械完好,药品齐全。
8.操作前要做好出凝血时间检查和术前用药等准备工作,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操作风险告知,履行有创检查患者或家属签字手续。
9.治疗时认真负责,不得闲谈,先做无菌介入诊断治疗,再做有菌介入诊断治疗,治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0.介入诊断治疗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从事引导操作,按介入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医师操作,要把握适应证、禁忌证,术后做好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