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粮仓储〔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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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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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冲击和外部环境变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对我们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切实做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行业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海河流域气象水文形势严峻复杂,河北省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防汛形势严峻。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防汛减灾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演练,做好全员防范洪涝、强风、雷暴等极端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做到责任清晰明确、措施得力到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二、认真谋划,积极做好防汛准备。

各单位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未雨绸缪,全力做好防汛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应急、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
好汛情预测分析,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要按照科学合理、实用高效的原则,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努力做到应急预案熟、岗位分工熟、处置程序熟、措施手段熟,确保遇有情况能够迅速展开初期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改善防汛设施设备条件,及早备足尼龙袋、麻袋、砂石、铁锨、档水板、水泵等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尽快完成对已有发电设备、排水设备和退(排)水渠的检修维护,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在汛期前全部到位。

三、周密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

要对建筑物基础、粮物仓房、防雷避雷装置、供电设备及线路、防汛设施及器材、药品库房、排水管网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做到建筑基础稳固、仓房防漏、门窗防雨、地面防潮、墙面防渗、建筑物防雷电、电气线路防短路、熏蒸药品防水及排水管网畅通。

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按照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对排查出的行洪河道、蓄滞洪区以及低洼易涝地带的“水患仓房”,建筑基础不稳固、仓房主体不牢固的“危仓老库”,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在汛期前将储粮或物资转移到安全库区,确保人员财产的绝对安全。

四、严格管理,确保储粮生产安全。

汛期正值夏粮收购的高峰期,恶劣天气与生产高峰叠加,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即“一规定两守则”)要求,认真抓好出入仓作业、烘干作业、熏蒸作业、气调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专项作业操作规程的宣贯落实,严格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药品(剂)使用管理,严禁大雨、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加强仓房基础设施特别是简易仓囤、老旧仓房的巡检巡查,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和超年限使用仓储设施,确保汛期储粮生产安全。

有施工建设任务的企业,要健全安全制度,细化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强化监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方式,对重点县市、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业务环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特别要深刻汲取2016年“7.19”特大水灾教训,对辖区内“水患仓房”“危仓老库”的摸排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按照立查立改原则,及时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复查结果。

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即时约谈单位第一责任人,直至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确保隐患问题在汛期前得到整改。

省局将于7月中旬组织汛期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

六、协调联动,严格值班值守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及时掌握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牢固树立值班
值守无小事的理念,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及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查班查岗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现象发生,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的管理教育,努力做到熟悉工作程序、遵守值班纪律、落实岗位职责,遇有灾情事故时要及时接报和迅速处置,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灾情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市防汛组织机构、值班电话表及“水患仓房”“危仓老库”排查处置情况于7月1日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8月31日前报送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联系人:郭晋军*************
邮箱:**************.cn
省局值班电话:*************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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