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有关基础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函〔201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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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有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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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有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株安办函〔2016〕85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办:
为贯彻《湖南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明电〔2016〕7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收集汇编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收集安全生产案例既对自身是一种教育,同时也为我们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市、县两级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行业、按系统收集以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成册,收集的案例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过程、事故原因的分析、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等要素。

这项工作要在12月15号之前完成。

市安委办将其纳入四季度安全生产考核并进行排名。

二、立即收集监管对象的信息。

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摸清监管对象的底数和基数,建立电子档案,包含企业(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等信息,做到台账登记不漏企业,企业不漏项目,为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三、督促企业(单位)立即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安全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电子档案,纳入数据库。

我市会适时启动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在平台没有启用前,各级各部门要先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

凡是对自查自改没有发现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对象,各级监管部门要派出专家重点督查,如果发现该上报的没有上报、该整改的没有整改,那么坚决依法给它停业停产。

四、立即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

从即日开始,各个行业部门、各个县市区的领导要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上报带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数量和明细,市安委办将按行业部门、按县市区进行排名,对检查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将成为安委会重点考核对象。

带队检查的结果纳入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附件:1、事故撰写案例
2、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附件
1
事故撰写案例1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对交通运输部门、海关系统、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规划部门共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

事故调查组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

调查组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

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
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事故撰写案例2
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
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33栋建筑物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

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导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导致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调查认定,深圳市和光明新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推动渣土受纳场建设,对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深圳市城市管理、建设、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部门单位违法违规审批许可,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未有效整治和排除群众反映的红坳受纳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设计、计算和校审的情况下出具红坳受纳场施工设计图纸并伪造出图时间,从中牟利。

调查认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及其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问题未认真核查、整改,错失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机会。

调查发现,深圳市党委、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调查组对11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其中,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3人。

依据有关规定,另对57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其中对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现任负责人和1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2家事故责任企业和1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他4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项目管理不严问题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对其提出要求、规范管理。

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附件2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安全分管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情况备注(产量)
姓名
手机
姓名
手机
姓名
手机
危险源名称
监控情况
监控责任人
1
2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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