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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蒋流燊与被上诉人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蒋流燊与被上诉人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蒋流燊与被上诉人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4【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71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熠【审理法官】王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蒋流燊;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当事人】蒋流燊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蒋流燊【当事人-公司】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征兵江苏泰坤律师事务所;俞萍江苏泰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征兵江苏泰坤律师事务所俞萍江苏泰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征兵俞萍【代理律所】江苏泰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蒋流燊【被告】南京高传四开数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追认合同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高传公司与蒋流燊签订的劳动合同载明各执一份,高传公司持有的劳动合同在蒋流燊离职时也已经移交给蒋流燊,故蒋流燊持有双方在2015年6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高传公司现仅能提供该份劳动合同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载明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15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则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李晗(正处级)等6人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一: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对任翀立案侦查日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丹阳市旅游局副局长、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任翀(副科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二:如皋市检察院依法对吴宏兵立案侦查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如皋市江安镇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吴宏兵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三:如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冷昕立案侦查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如东县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冷昕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四: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晗提起公诉江苏省盐业协会原副理事长、江苏盐业集团原投资发展部部长兼招标办主任李晗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晗。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李晗利用其担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兼招标办主任等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其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五: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来发提起公诉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原近华社区工作人员程来发涉嫌行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来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程来发。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9月,被告人程来发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拆迁项目中,为获得不正当的拆迁补偿利益,向负责拆迁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现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6•【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目录案例一:涉中医药领域香菇多糖技术秘密侵权案——南京某医药公司诉某制药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例二:“十竹斋”商标与老字号权益冲突案——某艺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某拍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三:涉摄影作品伪造证据处罚案——田某某与南京某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四:“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仿冒侵权案——新疆某啤酒公司与某啤酒公司、天津某贸易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五: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商业诋毁案——某机动车交易公司与某汽车贸易公司、袁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六:涉传统中医药教学课件著作权侵权案——湖北某教育公司与石某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例七:分装种子侵权案——天津某种子公司诉重庆某农业公司、南京某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例八:盗用他人房产销售信息虚假宣传案——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苏州某网络公司南京分公司、苏州某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九:假冒“双立人”商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胡某某、陈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案例十:“AI换脸”视频模板侵权案——宋某某与南京某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例一涉中医药领域香菇多糖技术秘密侵权案——南京某医药公司诉某制药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3444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68号【基本案情】2004年,南京某医药公司与某制药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生产香菇多糖原料药和香菇多糖制剂的必要工艺技术等;后者生产的香菇多糖过程产物、原料药和制剂仅能销售给前者书面指定的经销商或者制造商。

后,某制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将“香菇多糖生产技术”转让给他人。

2021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1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1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6•【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案例一生产假冒芯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案——被告单位上海国芯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等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裁判要旨】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固化至芯片内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当然属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对于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专业芯片从业主体,主观上应认定其明知或应当知道侵权芯片中包含有固化的计算机软件,具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故意。

对假冒芯片数量巨大、数额巨大的,应加大刑事惩罚力度,强化罚金刑适用,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效能。

案例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当使用案——景德镇陶瓷协会与南京市秦淮区胡仕海烟酒百货超市商标权侵权纠纷【裁判要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常对应特定的地域名称,商标注册人也不能剥夺虽没有向其提出使用该证明商标的要求,但商品确实产于该特定地域范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当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所含地名的权利。

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金大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裁判要旨】未经品种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以白皮包装、彩色包装、不规范包装或者更名方式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对惩罚性赔偿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赔偿基数无法合理确定的,法院可以综合考量品种权市场价值、被告的侵权恶意程度、侵权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适用惩罚性赔偿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以充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利人的权益。

案例四技术合同引发的专利权权属纠纷案——陆昌精细化工(昆山)有限公司与杜宗鑫专利权权属系列纠纷【裁判要旨】基于技术合同法律关系而主张专利权权属,应以双方技术许可使用的一贯事实来判断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

新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论文

新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论文

新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研究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6-000-01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资本市场经历巨幅波动,这无疑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及监管的产生巨大的作用。

本文主要以南京高科为例,探讨了在新准则新理念的大形势下,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公允价值准则融资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全面实施。

新准则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其贯彻落实让众多上市公司改变了原有对投资项目的计量方式,南京高科就是其中之一。

一、案例背景1.南京高科简介南京高科全名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07年明确了“以房地产为龙头,以公用事业(水务)和优质股权投资为两翼”的产业发展战略。

08年4月,继跌破发行价、跌破股权激励价之后,南京高科尾盘终于收于每股净资产之下,成为股改以来“破净”第一股。

2.“破净”的原因分析“破净”是指股价跌破净资产值,显示了市场信心溃退。

对于南京高科的“破净”,原因如下:第一,南京高科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形势不佳。

第二,限售股解禁,原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短期内增加市场股票的供给,股票价格下挫。

第三,其主要利润源于投资收益,而自身营业收入所占比率不大,市场整体信心不足导致投资者盲目压价。

进一步思考:尽管起着带头作用的房地产行业受到冲击,但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等领域的营业收入不可忽视。

08年经济危机,政府采取大量的政策进行经济激励,尤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其次,众多解禁的公司中跌破净资产的不到10家,这也证实了南京高科破净的本质与限售股解禁的有关却也并非致命。

因此,南京高科“破净”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二、公允价值计量1.新准则的具体规定新准则规定: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通常计入所有者权益。

上诉人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5【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115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帅李斐郑慧【审理法官】马帅李斐郑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当事人】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当事人-公司】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於扬子江苏品迈律师事务所;孙翌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於扬子江苏品迈律师事务所孙翌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於扬子孙翌【代理律所】江苏品迈律师事务所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市锦绣花园业主委员会【本院观点】案涉《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高度物业公司及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期间,高度物业公司对一审法院查明“实际交接完成时间于2017年5月25日”有异议,其认为实际的交接时间最早应当是在2017年9月;高度物业公司对一审法院查明的其他事实没有异议。

锦绣花园业委会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交接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有异议,其认为一审法院记录有误,应该是2017年5月15日;锦绣花园业委会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部分没有异议。

对于双方均无异议的一审查明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案涉《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高度物业公司及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双方在合同中对车位费及其他共有部分收益分配作出了明确约定(车位费收入分成扣除10%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后,甲方提取70%作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提取30%作为补充物业服务费;宣传广告、摆摊设点等所收费用按6:4甲乙双方分成),锦绣花园业委会根据该约定要求高度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具有事实依据和合同依据。

朱南松和他的上海证大投资

朱南松和他的上海证大投资

中国私募军团大点兵:朱南松和他的上海证大投资市场就像一个大海,深不可测,你只不过在中间划着一个小舢板能够幸免于难,而不是你怎么征服大海,人很难征服大海。

——朱南松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老牌的投资机构,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私募基金之一。

公司创建于1994年,目前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掌控着几十亿规模的资金。

公司董事长叫戴志康,他是新财富"500富人榜"的常客;朱南松是上海证大的总经理、掌管公司具体的投资活动。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朱南松第一桶金:做多327国债,一天盈利400万成立之初,上海证大的注册资本只有300万,不能达到投资管理公司的资本要求,只能叫上海证大财务顾问公司。

1994年,朱南松开始他的投资生涯,正是从国债期货交易开始的。

1992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办国债期货交易。

如今,国债期货早已淡出中国证券市场,主要原因就在于震惊全国的"327事件"。

"327"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品种,多空双方展开了规模空前的对赌。

1995年2月23日,受"327"贴息传闻得到证实的影响,"327"暴涨,持有大量空仓的万国证券遭遇灭顶之灾,开始砸盘,国债期货市场一时大乱。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做出最后8分钟交易无效的决定,并在事后组织协议平仓。

朱南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当天参与了多方的操作,并在空头老大万国证券疯狂砸盘之前平仓,不但躲过一劫,而且当天盈利高达400万。

在当时来看,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如果晚了十几分钟,或许朱南松和上海证大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尽管朱南松在国债期货投机中的成功有一些运气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宏观经济学的教育背景让他对于当时的物价以及国债走势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把握,在大的方向判断上没有出现错误。

也可以说,历史给了上海证大一次迅速完成原始积累的机会。

1995年,上海证大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

南京法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法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法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0.28•【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南京法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南通市粮棉原种场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裁判要旨】品种权人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使追偿权,主张在植物新品种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合理确定。

案例二: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省泗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裁判要旨】基于新育成品种及其审批的特殊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与其名称之间形成了特定的联系。

在侵权人用无任何标识的白皮包装,并以与受保护的植物新品种相同的名称对外销售品种时,如果其所销售的并非被授权品种,但仍会使得购买者误认为是被授权品种,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在侵权人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方式隐蔽,权利人取证难度异常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

案例三: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徐州市地王恒鑫农资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裁判要旨】未经品种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独占实施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以白皮或者更名方式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对于原告的赔偿请求及其主张的计算方法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被告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按照侵权者故意程度、情节严重状况等因素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赔偿数额。

案例四: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响水金满仓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裁判要旨】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对由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引起的“破净”现象研究——基于南京高科的典型案例分析

对由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引起的“破净”现象研究——基于南京高科的典型案例分析

称 , 二 大 股 东 所 持 公 司 23万 股 限 售 股 将 于 4月 3日起 上 市 流 第 6 通 。虽 然 这 部 分 股 份 只 占 总 股 本 的 07 , 由 于 其 持 股 成 本 较 .% 但
低, 并且 该 股 东 在 2 0 年 已经 减 持 了公 司 9 8 股 , 排 除有 继 续 07 4 万 不 减持的意愿 。
就南 京 高 科 而 言 , 具 有 跌 破 净 资 产 的 条 件 。 首先 , 京 高科 其 南
所 处 的 房 地 产 行 业 是 受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影 响 最 大 的 行 业 之 一 , 司 公
O 年 开 发 项 目较 多 , 需 要 支 付 土 地 款 , 金 压 力 较 大 , 年 预 计 8 并 资 全
对 由公 允价 值 计 量 属 性 的 应 用 引起 的 “ 净 " 象 研 究 破 现
基于 南 京 高 科 的 典 型案 例 分 析



张 永 英
( 中南 财 经政 法 大 学
【 要 】 文 主 要 通 过 南 京 高 科 的 典 型 案 例 来研 究 上 市公 司“ 净 ” 摘 本 破 现 象 , 京 高科 在 O 南 8牟 4月 股 价 跌 破 净 资 产 , 称 为 O 被 6年 以 来 中 国 股 市 “ 净 第 一 股 ” 在 本 文 中 , 者 通 过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顺 周 期 效 应 来 解 破 。 笔
406 ) 3 0 0
二、 案例 概 述
南 京 高科 的 主 营业 务 为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品 房 开 发 Nhomakorabea 商 销
售 ; 水 处 理 、 保 项 目建 设 、 资 及 管 理 等 。 2 0 年 , 京 高 科 污 环 投 07 南

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1.12•【分类】其他正文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目录一、“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二、朱某华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三、应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四、柳某诉张某某、某物业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五、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六、闪速推公司“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案七、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八、孟某诉滨海县医保中心不履行给付基本医疗保险金职责案九、江苏兴达钢铁集团系列执行案十、STO租船公司诉新加坡丰益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3月至7月,被告人张某某、章某某、李某、丁某等人出资,被告人洪某某、王某某等人提供采砂船,被告人凌某某等人提供运砂船,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采运一体的方式,共同在长江安徽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段(长江禁采区)非法采运江砂46765吨,价值高达289万余元。

被告人马某某明知是盗采的江砂,仍收购1700吨并予以出售。

经评估,张某某等人非法采砂造成长江生态环境损害价值515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相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二)裁判结果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作出(2022)苏0981刑初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张某某等32名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长江禁采期、禁采区从事采砂活动,均构成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万元不等;被告人马某某明知江砂系盗采而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没收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没收江砂变卖款。

张某某等14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在各自参与非法采砂数量范围内对造成的长江生态环境损害515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股市经典头部研究(沧桑战神)

股市经典头部研究(沧桑战神)

股市经典头部形态研究----沧桑战神股市经典头部形态研究(1):黄昏之星黄昏之星:在上涨趋势中,中间星线的出现是顶部的第一个危险信号,右面的阴线证明了趋势的反转,需要注意的是此形态只有在上涨趋势中才能发挥其技术效力。

右面的阴线插入左面阳线的程度越深,则顶部反转的程度越强烈。

例一:A股经历疯狂上涨后, 2007年10月出现黄昏之星的技术形态,这预示着A股见顶,此后A股开始了让人毛骨悚然的暴跌,一年之内跌了近4500点。

在被国际超级炒家爆炒后,日经225指数在1990年初出现了黄昏之星的技术形态,此后日本股市开始了近20年的暴跌之路,由1990年的38957点跌至今日的9498点,可谓熊途漫漫。

实战范例三这是外汇市场,美元瑞郎走势图,上涨趋势至黄昏之星见顶后,美瑞郎一路走跌,美元与其他各国外汇走势也大体如此,美元贬值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至今还在继续。

画龙点睛:黄昏之星在预测趋势头部中有独到的地方,与其他各种分析方法综合使用效果更好,包括技术指标、支撑线、波浪理论等。

上证指数于2009年7月底、8月初连续出现了两个黄昏之星组合,RSI 人气指标出现了明显的顶部背离,更重要的是股价已经跌破支撑线下轨,顶部特征确信无疑。

那时A股正处于自1664点开始的第3浪走势的末端,7月29日那根似如断头铡刀般的大阴线放出了A股有史以来3028亿元的成交天量,有了这些,自然对其头部的判断把握性就更大一些。

1、本头部形态可用于分时图、日线图、周线图、月线图中2、本头部形态可用于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股市经典头部形态研究(2):看跌吞没形态上涨趋势中出现了小阴、小阳或十字星类的星线意味着多方攻击受阻的话,那么出现看跌吞没形态,则趋势反转的意味更强,后面的阴线吞没了阳线,空方给了多方当头棒喝,原有的上涨的趋势通常被逆转。

例二:中电广通,2009年9月和11月连续出现了两个看跌吞没形态,短期股价都陷入了调整之旅,出现了大幅下挫。

污泥减量技术详解

污泥减量技术详解

五、德宇清污泥处理系统应用案例
1、白敬宇制药的生化污泥处理
为了碧水蓝天的幸福生活
2、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生化污泥处理
3、河南恒丰纸业造纸污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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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含水率、有机质和微生物给污泥的后处理增加了难度。如果能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此,德磊科技历经十年,研发出一种低能耗、低成本且高效
的污泥减量化手段:基于高级氧化的嵌入式污泥减量技术
1.氧化还原电位
氧化还原电位就是用来反映水溶液中所有物质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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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技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3.污泥高级氧化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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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污泥
氧化前后对比
将图 1 和图 2 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氧化前,污泥的菌胶团 呈致密紧凑的网状结构,外观上未发现暴露的细胞。氧化后,菌 胶团被破坏,结构变得疏松,部分细胞呈独立暴露游离分布
从图 3 和图 4 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氧化前,丝状菌密度较 高,内部结构完整;氧化后,丝状菌密度降低,细胞结构被破坏, 内部呈中空状态。
工业应用外运污泥量最高减少达 64.52%、并且减少絮凝剂 45%、同
时消除恶臭。2、地表水治理与生态修复。3、高难度废水预处理与生
化尾水达标。
德磊科技全力推进环境治理服务,业主不需要投资设备,由德磊
科技提供设备进行污泥处理减量效益分成
德磊科技的企业使命:为了碧水蓝天的幸福生活、用科技创造安
全舒适的环境
2、稳定运行后所达到的效果
减少剩余污泥量

南京法院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法院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法院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03•【分类】其他正文南京法院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华为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基本案情】2017年7月,卢森堡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文森公司)以4G通信网络标准必要专利(欧洲专利)在英国法院起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英国法院裁判确认华为公司手机产品使用其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授权费率,包括中国。

华为公司认为,中国专利及许可费率应当由中国法院进行裁判和管辖,且康文森公司的要求违反了标准必要专利费率许可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

故华为公司于2018年1月在南京中院起诉康文森公司,请求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

此后,康文森公司又在德国就德国专利提起诉讼。

南京中院率先做出判决,早于英国法院确认了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

在后德国法院所确定的许可费率是南京中院确定费率的18.3倍。

该案二审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中院一审判决基础上作出裁定,禁止康文森公司在最高法院判决前申请执行德国法院的判决。

最终,南京中院的率先判决及最高法院的二审“禁诉令”,促成卢森堡康文森公司与华为公司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在2020年12月达成全球和解,两者在全球的各项纠纷均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信息通信技术是数字经济效力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核心推动力,其中的标准必要专利又是数字经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

标准必要专利是为实施某一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一旦某专利被认定构成标准必要专利,则相关产业的所有实体企业均需要支付相应专利使用费。

近年来,某些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特别是非专利实施主体(以专利运营为主的经营主体,简称NPE)怠于在中国以诉讼形式行使其专利权,而采用请求国外法庭裁判全球费率的方式,有意规避中国司法机关对国内行为人实施中国专利侵权的司法审查。

园区国企平台转型之路

园区国企平台转型之路

园区国企平台转型之路一、园区国企平台现状园区主要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战略需要,划出一定区域,实行一定的产业鼓励政策,由政府或政府委托单位对其发展规划、产业导向、公共基础设施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统一经营的特定片区。

园区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包括国家级新区、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等各类园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产业园区15000多个,对整个中国经济的贡献达到30%以上。

园区国企平台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的主体,肩负着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运营管理的重任,以及融资和产业投资的使命。

(一)发展历程园区的运作特征呈现出起步发展—成长—成熟—产城融合的显著变化。

伴随着我国园区的发展,园区平台公司各阶段业务侧重不尽相同。

园区平台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融资建设阶段、地产开发阶段、园区运营阶段。

目前,大部分园区国企平台公司处于第二个阶段。

1、融资建设阶段该阶段平台公司定位为“投融资+委托代建”,主要业务为工程业务(包括工程的开发、施工、管理等环节),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委托代建费。

平台公司依附于政府投资产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难以形成有效的资产积累,收益很少,利润率极低。

例如,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在2020年5月完成市场化转型之前,承担政府性融资平台职能。

2、地产开发阶段该阶段以土地一二级开发及厂房、写字楼、人才公寓、住宅等租售为主要业务。

同时开展政府项目代建、公用事业运营、物业管理等业务,实现资产的有效积累和业务的有效延伸。

但是,以地产思维开发园区会遇到巨大的资金问题、市场问题,同时有可能造成园区产业空心化、低端化等。

例如,苏高新集团初期阶段主要承担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即土地一级开发;张江高科创立初期的发展战略以房地产开发为主。

3、园区运营阶段依托于产业地产,通过园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来实现园区专业化运营,提升园区的服务品质,为入驻企业发展和产业链提升提供各类服务,营造良好的配套环境。

烂板的传说

烂板的传说

烂板的传说俺多年混迹于各种财经论坛,多是贼头贼脑从某些大神的只言片语中攫取几块养分就走,滋润腔肺之后,口齿也就再次伶俐许多,俺的一些客户和收费群里的也会因为俺的卖弄而更加膜拜,如此,赚些碎银裹腹充饥,养家糊口了。

说白了——俺就是在股市里面以耍耍嘴皮子混饭吃的主,就是你们常说的股市“口活”,只是俺的造诣,经过股市二十三年的修炼,已经到了九袋长老的境地,可以无愧的称为大湿,口活大湿了。

俺自幼喜爱读书,像草原三姐妹,雷锋的故事等,就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四大名著,除了聊斋和红楼梦没有全部看完之外,三国演义和武松是仔仔细细看完的,小时候家里的床底下塞满了这些连环画小人书。

1992年,俺是这个城市里面第一个在证券公司门口卖报纸的,花花绿绿的股票K 线吸引了学识渊博的俺,于是手工画K线好多年,直到俺的客户送给我一台旧电脑为止。

俺这次整整衣衫,扬扬头颈,现身桃谷县,真是气不过几位大神对我辈的严重挑衅!像江南三少对我忘神等人“有钱就是任性”的蹂躏,雷神的百万实盘邀请赛对我辈轻浮的挑逗,以及这里众人对口活同仁的鞭挞……是可忍孰不可忍!嘲弄我辈的乃层次太低也!古有鬼谷子指导纵横家如何通过权谋策略和言谈辩论等技巧实现既定的目标;又有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善之善者也!即,不通过股市实战而能获取收益的大善大智也!今有列宁同志激情演说奠定克里姆林宫的主人的精彩篇章,又有郭德纲赵本山土豪致富的现代启示录!非我等不能股市实战,只是个人自有苦衷而已。

以俺为例,自幼家境贫寒,从小就是蹒跚于废品收购站和挖荠荠菜——俺的小人书就是从收购站里面淘宝回来的。

唉,一说都是眼泪啊!尔等任性的主,怎能理解俺们的艰辛困苦啊!账户市值只要波动上万元,心里那个揪痛啊——这能买多少胡辣汤和大饼啊!俺自幼吃苦的小心脏哪里受得了这种折腾?于是——算了,还是以口活为生吧,即使赚的少点,倒是安逸的紧。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为了证实俺等真正的口活实力,这里就献上一篇《烂板的传说》,敲打你等脆弱的心灵和好烂的技术——桃谷县如今多是以挖掘标的的基本面,即炒作题材为主,真正懂得技术分析,注意了,是真正的技术分析的寥寥无几。

徐宁与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宁与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宁与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9【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17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姜欣吴勇蔡晓文【审理法官】姜欣吴勇蔡晓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徐宁;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当事人】徐宁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徐宁【当事人-公司】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银芳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谢雨娟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李正武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渠敬利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银芳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谢雨娟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李正武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渠敬利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银芳谢雨娟李正武渠敬利【代理律所】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徐宁【被告】南京华浦高科建材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徐宁的劳动报酬为年薪制,工资标准为3480元/月、津贴5220元/月、目标任务奖基数45600元/年(目标任务奖按照被告考核办法,结合徐宁岗位职务、公司整体业绩、徐宁业绩所做出的考核结果确定)。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徐宁负担,本院免予收取。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2 04:01:56【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徐宁于2003年8月入职华浦高科公司工作,末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约定徐宁从事华浦高科公司指定工作,实际为生产部负责人,承诺可接受外派或调动到苏宁环球集团和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所在城市工作。

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与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民事裁定书

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与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民事裁定书

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与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4【案件字号】(2020)苏13民辖终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茂章钧杰谢朝晖【审理法官】陈茂章钧杰谢朝晖【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当事人】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杰武【当事人-个人】章杰武【当事人-公司】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章杰武【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撤销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证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本案中,章杰武依据借条主张其与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系民间借贷关系。

本案借贷双方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章杰武作为接受货币一方。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苏04民终44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立春董维王昊东【审理法官】吴立春董维王昊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蔡忠民江苏常茂律师事务所;徐进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张剑峰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蔡忠民江苏常茂律师事务所徐进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张剑峰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蔡忠民徐进张剑峰【代理律所】江苏常茂律师事务所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物业服务系一项持续性、全面性工作不能从某一特定时间、地点、地点对物业服务质量作出评定当看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从高科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看,其物业服务实际也得到了部分业主的认可。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反诉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一、撤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2民初794号民事判决;二、常州翔宇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空置房的物业费、电梯费及未出售车位的车辆管理费合计1143914.01元,并承担违约金100000元;三、驳回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南京高科资产甩卖澄而不清签字评价师说法互相矛盾

南京高科资产甩卖澄而不清签字评价师说法互相矛盾

南京高科资产甩卖澄而不清签字评估师说法互相矛盾南京高科资产甩卖澄而不清签字评估师说法互相矛盾查看原文:每经记者许金民2007年1月以7934万元购地,目前已投入1.92亿元建9层商务办公楼,两项合计花费2.71亿元;公司却于上周作价7625.34万元将其卖给关联方。

8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刊发《南京高科(600064,股吧)"白菜价"甩卖资产最终控制人下属企业笑纳》一文,报道南京高科(600064,收盘价11.88元)此项离奇交易。

推荐阅读8月以来全球股市蒸发超6万亿美元大跌后抄底两类股票7月来现10大牛股王亚伟独中2只磷矿石涨价15只概念股机会凸显本周解禁额118亿环比下降近九成美股连跌本周市场盯伯南克讲话[研报]银行业市净率仅1.3倍荐5股[微博]快跑~创业板暴跌再度袭来[股吧]别抱幻想大盘还得跌300点8月20日,南京高科发布澄清公告,先是替子公司喊"穷";接着以周边项目停工为由,来证明贱卖是已不看好项目前景;最后给出详细的评估报告,权当向公众作交代。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查阅资料及深度采访发现,南京高科上述理由皆不成立,就连评估报告的两位评估师都自相矛盾。

7549万卖给控制人下属企业8月18日,南京高科披露公告称,公司将孙公司仙林商务99%、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新市区开发公司和仙林科技园公司,交易价格为7549.09万元。

此项交易完成后,南京高科控股80%的子公司高科置业预计获得收益1987.21万元。

资料显示,仙林商务主要负责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中心区C地块商务办公楼项目的开发经营工作。

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4万平方米。

两个交易对手中,新市区开发公司是高科置业的二股东,持有其19.8%股权,实际控制人是南京市国资委,法人代表欧纪民是仙林大学城管委会主任。

仙林科技园公司是新市区开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市区开发公司持股99%,南京大学持股1%;法人代表赵玉泉是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公允价值
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 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 额。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 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 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等。

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与其它计量属性
简易对比
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历史成本的确认基础是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 交易价格;公允价值随市场信息的变化而变化。 历史成本为静态计量属性,只能用于资产的初始 计量并供以后各期摊销和分配,不存在后续计量 问题;而公允价值是属于需重新开始计量的动态 计量属性,是现行价值计量,并未强调时态。即 可用于初始计量,也可用于新起点的重新计量。 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市场价格,可验证。而公允价 值可以基于实际交易产生,也可以是在没有交易 的情况下产生的
现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现值只是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结合,仅是一种达到某计 量属性的手段和技术。其目的是通过现值技术寻找公允价值, 即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基 础。 某项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须是在非强迫或非清算的 交易中得到市场的承认和接受,才可确定为公允价值。 现值计量能更好反映形成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能恰当反映企业资产“未来经济利 益”特性,也只有其才可视为资产所可能具有的未来经济利 益。 因此,理想的资产计量的属性应当是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南京高科“破净”的根本原因

新准则要求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实 行新准则以前,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多按 照历史成本计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一般 不影响当期利润以及当期净资产,但是在 实行新准则后,由于持有的金融资产下跌 运用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导致企业企业每 股净资产持续缩水或引起净利润大幅下降, 引发股东的恐慌抛售,最终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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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南京高科长期股权投资
✧一)公司简介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2年7月4
日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总公司”,于1992年8月8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
资本为344,145,888.00。

1995年经南京市证券委员会宁证办字(1995)36号文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23日至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共募集资金39,200.00万元。

✧随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7)21号文同意,于1997年5月6
日在该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南京新港”,股票代码:“600064”;
1998年8月25日,经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简称更名为“南京高科”,股票代码仍为“600064”。

200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2股的股份对价;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30日;2006年4月3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股本总数为34,414.59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1,829.59万股,占股份总数的34.37%;
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584.998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65.63%。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土地成片开发;建筑安装工程;
✧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国内贸易;
✧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理。

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南京高科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南京高科在2007年通过对内外部环境以及自身资源优势的分析,
明确了“以房地产为龙头,以公用事业(水务)和优质股权投资为两翼”
的产业发展战略,其中股权投资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2008年公司
还斥资5亿元独家发起设立了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对拟上市
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这就使公司具备了创投概念。

✧二)案例概况
✧1.2007年,公司由长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共12463万,占公司
净利润的77%,其中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公司共有4家,
分别是
✧贡献的投资收益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存、贷款,结算及其他经批准的代理业务
12.6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14.24%
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房地产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19.16%
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设计、生产、销售各种显示器及显示器零部件,并提
供相关服务显示器及显示器零部件13.36%
公司在2000年12月28日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出资2.03亿元,以每股1元的价格,认购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2.03亿股,占该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17%。

南京高科持有20520万股南京市商业银行的股份(占17%),由于权益不超过20%且不构成对其重大影响(仅有南京高科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孔军担任南京市商业银行董事),因此会计政策上一直沿用成本法。

2003年6月10日,南京市商业银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随即进入上市辅导期,成为我国第一家启动上市辅导工作的城市商业银行。

2004年10月30日,南京市商业银行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南京商业银行于2007年3月18日更名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并在2007年7月12日公开发行6.3亿股A股,于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成功后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3751亿股,所以南京高科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7%相应下降为11.17%。

2006年南京银行分红带给南京高科的投资收益为16,416,000.00;2007年,南京银行经营良好,分红带给南京高科的投资收益20,520,000.00。

南京银行上市后,本公司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由长期投资项目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核算,所持股数不变。

公司按成本法对南京银行股权的初始成本为216,889,060.41,在将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当日,南京银行的股价近19元,南京高科所持南京银行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919,320,000.00,公允价值变动为3,702,430,939.59。

可以说,南
京高科对南京银行的投资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除了大力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外,南京高科同样进行了大量的金融资产投资,并按照会计准则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7年未,南京高科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额为8,261,428,998.66元,占总资产的60.18%
✧“破净后”的南京高科何去何从
✧随着市场的持续调整,很多上市公司股价大幅跳水。

继跌破发行价、跌
破股权激励价之后,跌破净资产的现象也开始出现。

在前期盘中曾跌破净资产后,4月14日,南京高科尾盘终于收于每股净资产之下,成为股改以来“破净”第一股。

✧当日,南京高科开盘于22.30元,盘中最高22.66元,最低20.78元,收
于20.84元,最终跌破了公司20.85元的每股净资产。

一般来说,每股净资产代表了公司的含金量,如果公司股价长期处于净资产之下,破产清算对股东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南京高科“破净”的背景是什么,未来公司股价会如何演变呢?
(翟超,2008年04月19日,《证券市场周刊》)
✧三)讨论问题:
✧ 1.请分析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投资
是如何分类和计价的?

✧2.为什么在南京银行上市之后,南京高科要将其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
允价值计价?

✧ 3.阅读并分析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年度报告。

✧(1)以南京高科为例说明年度报告的构成。

✧(2)列出所有南京高科投资计价的会计政策?
✧(3)分析南京高科对南京银行的投资分类及计价变化对其财务状况的影
响?
✧4)分析南京高科近四年的利润构成及其变化,你是如何评价南京高科近
几年的盈利能力的?

✧(5)如果南京高科未来要融资,有哪些可能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四)进一步讨论
✧1.以南京高科为例,分析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的优缺点?
✧2.查阅南京银行的收盘价。

请根据会计职业判断,分析2008年12月31
日南京高科对南京银行的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应该作为资本公积减少还是资产减值?如果作为资产减值,以后年度如果南京银行股价回升的话,其资产减值是否可以转回?
✧3.如果您是股评师的话,对南京高科您是如何评论的?南京高科的“破
净”,股市是否低估了其真实的企业价值?
✧4.南京高科公司业务范围过于多元化,涉及基础设施、地产、医药、股
权投资等领域,各项业务协同效应不高,却又相互争夺现金流,比如说07年因为股权投资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导致其每股经营性现金流量为-3.62元,如果您是公司的财务顾问的话,您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 5.你是如何评价南京高科的“以房地产为龙头,以公用事业(水务)和优
质股权投资为两翼”的产业发展战略?
✧6.南京高科的案例对证券监管部门有何启示?
✧进一步思考
✧ 1. 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各自有哪些优缺点?
✧ 2. 你是如何认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与金融危机的关系的?
✧ 3.关于财务报告目标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有哪些最新的变化?
✧ 4.公允价值计价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关系是什么?
✧5.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与公允价值计量,谈谈你对IFRS No9的认识。

✧ 6.结合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的现行规定,谈谈你的现行财务报表的局限性与财务报表列报列报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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