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权章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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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权章的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不好!今天我演说的题目就是《学宪法谈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

“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
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
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就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就是宪法宣传日。

以宪法实行日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宪法意识,践行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
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
合宪法的规定。

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__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
别于20__年9月、20__年1月、20__年3月和20__年12月先后制订,施行了四部《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

20__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
宪法并作了修正。

宪法修正案奠定““关键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减
少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健全对私有财产维护的规定,减
少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减少认同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
总令我们痛苦不堪。

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

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
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
驾车、超速等。

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

“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做为中学生必须努力做到:勤奋自学,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严格遵
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一致同学;遵从父母教育,尽力分担家务劳动,宽慰父母;正直忠义、热爱劳动、爱护
公物、保护环境。

真正努力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时时需要有法,时时须要遵法,而做为青少年,我们必须必
须使法律在心间短驻华。

我们所搞的每一件事都就是以“法律”做为开端的,没了法律,
我们的社会将可以显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

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利于
人民的就是不好、有毒于人民的就是糟”标准做为基础理念建设的。

所以无论我们碰到了
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于什么惊心动魄的境地,我们都得掏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去维
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以维护和确保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

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

还能了
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
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
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完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


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
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

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反问他:“你为什么必须杀掉那些狗熊,难道你不晓得这些动物很稀有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困惑:“那你为什么必须拎化学物质回去杀掉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困惑了:“那你事前就不晓得这样搞就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

我的前程啊!唉……”
看一看,这就是一个多么年长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可以所犯如
此的滔天巨祸,才可以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法律就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曾
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
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
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

虽然我
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

与法律抗衡的结
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非常真实很具体内容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

她的妈
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

嫁妆是一套房子。

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

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
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
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
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能刀光剑影,仇恨闻知了,我们可以依照法律化解一切须要
化解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够独立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
律在心中,就可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管理,那么每个人的犯罪行为都就是端正的,没
摩擦,就没战争,我们就存有了民主自由,存有了人与自然。

我们小孩就能够身心健康欢
乐的蜕变,搞我们自己想搞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
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
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欢乐就在身边。

各位老师,同学们、孩子们,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到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差不多与你们同龄,叫做
一声“孩子们”,我们都倍感平易近人。

同时,我也倍感荣幸存有这么一个机会与老师、
同学们共同自学和交流,共同深入探讨中学生应介绍的法律常识,应自觉反对的不良行为,再融合案例,恰当的重新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先讲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晚上,有一个14岁的小孩在刻苦背诵《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
…缔守巴陵郡。

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个小偷坐在梁上,听到了一遍
又一遍,眼见天慢暗了,真的忍无可忍从梁上滚下来,把小孩的书一偷,张口就腰“庆历
四年春,滕子京缔守巴陵郡。

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实乃重修岳阳楼,减其旧制,镌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时……”一篇文章在贼嘴里,极其流畅地腰了出。

贼听到了一夜,晚已经“被诵读”了,这贼一甩袖子,说道你怎么这么笨,东西也不偷走了,扬长而去。

故事中的“笨小孩”离我们很近,就在娄底,叫曾国藩,而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可以说
是影响了一代人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他第一个促成30名留学生留学,其中就有我
们熟悉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是他第一个掀起洋务运动,创立江南制造总局;是他第一个建
立海军等等,他的成功在于他能持之以恒,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坚持写日记,坚持每日三省
其身,属于典型的“笨鸟先飞”。

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孩子的潜
力是可以无穷挖掘的。

而故事中另一个人物可能经常被忽略,就是那个“梁上君子”,他
似乎比曾国藩更聪明,接受能力更强,为什么会误入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我们不展开分析,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学生应当也足以学会从自身寻
找原因,由此切入我们今天的主题: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自学法律就是现今形势的须要,首先研习了才懂得,只有研习了法律就可以努力
做到知法守法。

你们的课本上已经存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自学,在碰到具体内容
事宜的时候,用脑筋想一想:什么就是合法的、什么就是违法的、什么就是犯罪的,自觉
地履行职责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去约束自己的犯罪行为,恰当适用法律去看
待和处置自己周围的纠纷,既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有效率避免违法犯罪,就可以真正
努力做到知法知法守法护法。

其次,懂得了才可以用,才可以正确地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你们拥有哪些权利,你们晓得吗?存有法律剥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到保护权,受到教育权,继承权等等,研习了才能运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权利。

比如:有的父母使自己正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休学,儿童碰到这事怎么办?你研习了《义务教育法》,就晓得你的父母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并使适龄子女拒绝接
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出化解;再例如养育狗咬伤了行
路的学生怎么办?你自学《民法通则》第条就晓得圈养的动物导致他人侵害的,动物的圈
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分担民事责任。

总之,只有努力学习法律,晓得自己存有哪些合法权益,就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努力学习法律就可以自觉
地保护法律的权威与自尊,才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并作斗争。

法律必须依靠全体
人民去保护,对违法犯罪的犯罪行为并作斗争,不仅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就是每个公民
的义务,自学了法律,就晓得哪些就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
用法律武器积极主动同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并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自学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3至17周岁
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
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
业中取得辉煌。

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

我们应当了解一
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
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做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自学《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晓得当我们受危害时应谋求哪些维护。

举例: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
脑筋。

“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风来很大
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
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

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
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

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
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维护”中
“必须使适龄未成人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有关“社会维护”中“任何非政府和个人严禁服劳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维护”中“关心爱惜学生,认同自
学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

《刑法》规定16
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

也即已满14
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握个例子:王某,案发时年满16周岁,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碰到
黄某,即为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道没,便入了游戏室里,王某便真的黄某没给他面子,就伙同另一个将黄某叫做出来游戏厅又叫做他拎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踢
回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做苦时,王某又用右肘部敲打他后脑导致黄某颅病变而丧生。

此案例中的王某已八十14周岁,且实行的就是故意伤害并致人丧生的犯罪行为,王
某的犯罪行为形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分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
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
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

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
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当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碰触外面不当社会青年,俗话说的不好“将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碰触
的多了,可以歪曲我们对社会观的重新认识,从而迈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
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
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
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
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
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
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

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
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
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
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

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
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
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例如遇到这种情况一定必须维持冷静的头脑,必须存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将在家里可以经常玩游戏,值得注意的就是,玩游戏千万别成瘾,不然耽搁你们的学业不说道,还可能将因为下载一些不当网站、网页而引致违法犯罪犯罪
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盲从、赌徒、暴力、血腥等内容可以轻微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道:我们作案的念头就是看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
方法从网络里借来的。

许多青少年抵挡不了网络的欲望,纷纷涌入网吧,沉迷其中,不可
自拔。

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浸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踏上绝路。

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
可以产生愈来愈猛烈的心理倚赖和反反复复操作方式的渴求,无法操作方式时,便可以产
生情绪疲倦、抑郁症等症状,与毒品海洛因的上瘾特征极其相近,故被称作“电子海洛因”。

举几个例子: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
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
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
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

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
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

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
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
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握个案例:17岁少年大崭新(化名)为了偷窃玩游戏,竟然将奶奶当场打死,将爷爷劈成轻伤。

事后,大崭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

没钱
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

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
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
的心。

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爸爸说爷爷那儿有多块钱,
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
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事后,
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
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
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就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

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便利的以获取
代莱科学知识,有助于我们的自学和生活,我们应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
不要一味的混迹于游戏、聊天、赌徒。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
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
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
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

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期望有个幸福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完全相同。

马家爵,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
大学。

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麻将娱乐,由于赢了,真的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至,恶人从胆边生,掏出菜刀,杀死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出现了。

如果马家爵能够淡定点,那他仍就是前程似锦,仍能够同时实现幸福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就是一时的冲动
连累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搞守法公民,拒绝接受身心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犯罪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并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就是我们
学会做人的前提。

你们虽然掌控了一定的生活常识,存有了一定的单一制意识,广泛期望
获得社会的积极支持,认知,认同称赞。

以彰显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

但年龄特点同意了
同学们的天真,不明朗。

可能将作出一些不想搞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漠,而引致一
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
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明确提出几点期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
做到严格遵守。

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职责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具有的权利,自己应当明晰地晓得,什么可以搞,什么不可以搞,必须学会对自己犯罪行为有所掌控,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

践行自尊心、自律、力行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自我维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虚伪的、不当的犯罪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当极力阻止,决不模棱两可。

使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反对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

用我们幸福的心灵回去净化身边的虚伪,用我们轻巧的双手资源共享人类的文明,共创人与自然校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不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较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能人与自然、安稳。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导内容就是这样的:存有一个女孩,天生存有残疾,从长大她的父母就不讨厌她,后来又给她诞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伤心了,她吃不饱,穿着不冷不说道,她父母还使她回去当乞丐。

每天至集市上去打劫,把她当做摇钱树,邻居们真的痛骂,充分反映至了民政部门。

后来民政部门中止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至寄养学校回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缴付元生活费,不料她父母不但不付钱,还恶狠狠地说道,就是不付钱,看看你把我怎么样。

女孩见到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控告,她父母因犯罪,受了理应的制裁。

可以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就是伤心,为父母伤心,为自己伤心。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

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就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大部分狼心狗肺、不死守规则的人来说,就可以用法律回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必须强化法律的教育和培育守法意识,我们不仅必须自己知法,还要宣传法律,使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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