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决定书的期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据保全决定书的期限
证据保全就是保护证据的⼀种⼿段,也是⼀个被赋予了法律意义的词汇,证据保全是需要向法院申请的,有的证据因为客观原因⽽不易保存或容易被毁灭,没有了证据对当事⼈来讲是⾮常不利的。

那么⼤家知道证据保全决定书的期限是多久吗?店铺⼩编在下⽂中为您详细解答。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提出。

“举证期限届满前7⽇”,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该7⽇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限制。

⽐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

如果双⽅当事⼈⼀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在举证期限内向⼈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民法院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

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中请保全的时间。

⼆、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证据保全措施,⼀般是法院根据申请⼈申请采取的。

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般是当事⼈,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

例如根据2002年1⽉9⽇最⾼⼈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侵犯注册商标专⽤权⾏为和保全证据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或者利害关系⼈可以向⼈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

在前⼀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

在后⼀种情况下,申请⼈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

但此时,⽆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法院提出的,应当提交书⾯申请状,该申请状应当载明:
(1)当事⼈及其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
(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
(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及其诉讼代理⼈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具体说明。

如果是向公证机关提出,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

该公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的和理由;
(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
(3)证据保全的⽅式;
(4)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申请的范围。

申请⼈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财产损失的,⼈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

申请⼈在⼈民法院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15⽇内不起诉的,⼈民法院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

根据上⽂的讲解,相信⼤家都明⽩了法律规定证据保全的期限⼀般是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提出申请。

证据保全制度在我国发展还是不完善,经常在实际审判活动中出现证据损坏等情况,所以,⼩编建议咨询店铺的在线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