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及康乐县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知:
一、抽查目的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核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二、抽查对象和时间
(一)抽查对象:在县事登局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

(二)抽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方式和内容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被抽查事业单位的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经费管理、业务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主要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等。

四、抽查步骤
(一)抽查准备。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成抽查工作小组,随机抽取年度被抽查的事业单位,并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二)自查自纠。

被抽查的事业单位自接到通知书后,要认真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开展抽查。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抽查工作小组对被抽查单位的公示信息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认真填写实地核查清单、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四)整改规范。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被抽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各单位要对照《整改意见书》及时整改。

(五)抽查公示。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其举办单位通报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并在康乐县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附件中的抽查内容,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填写自查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信息抽查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一名信息抽查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资料准备、整改反馈等工作。

(二)各单位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举办单位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归档备案和网上公示。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