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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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7.07
•【字号】浙安监管综[2008]132号
•【施行日期】2008.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08〕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分组及被检查单位
(一)电力能源组
1.组长:李新连(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2.成员:毛树怀(省安监局综合处)、周晋杭(省电力公司安监部主管)、沈波(省能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副主任)、杨振军(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公司安监部主管)、徐忠勤(国华宁海电厂安健环部主管)、罗建松(华能集团玉环发电厂安全室主任)
3.被检查单位: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新安江发电厂、省电力公司金华电业局、省能源集团公司兰溪发电厂、乐清发电厂和华能集团公司玉环发电厂。
(二)工程建设组
1.组长:徐翼麟(省安监局综合处处长)
2.成员:王伟力(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吴来巧(省地勘局)、孙敬国(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林川(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被检查单位:中国水电十二局(浙江滩坑水电站)、省交投集团(黄衢南高速公路)、省地勘局所属公司(钱江饮水工程)
(三)电信民航组
1.组长:张伟(省安监局安全监察专员)
2.成员:蔡君华(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安保部)、俞敏宏(省邮政公司安保部)、王治华(中国移动浙江分公司安保中心副主任)华国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安保部主任)、汤建国(国航浙江公司安航部部长)。
3.被检查单位: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余杭分公司)、省邮政公司(杭州邮区中心局)、省机场油料公司。
(四)生产经营组
1.组长:李克(省安监局综合处副调研员)
2.成员: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徐志义)、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沈自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浙江分公司(严忠军)、国家物资储备浙江办事处(付立信)。
3.被检查单位:有关单位所属企业
二、抽查时间
抽查从7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具体抽查时间由各组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评价要客观公正,尽量不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工作。
遵守廉洁有关规定。
(二)各牵头单位应于7月下旬将本次检查情况汇总,报省安监局综合处。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