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我国监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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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我国监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之策
摘要: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必不可少且起到重要作用的环节,但是,现阶段我国监理工作暴露出很多问题,
既有制度上的缺陷,也有人为因素,借新一轮改革的机遇,应完善制度,规范行业自身,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使监理事
业不断发展壮大,促使建筑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不到位对策改革发展监理不规范
实行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
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


1998 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
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预算、工期和施工
安全方面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
来。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制度的实行,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提高工程质量、预算
和控制投资、建设工期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所产生的腐败
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几年,在建
筑工作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普遍得到了行业及社
会的认同。

同时监理行业也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
机构,受业主的委托, 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
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
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

但是,在监理工作进行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有的监理机构为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和个人利益,屡屡出现监理业务转包;挂靠监理证照;通过串标承接监理业务等违规、违法现象,致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监理行业为何会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呢?违规违法又屡禁不止?它有哪些表现形式?其危害性在哪里?如何从监理职业道德的角度寻找防止腐败,杜绝违规的办法?这是我们监理从业工作者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
(一)监理市场的不规范
1. 监理业务市场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整个建筑领域的
业务来源途径及方式几乎都不完善,很多工程项目都是通过公司于个人或个人与个人等行业关系网来取得的,监理业务也是如此。

很多招投标的程序存在不正规或纯粹的造假行为。

并且在监理业务中,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 或连体) 监理等规范现象比比皆是,而且大量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等现象。

有的人手里掌握着一家甚至几家监理企业的资料,通过串标等
违法手段来承接监理业务,一旦接到业务就临时拼凑一个项目监理机构,这样的监理机构无论是在人员数量配备方面还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从而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在很多项目上是流于形式,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 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监理工作地发展空间。

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

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甚至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二)监理工作不到位
1. 人员不到位。

20世纪90 年代以米,全国基础建设
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

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人员,因此一旦中标,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甚至一个总监挂名好几个项目。

2. 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
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107•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 年11 月25 日Cheng Shi Jian She Li Lun Yan Jiu•经济建筑•
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
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

3. 监理权力不到位。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
两管、一协调。

目前部分业主对实行工程项目监理的重要
性认识不够,使双方在关系协调上出现误区,监理人员的
决定不能够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够落实,实际上赋
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仅局限在质量控制上,如果没有其他
的权利作保障(特别是计量支付权、设计变更审查权),承
包人不会接受或不听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
控制也会大打折扣。

4. 监理收费偏低,还没有完全做到市场化。

自从工程
监理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
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

很多建设
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素质,而是以
最低的工程监理费用为选择的唯一标准。

部分监理单位为了
能得到监理业务,互相压价,从而引发恶性低价竞争。

事实上,监理单位的收费是有国家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目前监理行业
竞争激烈,而且监理单位逐渐增多,所以收费不规范,远远
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我国监理取费是根据价
费字479 号所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业主无根据地压价和监
理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使得不少项目无法达到应有的取费
标准,资金不足使得各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监理工作的运转,这势必影响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5. 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
的实施。

目前,许多建设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
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
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
技术人员。

他们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这就不可避免地
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
理解为质量监督。

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
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而这几方面都是国际监理工程师所必需的。

监理行业准入
制度实行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

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的;另一方面大部分监理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

部分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相对薄弱,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管理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控制,从而不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积极作用。

6. 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
大多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

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

有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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