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导则-最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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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的分类、主要利用方式、收集、贮存、运输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以果蔬全产业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不包含包装和农资废弃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455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GB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23181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GB/T24675.6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
GB255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果胶
NY/T525有机肥料
NY884生物有机肥
NY/T12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1935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NY/T2118蔬菜育苗基质
NY/T2374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QB/T5356果蔬发酵汁
饲料原料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6号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果蔬全产业链the whole industry chain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果蔬生产、收获、加工、储运、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构成的完整的产业链系统。

果蔬产前废弃物prenatal wastes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果蔬在定植前被丢弃的幼苗、树苗、枝条等。

果蔬产中废弃物wastes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in the producing process
果蔬在种植过程中被丢弃的幼苗、根、茎、叶、花等。

果蔬产后废弃物postnatal wastes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果蔬在采后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宜作为商品销售的落果、坏果、烂菜、尾菜及果皮、果渣、果核、籽、蔬菜根、茎、叶等加工废弃物。

4总体要求
应选择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

应遵循因时制宜的原则,对各环节产生的废弃物尽早尽快利用,以减轻废弃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
污染。

应根据各地资源优势、产业条件和经济水平,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遵循就地就近利用原则,
减少废弃物的运输成本。

应根据果蔬企业生产实际,对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开展梯度多元化全值利用,遵循绿色低碳循环
发展的原则。

应根据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的性质和特点,合理分类利用,提高全产业链废弃物利用率。

5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分类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的分类见表1。

表1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分类
果蔬全产业链
主要利用方式环节果蔬废弃物
产前幼苗、树苗、枝条等基质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材料化利用
产中幼苗、根、茎、叶、果树枝条、疏花疏果、生理
落果等
简易利用、基质化利用、功能化利用、饲料化利用、
肥料化利用、材料化利用
产后落果、坏果、烂菜、尾菜及果皮、果渣、果核、
籽、蔬菜根、茎、叶等加工废弃物等
简易利用、基质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
功能化利用、能源化利用
6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主要利用方式
简易利用
6.1.1用作原料
6.1.1.1果皮(如柑橘皮、柚子皮、冬瓜皮等)经清洗、晒干(或烘干)后,可代茶饮用。

工艺流程图参见附录A中的图A.1。

6.1.1.2质地坚硬的废弃果壳、树枝等可用作工艺品原料。

工艺流程图参见附录A中的图A.1。

6.1.2用作饲料
6.1.2.1无腐烂变质的果蔬根、茎、叶等,可经清洗、粉碎等处理后用作饲料。

工艺流程图参见附录A中的图A.1。

6.1.2.2果蔬废弃物生产的饲料卫生指标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

6.1.3还田处理
6.1.3.1在果蔬废弃物产生地点采用合适的还田机对适合还田处理的果蔬废弃物进行切割、粉碎。

通过旋耕、深翻等措施将粉碎后的适合还田处理的果蔬废弃物归还农田。

工艺流程图参见附录A中的图
A.1。

6.1.3.2机具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4675.6的规定。

6.1.4制作木炭
将果树枝条、果蔬秸杆、藤蔓等原料直接投入炉中进行炭化处理,即可制得木炭,制得的木炭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工艺流程图参见附录A中的图A.1。

6.1.5其他简易利用方式
其他适合简易利用的果蔬废弃物,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基质化利用
6.2.1原辅料要求
6.2.1.1原辅料应新鲜、洁净、干燥、无虫、无霉、无异味。

6.2.1.2原料宜选用果树树枝、蔬菜秸秆等。

6.2.1.3辅料宜选用麦麸、饼粕、米糠、牛羊粪、生物发酵菌剂、尿素等。

6.2.2主要工艺流程
果蔬废弃物基质化利用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粉碎、混料、接种微生物菌剂、发酵等,参见附录A中的图A.2。

6.2.3技术要求
6.2.3.1粉碎
使用湿料粉碎机粉碎果蔬废弃物,废弃物茎秆长度宜控制在1.0cm~5.0cm;用干料粉碎机粉碎作物秸秆,茎秆长度宜控制在0.5cm~2.0cm。

6.2.3.2混料
每1000kg果蔬废弃物原料中均匀加入作物秸秆500kg、牛羊粪100kg、尿素1.2kg,充分翻混均匀,调节发酵堆体含水量至60%~65%,调节碳氮比(C/N)至25:1~40:1。

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6.2.3.3接种微生物菌剂
将混好的物料中加入1kg微生物秸秆腐熟菌剂,充分翻混均匀,发酵菌剂应符合GB20287的要求。

6.2.3.4发酵
6.2.3.4.1建堆
将混配好的果蔬废弃物物料堆制成底宽2m~3m、顶宽1m~2m、高1m~1.2m、长度不限的台形堆。

6.2.3.4.2覆膜
露天发酵时堆体表面覆盖一层普通棚膜(符合GB/T4455规定),四周固定防风,侧面每平方米预留直径0.80cm~1.00cm的通风口16个~20个。

如在设施中进行,无需覆膜。

6.2.3.4.3温度监测
将温度计插入堆体顶端深30.00cm~50.00cm处,监测并记录温度。

6.2.3.4.4翻堆
当测量温度达到60℃~70℃并维持48h后,使用翻堆机进行第1次翻堆,翻堆时要将堆体表面与中心部分翻混均匀,以后每7d翻混1次,保证基质原料均匀腐熟。

每次翻堆后应及时覆盖棚膜。

6.2.3.4.5发酵结束
当堆体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温差±2℃)、堆料变成褐色或黑褐色、用手握之柔软有弹性、有轻微泥香或草香时发酵完成;腐熟后堆体比刚堆时塌陷1/3或1/2。

在5月~9月高温季节,果蔬废弃物腐熟一般需25d~32d;在10月~4月低温季节,腐熟一般需45d~52d。

6.2.4产品要求
6.2.4.1用于食用菌栽培的基质应符合NY/T1935的规定。

6.2.4.2用于蔬菜等作物栽培的基质应符合NY/T2118的规定。

饲料化利用
6.3.1原辅料要求
6.3.1.1应剔除原料中的砂砾、残膜、泥土等杂物,去除腐烂霉变部分。

6.3.1.2原料宜选用废弃果实、尾菜、秸秆、叶等。

6.3.1.3辅料为畜禽养殖过程中常用的饲料原料(如麸皮、豆粕、玉米粉等),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2013)》的要求。

6.3.1.4从废弃物产生到生产饲料,时间间隔应不超过24h。

6.3.2主要工艺流程
果蔬废弃物饲料化利用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粉碎、混料、接种微生物菌剂、发酵等,参见附录A中的图A.3。

6.3.3技术要求
6.3.3.1粉碎
将果蔬废弃物进行粉碎,粉碎后颗粒直径宜控制在2cm~3cm。

6.3.3.2混料
6.3.3.2.1果蔬废弃物与辅料按湿重质量(13:7~11:9)进行混料。

6.3.3.2.2添加适量的饮用水,调节初始含水量在55%~65%之间,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要求。

6.3.3.2.3用食品级氢氧化钙调节初始pH在6.0~8.0之间。

6.3.3.3接种微生物菌剂
6.3.3.3.1微生物菌剂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和GB/T23181的要求。

6.3.3.3.2复合菌剂包括酿酒酵母、地衣芽孢杆菌、植物乳酸杆菌、乳酸片球菌、产朊假丝酵母,其总活菌数均应超过2×108CFU/g,复合菌剂与灭菌红糖水比例1:10。

复合菌剂与灭菌后的红糖水混合后,恒温摇床200r/min,摇匀1h,或者按照市售菌剂说明书要求进行,完成菌剂激活。

6.3.3.3.3激活后的复合菌剂按1%分层喷洒至6.3.3.2的混料中,并混合均匀,待发酵。

6.3.3.4发酵
混匀后的原料装入固体发酵罐中,装填量不超过罐体体积的3/4,不可压实。

密封后,厌氧发酵(7~15)d,发酵温度(25~35)℃,期间间隔(1~2)d搅拌。

定期检查气密性,及时放气。

发酵结束后,所有原料全部取出,进行后续加工,密封贮藏。

6.3.4产品要求
发酵生产的饲料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

肥料化利用
6.4.1原辅料要求
6.4.1.1应通过粉碎、腐熟等工序对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中的病菌、害虫、草籽进行灭活处理。

6.4.1.2堆肥前应去除原辅料中的砂砾、残膜、塑料等杂物。

6.4.1.3宜选用废弃果实、尾菜、秸秆、根等。

6.4.2主要工艺流程
果蔬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粉碎、混料、腐熟等,参见附录A中的图A.4。

6.4.3技术要求
6.4.3.1粉碎
将果蔬废弃物进行粉碎,粉碎后颗粒直径宜控制在2cm~3cm。

6.4.3.2混料
6.4.3.2.1将果蔬废弃物颗粒与畜禽粪便及氮肥等辅料搅拌混匀成堆肥物料。

6.4.3.2.2碳氮比(C/N)宜控制在30:1左右,若果蔬废弃物中嫩果、嫩菜、嫩叶比例高,可通过加入干的秸秆调控;若果树枝条、老叶比例较高,可通过增加畜禽粪便或氮肥用量的方式调控。

6.4.3.2.3含水量宜控制在50%-60%,可通过增加废弃果树枝条、老叶等方式调控。

6.4.3.2.4将混好的物料添加有机物腐熟剂进行腐熟发酵。

6.4.3.3腐熟
6.4.3.3.1起堆
将堆肥物料堆起形成堆体,内置增氧通气管道。

露天堆体高度宜控制在2m~3m,室内堆体可适当降低高度。

为缩短腐熟时间,可在堆体外覆盖塑料薄膜。

6.4.3.3.2翻堆
堆体内部温度应保持在55℃~60℃,持续时间不少于14d。

应根据堆肥时段及堆体内部温度变化,按下列要求进行翻堆:
——堆肥升温期,堆体内部温度首次上升至55℃~60℃时,应翻堆1次;
——堆肥高温期,堆体内部温度在60℃~65℃时,每3d~5d翻堆1次;
——堆肥降温期,堆体内部温度在35℃~55℃时,每7d~12d翻堆1次;
——堆体内部温度低于40℃,且连续两天温差不超过±2℃时,停止翻堆。

6.4.4产品要求
6.4.4.1堆肥生产的有机肥应符合NY/T525的要求。

6.4.4.2堆肥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应符合NY884的要求。

功能化利用
6.5.1提取果胶
6.5.1.1原辅料要求
6.5.1.1.1柑橘皮、柚子皮、柠檬皮、苹果渣、甜菜根等可用于提取果胶。

6.5.1.1.2原料应新鲜、清洁,无腐烂变质,无异物。

6.5.1.1.3果胶提取过程中使用的水、有机溶剂等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1.2主要工艺流程
果胶提取的主要方法为酸提取法。

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原料清洗、搅拌、加酸调节、过滤浓缩等。

工艺流程图见附录A中的图A.5。

6.5.1.3技术要求
原料经过漂洗,除去杂质和盐分等,搅碎后用95℃~98℃蒸汽加热10min左右,加入蒸馏水调节料液比20:1左右,采用盐酸或硫酸调节pH为1.0~2.0,保持90℃左右温度,持续30min~45min,然后将滤液浓缩。

果胶得率一般为15%~18%。

6.5.1.4产品要求
6.5.1.4.1用作食品原料的果胶应符合GB25533的要求。

6.5.1.4.2用作其他用途的果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5.2提取精油
6.5.2.1原辅料要求
6.5.2.1.1宜选择柑橘、橙子、柚子、柠檬等含有芳香类物质的废弃物提取精油。

6.5.2.1.2原料应新鲜、清洁,无腐烂变质,无异物。

6.5.2.1.3精油提取过程中使用的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有机溶剂等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2.2主要工艺流程
提取精油的工艺主要有水蒸气蒸馏法、压榨法、溶剂浸提法、超临界萃取法等。

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清洗、干燥、粉碎、浸提、分离等。

6.5.2.3技术要求
6.5.2.3.1水蒸气蒸馏法
将原料在30℃~45℃下干燥,采用水蒸气蒸馏。

6.5.2.3.2压榨法
将新鲜的原料在室温下压碎果皮过程中加水,采用离心分离后得到精油。

6.5.2.3.3溶剂提取法
采用石油醚、正己烷、环己烷、二氯甲烷和乙醚等,将柑橘皮等原料中的精油溶解至有机溶剂中,然后通过浓缩分离或蒸馏精制除去有机溶剂。

6.5.2.3.4超临界萃取法
利用特定的设备使二氧化碳达到超临界状态(温度32℃以上、压力7.2MPa以上),将原料中的精油萃取出来,再经过变温变压将精油分离出来。

6.5.2.4产品要求
6.5.2.4.1用于食品、化妆品等产品的精油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5.2.4.2产品宜标注精油含量。

6.5.3提取多酚
6.5.3.1原料要求
6.5.3.1.1苹果皮渣、苹果肉渣、葡萄皮、葡萄籽、石榴皮、杨梅渣、莲藕节等可用于提取多酚。

6.5.3.1.2原料应新鲜、清洁,无腐烂变质,无异物。

6.5.3.1.3加工仪器、设备、水等原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3.2主要工艺流程
常用的提取多酚的方法有溶剂提取法、超声波辅助提取法等。

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清洗、干燥、粉碎、浸提、分离等。

6.5.3.3技术要求
6.5.3.3.1溶剂浸提法
采用石油醚、正己烷、环己烷、二氯甲烷和乙醚等,将苹果皮等原料中的多酚溶解至有机溶剂中,然后通过浓缩分离或蒸馏精制除去有机溶剂。

6.5.3.3.2超声波辅助提取法
利用超声波具有的机械效应,空化效应和热效应,通过增大介质分子的运动速度、增大介质的穿透力以提取原料中的多酚。

6.5.3.4产品要求
用于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的多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5.4提取膳食纤维
6.5.4.1原辅料要求
6.5.4.1.1苹果渣、菠萝皮、菠萝渣、笋皮、笋渣等可用于提取制备膳食纤维。

6.5.4.1.2原料应新鲜、清洁,无异物,无腐烂变质。

6.5.4.1.3加工仪器、设备、水等原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4.2主要工艺流程
膳食纤维的提取方法与原料的成分组成及性质相关,目前常用的提取方法有物理法、化学分离法、化学酶试剂结合法和膜分离法。

6.5.4.3技术要求
6.5.4.3.1物理法主要是通过浸提、超声波和高压等物理方式提取膳食纤维。

6.5.4.3.2化学分离法是对原料进行干燥、粉碎等预处理后,利用化学试剂提取膳食纤维的方法,主要有碱法、酸法和絮凝剂法等,其中碱法应用较普遍。

6.5.4.3.3化学酶试剂结合法工艺为先用磷酸缓冲液等化学试剂处理原料,并在适合的温度和pH条件下加入蛋白酶、淀粉酶、纤维素酶等,反应完成后添加一定量的有机溶剂并用清水漂洗,过滤、脱水后即可制得较高纯度的膳食纤维。

6.5.4.3.4膜分离法利用膜的分子截留量不同分离小分子的酶、酸和低聚糖,进而提取高纯度的膳食纤维,或者依据膳食纤维相对分子质量不同,制备不同分子量的膳食纤维。

6.5.4.4产品要求
6.5.4.4.1膳食纤维产品应为浅黄色固体粉末。

6.5.4.4.2产品宜标注膳食纤维含量,检测方法可参照GB5009.88。

6.5.5制备酵素
6.5.5.1原辅料要求
6.5.5.1.1果皮、蔬菜秸秆、菜叶等可用于制备酵素。

6.5.5.1.2原料应新鲜、清洁,无腐烂变质,无异物。

6.5.5.1.3加工仪器、设备、水等原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5.2主要工艺流程
制备酵素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原料清洗、粉碎、发酵、固液分离、去除杂质等。

6.5.5.3技术要求
原料清洗、切碎后,在0.1%抗坏血酸溶液中打浆,按照料液比3:7左右加入去离子水,碳源添加量为4%,接种4%左右的乳酸菌或酵母菌,在32℃~35℃下发酵15h~25h,过滤去除杂质后得到酵素。

6.5.5.4产品要求
6.5.5.4.1酵素产品应呈棕黄色,光泽明显,具有发酵的清香,清冽、爽口、酸甜适中,均匀,无分层,无沉淀。

6.5.5.4.2产品应符合QB/T5356的规定。

材料化利用
6.6.1原辅料要求
6.6.1.1果蔬作物秸秆、藤蔓等(如姜秸秆、豆角藤蔓、黄瓜藤蔓等)可用于制备纤维。

6.6.1.2制备纤维前应去除原料中的砂砾、残膜、塑料等杂物。

6.6.2主要工艺流程
制备纤维的工艺主要有磨碎法、超声波法、酸碱脱除法、有机溶剂法和酶解法。

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粉碎、提取、干燥等工序。

6.6.3技术要求
6.6.3.1磨碎法:将秸秆磨碎成细碎的颗粒后,经过筛分、清洗、干燥等处理,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利用三元氮、氢氧化钾等强碱性溶液对秸秆颗粒进行处理,可提取出高纯度的纤维素。

6.6.3.2超声波法:将秸秆放入加热的甲醇中,通过超声波处理破坏秸秆的细胞结构,使纤维素从秸秆中脱离出来。

6.6.3.3酸碱脱除法:将秸秆浸泡在强酸和强碱溶液中,去除其中的木质素和半纤维素,提取得到纤维素。

6.6.3.4有机溶剂法:在适当的溶液中将秸秆处理,使纤维素与溶剂反应,然后通过蒸馏等方法分离出纤维素。

6.6.3.5酶解法:利用纤维素酶等酶类对秸秆进行处理,使纤维素组分得到分解和降解,促进纤维素的提取。

6.6.4产品要求
用于生产纸浆、包装材料的纤维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能源化利用
6.7.1制作沼气
6.7.1.1原辅料要求
6.7.1.1.1宜选用秸秆、废弃果品、尾菜等废弃物用于发酵生产沼气。

6.7.1.1.2发酵生产沼气前应去除原辅料中的砂砾、残膜、塑料等杂物。

6.7.1.2主要工艺流程
果蔬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预处理、添加辅料、调节碳氮比、厌氧发酵等,参见附录A中的图A.7a)。

6.7.1.3技术要求
6.7.1.3.1原料预处理
将果蔬废弃物原料粉碎,通过补加畜禽粪便等辅料调节C/N至10:1~30:1。

6.7.1.3.2投料
将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和接种物同时投入发酵池,料液干物质含量应小于6%。

6.7.1.3.3加水封池
原料和接种物入池后及时加水,加水后料液总量不应超过沼气池总容积的90%,并将沼气池活动盖密封。

6.7.1.3.4沼气的净化、贮存
按照NY/T1222的规定执行。

6.7.1.3.5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
沼液与沼渣应按照NY/T2374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为肥料进行还田。

6.7.1.4产品要求
利用果蔬废弃物生产的沼气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7.2制作燃料乙醇
6.7.2.1原辅料要求
6.7.2.1.1宜选用淀粉含量较高的果蔬废弃物用于发酵生产燃料乙醇。

6.7.2.1.2发酵生产燃料前应去除原辅料中的砂砾、残膜、塑料等杂物。

6.7.2.2主要工艺流程
果蔬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粉碎、干燥、酶解、接种酿酒酵母、发酵等,参见附录A中的图A.7b)。

6.7.2.3技术要求
以脱水处理后的果蔬固态废弃物作为主料,经干燥、固化成型、筛分处理达到一定颗粒度和水分含量后作为燃料,或者经预处理和酶解等工序后形成含糖水解液,通过酿酒酵母等微生物发酵生产燃料乙醇,以及通过化学或热化学等技术生成气体或液体燃料。

6.7.2.4产品要求
生产燃料乙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收集、贮存与运输
收集
7.1.1应在果蔬种植基地、农贸批发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就近建立废弃物回收站(点),废弃物回收站(点)应远离水源和居民生活区。

7.1.2应及时收集果蔬废弃物。

7.1.3应将果蔬废弃物分类投放至回收站(点)不同的收集容器或装置内。

7.1.4受致病菌、虫卵等危害及含有检疫对象的果蔬废弃物应单独收集。

贮存
7.2.1应根据废弃物的类别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分区贮存,分类堆放。

7.2.2贮存场所的设置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7.2.3贮存的果蔬废弃物应及时转运,贮存时间不宜超过3天。

7.2.4贮存场所应防日晒、防雨淋、防渗漏,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消防、防护等设施设备。

7.2.5贮存场所应由专人管理,并定期对贮存场所进行清洗、消毒,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运输
7.3.1应根据果蔬废弃物的形态和性质采取封闭或半封闭的运输方式,采取半封闭的运输方式时,运输工具应采取防抛撒、防遗漏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7.3.2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不应超高、超宽、超载。

7.3.3应定期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8管理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建立回收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物的来源、种类、形
态、重量、去向、回收日期及经办人员等信息,参见附录B中表B.1。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应建立入库和出库台账,入库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物的来
源、种类、形态、重量、入库日期、利用方式、经办人员等信息,参见附录B中表B.2。

出库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重量、去向、出库日期、经办人员等信息,参见附录B中表B.3。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台账宜由专人管理,台账记录应完整、准确,字迹应清晰。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台账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

附录A
(资料性)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主要工艺流程
A.1简易利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简易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1。

图A.1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简易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A.2基质化利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基质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2。

图A.2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基质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A.3饲料化利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饲料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3。

图A.3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饲料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A.4肥料化利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肥料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4。

图A.4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肥料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A.5功能化利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功能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5。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材料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6。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见图A.7。

A.7a) A.7b)
图A.7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主要工艺流程图
附录B
(资料性)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信息记录表
B.1回收站(点)信息记录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回收站(点)信息记录表见表B.1。

表B.1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回收站(点)信息记录表
回收站(点)名称
来源种类形态重量去向回收日期经办人员
B.2资源化利用单位信息记录表
B.2.1入库信息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入库信息记录表见表B.2。

表B.2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入库信息记录表单位名称
来源种类形态重量利用方式入库日期经办人员
B.2.2出库信息表
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出库信息表见表B.3。

表B.3果蔬全产业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出库信息表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重量去向出库日期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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