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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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农田水利
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17
•【字号】巴政办发[2007]22号
•【施行日期】2007.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
正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7〕2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精神,加快全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现将《巴彦淖尔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巴彦淖尔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为加快全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提出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要求,以建立起新形势下保障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的新机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健全完善农民用水协会为平台,民办公助,多筹多补,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筹资筹劳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不断深化和完善以用水协会为主的群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形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可持续发展。

二、2007年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中央确定的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条件作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有力地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大力加强农田水利、水环境建设;在搞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群管改制改革,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促进实现“管理民主”。

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搞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

国家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并基本完成与之配套的田间工程改造,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加大投资力度。

二是全面实施自治区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

项目涉及到7个旗县区的13个乡镇,配套农田面积45.27万亩,平整土地536.13万亩。

三是利用农闲的有利时机,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

全市2/3以上的群管渠道要进行清淤,3/4以上的农田进行平地缩块,保证行水畅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四是深化群管体制改革。

各旗县区全面完成农民用水协会灌溉面积核实,全面推行亩次计费,提高农民群众的节水意识。

三、基本原则
⒈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

政府要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⒉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的原则。

以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加大政府投入为契机,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规范“一事一议”程序,通过有效组织,切实让农民在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得到实惠,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各旗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实际、种植业结构的差别和水资源的利用现状,制定科学的规划,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⒋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法规,区分国管工程和群管工程,明确职责,分清部门之间、国管单位和受益群众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四、主要措施
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首先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旗(县、区)两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其次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明确到人。

三是要加大检
查监督力度,严格考核,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⒉搞好规划。

作为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规划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进行编制。

并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并按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批。

具体编制要在旗县区水务局的指导下,以协会、村、乡镇为单位,逐级自下而上的方式编制,然后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旗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

编制的规划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确保其在实际中严格按照规划得到实施,县级规划按程序经过审批后,应作为申报项目安排国家和地方补助资金的依据,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⒊自治区政府专项资金为引导,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2006年,自治区政府拿出3亿元用于河套灌区的节水建设,既体现了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又给我市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各旗县区政府要把政府补助与农牧民投工投劳和“一事一议”等制度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农牧民参与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落实好地方匹配,在安排2007年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工作的同时应与自治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相衔接,对项目区内的群众投工投劳应合理安排、统一部署,确保工程建设匹配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一是以财政资金作为引导,多筹多补,鼓励农民筹资筹劳。

各级政府要做好自治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区的动员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增强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二是深化“一事一议”的议事办法。

不断创新“一事一议”组织形式和议事方式,避免“议而不决”。

三是以用水者协会为平台,充分发挥群管组织的作用,筹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四是群管灌排工程要实行由协会作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组织群众筹资筹劳进行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真正体现自主管理、自我服务。

⒋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

“十一五”期间,国家根据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安排,重点在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中低产田改造、末级渠系改造、农村水生态建设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建设资金。

⒌强化技术服务,精心组织施工,注重质量效益。

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坚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搞一片,成一片的原则,各旗县区水务局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农田水利工程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要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服务组织,深入到农田基本建设施工第一线,严格田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

农田建设的检查验收继续采用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全面考评验收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市政府将对各旗县区完成情况从进度和质量两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对无法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质量部达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⒍要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要求,从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健全建设管理机制、健全规划编制机制五个方面,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加强对难点问题的研究,逐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⒎积极动员,严密安排,确保农田水利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旗县区要把握春夏灌前、麦收后、秋浇前三个有利时期,采用人工作业与机械施工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以点带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加强农田建设及节水农业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报道各地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动态、新情况、新经验及新典型,凝聚力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事业、支持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五、具体要求
⒈各旗县区2007年应着重做好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区范围的田间路、机耕路、平地缩块等工作。

详细工程量及位置见附表。

田间道路(田间路、机耕路)要按照规划并尽量利用好现有道路,机耕路路面宽4.0m,路基宽5.0m,路面高出地面0.5m,上覆0.1m厚的砂砾石;田间路路面宽2.0m,路基宽2.6m,路面高出地面0.3m。

改造现状畦田为一亩两畦,畦内土地平整度达到±5cm以内。

⒉项目区以外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在当地水务部门的指导下,参照项目区建设标准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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