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最新消息:天津公租房详情(流程+条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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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最新消息:天津公租房详情(流程+条件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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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民政府提供政策⽀持,限定套型⾯积和租⾦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主要满⾜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

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前,按照经济、适⽤原则进⾏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功能。

⼆、哪些⼈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农业户籍,上年⼈均年收⼊3万元(含)以下、⼈均住房建筑⾯积12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单⼈户。

(三)经市⼈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作的⽆房⼈员。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什么规定吗
答:公共租赁住房实⾏准⼊制度。

市国⼟房管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的范围和数量。

⽬前,根据⾸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

四、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持本⼈⾝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

区房管局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认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

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

家庭⼈⼝依租房补贴⼈⼝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

《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可供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标注的项⽬出租完毕或通知单开具之⽇⼀年以上,通知单⾃⾏废⽌。

五、缴存住房公积⾦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何规定
答:申请⼈本⼈、配偶或与其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1年(含)以上的家庭,持区住房公积⾦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在申请住房公积⾦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摇号选房。

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标准是什么
答:家庭⼈⼝为2⼈(含)以下的,租赁⼀室户型房屋;家庭⼈⼝为3⼈(含)以上的,租赁⼆室户型房屋。

符合承租⼀室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承租⼀室户型房屋,符合承租⼆室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承租⼀室或⼆室户型房屋。

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租赁标准按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执⾏。

七、持有《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如何办理租房⼿续
答:(⼀)登记选房。

持有《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到指定地点进⾏登记,参加公开摇号、选房。

(⼆)缴存保证⾦。

申请⼈在选定住房后到指定银⾏缴存租房保证⾦。

(三)签约⼊住。

申请⼈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供热合同等,交纳物业管理费、⽔费、电费等相关费⽤,办理⼊住⼿续。

⼋、公共租赁住房项⽬选房顺序有没有先后
答:公共租赁住房项⽬依申请家庭住房困难情况分阶段选房。

经营单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类、再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类、最后其他符合条件类”次序组织选房⼯作。

在利⽤住房公积⾦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中,申请⼈本⼈、配偶或与其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能够连续缴存住房公积⾦1年(含)以上的,在同等类别的申请家庭中优先选房。

九、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是如何确定和调整的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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