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3.30
•【字号】浙安监管协调〔2015〕31号
•【施行日期】2015.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浙安监管协调〔2015〕3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省安监局负责印发中央在浙企业及省属企业的《规定》挂图。
二、按照企业属地监管原则,各市(县、区)安监局负责印发本辖区内企业的《规定》挂图。
三、《规定》挂图务必在4月底前分级发放至辖区内企业,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四、各市安监局要对《规定》挂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安监总办〔2015〕27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