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第8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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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第86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
店铺为考⽣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详细解析,供⼤家复习参考。
欢迎阅读了解。
86、甲将私家车借给⽆驾照的⼄使⽤。
⼄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
丙下车查看情况,对⼄谎称⾃⼰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赶紧将车开⾛。
⼄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
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亡。
(事实⼀)
为逃避刑事责任,⼄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
丁照办。
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造成事故,⾃⼰作为被保险⼈就⽆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
(事实⼆)
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
甲顺利获得7万元保险赔偿。
(事实三)
关于事实⼀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死亡
B.⼄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死亡罪,数罪并罚
C.丙与⼄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
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亡,构成故意杀⼈罪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逃逸致⼈死亡”,是指因逃逸延误救治,导致被害⼈由受伤害转变为死亡。
本案中,⼄在交通肇事后有逃逸⾏为。
但是,⼄是在丙谎称他会打电话叫救护车后才离开的。
⼄并不放任刘某的死亡。
所以,⼄只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为,不构成逃逸致⼈死亡。
选项B错误。
⼄确实有交通肇事⾏为,但其本⼈的⾏为只是导致刘某重伤,刘某的死亡是由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亡的。
因此,⼄的交通肇事⾏为并没有致⼈死亡。
选项C错误。
选项D正确。
⾏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法得到救助⽽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罪)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以故意杀⼈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亡,构成故意杀⼈罪。
丙的⾏为已经不是交通肇事的过失⾏为,⽽是故意造成他⼈死亡的⾏为。
同时,⼄对刘某的死亡并不放任,所以⼄不必为刘某的死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