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矿井风筒管理制度
矿井风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风筒管理,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确保风筒运行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风筒管理工作,包括风筒日常运行、检修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矿井风筒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矿井风筒管理要求做到全员参与、制度约束、科学管理、及时反馈,确保矿井风筒运行安全稳定。
第五条矿井风筒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保持与时俱进。
第二章风筒日常运行管理第六条矿井风筒日常运行需安排专人值班,全天候监控风筒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七条风筒运行时需保持通风管道畅通,定期清理风道积尘,确保风筒效率。
第八条风筒运行时需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风力大小,保证矿工工作环境舒适。
第九条风筒运行过程中需定期检查电机、轴承等零部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风筒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机处理,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风筒检修维护管理第十一条矿井风筒需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障风筒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风筒检修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风筒检修维护需保证工作环境清洁整洁,做到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风筒检修维护过程中需备有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每次风筒检修维护需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人员和时间,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风筒检修维护结束后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标,确保风筒安全运行。
第四章风筒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风筒安全管理是矿井风筒管理的核心内容,要求全员参与,从自身做起。
第十八条风筒安全管理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每人尽职尽责。
第十九条风筒安全管理需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风筒安全管理需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危险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风筒安全管理需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保障风筒长期安全运行。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肃处理。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5篇)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1、风筒要拉绳吊挂,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无挤压和破损。
使用单位负责打风筒吊挂眼(吊挂眼要平直,间距10m,高度不低于2m,最前一个吊挂眼距迎头小于10m)。
2、风筒实行编号管理,并逐节编号。
3、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严禁将吊挂好的风筒摘掉落地,严禁将风筒扎上而缩小风量,严禁将风筒中部掐开口子吹风乘凉,严禁故意破坏风筒,严禁人为造成风筒破口。
4、风筒拐弯处要设硬质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5、耙装机前后的风筒必须用风筒圈连接,严禁无圈连接。
耙装机前风筒必须吊挂牢固。
整理巷道质量时,必须保证风筒质量完好。
6、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瓦斯异常涌出地点,按制定措施执行。
7、风筒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
8、巷道中风速要符合规定,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最低风速0.25m/s,最高风速4m/s;掘进中的岩巷,最低风速为0.15m/s,最高风速4m/s。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2)主要规定了风筒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1. 风筒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风筒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 检查风筒连接管道是否安装牢固,没有漏风现象。
- 检查风筒是否存在积尘、杂物等,必要时需要清理。
- 确保风筒电源和开关正常运作。
2. 风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风筒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使用风筒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 风筒使用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采取紧急措施。
- 风筒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风筒参数和运行状态,禁止超载使用。
通风队风筒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队风筒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在风筒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通风队风筒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旨在提醒并要求通风队员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安全生产。
通风队是在矿井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环境中工作的专业队伍,他们的工作环境十分恶劣,并涉及到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
因此,通风队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以保证矿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首先,通风队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在风筒工作中,通风队员必须熟悉通风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方法,在通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通风队员必须接受系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
其次,通风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在风筒工作中,通风队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他们应该熟悉并遵守通风设备的操作手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通风队员还需要严格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标准、矿井风筒工作的注意事项等。
另外,通风队员必须具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在风筒工作中,通风队员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通风系统故障、供电异常等。
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通风队员必须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
他们应该具备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并能够采取合适的措施加以处理。
总之,通风队风筒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通风队员必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矿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实际工作中,通风队应该形成严密的应急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出自己的贡献。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生产计划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少角联通风巷道,对无法避免的角联通风巷道要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风向、风速稳定,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
四、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作业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通风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六、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矿业公司审批。
七、回采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防灭火需要。
初次放顶时,回采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O.5m∕so八、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回采方法,严禁非正规回采。
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切眼和安装。
九、每月编制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确保矿井风量充足。
十、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瓦斯涌出量,确定风量计算和配风标准,编制通风设计,保证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十一、各用风地点和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必须符合《AQ-1056通风能力核定》行业标准规定,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用风地点风量时;要按用风地点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进行换算。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
第二章矿井通风经管规定第一节矿井通风经管机构设置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系统经管能力,提升我矿“一通三防”工作成效,达到以通风促进安全,实现安全高效生产的工作目标,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好转,确保矿井“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经管到位”。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新规范内容,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矿井通风经管小组: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开拓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防突科、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运科、供应科、劳资科、财务科以及各区队经管人员。
为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经管工作执行有力、落实到位,矿专门设立通风安全经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防突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防突科配备一名经管人员协助科长专职分管通风工作。
鹤煤十矿通风机构示意图第二条机构成员工作责任制(一)矿长1.对通风工作全面负责,听取总工程师及计划、通风、安全等部门关于通风工作的计划及“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资金安排的汇报,保证“一通三防”资金的投入。
2.每月主持“一通三防”例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人、财、物问题,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3.每天审阅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报表,对瓦斯超限和“一通三防”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队伍,配足相应人员。
5.负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二)总工程师1.总工程师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分管“一通三防”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通风经管工作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3.每月至少主持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和回风巷排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安排整改。
4.负责组织编制通风资金计划,合理安排通风工程工程和资金。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讽设施检查,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6.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矿井通风经管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计划。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根据采矿工作面的需要,合理控制和调配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以保证矿井内空气流通良好,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风量计算和分配:根据矿工作面的长度、工作面放矸率、采矿机功率、瓦斯含量等因素,计算矿井通风系统需要提供的风量,并根据矿井结构和通风系统设置,合理分配风量到各个采空区、工作面和巷道。
2. 风量监测和调整:通过安装风量监测仪器,实时监测矿井各个采煤工作面和巷道的风速和风量,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的风量,保证风量满足工作面的需要,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风速。
3. 风流分区和管理:根据不同采区的特点和需要,将矿井划分为多个风流分区,对每个分区进行风量管理。
每个分区都有相应的风量指标和控制要求,确保矿井内的风流分布均匀,避免出现局部积聚高浓度瓦斯和煤尘的情况。
4. 风量管控和安全措施:对于矿井通风系统中的风量调节装置和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工作。
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瓦斯涌出和煤尘爆炸的风险,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总之,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是保证矿井安全和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调配风量,保证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和矿工的安全,同时提高采煤的效果和生产效率。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二)一、引言矿井风量是矿井通风系统中的重要参数,对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矿工健康至关重要。
为规范矿井风量管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了本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二、风量测量与监控1. 风量测量1.1 安装风量测量装置在矿井主要通风道路及重要回风道路上,安装风量测量装置,利用压力差分法或流量计法进行测量。
1.2 定期检测对风量测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2. 风量监控2.1 实时监控通过安装风量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的风量。
监控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一旦检测到风量异常情况,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风筒是地下煤矿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工作面通风、排除有害气体、提供清新空气的作用。
为了确保风筒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风筒使用管理程序1. 风筒的选用a. 根据工作面通风需求和气流参数确定风筒的型号和规格。
b. 风筒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
c. 风筒的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
2. 风筒的安装a. 由专业人员进行风筒的安装,确保连接紧密、固定牢固。
b. 确保风筒与周围设备的距离符合要求,防止堵塞或碰撞。
c. 定期检查风筒的连接情况,及时修复松动或破损的部分。
3. 风筒的维护和保养a.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手册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b. 定期清洗风筒内部,清除积尘或其它杂物。
c. 风筒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或更换。
4. 风筒的使用注意事项a. 在工作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严禁私自关闭或改变风筒的通风参数。
b. 风筒附近不得进行明火作业,防止引发火灾。
c. 使用风筒时,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防止堵塞风筒。
5. 风筒的检测和监控a. 对风筒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b. 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风筒的风量和压力,保持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6. 风筒的报废和更新a. 风筒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安全使用时,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b. 选用新的风筒时,应重新进行选型、安装和测试。
三、风筒使用的安全措施1. 风筒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使用风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使用风筒时,必须戴好头盔和防护眼镜,确保人员安全。
3. 在使用风筒时,严禁将手、头部或其他物体靠近风筒进风口或出风口。
4. 实施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风筒运行的安全可靠。
5. 风筒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或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四、风筒使用的记录和报告1. 对风筒的安装、维护、检修、报废和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挡风墙,风门、风桥、调节门、风筒等设施的设置、规格质量和管理制度执行以下规定:
一、挡风墙
挡风墙是隔断风流严禁行人的通风设施,可分永久挡风墙和临时挡风墙两种。
(一)永久挡风墙
1、永久挡风墙主要用于总进风道、主要进回风道上下的正副和顺槽正副巷之间的隔离和对已采区及火区的封闭等。
2、规格质量:
①用不燃性材料(青砖和料石)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以满足需要为原则。
②挡风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或实体煤)上,顶底有粘矸时,要挑顶或起底。
煤巷挡风墙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20cm,岩巷要见帮实底。
③挡风墙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墙内底部要先用红粘土掺白灰捣实后再填黄土或用混凝土砌墙体,挡风墙底部没有水池或反水管,孔口要封堵严实。
④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无漏风。
3、管理要求:
①挡风墙外5cm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
煤矿通风管理规定
煤矿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第一节矿井组织机构及专业队伍的设置规定第一条矿井设置通防科(队),并配备队长、副队长、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通防科(队)长应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通防科(队)的业务范围:具体组织实施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即:通风、防治突出、防治瓦斯、防治煤尘),连续不断的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冲淡和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创造适宜的气候条件,搞好防治瓦斯突出预测预报,杜绝通风、突出、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通防科(队)必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矿井规模配备足够的专业工种人员。
如: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员、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维修员、仪器仪表发放人员、防突工、密闭工、风筒工、防尘工、维修工、通风调度员等,保证完成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四条防突工、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员应由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专门培训和实习,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井口配备防突工不低于6人、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人员按需要进行配备。
第二节矿井通风系统第五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新水平延深设计,必须包括通风内容并同时报批;新采区设计,必须同时设计通风内容;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对风量计算、通风系统、防尘系统、监测系统、避灾路线要有明确规定,并经通防部签字。
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按规定报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上级煤炭管理机构备案。
矿井必须每年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保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的,等同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独立通风的工作地点供风量必须《矿井需要风量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制订措施严格执行。
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坚持以风定产。
矿井的需要风量至少在每季初进行一次计算,并根据现场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修改。
同时根据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的具体情况与机电部门配合进行主要通风机工况点的调节,使矿井总进风量与需要风量之比不低于100%,不高于115%。
2020煤矿标准化-第十三章 风筒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风筒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局部通风管理,确保风筒延接不超距,风筒吊挂平直,减少风筒漏风,增加工作面有效风量,避免因风筒漏风、脱节等原因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而导致瓦斯报警、超限,特制订如下制度:一、风筒由矿供销科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集中采购。
风筒到货后,风筒煤安标志“三证原件”交由通防科保存。
通防队负责全矿风筒的管理.负责对全矿风筒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建帐和统一存放管理。
二、各施工区队各自指定一人负责本队风筒领用工作,所掘进施工巷道的风筒延接、维护及回收上交工作由各队自行解决。
三、施工队领用风筒时,按照掘进计划向通风队进行申请,经通风队审核从材料库领取。
每次领用风筒数量不得超过4节;不得领用与所需规格不符的风筒;发现领用错误必须及时归还更换。
四、领取的风筒规格及数量由通风队记录在册,并由施工队领取人签字确认,不签字不下发。
五、掘进工作面风筒的管理制度1、掘进头风筒的吊挂一律由掘进队负责,无特殊情况掘进队不允许私自挪用风筒,否则,每次每节罚掘进队200元。
2、风筒延接、吊挂、回收要求(质量标准)及管理规定:(1)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 处感觉不到漏风),无挤压、无破口(末端20 m 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
(2)、风筒吊挂必须使用绷丝,吊挂平直,靠帮靠顶,逢环必挂,编号管理。
沿顶板吊挂遇锚索时要提前套、包锚索(锚杆)头,防止损坏风筒。
(3)掘进工作面使用风筒必须全部编号管理,风筒编号从风机前第一节至迎头后30米范围内,编号若风机从左往右供风,从风筒左侧开始编号;若风机从右往左供风,则从风筒右侧开始编号,编号位置在距风筒借口约1米,严禁出现无编号或编号混乱的现象。
(4)风筒吊挂在管路侧时,要保证管路上的阀门、接头等尖锐部位不接触风筒,防止因风机切换导致风筒损坏;风筒吊挂在电缆侧时,必须确保风筒与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0mm。
(5)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利用弹簧风筒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严禁花接。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煤矿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明确一通三防的内容,切实做好自己负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一通三防即:通风管理、防突防爆、综合防尘、防自然发火)。
二、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的主要责任者。
煤矿技术负责人、通风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必须为矿长负责。
三、通风、瓦斯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记录、报表、台帐,瓦斯检查员必须要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四、矿井通风系统必须部署合理,设备配套、局部通风机器安设位置要合理,风筒不允许有破损漏风情况存在。
五、结束后的采煤面和废巷要按《规程》规定进行及时封闭,并在密闭墙上作好牌板,实行挂牌管理,随时对密闭进行监测,严密注意各种变化情况,及时查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严防自然发火。
六、凡是将下井使用的机电设备,机电矿长是负责人,必须在入井前组织对其进行失爆检查,严禁失爆设备入井使用,井下在用设备失爆率为零。
七、井下主要回风巷,各掘进头,采煤面以及各转载点,都必须设置专门的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管理,保证管理畅通,及时洒水降尘,防止粉尘飞扬和堆积。
八、矿技术负责人或测理人员随时掌握正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情况,及时填图,准确反应采掘工作和老窑老巷的几何关系,做好预测、预报,严防误进采空区、老巷。
九、石门掘穿有煤层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前,必须按照《规程》规定拟定专门的揭煤措施,报经矿领导,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后,认真按措施贯彻执行揭煤工作,严防瓦斯与煤层突出。
煤矿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器具的分类与标准1. 煤矿安全生产工器具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音耳塞等。
(2)应急救援设备:救生圈、救生衣、潜水泵、救生绳、急救箱等。
(3)通风设备:风机、风筒、风门、通风管等。
(4)排水设备:排水泵、排水管、排水沟等。
(5)支护设备:锚杆、锚索、支架、防护网等。
(6)采掘设备:采煤机、掘进机、运输设备等。
2. 工器具的标准:(1)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安全性能,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
(2)工器具应具有明显的标识,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等信息。
三、工器具的购置与验收1. 购置:(1)工器具的购置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制定购置计划。
(2)购置工器具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
2. 验收:(1)工器具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工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识等信息。
(3)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将工器具登记入册,并建立台账。
四、工器具的保管与使用1. 保管:(1)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专用库房内。
(2)库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安全。
(3)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工器具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使用:(1)使用工器具前,必须检查工器具的完好状况,确保安全可靠。
(2)员工在使用工器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工器具,保持其清洁、完好。
五、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1. 报废:(1)工器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废。
(2)报废工器具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2. 更新:(1)根据工器具的磨损程度和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新。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安装和拆除规定(一)严格局部通风机安装撤除审批制度。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门进行检查维护。
要求检查电机防爆、构件是否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通风机必须有吊挂或垫高装置,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接缝是否严密不漏风,并作好检查维修记录。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安装审批单,才可入井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必须有验收人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3.撤除局部通风机,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撤除审批单,才能进行撤除。
4.安装和拆除局部通风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明确通风瓦斯管理、组织管理措施等,保证安装和撤除过程中的安全。
(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规定1.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上架或垫高,上架和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前后5m范围内顶板完好、无淋水,吸风口2m范围内无杂物遮挡。
2.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中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回风口之间的风速不小于0.15m/s,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入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
3. 所有掘进工作面安设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4.实行“两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安全保障,保证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自动切断供停风区域内和瓦斯超限范围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每15天至少进行1次瓦斯、风电闭锁试验;每天由瓦检员负责进行1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并有记录可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
5. 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得向同时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有条件的掘进工作面应设置负压导引设施,尽量降低因临时停电停风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风险。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掘进(包括独头巷修,以下同)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严禁采用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风。
二、采用局部通风的工作面必须安设两套同等能力且互为主、备的局部通风机,并能相互自动切换。
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
三、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工作面供风。
四、采用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即当任何一台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转,必须立即自动切断工作面电源。
五、巷道掘进前,必须编制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报矿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工作面概况、通风方式、需风量计算、风筒选择、局部通风机选型等内容。
1.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和监测分站必须安设在全风压供风的进风巷道,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出现瓦斯超限;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
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等;3.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开停装置,并与监测系统联网;4.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支护完好5米范围内无淤泥、无淋水、无杂物且远离产尘地点;5.局部通风机必须进行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得小于0.3米。
局部通风机吊挂装置必须牢固可靠;6.局部通风机安设在有轨道的巷道内时,其外边缘与轨道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运输设备和大件时碰撞局部通风机;7.局部通风机的启动装置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大于5m,且安设位置便于操作;8.局部通风机启动装置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一台电话等。
煤业公司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矿用设备器材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证矿用设备器材在计划、选型、购置、使用、维护、检修中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相关部门在选购矿用设备器材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本制度中所称的矿用器材是指用于煤矿生产的支护材料、爆破器材、风筒、阻燃带、钢丝绳、矿用电缆等对煤矿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材料。
2、矿用设备的选型应当遵循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故障率低、操作简单、维修方便的原则,选购的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和煤安标志,并且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
第三条井下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准用证》等。
第二章一般管理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殊设备及附件的购置应选用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各煤业分公司每年四季度要向煤业公司提出年度矿用设备购置计划(综合折旧,安措等建议计划)。
第六条明确公司机运部对全公司设备进行业务管理,各煤业分公司机电科对该矿设备统一管理,各专业部门根据业务保安分工及时了解新技术、新规定,提出购置建议和技术要求,报公司机运部,机运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可行性、配套性、先进性讨论并签订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要求。
报煤业公司相关部门选型采购。
第七条各煤业分公司机电科要建立本单位的动态台帐,做到设备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设备台帐每月核对一次。
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
第八条设备投入使用前,各煤业分公司机电科必须对设备组织内部鉴定,并报公司机运部批准,同时使用单位的系统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设备随机资料撰写相应的操作规程以及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掘进工作面风筒的使用,确保工作面风筒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掘进工作面风筒的相关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1. 采矿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风筒使用管理制度,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2. 矿长负责监督和检查风筒使用情况,并对不按规定使用风筒的人员进行处罚。
3. 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面风筒的使用,确保风筒安全运行。
4. 风筒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风筒,并报告风筒的异常情况。
5. 运输负责人负责风筒的运输和存放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风筒的使用管理1. 风筒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风筒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风筒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3. 风筒使用时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
4. 风筒的工作面积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堆积。
5. 风筒使用完毕后,应进行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妥善存放。
四、风筒的维护保养1. 风筒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风筒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和更换磨损部件等。
2. 风筒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3. 风筒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下来,并妥善保管。
五、风筒的安全管理1. 风筒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风筒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风筒的过载和超载使用,避免对风筒产生不必要的损坏。
3. 风筒操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必须穿戴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4. 风筒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上报。
六、风筒的故障处理1. 风筒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或更换。
2. 风筒故障的处理记录应详细记录,以备后续参考。
七、风筒的运输和存放1. 风筒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并做好固定和保护措施,避免损坏。
2. 风筒在存放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确保风筒的使用寿命。
八、风筒使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1. 风筒使用管理的考核应定期进行,对未按规定使用风筒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确保矿工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通风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通风的矿井。
二、目的1.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持矿井内空气质量和温度的合理范围;2. 降低矿井通风设备的能耗,提高系统的经济性;3. 提供矿井通风操作规程,确保矿工的安全作业;4.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系统故障。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风量管理由矿长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施;2. 风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3. 风量管理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操作、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问题。
四、通风系统设计与调整1. 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2. 通风系统的调整需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并记录调整前后的风量参数;3. 通风系统的调整应定期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适应矿井的变化需求。
五、风量监测与记录1. 矿井通风系统应配备风量监测仪器,对主要通风设备的风量进行实时监测;2. 风量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留存备查;3. 风量监测数据分析后,应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六、通风系统维护与保养1. 通风系统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2. 对于发现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3. 通风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留有相应的记录。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 所有矿工应接受必要的通风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通风系统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规程;2. 具备通风专业技能的人员应定期接受进一步的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八、突发情况处置1. 一旦发生通风系统故障或突发状况,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2. 矿井风量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和程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九、监督与评估1. 矿井风量管理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2.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及时整理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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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1、通风队应保证各掘进工作面最前面有2节(岩巷掘进工作面3节)旧风筒(另备2节5m旧风筒),以防爆破崩坏风筒或出风口风量过大吹起煤尘;爆破时严禁掐开风筒。
2、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煤及半煤岩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对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m。
风筒管理八点班由通风队负责,零点班、十六点班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跟班负责人负责。
风筒工和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对风机和风筒的使用情况、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3、风筒的消耗量按如下进行控制:岩巷工作面不超过35%,煤巷炮掘工作面不超过20%,煤巷综掘工作面不超过10%。
备用风筒不少于2天的使用量,并码放整齐,防止风筒受损,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
4、加强风筒日常管理,严禁在风筒上挖洞,严禁刮破、扒开或撕开风筒补过的破口,掘进巷道施工结束5天内施工单位必须回收或转移所有风筒,需延期的需向通风队申请,并经分管矿领导批准。
5、施工单位要积极与通风队配合管理好风筒,不准有挤压和损坏风筒现象。
施工单位(指锚喷、砌碹巷道)根据风筒吊挂要求提前
打射钉,射钉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m。
6、施工单位负责对风筒进行编号管理(末端3节除外),吊挂必须平直,逢环必吊,随巷道起伏合理变化。
接风筒时要采用双反压边,接头平缓,不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无反接头,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转弯巷道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挤压或弯头折深不超过100mm,风筒与风机连接处(大小头)直径略大于风机直径,长短合适,以减少风流阻力,必须加上软衬垫,做到严密不漏风,并用8#铁丝捆扎三道,铁丝间距大于100mm,两道铁丝接头错开距离不得小于200mm,风机出风口最近一道铁丝距离出口必须大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