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一” 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七·一”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9周年,进一步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根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西财大党发〔2019〕44号)要求,校党委决定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底至2020年7月初。
二、慰问对象
生活困难的党员。主要条件如下:
1.党组织关系在我校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3.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4.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三、慰问程序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交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审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若有特别困难党员请在6月25日前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报至行政楼B210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若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3.走访慰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安排,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四、慰问经费
1.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党费返还款或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列支慰问经费;
2.上报校党委的特别困难党员,从校党委本级留存党费安排列支慰问经费。
五、工作要求
1.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慰问对象。在确定慰问对象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注意扩大覆盖面,不重复慰问。
2.要把慰问生活困难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所思所盼所忧,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发大家爱党、爱国、爱校的情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3.严格掌握补助对象和研究确定补助标准,确保慰问金全部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在“七一”活动期间将慰问金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并于2020年7月11日前将本单位慰问党员情况电子版报备党委组织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