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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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首诊负责制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
1、急诊首诊科室是指急诊患者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对病情危重患者立即进行抢救。

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院级会诊。

2、首诊医师诊察患者后,认为确系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一条要求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

经会诊确定为他科患者后,首诊科室医师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注意事项记录,向接收科室医师床旁交接患者。

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1.首诊负责制

1.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一、医院(一)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

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

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科室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

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急诊制度

  急诊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 (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病人,特殊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者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者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小组、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和推委抢救。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入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6、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急诊科全面实行 5 分钟应诊制。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以免失去抢救时机。

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向会诊医师面陈病情。

2、会诊前应将急诊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急诊病历上写明会诊目的。

被邀去会诊的医师应在 15 分钟之内到达随叫随到。

3、会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意见写在急诊病历上,危重疑难病员应向原接诊医师交待清晰。

4、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急诊科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委,并及时请有关上级医师检查,确定诊治方案。

5、如病情需要多个科室会诊的由急诊科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召集有关科室会诊,并应按病情明确由某科负主要责任。

6、危重病人的治疗应及时进行,不得因会诊而延误诊治、急诊。

1、各病区经治医师下班前须将当日危重病人在交班本和病历上进行书面交班并签名,特危重病人还应床头或者当面交班。

2、交班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普通情况及需特殊处理或者注意的相关事项。

接班医师在接班时接受各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并在交班本上签名。

急诊室各种工作制度(四篇)

急诊室各种工作制度(四篇)

急诊室各种工作制度一、急诊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应选派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师担任急诊值班,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

二、对急、重危病员要处理快、检查全、观察细、治疗合理。

三、对疑难重危的急诊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急诊会诊。

对重危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____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对需立即施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实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有关科室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四、遇重大抢救及意外事故造成大批病员时,应立即报告门急诊部和院领导(晚上和节假日通知总值班),及时____抢救力量。

五、凡涉及法律问题的病员(如猝死、车祸、凶杀等)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一切抢救药物、器械、敷料均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和外借,由专人负责每班检查。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抢救器材及药品,班班交班,做到账物相符。

五、按消毒隔离要求,抢救室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无菌感物品保持备用状态。

六、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心电图机、去颤器定期充电。

七、在抢救时,抢救人员要安岗定位,按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要做到抢救登记,并清理现场,使抢救室恢复备用状态。

九、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危病人抢救制度一、遇重危病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____力量抢救,必要时邀请院外会诊。

二、如条件许可,立即将重危病员专入抢救室抢救。

三、抢救设备及药品,不能任意搬动或外借,用后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一次,做到“一专三定”--专人负责、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时检查。

四、凡有危急病人在医师未来到之前,值班护士应先进行紧急处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详细填写抢救记录(包括特别护理记录等)。

医院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是指已经办理急诊挂号手续或经急诊分诊后,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

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是为了杜绝相互推诿患者,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切从患者的利益出发,避免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给患者造成遗憾。

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从接诊患者诊治完毕回家或住院或留观或抢救交给其他医师后,在此诊疗过程中均由首诊医师负责。

一、要注意患者的现病史、既往史、药物过敏史、婚姻生育史。

二、系统地查体,重点是意识状态、血压、呼吸、脉搏、体温、心肺腹及神经系统的检查。

三、根据病史、体检做相应辅助检查:必须具备血常规、心电图。

根据情况做X线胸腹片、生化、血气、CT 及超声检查。

四、根据 ABC 患者分层原则;A类患者即极危重患者立即送抢救室 A区,执行先抢救后诊断原则;B类即次危重患者进入B区,执行边诊断边治疗原则;C类即普通患者要注意潜在的危险性。

五、如作出初步诊断需要进一步确诊,则要请本班 A 班主治医师进一步诊治,如需专科会诊则要说明理由,请专科医师写出会诊意见。

六、从接诊患者到住院,留观或回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有记录,留观要有交接班记录,实行床旁交接班。

住院者要写清楚已开住院证,病情危重者要护送其进病房,以免在此过程中出现意外。

七、危重患者在做检查时要亲自陪同,以免发生意外。

八、患者要自动回家,在其病情不允许时要向家属交代清楚,经劝阻无效,履行签字手续。

九、患者病情危重,要及时告知家属。

特殊治疗、自费药物等均要告知,并签知情同意书。

首诊负责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管理制度一、引言首诊负责制度是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政策举措,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流程和工作程序,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围绕首诊负责制度的概念、实施内容、管理要求和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二、首诊负责制度的概念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初步诊断和治疗,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进行合理转诊和及时处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度是建立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患者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之上的一种管理制度。

三、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内容1. 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医疗机构明确首诊医务人员的身份和职责,明确首诊医师在病人初次就诊时应承担的责任,建立责任明确、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

2. 加强医师培训:对首诊医师进行专业能力培训,提高其诊断和治疗水平,增强其对患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健全病历记录: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系统,对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治疗方案等进行详细记录,为医疗服务提供依据和参考。

4. 完善转诊机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转诊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二级、三级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速度。

5. 强化沟通协作:首诊医务人员要与其他医疗部门和医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全面的医疗服务支持。

四、首诊负责制度的管理要求1. 医疗机构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首诊医疗服务流程和工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疗机构要健全医疗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医务人员的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升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

3.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对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及时回复和处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对首诊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和责任感,提升整个医疗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科作为医院中处理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部门,其负责制度对于提高患者就诊效率、减少医疗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展开论述,探讨其内容、实施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首诊负责制度概述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急诊科就诊时,由一名医生全程负责患者的就诊工作,从诊断到治疗,直至病情稳定或转入其他科室。

该制度旨在加强患者与医生之间的连续性,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诊疗服务。

二、首诊医生的角色与职责1. 提供初步诊断与治疗:首诊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并提供紧急救治和治疗措施,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

2. 搜集病史与体征:首诊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了解就诊目的,并进行身体检查,收集必要的病历资料。

3. 协调其他科室资源:若患者需要进一步诊疗或转科时,首诊医生应与其他科室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获得及时、顺畅的转诊和治疗服务。

4. 提供健康教育与预防指导:首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疾病预防、保健和治疗方面的指导,提高患者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式1. 责任医生服务制度:急诊科设立专职责任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和处理,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2. 强化协作机制:急诊科首诊医生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合作,提高患者的就诊效率。

3. 知识储备与技能培训:首诊医生应具备广泛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定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1. 人员匮乏:急诊科医生数量有限,导致首诊医生负担过大。

解决方案是加大对急诊科的人员投入,招聘和培养更多具备丰富经验的医生。

2. 信息共享不畅:不同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顺畅,影响了患者的诊疗效果。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3. 医疗资源不足:部分医院急诊科医疗资源紧缺,无法满足患者的需求。

此时可以采取加强医疗资源调配、提高医疗器械设备的更新换代等措施,提升急诊科的诊疗能力。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医疗服务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为了保证急诊患者能够及时得到适当的治疗和咨询,医院普遍采取了首诊负责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定义、实施方式以及优势与挑战。

一、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定义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急诊科门诊就诊时,由医生进行首次诊断和治疗,并负责对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医生在急诊科进行病情评估、诊断和治疗,确保患者在急诊科得到及时、科学的医疗服务。

二、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式1. 医生评估:当患者来到急诊科门诊时,医生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患者的病情评估。

医生会采集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检验和影像学检查,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

2. 首诊诊断和治疗:在评估完患者病情后,医生会进行首次诊断和治疗。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或建议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方案。

3. 管理和协调:医生会协调患者进一步就诊的需要,包括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安排住院治疗。

医生还会与其他科室医生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全面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优势1. 提高就诊效率:采用首诊负责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患者来回就医的次数。

患者只需要在急诊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提高了就诊效率。

2. 专业就诊意见:由急诊科医生进行首诊,可以保证患者得到专业的就诊意见。

急诊医生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强的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判断病情并给出恰当的治疗方案。

3. 整合医疗资源: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促进了医疗资源的整合。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检查和治疗手段,避免资源的浪费。

四、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挑战1. 诊断难度:急诊科患者的病情通常较为复杂,需要医生具备较高的临床经验和诊断能力。

一些病情较为罕见或复杂的疾病可能需要转诊至其他专科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2. 时间压力:急诊科的工作环境通常较为紧张,医生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处理。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急诊科门诊就诊时,首次接诊医师将负责接诊、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后续的病情监测和处理。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急诊科的工作效率和患者就诊满意度,减少医患沟通不畅和信息传递错误等问题。

首诊医师熟悉患者病情:急诊科首诊医师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患者的病情,不再依赖于患者的自述和医生之间的信息传递,从而更准确地进行诊断和治疗。

减少病情漏诊和延误:由于首诊医师负责全程诊疗,可以避免由于医患沟通不畅或信息传递错误导致的病情漏诊和延误,保证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正确的治疗。

提高医患沟通效率:急诊科首诊医师可以直接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及时了解患者的症状和问题,有效提高医患沟通的效率。

细化责任分工: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门诊首次接诊,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这样可以使整个急诊科的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并且方便监测病情的动态变化。

加强医师培训:急诊科首诊医师需要全面掌握各类急诊疾病的诊治方法和技能,以及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急诊科首诊医师需要与其他相关的医疗人员密切配合,例如门诊护士、化验科技师等,以确保医疗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和处理。

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传递,提高医患之间的沟通效果,降低错诊和漏诊的风险。

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急诊科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一、凡门诊、急诊病人必须实行首诊负责制,决不允许“生、冷、硬、顶、推” 的现象发生。

二、首诊接诊病人的医师即首诊医师。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问诊并做好必要检查,按规定完成病历书写,积极予以治疗或抢救。

四、若非本科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请有关科室会诊。

五、边缘或跨科疾病,应由首诊医师和会诊医师共同判断协商,决定收治问题。

如一时无法判定而又病情危重者,应由首诊医师或急诊科主任根据最危及病人生命的病情,指定收住科室,该科室不得推诿。

六、急诊范围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或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救治。

其就诊范围: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蛇咬伤等;2、突然发生的急性腹痛;3、突然高热(38. 5℃以上);4、突然咯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等;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及食管中有异物者;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者;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9、中毒、吸毒、绷颈、自缢、淹溺、触电者;10、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11、烈性传染病可疑者;12、急性过敏性疾病;13、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至耽误病人诊治,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首诊医师根据病人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七、急诊抢救病人范围1、心脏、呼吸骤停、心电图仍有室性纤颤者;2、呼吸已停止仍有心跳或心跳已停仍有呼吸者;3、电击伤、溺水、呼吸心跳已停,但由现场到达急诊科未超过1小时者;4、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血压低于90MMG以下者;5、脑血管意外合并脑疝者;6、服毒或急性中毒者;7、持续性癫痫者;8、外伤性出血危及生命者;9、小儿高烧、抽搐、惊厥者;10、危及生命的其他伤病者。

八、急诊抢救脱险标准凡属“急诊抢救病人范围”的门诊挂号病人,采取抢救措施后,危及病人的生命体征缓解或消失,离院或送住院无生命危险时,即可脱险。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工作制度1、急诊科全年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严格履行各级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接诊病人,进行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进修医师和进修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并做到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5、对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

6、由急诊医师决定急诊患者是否需住院或留观,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医师。

急诊患者如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根据医嘱对急诊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患者在急诊科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7、遇重大抢救病员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8、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检验、影像、药剂、介入等7×24小时提供服务。

二、急诊预检分诊制度1、急诊科预检分诊工作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医疗核心制度之一。

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
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门诊首次接诊医师,对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来不及转到急诊科前,必须
负责病人的抢救工作,并护送至急诊科,交急诊科医师处理后,方能离开。

非急诊患者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要在问诊、检查后才能决定,并在门诊卡上按规定记录好,注明“请××科会诊”,再由病人持病历卡到××科诊治。

以后按门诊会诊制度规定进行。

3、急诊设立“急诊”章,5分钟内接诊,对非属本专业急诊患者接诊后,
经问诊、检查后,在门诊卡上按规定做好记录,并注明“请××科会诊”,待
××科医师来后,讲明情况方可离开。

必要时共同参加抢救。

4、病房首次接诊医师对病人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
求上级医师处理解决,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5、无论门诊、急诊、病区对于危重病人在病情未稳定前不得随意转诊、
转院,确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及时叫二唤医师处理,病情允许转诊、转院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总值班妥善处理。

6、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延误抢救时间。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科是医院中最关键、最紧迫的科室之一,承担着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提供高效、安全的急诊医疗服务,发展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实施方法以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门面部门”,面对的是涉及到生命安全的急危重症患者,负有良好的首诊责任。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提高急诊患者的就诊效率:引入首诊负责制度,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全程对患者进行诊疗工作,避免了病患重复转诊的过程,使患者得到及时诊治,缩短了就诊时间。

2. 提升医生的综合能力:急诊科医生在首诊负责制度下需要对各种急危重症进行快速判断和处理,培养了医生全科性的素养,提高了他们的临床技术和应变能力。

3. 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通过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由于转诊环节中的信息传递不畅、责任不清等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和诉讼风险。

二、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法为了有效实施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有以下几个重要步骤:1. 建立规范的医疗流程:制定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具体操作规范,明确各负责环节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2. 加强医生培训和团队合作:通过进行急诊科医生的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应对急危重症的能力,并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引入技术支持:为急诊科医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例如急诊医生工作站和影像学辅助系统等,帮助医生快速获取患者信息和辅助诊断,提升工作效率。

三、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面临的挑战及解决方案实施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如下所示:1. 人员流动性大:急诊科医生流动性较大,容易导致首诊负责制度的连贯性受到影响。

解决方案是加强医生稳定性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激励机制。

2. 医疗资源不足:急诊科通常面临人员和设备资源有限的问题,导致首诊负责制度难以顺利实施。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急诊科就诊的患者,由急诊科医生负责患者的初步诊疗、治疗和转诊等医疗行为的决策和实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急诊科医生的综合能力和责任心,进一步提升急诊科的服务质量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特点和挑战等方面内容。

一、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急诊科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紧急救治、疾病筛查和转诊等重要功能。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就医效率、减轻其他科室负担、改善医疗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急诊科医生具备较强的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判断患者的病情和处理意见。

实施首诊负责制度,能够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专业的急诊诊疗服务,提高救治成功率和患者满意度。

其次,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调配医疗资源,减轻其他科室的负担。

在过去,部分患者可能因为无法及时得到相应科室的号源而影响治疗效果。

而通过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一些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可以及时得到解决,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排队和等待。

最后,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

作为医疗机构的门面部门,急诊科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直接影响着患者对整个医院的评价。

通过实施首诊负责制度,能够加强急诊科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提高急诊科的整体服务水平,树立医院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特点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急诊科医生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

急诊患者的疾病类型多样,临床表现复杂,急诊科医生需要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和处理方法,能够熟练应对各种急诊情况。

其次,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强调团队合作。

在急诊科,医生需要与护士、放射科、实验室等多个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对患者的初步诊疗和处理。

最后,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要求医生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和责任心。

在面对急诊患者时,急诊科医生需要作出快速准确的诊断和处理决策,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负责。

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1. 引言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规定患者就医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生对该患者的医疗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和义务。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就诊流程的流畅度,并确保患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适合的医疗服务。

2. 首诊科室首诊科室是指在医院内,负责接待患者的第一位科室。

通常情况下,首诊科室由综合门诊或急诊科来承担,因为这些科室能够对患者的病情做出初步的评估和判断,并决定是否需要转诊给其他专科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首诊科室有几个主要职责:•接待患者、收集患者的医疗信息和病史;•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和病情评估;•做出初步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给其他专科。

首诊科室应该具备特点:•医生应具备一定的综合医疗知识,能够对不同科室的患者进行初步的判断和处理;•科室应该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能够进行基本的检查和诊断;•科室应与其他专科形成紧密的配合和联系,能够及时转诊患者。

3. 首诊医生首诊医生是指首诊科室中负责接待患者的医生。

这些医生负责与患者进行初步的接触和问诊,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初步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首诊医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他们的判断和处理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就医体验。

首诊医生应具备能力:•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的判断和处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倾听能力,能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期望;•具备快速决策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专科医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4. 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的优势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具有几个优势:•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通过首诊科室的初步评估和诊断,可以快速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进一步的专科治疗,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科室间转诊和重复检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医院急诊科的工作负荷也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许多医院逐渐推行了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本文将就该制度的背景、实施方式以及效果展开论述。

一、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慢性病的增多,患者对急诊科的需求也在增加。

传统的急诊科工作模式,由医生值班轮流接诊患者,可能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诊疗效率的低下。

因此,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应运而生。

二、实施方式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式可能因医院规模和管理水平而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则是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诊疗。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 接诊:患者到达急诊科后,由一名专门负责接诊的医生进行初步评估。

医生会详细了解患者的症状和病史,并进行初步体格检查。

2. 分诊: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医生将患者分诊至相应的急诊科区域。

轻症患者可能会由专门的快速医疗组接诊,重症患者则会立即转至重症监护室或安排手术。

3. 转诊:如果患者的病情超出急诊科的治疗范围,医生会立即进行转诊。

转诊对象可能是其他科室的专家,也可能是其他医院。

4. 跟踪:医生在完成初步诊断和治疗后,会留下患者的联系方式并安排复诊。

患者如有需要,可随时向医生咨询并调整治疗方案。

三、效果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对医院的运行和患者的就医体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 内部管理:该制度明确了医生的责任范围和工作流程,有利于医务人员协作高效地开展工作。

同时,医院能够更好地调配医疗资源,提高诊疗效率。

2. 患者就医体验:患者在到达急诊科后,能够迅速接受初步评估和治疗,减少了等待时间和不必要的痛苦。

同时,医生的专业性和负责性也增强了患者对医院的信心。

3. 整体效益: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能够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消耗。

医院也能更好地管理急诊科,提高其绩效和社会声誉。

四、小结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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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患者,由急诊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首诊医生对接诊患者均不得拒诊。

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考虑非本科室疾病或边缘性疾病患者,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就诊的科室,向分诊护士提请相关科室诊疗或请相关科室会诊。

2、对于危重患者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在接诊医师到达后,首诊医师应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能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要两科或更多科协作抢救,首诊医师也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分诊护士,请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通知医政科或行政值班人员,以便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科会诊制度
1、对于一般急诊患者,急诊医师根据病情,若需他科会诊,通知分诊护士请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到场,并向被邀会诊医师详细介绍患者病情,说明会诊原因,属于被邀科室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被邀科室疾病的,会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病历本上及(或)相应处理后首诊医师继续诊疗。

2、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病人,由经治医师向分诊护士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可电话邀请。

会诊医师应迅速(≤10分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3、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

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是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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