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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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指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承担责任,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患者详问病史、认真体检、严密观察、及时处理,及时规范书写病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2、检诊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诊治有困难者,及时会诊或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会诊;与交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清病情,共同检诊并做好记录。

3、首诊医师对急、危、重患者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边抢救边请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4、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5、凡决定入院或转院的急、危、重患者,应该根据病情及相关规定,由家属及医护人员护送患者入病房。

1。

首诊负责制制度

首诊负责制制度

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五、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六、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七、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八、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24小时内完成,每周至少2次,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2次.三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1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三、查房内容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和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决定患者出院及转院等;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三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不得超过两周.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讨论结果要详细记录在专用本上,由科主任决定收录于病案中的内容.三、讨论内容包括:患者死因、评估及诊治抢救的过程、经讨论确认在诊治及抢救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时,讨论记录应上报办公室,必要时进行院死亡病例讨论.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入病历部分按死亡病例讨论格式书写.会诊制度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一天内完成.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必须随请随到.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广泛讨论,对已决定的诊疗方案,经治医师必须服从,认真执行.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六、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术前讨论制度一、凡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一级急诊手术也要在术前准备时,由手术负责医师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讨论.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新开展的手术邀请医务科负责人参加二、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三、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点等.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 临床科室危重患者抢救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统一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二. 抢救过程中如需请他科会诊或协助抢救,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得延误或推诿.必要时抢救科室可指名要求有关科室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参加抢救.三. 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应做到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分秒必争、操作娴熟、观察严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三查八对制度,注意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四. 抢救过程中应坚持告知同意原则,如需进行具有危险性或有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检查或治疗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说明,在征得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贴在病历上.六、抢救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保存完好,避免遗失.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应及时补记,抢救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七、各临床科室应做到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修保养,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整理补充,班班清点交接,确保齐全完备,随时可用.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一住院医师二主治医师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级手术.二主治医师:可主持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三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二、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级手术.四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二、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一级手术;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部分一类手术和新项目手术.五主任医师:可主持各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四、手术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一常规手术1、四级手术: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二高度风险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质控小组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或必要时报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三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四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应提交院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五外出会诊手术本院医师受邀请到下级医院指导手术,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分级护理制度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一、特级护理一病情依据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二护理要求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3、制定护理计划,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4、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二、一级护理一病情依据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二护理要求1、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2、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3、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三、二级护理一病情依据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二护理要求1、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2、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四、三级护理一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二护理要求1、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2、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加药前查、加药中查、加药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有效期、剂量、浓度、时间、用法.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二、手术室一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二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三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三、药房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血库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袋号、血液种类和剂量、采血日期、血液的有效期、血液质量.五、检验科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六、病理科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四发报告时,查对单位.七、放射科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八、理疗科及针灸室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二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三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九、供应室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安排专人严密妥善地安排好昼夜值班医师技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来院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查3—6个月,经考核合格报医务科审批,获得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在职轮转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科主任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三、医师应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将排班表抄报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应向排班医师说明,并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调换双方应协调清楚,严禁出现塌班、空岗现象.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班外时间午间、夜间、节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病人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病人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五、病区值班应设“三线医师负责制”.即:一一线:住院医师;二线:主治医师;三线:主任副主任医师.二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三线医师可在家待班.三值班医师实行“逐级报告负责制”.即一线医师无法处理时请二线医师,二线医师仍无法处理请三线医师,以此类推.四二、三线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传呼机畅通有效,随叫随到.五一线医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六、值班医师应认真完成值班记录,做好每班交接工作.病区每日晨早会集体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病人还应做到床边交班.新技术准入制度一、新技术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二、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三、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四、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资料.五、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六、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七、制定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八、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医院检验科血库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二、遵循输血原则,严格掌握适应症一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二对一般性输血,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对血红蛋白在﹥100克以上、血色素﹥30%者,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三提倡成分输血.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50%.三、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一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归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1. 什么是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简称首诊制度,是指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首诊工作,即患者首先就诊的医疗机构对其进行初步诊疗和治疗,并对患者的后续治疗进行负责和协调的制度。

2. 首诊负责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旨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提高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效率和质量。

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能够分流大医院的压力,减轻患者排队等待就诊的时间,提高就医效率。

同时,它也能够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和地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首诊负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首诊负责制度的核心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初步诊疗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初步的诊疗。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的判断和诊断,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方案和医嘱。

初步诊疗的目的是及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处理,并确定是否需要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2 患者跟踪和协调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转诊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会跟踪患者的病情变化,并与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进行后续治疗。

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对患者的负责和协调工作,确保患者的治疗过程顺利进行,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3 培训和能力提升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实施首诊负责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基层医生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部门需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使基层医生具备较为全面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首诊工作。

4. 首诊负责制度的挑战和解决方法实施首诊负责制度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包括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信任度低等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4.1 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政策支持和投入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和投入,提高其人员配置和设备设施水平,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质量。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持续改进方向和目标
改进方向
关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如首诊医生的专业能力、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提出改进措施。
改进目标
提高首诊医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和信任度,促进医院整体 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不断完善首诊负责制度,推动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 化。
06
CATALOGUE
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提高患者满意度
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首诊负责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内部各部 门之间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 成患者的诊疗任务,有利于促进医疗 机构内部管理和团队协作。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提供连续性的诊 疗服务,能够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 信任感和满意度,改善医患关系。
02
CATALOGUE
首诊流程与规范
接诊流程
挑战三
首诊负责制与分级诊疗制度的衔接不畅。在实际操作中,首诊负责与分级诊疗之间的衔接 存在不畅现象,如转诊标准不明确、上下级医疗机构沟通不足等,影响了患者的连续治疗 和服务体验。
经验教训总结
经验一
加强首诊医生的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通过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病例讨论等方式,提高 首诊医生的临床技能和诊疗水平,确保患者能够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和开具处方。
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患 者正确用药和注意事项。
负责患者病历书写和医疗文书 的整理。
护士职责
01
协助医生接待患者,测 量生命体征和记录病情 。
02
执行医嘱,协助患者进 行各项检查和治疗。
03
对患者进行护理和照顾 ,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
04
负责医疗器械的清洗、 消毒和保管。
THANKS

首诊负责制定义

首诊负责制定义

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医疗机构在一线门诊、急诊中,由具备相应医师资质的医生担当患者的首诊责任,并负责协调、引导、监督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就医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患沟通和保障患者权益。

一、首诊负责制的背景和意义首诊负责制的出现是因为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分级诊疗制推行不力等问题,导致患者就医难、就医贵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推行首诊负责制,以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诊负责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通过首诊负责制,可以将患者就医途径引导到合适的医疗机构,避免盲目就医和不必要的医疗消耗,达到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目的。

2. 提高就医效率:在首诊负责制下,医生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可以避免患者反复奔波、多次就医的情况发生,提高就医效率,减轻患者的负担。

3. 优化诊疗流程: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生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诊疗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和经济负担。

4. 保障患者权益:首诊负责制强调医生对患者的责任,要求医生提供全程的医疗服务和咨询,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和要求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分级转诊机制,将患者有序引导到适合的医疗机构就诊。

2. 规范医生行为和责任:首诊医生要具备相应的医师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进行初步病情判断和诊断,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建议。

同时,医生还要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与其他专科医生进行沟通和转诊。

3. 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各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和医疗信息互通,方便医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史和检查结果,提高诊疗效果和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应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如心理咨询、心理疏 导等,帮助患者缓解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
3
家属参与
医院应鼓励家属参与患者的诊疗过程,提供必要 的支持和帮助,共同促进患者的康复。
05
监督管理与持续改进
定期自查与评估机制建立
制定定期自查计划
医院应制定首诊负责制度的定期自查计划,明确自查 的时间、内容、方法和责任人。
整改落实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组织 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得到
有效解决。
跟踪验证
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
总结经验教训
医院应对首诊负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提炼经验教训,为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借 鉴。
完善制度
根据总结的经验教训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首诊负 责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认真对待监督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院应认真对待 ,及时整改落实。
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况。
针对问题整改落实并跟踪验证
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医院应制定具体的整改 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
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计划开展自查工作,对首诊负责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自查结果分析与评估
对自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医院应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 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医院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 人信息,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隐私设施
医院应提供私密的诊疗环境和设 施,确保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 的隐私权得到保障。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什么是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中,由一名医生或一组医疗团队对病人进行首次诊断,负责协调治疗、转诊和跟踪服务的制度。

在首诊负责制度下,患者享有全面、连续、协调、贴近、个性化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生则要负责患者的全面治疗并与其他医疗专家合作,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治疗结果。

为什么需要首诊负责制度在传统医疗体系中,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就诊医院和医生,但由于基础医疗服务相对混乱和医疗知识水平的不均衡,部分患者难以获取适当的医疗服务。

另外,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医生和医疗机构沟通并寻求诊断和治疗建议。

对于患者来说,这种不协调的医疗服务可能导致治疗忽略某些重要的医疗问题,甚至导致医疗失误和医疗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诊负责制度被引入到现代医疗体系中,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协调性。

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意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首诊负责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误诊和医疗纠纷。

在该制度下,医生对患者的病情了解更全面,可以更好地预测患者病情发展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疗方案。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首诊负责制度可以增加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患者就医时间和医疗费用。

通过高效的医疗协调和信息共享,患者可以更快地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和诊断。

协调医疗资源首诊负责制度可以协调医疗资源,让患者得到更全面、更连续的医疗服务,同时避免了医疗资源分散和信息不同步的问题,提高了医疗工作者的协调效率。

促进医疗服务的个性化首诊负责制度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以及生活习惯等因素,为其提供更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和预防措施。

针对不同的患者,医生可以根据其不同的需求和生活方式,为其设计最佳的治疗计划。

首诊负责制度的问题尽管首诊负责制度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最常见的问题是,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情况下,会导致一些患者无法获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和治疗。

另外,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尤其对于一些较为落后的医疗机构,在短期内可能难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

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首诊责任,负责对患者的初步医疗诊断、治疗和转诊。

其目的在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 患者就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后,患者应选择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

只有在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转诊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就诊。

2.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需要加强对基层医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还需要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诊断检查设备,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3. 诊断治疗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应按照标准诊疗流程,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
生应具备一定的诊断和治疗能力,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诊治经验和技术。

4. 转诊制度: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患者的问题,需要及时将患者转诊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就诊。

在转诊时,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完整的病史资料和诊疗方案,方便高级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5. 基层与高级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为了实现首诊负责制的顺利运行,基层医疗机构需要与高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包括医疗资源共享、专业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等。

高级医疗机构也应对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诊疗水平。

通过实行首诊负责制,可以有效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减轻了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

这在改善医疗服务格局和提高医疗质量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文档模板】首诊负责制度【一、制度背景】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病人首次就诊时,由首诊医生负责全面诊疗,协调专科诊治,并对病人的全程健康管理负责的一种医疗服务模式。

本制度旨在提高医疗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质量。

【二、制度目的】1. 提高就医效率和医患沟通:通过首诊医生在病人首次就诊时全面了解病情,提供及时的专科转诊和诊断治疗建议,减少患者等待时间,提高医患沟通效果。

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首诊负责制度,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的利用,减少病人对多个医生的重复就诊,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3. 提供个体化的全程健康管理:首诊医生负责病人的全程健康管理,建立个体化的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三、制度内容】1. 首诊医生的职责:(1) 对病人首次就诊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问诊,完整记录病历。

(2) 根据病情进行初步诊断,在必要时进行化验、影像学及其他辅助检查。

(3) 根据病情,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并给予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如病情复杂需要进一步专科诊治,进行及时的专科转诊。

(5) 进行病情的动态观察,根据需要进行复诊和随访。

(6) 建立病人个体化的健康档案。

2. 专科医生的职责:(1) 针对首诊医生转诊的病人,根据初步诊断和病人病历,进行进一步专科诊治。

(2) 根据病情,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和随访。

(3) 结合首诊医生提供的病人健康档案,进行个体化的健康管理。

3. 管理要求:(1) 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完善的首诊负责制度工作流程,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 首诊医生和专科医生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提高病人的医疗服务质量。

(3) 医疗机构要对首诊医生和专科医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病人个体化的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

【四、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首诊负责制度工作流程图。

2. 个体化健康档案模板。

首诊负责制度(最新版)

首诊负责制度(最新版)

《首诊负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关系的沟通与信任,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续、综合、高效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医疗服务中,由首诊医生对患者的全程医疗服务负起责任,并在需要时进行转诊和协调其他医疗资源。

第三条:首诊医生应当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并且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医患关系维护能力。

第四条:首诊医生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职业道德开展医疗服务。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五条:本《首诊负责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等。

第六条:患者在需要医疗服务时,应当首先就近就医,并由首诊医生负责提供医疗服务。

第七条:在特殊情况下,患者可选择直接前往特定医疗科室就诊,但仍需遵循首诊医生的转诊建议。

第三章:首诊医生的职责第八条:首诊医生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健康状况。

第九条:首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初步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条:首诊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十一条:首诊医生应当对患者的治疗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如患者病情复杂或需要进一步诊疗的,首诊医生应当及时进行转诊,并向接诊医生提供必要的病历和检查资料。

第十三条:首诊医生应当与其他医疗科室的医生保持密切的联系,进行病情交流和医疗资源协调。

第四章: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患者有权选择合适的首诊医生,并在医疗过程中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患者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并在明确了解后做出知情同意。

第十六条:患者有义务如实提供自己的病史和健康状况,并积极配合首诊医生的治疗。

第十七条:患者有义务按照首诊医生的要求进行转诊,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章:医疗机构的责任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度,并为首诊医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是指患者在我院就医期间第一位接诊的医师。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做到热情接待、仔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医师接诊后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体格检查和诊治。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属他科疾病,医师应向患者提出下一步就诊建议并在病历中记录。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检,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可收治住院进一步诊治或转诊至其他科室。

3.对于需要检查但本次门诊时间难以获得检查结果需下午继续诊疗时,普通门诊由本科医师处理,患者不再挂号;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检查后的复诊,首诊医师可推荐本科同级别及以上的医师负责复诊。

4.在门诊期间,如遇危重病例需现场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与急诊科联系,急诊科立即准备抢救设备并组织急诊医师到门诊现场救治,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5.如遇危重病例需转送至急诊科抢救时,首诊医师应立即通知门诊护士台准备轮椅、同时通知急诊科准备抢救设备,负责护送患者至急诊抢救室,向急诊抢救医师介绍病史和诊疗经过,并写好门诊病历,注明转科申请和时间,交接完成后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6.所有检查或治疗应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必要时完成书面知情告知和诊疗选择并签字。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患者经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危重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诊治。

2.首诊医师检查患者后,若判定为他科疾病时也应书写病历,并作必要的检查处理,尤其对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实施抢救,同时提请有关科室会诊。

做好当面交接方能离开,在尚未交接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诊断治疗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什么叫首诊负责制度内容

什么叫首诊负责制度内容

什么叫首诊负责制度内容
首诊负责制度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要注意的是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1、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

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2、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3、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什么是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在就医的医疗机构的第一次就诊中,由医生负责对患者的诊疗及后续跟踪管理。

该制度以患者为中心,突出了医生在医疗服务的关键地位,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转型升级。

首诊负责制度的作用提高医疗质量首诊负责制度可把医生往患者的需求、利益、整体状况上考虑,改变以往医生单纯为了疾病而诊治的习惯;从而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减轻医疗卫生系统的负担,遏制显性和隐性的医疗损失。

强化医生责任感首诊负责制度强调每次患者就医都必须由同一个医生负责,降低了医生的诊疗误差,使医生对自己诊疗质量负责,被动参与患者管理,逐渐实现从医学诊断到医患关系的升级。

建立患者信任感首诊负责制度使患者知晓自己的身体健康,并对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疗及诊断方式建立信任感。

医生的负责任和贴心服务会让患者觉得获得了满意的专业医疗服务,增加对医院的信赖感和对就医医生的信任。

首诊负责制度的推行政策保障首诊负责制度的推行在政策层面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意见》,其中规定明确提出,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度。

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是推行首诊负责制度的重要保障。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制度下设“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和“综合及超大型医疗中心”,每个层级对患者提供不同的医疗服务。

建立健全评价和监督机制为确保首诊负责制度得到全面有序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科学的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机制,开展日常检查监督,规范医疗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医疗行为。

首诊负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不足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施首诊负责制后,由于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只能起到初步诊查、拟定治疗方案等简单工作,难以及时解决较为复杂的疑难杂症。

医生经验及诊断能力不足随着患者数量的增加,医生在诊断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下,难以达到准确判断的目的,甚至有些医生也不愿推荐先进的诊断技术来帮助自己。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東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释义】1.首诊负责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什么?答:医疗机构在患者就诊时,为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应对该患者实施明确、连续的全流程诊疗管理,覆盖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的行为,并在患者医疗记录上可追溯.首诊负责制明确了医疗活动的责任主体.2.何谓首诊责任主体?答:是指医疗活动中承担相应诊疗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医师、科室或医疗机构.3.何谓诊疗活动的连续性?答: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涉及医学的各个学科,是以专业化的团队来完成各种诊疗服务流程,医疗机构应遵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确保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各个诊疗服务流程连贯、清晰.诊疗活动的连续性具体体现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首诊负责制度(1)对于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应有医务人员的全程陪同(含监护)或/及陪同转运,并积极抢救,必要时呼叫专科人员.(2)对于普通患者,应当有医疗记录来体现所有的医疗行为是连续的,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自主放弃的除外。

4.如何界定首位接诊医师?答:(1)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诊室后,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不包括医师接诊未挂号患者、患者所挂就诊号与所接触的医师不符或与科室(专科)不符的情况.(2)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不受其是否挂号,挂号与医师、科室或专科不符的限制。

(3)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主持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5.何谓门、急诊一次就诊过程结束?答:就诊过程结東的标志有4种情形。

首诊负责制(医院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医院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医院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在这种制度下,医师不能相互推诿,必须做到“谁首诊,谁负责”。

首诊医师必须仔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于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对于急、危、重患者,首诊医生难以诊治,应当请自己的上级医生把关。

如果涉及多科诊治,应当请其他科室医生会诊。

如果需要转院诊治,应在确保病人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程序转诊。

特别是对于急诊和病危患者的转诊,必须进行病情评估,方能转诊。

必要时,还应有医生陪同,才能进行转诊。

在首诊医师下班之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清楚地交代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这样能够确保患者的连续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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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副行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主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业务院长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6、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平昌县各级医院及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暂行)》(平卫发[2002]54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

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术前讨论制度1、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十、查对制度1、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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