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4G 353号文件
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信部无[2002]353号----------------------------------------------------------------------------------------------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2.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4 - 2.4835 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 或≤20 dBm;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 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2.跳频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载频容限:20 ppm(四) 带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频段以外):≤-80 dBm / Hz (EIRP)。
(五) 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33 dBm / 100 kHz (2.4 - 2.4835 GHz);≤-40 dBm / 1 MHz (3.4 - 3.53 GHz);≤-40 dBm / 1 MHz (5.725 - 5.85 GHz);≤-30 dBm / 1 MHz (其它1 - 12.75 GHz)。
2.4G功率限制
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信部无[2002]353号------------------------------------------------------------------------------------------------------------------------------------------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2.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4 - 2.4835 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 或≤20 dBm;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 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2.跳频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载频容限:20 ppm(四)带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频段以外):≤-80 dBm / Hz (EIRP)。
(五)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33 dBm / 100 kHz (2.4 - 2.4835 GHz);≤-40 dBm / 1 MHz (3.4 - 3.53 GHz);≤-40 dBm / 1 MHz (5.725 - 5.85 GHz);≤-30 dBm / 1 MHz (其它1 - 12.75 GHz)。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含参考标准)(一)调频收发信机1.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350 MHz频段移动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国无办频〔1996〕93号)使用频段:336-399.9MKz(1)360MHz:基站发射频段:361-368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51-358MHz同频单工频段:358-361MHz(2)380MHz:基站发射频段:382-389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72-379MHz同频单工频段:379-382MHz2.《关于重新调整336-399MHz频段移动通信频率配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无函【2001】85号)频率配置: 频率配置分为12.5kHz信道间隔和25kHz信道间隔两种方式频率分配及审批管理:(1)部门规划使用频率: 1)351-356MHz/361-366MHz2)356-358MHz/366-389MHz3)376-379MHz/386-389MHz4)358-361MHz5)379-380.5MHz上述各段频率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分别配给军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系统,用于组建各系统指挥调度通信网。
(2)共用组网频率: 1.372-376MHz/382-386MHz2.380.5-382MHz上述二段频率主要分配给国家安全、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狱劳教、海关等政府部门用于组建区域性或全国指挥调度通信网,原则上异频单工频段管理用于建设各部门共用网。
3.信息产业部《关于公众对讲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869号)工作频率(单位:MHz):409.7500; 409.7625; 409.7750; 409.7875; 409.8000;409.8125; 409.8250; 409.8375; 409.8500; 409.8625;409.8750; 409.8875; 409.9000; 409.9125; 409.9250;409.9375; 409.9500; 409.9625 ;409.9750; 409.9875。
国家无委会对2.4GHz频段的管理办法doc 2
国家无委会对2.4GHz频段的管理办法国家无委会对2.4GHz频段的管理办法为了适应无线电技术的不断发展,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国际电联频率划分的有关规则,参照目前国际上通用技术标准,结合我国频谱使用的实际状况,国家:无委日前对2000MHz频段地面无线电业务使用的频率进行了重新规划。
具体安徘如下:一、蜂窝移动通信(1)工作频段:1710一1755MHz和1805一1850MHz二、蜂窝移动通信(2)工作频段:1865一188OMHz和l945一1960MHz上述两种业务频段作为公众蜂窝移动通信频段,由国家无委根据公众蜂窝移动通信运营单位的申请和实际需求进行分配或指配。
三、无线接入(FDD方式)(一)工作频段:1800一1990MHz和1960一1980MHz(二)上述频率用于公众通信网,由国家无委根据公众通信运营单位的申请和实际需求进行分配或指配。
四、无线接入(TDD方式)(一)工作频段:1900一1920MHz(二)频率指配及台站(网)审批管理权限按现行的微波通信台站管理办法执行。
五、扩频数据通信(一)工作频段:2400一2483.5MHz(二)台站(网)审批管理权限按现行的微波通信台站管理办法执行。
上述第一至第五项业务的有关技术指标由国家无委办公室另行制定。
六、多路微波有线电视电视传输系统(MMDS)工作频段:2533一2599MHz七、无线电定位工作频段:2300一2690MHz八、微波接力通信工作频段:2300一2690MHz九、工业、科学、医疗设备无线电磁波辐射频段:2400一2500MHz上述第六至第九项业务的申批管理办法及技术指标按现行规定执行。
十、由于移动业务难以与微波和无线电定位业务在同频段兼容,因此,在两者有影响的地区,由移动通信业务设台组网单位与现有微波或无线电定位设备使用单位(持有无线电台执照者)协简,本着既要保障移动通信业务发展需求,又要妥善处理现用设备的原则,采取设备改频、替代及经济补偿等方法予以解决。
2.4GHz频段地铁干扰案例分析 2013稿要点
2.4G频段的频段地铁干扰案例分析希玉久中国无线电协会理事教授级高工2013.2.261. 引言人类正经历着有史以来最为迅速的以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为代表的科技革命。
近十几年来,无线电正处于令人眩目的大变革时代,无线电业务应用越来越广泛,新技术、新制式曾出不穷,无线设备制造向智能化、移动化、宽带化、功能服务多样化发展演进,无线电在“物联网”“泛在网络社会”(UNS)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与此同时,无线电频谱这种宝贵且有限的自然资源异常拥挤。
连过去不怎么受“待敬”的工科医(ISM)频段(如2.4GHz)由于不收频占费、免发执照都成了“宝贝”频段在争相使用。
城市轨道交通是引领中国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满足城镇发展需求、改善民生的重要交通工具,近些年来中国各地正在大规模规划建设地铁、轻轨等基础设施,预计2020年前我国城轨交通新增营业里程将达到6560公里,将投入3万多亿元。
在很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与城市轨道交通配套的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CBTC(Communication Based Train Control System)也选用了与ISM“共用”的不受无线电管理“干扰保护”的2.4GHz频段,最近多次发生无线电“干扰”甚至“逼停”地铁运营。
本文将就2.4GHz频段的频谱利用、管理及“逼停”地铁事件作为案例进行干扰分析,供研究参考。
2. 国际国内2.4GHz频段的频率划分规定2.1 电磁频谱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无线电磁频谱的定义电磁频谱是指按照电磁波频率或者波长排列起来所形成的谱系。
实际上‘频谱’(Spectrum)的物理概念最初只限于从红色到紫色各种不同颜色的光组成的可见光,在空中以每秒钟30万公里的速度传播。
电磁频谱可以从可见光向两个方向扩展,更高频率的‘光’包括紫外线、X射线以及宇宙射线,较低频率的‘光’就是红外光,而3000GHz以下称为无线电(radio)频谱,但3 000 GHz以上频率的“无线” (Wireless)通信包括红外线(波长0.7 m-1mm)、自由空间光无线通信等现也已用于从电信链路到卫星遥感等多种业务,国际电联ITU已将3 000 GHz以上频段及此频段上的固定业务应用纳入国际《无线电规则》及相关建议。
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
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一、引言2.4g频段是无线通信中常用的频段之一,广泛应用于W i-F i、蓝牙等无线设备中。
为了保证通信质量和避免频段资源的过度使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发射功率限制法规。
本文将介绍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的相关内容。
二、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概述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是指针对2.4g频段中的发射设备所制定的发射功率限制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2.4g频段的无线设备在合理范围内使用频谱资源,避免相互干扰和频段堵塞。
三、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的国际标准1.I E E E802.11标准I E EE802.11标准是指W i-F i技术标准,规定了2.4g频段中的无线局域网设备的发射功率限制。
根据IE EE802.11标准,2.4g频段内的设备在20MH z带宽下的最大发射功率为100mW。
2.蓝牙标准蓝牙技术是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也广泛应用于2.4g频段中。
根据蓝牙标准,2.4g频段内的蓝牙设备的发射功率限制为10m W。
四、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的地区差异1.美国在美国,2.4g频段的发射功率限制由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 C C)负责制定和执行。
根据F CC规定,2.4g频段内的设备的发射功率限制为1瓦(30dB m)。
2.欧洲在欧洲,2.4g频段的发射功率限制由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 T SI)负责制定和执行。
根据E TS I标准,2.4g频段内的设备的发射功率限制为100mW(20d Bm)。
3.中国在中国,2.4g频段的发射功率限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 RR C)负责制定和执行。
根据S RR C规定,2.4g频段内的设备的发射功率限制为20d Bm。
五、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的重要性2.4g频段发射功率限制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无线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无线频谱资源的合理利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严格的发射功率限制,才能确保各设备之间不会产生干扰,保证通信质量和频段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信部无[2002]353号
颁发部门:信息产业部颁发日期:2002-08-23文件号:信部无[2002]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2.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4 - 2.4835 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 或≤20 dBm;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 或≤27 dBm。
(二) 最大功率谱密度: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2.跳频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 载频容限:20 ppm(四) 带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频段以外):≤-80 dBm / Hz (EIRP)。
(五) 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33 dBm / 100 kHz (2.4 - 2.4835 GHz);≤-40 dBm / 1 MHz (3.4 - 3.53 GHz);≤-40 dBm / 1 MHz (5.725 - 5.85 GHz);≤-30 dBm / 1 MHz (其它1 - 12.75 GHz)。
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
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服务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工业企业等行业用户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原则(一)依法使用。
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涉及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应当遵守《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协调发展。
适应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泛在化、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充分考虑技术体制和标准的多样性,提高不同应用场景与频率资源使用的适配度,鼓励以5G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承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
(三)鼓励创新。
发挥频谱资源对无线产业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引导无线电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创新应用,推动对传统基础设施和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频率资源高效利用。
二、无线电频率使用综合考虑应用场景、服务对象、安全可控和运营成本等因素,统筹满足工业等行业用户在共享和专用、便捷和安全、个性和共性、广域和局域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灵活采取以下广域网或局域网技术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广域网技术包括公众移动通信系统、专用移动通信系统等;局域网技术包括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等。
(一)公众移动通信系统。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可使用已获得许可的2G、3G、4G和5G 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
鼓励优先使用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承载规模化、社会化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
充分发挥5G低时延、大带宽、高可靠的技术特点,推动5G在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的广泛应用,构建5G和NB-IoT(窄带物联网)、eMTC(增强机器类通信)、LTE-Cat1(支持Cat1传输速率等级的LTE网络)协同发展的格局,推进NB-IoT在低速率场景、eMTC或者LTE-Cat1在中等速率场景的多样化应用、规模化部署。
智能无线音响SRRC认证的最新申请要求及应对措施
实务Practice编辑 王思童智能无线音响SRRC认证的最新申请要求及应对措施文/韩立成何鑫田江波[摘要]智能音箱市场已经成为了科技界的香饽饽,作为国际大牌音响品牌商重要的ODM和OEM生产基地之一,中国市场智能无线音箱的销售额与日俱增,各大影音品牌也越来越关注中国市场。
据最新市场调研报告,2022年,智能音箱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将超过100亿美元,智能音箱的普及将导致该产品销售量的爆炸式增长,对于中国市场的智能音响无线准入标准及最新的无线认证实施规则,各大厂家还尚未关注。
本文就汉桑实际在中国的产品案例为基础,实际阐述目前最新的SRRC认证标准及实施规则要求。
[关键词] 无线控制 智能音响 SRRC认证无线音箱分别有:蓝牙无线音箱、wifi无线音箱、2.4G无线音箱、FM无线音箱等。
从早期低成本FM无线音箱和高成本2.4G无线音箱发展到蓝牙无线音箱和wifi无线音箱,无线蓝牙音箱在价格、防干扰效果、音质及使用的便携性及普及性方面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市场上大多以蓝牙无线音箱为主。
无线音箱一般以无线取代传统有线传输方式而得称,省去了线的连接可以无线享受,如果要达到完全无线最好内置大容量电池。
一般取代有线的常见技术有:蓝牙技术、2.4G Wi-Fi技术和5G Wi-Fi技术。
近两年,与无线音箱相关联的是智能音箱,是一个无线音箱升级的产物,是智能家居人机交互的一个工具,作为智能音箱的代表产品,亚马逊E c h o背后的Alexa,以及它的前辈Siri,实际上都属于智能语音技术。
其核心非常简要——让机器在语音对话这一环节拥有近似于人的能力。
2014年11月正式发布2年多的时间里,亚马逊Echo智能音箱已经成为市场上最火热的智能家居产品之一,人们通过Echo可以用语音控制家电、购买商品、查询咨询。
一、SRRC认证规则变化背景及监管要求从2018年10月15日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业务(SRRC认证)将实施新的认证流程,而10月15日前申请的SRRC认证项目使用原有的认证流程。
无线网优工程师:TD-LTE复习资料(一)
规划与审核问题1:PCI规划应遵循什么原则?答PCI即物理小区标识。
LTE系统提供504个物理层小区ID(即PCI),和TD-SCDMA系统的128个扰码概念类似。
网管配置时,为小区配置0~503之间的一个号码即可。
在TD-LTE系统中,UE需要解出两个序列:主同步序列(PSS,共有3种可能性)和辅同步序列(SSS,共有168种可能性)。
由两个序列的序号组合,即可获取该小区ID。
物理小区标识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不冲突原则:保证同频相邻小区之间的PCI不同;因为PCI直接决定了小区同步序列,而且多个物理信道的扰码也和PCI相关,所以相邻小区的PCI不能相同,以避免干扰。
即所谓的:避免PCI冲突。
不混淆原则:保证某个小区的同频邻小区PCI值不相等;切换时,UE将报告邻小区的PCI和测量量。
如果服务小区有两个邻区都使用同样的PCI,则服务小区无法分辨UE到底应该切往哪个邻小区。
所以,任意小区的所有邻区都应有不同的PCI。
即所谓的:避免PCI混淆相邻小区之间应尽量选择干扰最优的PCI值,即PCI值模3不相等;主同步序列的值(共3种可能性)决定了参考信号(RS)在PRB内的位置。
所以相邻小区(尤其是对打的小区)应尽量避免配置同样的主同步序列值,以错开RS之间的干扰。
即所谓的:“PCI模3不等”原则。
在时域位置固定的情况下,相邻小区PCI模6相同会造成下一个TX antenna 下下行RS相互干扰;PCI 模30值相同,会造成上行DM RS和SRS的相互干扰,因此相邻小区也应尽量避免模6、模30相同。
最优化原则:保证同PCI的小区具有足够的复用距离,并在同频邻小区之间选择干扰最优的PCI值。
问题2:跟踪区(TA)规划应遵循什么原则?答TA即为跟踪区,类似于2/3G中的位置区LA及路由区RA,一个TA可由一个或多个小区构成。
当LTE用户移动发生TA改变时,终端需要向MME发起跟踪区更新。
一个TA list含有1-16个TA,UE在TA list内移动时不需要执行TA list更新,TA list 的引入可以避免在TA边界由于乒乓切换导致频繁TA更新。
家用无线路由器辐射功率并非越大越好
家用无线路由器辐射功率并非越大越好我要分享伴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的高速普及,无线路由器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家中的必备之物。
通过无线路由器把有线网络信号转换成无线信号(WiFi),使得电脑,手机 ,平板等接收无线信号,实现上网功能。
MiFi产品(又称移动WiFi)主要是把3G或4G信号转换为WiFi信号,供手机、笔记本、多媒体播放器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共享,实现手机、笔记本、多媒体播放器等设备上网功能。
这些产品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部分担忧,如:长期生活在无线网络覆盖的范围之内,会不会影响健康呢?买来的WiFi产品是否与厂家宣传的一致呢?为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市面上销售较好的家用无线路由器、MiFi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一、试验样本及来源为给消费者提供公正、客观、详实的无线路由器质量信息,帮助和引导消费者科学购买到优质价廉无线路由器,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苏宁重庆观音桥步行街店、重百电器江北观音桥店、江北观音桥赛博数码广场、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等购买了300Mbps无线传输速率的无线路由器和150Mbps无线传输速率的MiFi产品,共计17个样本,涉及华为、中兴、烽火等15个品牌,样本单价最低的为95元,最高的650元。
二、检测依据及项目本次比较试验委托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中国泰尔实验室,依据工信部无[2002]353号《关于调整 2.4GHz 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YD/ T 993-1998 《电信终端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对17个无线路由器、MiFi样本的等效全向辐射功率、雷击试验、电气要求和模拟异常条件、抗电强度、标记和说明、耐异常热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其中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和雷击试验这两个项目由中国泰尔实验室进行试验,其余项目由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试验)。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依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依据(一)调频收发信机1. 工信部无[2009]6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2. 信部无[2001]793号《关于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3. 信部无[2005]423号《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4. 国无办频[1996]93号《关于350MHz频段移动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5. 使用频段:336 MHz~399.9MHz(1)360MHz:基站发射频段:361 MHz~368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51 MHz~358MHz同频单工频段:358 MHz~361MHz(2)380MHz:基站发射频段:382 MHz~389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72 MHz~379MHz同频单工频段:379 MHz~382MHz6. 信无函[2001]85号《关于重新调整336~399MHz频段移动通信频率配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频率配置: 频率配置分为12.5kHz信道间隔和25kHz信道间隔两种方式频率分配及审批管理:(1)部门规划使用频率:1)351 MHz~356MHz/361 MHz~366MHz2)356 MHz~358MHz/366 MHz~389MHz3)376 MHz~379MHz/386 MHz~389MHz4)358 MHz~361MHz5)379 MHz~380.5MHz(2)共用组网频率:1)372 MHz~376MHz/382 MHz~386MHz2)380.5 MHz~382MHz7. GB/T 21646-2008《400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8. 信息产业部《关于公众对讲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869号)工作频率(单位:MHz):409.7500; 409.7625; 409.7750; 409.7875; 409.8000;409.8125; 409.8250; 409.8375; 409.8500; 409.8625;409.8750; 409.8875; 409.9000; 409.9125; 409.9250;409.9375; 409.9500; 409.9625 ;409.9750; 409.9875。
SRRC认证WiFi类产品标准
关于调整2.4GHz 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 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 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2.4GHz 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 4-2. 4835GHz 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天线增益<10dBi 时:~100mW 或~20 dBm;天线增益二三10dBi 时:~500mW 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 时:~10dBm/MHz (EIRP);天线增益~10dBi 时:三三17dBm/MHz (EIRP) 。
2 、跳频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 时:~20dBm/MHz (EIRP);天线增益注10dBi 时:~27dBm/MHz (EIRP) 。
(三)载频容限: 20ppm(四)带外发射功率(在2. 4-2. 4835GHz 频段以外) :~-80dBm/Hz (EIRP) 。
(五)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士2. 5 倍信道带宽以外):三二-36dBm/100kHz (30-1000MHz);三三-33dBm/100kHz (2.4-2. 4835GHz);三二-40dBm/1MHz (3. 4一3. 53GHz);~-40dBm/1MHz (5. 725-5. 85GHz);三二- 30dBm/1MHz (其它1-12. 75GHz) 。
二、2.4GHz 频段作为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等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共用 频段。
符合技术要求的各类无线电通信设备在2. 4-2. 4835GHz 频段内与无线电定位业务及工业、科学和医疗等非无线通信设备共 用频率,均为主要业务。
无线电地面业务管理规定
固定业务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 扩频通信系统
包括 2.4GHz扩频、5.8GHz扩频 2.6GHz MMDS 无线接入通信系统
包括 450MHzFDD调频、WLAN、3.5GHz固定 无线接入、3.3GHz固定无线接入、LMDS等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
《关于调整1-30GHz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 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信部无[2000] 705号),规定: - 模拟微波2002年底停止使用 - 已批准的不符合规划的数字微波原则上用至报废, 2005 年1月1日起不得要求干扰保护和经济补偿 - 1427-1525MHz只用于点对多点微波接力系统 - 模拟设备使用至2002年底止,“4GHz频段微波” 中频率范围3800-4200MHz的配置同时停用
无线接入通信系统
450MHz FDD调频 《关于加强450-470MHz频段管理的通知》(信无函 [2002]127号),规定:
-暂停指配450-470 MHz频段的频率,暂停审批新设 台站 《关于加强450-470M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 通知》(工信无函[2011]144号),规定:
- 台站的设置、使用管理由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 - 不得对同频段内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射电天文业务 产生有害干扰。
无线接入通信系统-5
3.3GHz固定无线接入 《关于3.3GHz频段宽带无线接入技术试验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信无函[2005] 50号),规定:
- 3.3GHz频段宽带无线接入的台站按照临时设置无线 电台的规定进行管理
- 设置使用5.8GHz频段无线电发射台站须报当地无线 电管理机构审批,在室外环境设置使用点对多点通信方 式的无线局域网,须领取电台执照
wifi功率限制
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2.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4 - 2.4835 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 或≤20 dBm;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 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2.跳频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载频容限:20 ppm(四)带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频段以外):≤-80 dBm / Hz (EIRP)。
(五)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33 dBm / 100 kHz (2.4 - 2.4835 GHz);≤-40 dBm / 1 MHz (3.4 - 3.53 GHz);≤-40 dBm / 1 MHz (5.725 - 5.85 GHz);≤-30 dBm / 1 MHz (其它1 - 12.75 GHz)。
二、2.4GHz频段作为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等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符合技术要求的各类无线电通信设备在2.4 - 2.4835 GHz频段内与无线电定位业务及工业、科学和医疗等非无线通信设备共用频率,均为主要业务。
国家对GHz无线设备发射功率的限制以及相关规定修订稿
国家对G H z无线设备发射功率的限制以及相关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国家对无线设备发射功率的限制以及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2]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 - 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或≤20 dBm;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2.跳频工作方式: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载频容限:20 ppm(四)带外发射功率(在频段以外):≤-80 dBm / Hz (EIRP)。
(五)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倍信道带宽以外):≤-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33 dBm / 100 kHz - GHz);≤-40 dBm / 1 MHz - GHz);≤-40 dBm / 1 MHz - GHz);≤-30 dBm / 1 MHz (其它1 - GHz)。
二、频段作为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等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中国电信室内无线综合分布系统技术要求
WLAN互调信号干扰MMDS的实例分析
WLAN互调信号干扰MMDS的实例分析摘要:本文通过查处的一例WLAN室外站干扰MMDS用户接收系统的案件,介绍了WLAN、MMDS的系统构成及相关技术指标,分析了WLAN互调信号干扰MMDS信号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干扰的措施,为今后无线电管理部门在查处相似干扰类型的案件时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WLAN MMDS 互调干扰措施0 引言2013年4月,滨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接到某县群众投诉,称其家中安装的MMDS电视接收系统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请求无线电管理部门帮助解决。
笔者作为无线电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单位领导的安排部署,立即赶赴现场,利用2G频段抛物面天线和MS2721B频谱分析仪进行实地监测查找。
在居民家中,工作人员首先检查了MMDS接收系统,确认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观察电视画面,电视屏幕出现多条横纹状马赛克,存在信号干扰的可能性较大。
工作人员在居民家屋顶进行信号分析和测向,没有发现明显干扰信号,但发现距离居民家50米的几栋大楼上安装有WLAN的室外站发射天线。
联系相关运营商关闭WLAN时,干扰消除。
影响MMDS接收系统的“元凶” 找到了,但发射功率属微功率的WLAN为何能干扰到不在一个频段上的MMDS呢?笔者对其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1、WLAN系统构成WLAN(无线局域网)是利用射频技术取代网线所构成的局域网络,用户可以通过它接入互联网。
典型的WLAN业务系统包括WLAN终端设备、WLAN接入系统、PORTAL 服务器、RADIUS用户认证服务器、SIM认证服务器(AS)。
1.1 WLAN终端设备WLAN终端设备需要安装WLAN网络卡,WLAN网络卡可以是任何支持IEEE802.11系列标准的设备,同时要求和WLAN接入系统设备兼容。
1.2 WLAN接入系统WLAN接入系统主要由接入点设备AP和业务控制设备SC组成,完成WLAN用户的接入,接入控制,计费信息采集以及业务管理和控制。
1.3 PORTAL 服务器PORTAL 服务器主要提供如下功能:强制PORTAL,认证页面推送,用户认证,运用商户网站页面的推送,下线通知。
2.4G无线电知识
2.4G频率,其频段处于2.405GHz-2.485GHz之间,所以称为2.4G无线技术。
这个频段里是国际规定的免费频段,是不需要向国际相关组织缴纳任何费用的。
这就为 2.4G无线技术可发展性提供了必要的有利条件。
而且2.4G无线技术不同于之前的27MHz无线技术,它的工作方式是全双工模式传输,在抗干扰性能上要比27MHz有着绝对的优势。
这个优势决定了它的超强抗干扰性以及最大可达10米的传输距离。
此外2.4G无线技术还拥有理论上2M的数据传输速率,比蓝牙的1M理论传输速率提高了一倍。
这就为以后的应用层提高了可靠的保障。
综合2.4G、蓝牙以及27MHz这三种常用的无线传输技术,2.4G有着自己独到的优势所在。
相比蓝牙它的产品制造成本更低,提供的数据传输速率更高。
相比同样免费的27MHz无线技术它的抗干扰性、最大传输距离以及功耗都远远超出。
深圳地铁遭WiFi逼停调查:2.4G频段频率是合法的日期:2012-11-16 09:43:15来源:新浪科技讯作者:点击:348次核心提示:今年7月以来,深圳地铁蛇口线和环中线列车陆续因信号系统受干扰发生暂停故障。
11月以来,由于发生次数频繁,引发了各界对地铁安全运行问题的普遍关注。
乘客随身的MIFI干扰了地铁信号系统的车-地通信,造成指令异常导致列车急停。
11月16日消息,对于日前暴露的“深圳地铁因信号系统受干扰发生暂停故障”事件,一位参与该事故调查的相关人士给新浪科技发来了详细情况说明,其认为,列车急停确实是因为受到便携式WIFI路由器影响,但这是因为地铁使用的“车-地”通信使用的频率和普通WLAN设备相同,但便携式WIFI路由器使用2.4G频段频率是合法的。
深圳地铁受WIFI干扰原因分析据悉,调查显示,今年7月以来,深圳地铁蛇口线和环中线列车陆续因信号系统受干扰发生暂停故障。
11月以来,由于发生次数频繁,引发了各界对地铁安全运行问题的普遍关注。
调查的初步结论是:乘客随身的MIFI干扰了地铁信号系统的车-地通信,造成指令异常导致列车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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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部无[2002]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
决定调整2.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4 - 2.4835 GHz 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 或≤20 dBm;
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 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
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
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
2.跳频工作方式:
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载频容限:20 ppm
(四)带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频段以外):
≤-80 dBm / Hz (EIRP)。
(五)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
≤-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
≤-33 dBm / 100 kHz (2.4 - 2.4835 GHz);
≤-40 dBm / 1 MHz (3.4 - 3.53 GHz);
≤-40 dBm / 1 MHz (5.725 - 5.85 GHz);
≤-30 dBm / 1 MHz (其它1 - 12.75 GHz)。
二、2.4GHz频段作为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等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符合技术要求的各类无线电通信设备在
2.4 - 2.4835 GHz频段内与无线电定位业务及工业、科学和医疗等非无线通信设备共用频率,均为主要业务。
三、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射频部分与其天线必须按照一体化设计和生产,其外部的调整或控制装置仅用于在型号核准的技
术指标范围内进行调整或控制。
在设置使用时,不得擅自改用其它天线或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
四、设置2.4GHz频段的无线电台站,按照信息产业部发布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暂行规定》(信部[1998]178号)进行管理,其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
机构核发的型号核准证。
为便于查找干扰和协调,在室外环境设置使
用2.4GHz频段无线电台站应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五、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台站之间产生干扰,原则上不受保护,应自行解决或协商解决。
为便于协调而需查找干扰源,可请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助查找。
六、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设置使用点对点扩频通信台站,须报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并办理设台手续。
为避免对无线局域网等无线电通信设备的干扰,在大中城市的城近郊区等人口密集地区,不得设置使用点对点扩频通信台站,已领取无线电台执照的合法台站可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使用,收回电台执照。
以往有关2.4GHz频段使用的文件,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〇〇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