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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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房?公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

什么是公房?公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

什么是公房?公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建筑类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们知道公房是是公有住房的简称,它是国家用于销售的房产类型。

所以它在没有出售之前产权都归国家单位所的,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是有区别的,比如在房产类型上。

那么具体的相关事宜我们下面来介绍什么是公房?公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什么是公房一、其公共产权住房、国有住房,在国外又叫做公共住宅、公营性质的住宅。

主要由本地的政府建设而成,可以向当地城市的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公共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二、其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公产房与私产房的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1、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2、单位自管产。

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们全部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3、公产房是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

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公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我们知道公房和商品房的售房机制不同,所以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房和房地产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其购买公房的对象是有限制的,但在市场上购置商品住房的对象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工攻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而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的消费者基本上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只要有住房消费的需求,又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任意选购商品住房。

2、在房改售房的公房价格是受政府控制的,而市场上商品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公租房拆迁补偿 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 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政府为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不同、交纳的租金不同等等在很多方面都有所区别。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下有关:公租房拆迁补偿,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公租房拆迁补偿1、公租房拆迁补偿的三种补偿方式。

第一:公租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第二: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第三: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后一种补偿方式是为常见的。

2、根据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拆迁公租房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1、含义不同。

公租房是指政府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面相没有房的的大学毕业生,和其他房屋租赁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

公租房属于政府,有点像爱心工程一样的性质。

而廉租房是政府用租金补贴还有实物配租的方式,对符合低保生活收入并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主要以租金补贴为主。

食物配租为辅。

2、交纳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而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3、保障形式不同。

公租房由政府出资,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入住,在居住期间不得转租、转让、赠与等。

廉租房则有两种保障形式,一种是低租金承租,另外一种是以租金补贴形式发放给住房困难户,由其到外面租房子居住。

厦门公房拆迁标准 公房拆迁政策

厦门公房拆迁标准 公房拆迁政策

厦门公房拆迁标准公房拆迁政策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现如今,公房拆迁的问题是很多朋友们都十分关心的话题,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更是格外关注,但是不同的城市补偿的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要区别对待。

那么,厦门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厦门公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厦门公房拆迁标准在厦门,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厦门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拥有它权利的的人),另一种是厦门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

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对厦门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厦门承租房屋的,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厦门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厦门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厦门公房拆迁政策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

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厦门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3、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

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厦门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厦门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厦门公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这下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拆迁人需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是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售后公房是什么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售后公房是什么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售后公房是什么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证有什么区别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房和商品房的售房机制有所不同,所以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房以及房地产市场上的商品房,这些都是有大的区别的。

公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

那么售后公房是什么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证有什么区别?售后公房是什么产权一、售后公房是小产权房,主要分为两种:1、央产房。

是指单位或央企的性质的房产。

2、一般性质的公房。

二、售后公房是指非央产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国有企业、非级别的事业单位、机关的房产。

其中前一种在单位出售给职工后,并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产房管理室查询。

同时,即使可以上市交易,也需要与房屋原产权单位签订物业和供暖协议,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办理。

三、后一种性质的售后公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在上市交易时成本价售后公房可以进行直接交易,标准价或者优惠价售后公房需要补交成本价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四、售后公房根据不同的房改后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权房)出售给职工(买下产权),后来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于是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分成本价房和标准价房)时期和价格,分成本价房和标准价房(北京市等有些地方叫优惠价房)。

售后公房和商品房的产权证有什么区别一、售后公房是机关单位建造的分配给职工居住使用的住房,职工没有权只有使用权。

但是,职工可以工龄加货币的形式购买权,即为售后公房,更多的接近政策导向。

而商品房顾名思义,更多的是偏向于市场导向。

所以商品房和售后公房在出售购买限制和税收上都有区别。

二、售后公房的销售对象都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购买公房。

购买公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而普通商品房的销售对象是没有限制的,任何公民都可以购买商品房。

三、国家对公房的购房面积有所限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任何购房人不得超过指标限制多购房,以防止一些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上海拆迁政策

上海拆迁政策

(上海拆迁政策)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1、一般补偿形式(1)私房补偿: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②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

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

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2、补偿继承问题(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

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

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

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3、“数砖头+套型保底”“数砖头+套型保底”即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

适用范围为本市中心城区(含浦东新区)的新启动的旧区改造项目,中心城区(含浦东新区)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提出试点申请,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研究确定。

所以即使是位于市区内的房屋拆迁,也不一定适用新政策。

A、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入、房屋承租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后,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就近安置和异地安置。

试点区应积极筹措安置房源(包括就近安置房源),供被拆迁居民选择。

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计算公式如下:(一)拆迁私有居住房屋,公式为: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评估价格+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A律师谈拆迁时售后公房产权人如何安置房屋使用人

A律师谈拆迁时售后公房产权人如何安置房屋使用人

时售后产权人如何屋使用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房屋使用人为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认定规则将另文阐述)。

售后公房原是公有住房,权利人通过国家政策购买了房屋的产权,因此拆迁时售后公房的法律性质属于产权房。

因此拆迁时房屋产权人需对实际占用房屋的使用人进行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款及各项奖励补贴。

各项奖励补贴中的征收面积奖和房屋价值补偿款部分应当归售后公房的产权人所有(具体分配原则将另文阐述),除征收面积奖以外的其他各项奖励补贴应当归房屋使用人所有,售后公房产权人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

附:G3、张7等与G6、霍1等共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情简介:G3、G4、G5、G6均为霍1、G2(于2008年12月去世)夫妇的子女。

张7系G3妻子,G8系二人之子;张9系G4之女,陈10系G5之子。

上海市东长治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原为公房,承租人为G2。

系争房屋于1994年被G2购买为产权房屋,产权登记在G2名下。

被征收前,系争房屋有霍1、G6、张9、陈10等4人户籍在册。

被征收前,G3、张7、G8未在系争房屋内居住。

2013年9月17日,G6与征收人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口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协议)。

根据征收协议,系争房屋认定建筑面积40.75平方米,房屋价值补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815,613.55元;装潢补偿28,525元;该户购买3套产权调换房屋,即盐铁塘路xxx弄xxx号xxx室(暂测面积67.67平方米,房屋总价659,583.35元)、盐铁塘路xxx弄xxx号xxx室(暂测面积67.67平方米,房屋总价659,583.35元)、盐铁塘路xxx弄xxx号xxx室(暂测面积67.67平方米,房屋总价660,907.15元);各类补贴奖励包括购房补贴476,568元、搬迁补助费700元、家用设施移装费2,000元、未认定建筑面积二补贴4万元、征收面积奖40,750元、协议签约奖12万元;结算单上另有按期搬迁奖2万元、超比例协议签约奖4万元、早签早搬加奖9万元、临时安置费补贴48,000元、签约生效记息奖41,921.21元、增发临时安置费补贴4,500元。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有关法律问题分析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有关法律问题分析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有关法律问题分析发表时间:2019-01-22T13:58:55.30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3月下作者:罗华[导读]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以下简称“自管公房”)较一般住房有较大特殊性,尤其是因市政需要或产权单位进行土地整理而进行拆迁时,则会产生诸多争议及法律问题,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四川大学后勤管理处,四川省成都市 610065)摘要:单位自管公有住房(以下简称“自管公房”)较一般住房有较大特殊性,尤其是因市政需要或产权单位进行土地整理而进行拆迁时,则会产生诸多争议及法律问题,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本文主要从政府有关公有住房拆迁政策及民事法理角度出发,结合单位公有住房拆迁实例,对前述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基本分析。

关键词:自管公有住房;拆迁引言目前国家对于公有住房拆迁主要依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但该条例对于自管公有住房的拆迁,却显得不足,会导致搬迁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等诸多法律问题。

一、自管公房拆迁安置基本方式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对公有住房承租人视同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公房同住人都有权取得拆迁所获得的补偿,包括补偿款或者另行安置的住房。

二、自管公房拆迁安置难点分析由于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是机关、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享有产权并由其自身进行管理的房屋产,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分别作为该公房的实际产权人、使用人,表面上扮演着广义出租人与承租人角色,但公房承租关系并非现在《合同法》第十三章规定的《租赁合同》里的承租关系那样主体、权利义务清晰,且公房租赁期限往往超过20年,且未签有任何正式租赁协议。

直管公房拆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直管公房拆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直管公房拆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另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

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3、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具体标准如下: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

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有3种:1、补偿房屋的建筑重置成本,并重新安排宅基地,让农民重建;2、货币补偿,农民自己购买住户;3、产权调换,直接安排安置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有下列方式:1.货币补偿。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3.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2年最新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

2022年最新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

2022年最新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之⼀,公租房是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出租给低收⼊家庭的,⽤于保障低收⼊家庭的住房,⽽公租房是有可能被拆迁的,那么最新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最新公租房拆迁有什么补偿标准依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公租房拆迁的时候,租赁⼈只能获得搬迁安置的费⽤。

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对被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式、补偿⾦额和⽀付期限、⽤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后,⼀⽅当事⼈不履⾏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当事⼈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公共租赁房申请的条件申请配租的城镇中低收⼊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才和在葫芦岛⼯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2、中低收⼊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4、⽆住房家庭;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及新就业⼤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新就业的普通⾼校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就业;2、外来务⼯⼈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年以上的家庭(或个⼈);3、已与⽤⼯单位签订劳动(聘⽤)合同;4、收⼊稳定,有能⼒⽀付承租公租房租⾦;5、⽆住房;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心区域的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会对城市中心区域的土地进行拆迁,然后再进行开发。

而这些被拆迁的房屋中,不少是公有住房。

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利益,政府制定了《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一、补偿政策1、货币补偿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按照房屋面积、楼层、装修等多个因素计算出拆迁补偿金。

同时,如果拆迁户家庭是低收入家庭,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2、安置房政府也会提供安置房给拆迁户。

根据拆迁户的需求和政府的规划,拆迁户可以选择新房的地点和户型。

政府会按照市场价值对安置房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补贴。

3、其他补偿除了货币补偿和安置房,政府还会对拆迁户提供其他的补偿。

比如,对于商铺拆迁户,政府会给予商铺经营权的转让费用;对于失去工作的拆迁户,政府会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等服务。

二、安置政策1、优先安置政府会优先安置老弱病残、低收入家庭、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

同时,政府也会优先安置在原居住地周边或者相近的区域,方便拆迁户和社会融合。

2、公平公正政府会对拆迁户的安置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遵循“一户一评、一户一策”的原则。

政府会根据拆迁户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提供个性化的安置服务。

3、完善服务政府会提供完善的服务,包括安置房的维修和保养、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等。

同时,政府也会为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保障等服务。

三、补偿安置政策的影响1、保障拆迁户的利益补偿安置政策能够保障拆迁户的利益,让他们在拆迁过程中不至于受到太大的损失。

政府的货币补偿和安置房政策,能够让拆迁户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保障,同时也让他们有一个新的家。

2、促进城市化进程补偿安置政策能够促进城市化进程,让城市的拆迁过程更加顺畅。

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和商铺,能够让拆迁户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也能够让城市更加美观。

3、提高社会稳定补偿安置政策能够提高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

直管公房的三种拆迁补偿安置形式

直管公房的三种拆迁补偿安置形式

直管公房的三种拆迁补偿安置形式直管公房是指那些产权归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相关单位管理的房屋,此类房屋一般都出租给满足条件的承租人。

直管公房的拆迁,主要采取如下形式进行补偿安置:1.货币补偿
这一形式是指直管公房产权人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将房屋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此时房屋承租人已成为房屋产权人,是适格的被拆迁人,能以被拆迁人身份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拆迁人应对其进行补偿。

这一补偿方式,操作起来相对而言简便,由此产生的纠纷多集中在补偿款数额的争议上,即区位补偿价以及对房屋的补偿等。

对此,被拆迁人可依当地拆迁法律规定,通过委托评估后,视情况将评估结果交与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

2.产权调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由此可见,在拆迁租赁房屋时,若该房屋的产权人与承租人达不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当然,在实践操作中这类补偿方式较少进行,因为新房的建造,交付直到最后人住都需要时间,不如货币补偿方便直接。

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多体现在房漫的交付时间,耨的租赁协议的签订上等。

3.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直管公房的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收购协议,或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以解除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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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房?单位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单位房?单位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单位房?单位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现在地产行业依旧火热,大家都在买房、卖房的道路上,支付一大笔金钱去获得一个舒心的家,而有一种房产是单位房,大家有了解过这种房产吗?什么是单位房?单位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今天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什么是单位房?1、单位房字面意思就是单位的房子,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钱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

2、单位房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单位会根据员工的级别、工龄、贡献率、有无住房等因素给员工分配房子,一般指福利房、集资房,通常只需要支付购房成本价就可以购买到房子。

3、单位房也叫房改房开始是属于公司的,有要求在公司里面工作几年,后只有拿一点钱去买下了,有土地出让金,买卖过户要交,按所在几级一平方要交多少钱。

4、单位房也会根据单位的性质有所区别,其次是单位自己的地方盖起来还是多单位共同盖而有所区别。

5、购买单位房,首先要了解单位是否允许出售,以及单位对房屋出售是否有其他规定;其次要查看该房屋权利人是否拥有全产权。

单位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1、单位房子不能贷款,而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

2、出售或过户时的区别。

单位分的房属于公房,一般是成本价购房或优惠价购房,出售时需要缴土地出让金,买卖过户都要交,按所在几级一平方要交多少钱;商品房都不要交出让金,商品房就是直接向开发商买的房子。

3、使用年限的不同,单位房没有写使用年限,是永久性使用。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

逾期后要补交一笔不超过5位数的土地出让金。

4、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单位房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子评估价的1%(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而商品房则不用交。

5、产权,单位房无产权证,且须与单位签订较长的劳动协议,由于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回购),商品房有产权,一般配套都不错。

6、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购买后遇到拆迁,是按照当地的评估价给予补偿的,不是按照单位的购买价。

评估价是按照当地的商品房价格及房屋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双方协商后签署合同进行拆迁补偿。

公房拆迁怎么赔

公房拆迁怎么赔

一、公房拆迁怎么赔国家公房拆迁一般是按照面积1:1补偿,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公房和私房动迁区别补偿的对象不一样。

私房因为房屋所有权是私人,所以补偿是给拥有所有权的私人。

而公房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否则补偿是给公房产权单位。

公房住户只能得到搬迁费、过度费。

第一种情况:城市公房和私房。

城市私房拆迁有两种补偿方式: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城市承租公房拆迁分为两种情况:是产权单位和您把产权结清,也就是把产权卖给您,然后您作为被征收人与政府谈判,这种情况下,和私房是一样的。

产权单位不放弃产权,那么单位就会得到拆迁款,但是单位需要对您进行安置,原则就是解决您的居住问题。

第二种情况:农村自建房。

农村自建房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三、公房拆迁相关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决策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公房是属于自己的房子吗

公房是属于自己的房子吗

公房是属于自己的房子吗公房是自己的房子吗公有住房不能归自己,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房是不能属于个人的。

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公有住宅租赁能继承吗不能继承。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

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

公租房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的房源也是合法的,有房产证的,而归政府或其他社会主体所有。

公租房项目也需要办理公租房房产证。

不过这个产权证不属于个人。

一般是政府或管理部门。

公租房继承出租可以吗公租房承租权不可以继承,公租房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不属于承租人。

承租人的承租权是当承租人符合租赁条件才享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房拆迁政策是什么

公房拆迁政策是什么

公房拆迁政策是什么什么是公房?当公房遭遇拆迁,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公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呢?本⽂店铺⼩编为⼤家整理了公房拆迁政策的相关知识,请⼤家阅读参考。

公房拆迁政策是什么⼀、公房拆迁协议由承租⼈签1、房屋遇到拆迁时,有权利和拆迁⼈谈判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被拆迁⼈维护⾃⼰合法权利的⾸要条件。

⼀般来说,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有权利对涉及⾃⼰财产权利的⾏为进⾏处置。

因此,对于产权房来说,⼀旦房屋遇拆迁,有权利和拆迁⼈进⾏谈判并签订补偿协议的就是产权⼈。

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公有租赁房屋时,谁享有和拆迁⼈谈判签约的权利呢?2、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承租⼈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要和房屋的承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权和拆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3、现实⽣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的纠纷很多,但⼤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处分或欲占为⼰有⽽引起的。

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

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定份额。

那种认为承租⼈就是房屋唯⼀权利⼈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空挂户”⼀般不享有权益公有房屋承租是社会历史遗留的产物,也是社会福利性质的房屋安置⽅式。

承租⼈租赁房屋后,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和承租⼈⼀样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权。

住宅⽤房承租⼈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承租。

当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纠纷时,究竟如何认定“同住⼈”资格呢?市⾼级⼈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问题的解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也视为同住⼈:1、具有本市常住户⼝,⾄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因结婚⽽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年,也视为同住⼈。

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般⽆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般情况下,在本市⽆常住户⼝,⾄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因结婚⽽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因家庭⽭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屋动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本文主要介绍了房屋动迁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别拆迁人有权利选择。

房屋动迁的标准主要根据房屋面积和房屋价值来估算的。

动迁补偿标准一、动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例外情形: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动迁补偿标准: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木结构:1.12;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租赁房屋的规定 1.公房;2.私房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动迁补偿标准: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2.二、四楼上浮3%;3.三楼上浮5%;4.五楼不浮动;5.六楼下浮7%;6.七楼下浮10%十二、住宅产权调换的面积计算规定:1.拆除平房;2.拆除楼房十三、对共有产权住房拆迁安置的规定:对拆迁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只对房屋实际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安置,对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权人不予安置。

拆迁自管公房的法律规定(3篇)

拆迁自管公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自管公房是指由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地城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其中涉及自管公房的拆迁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自管公房居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自管公房的拆迁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对拆迁自管公房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拆迁自管公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根本大法,其中对拆迁自管公房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拆迁主体:拆迁主体为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

(2)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包括自管公房、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3)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等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自管公房的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1)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

(2)拆迁补偿金额应当包括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3)拆迁补偿不得低于被拆除房屋的市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自管公房的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1)拆迁程序: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制定拆迁方案,并向被拆迁人公布。

(2)拆迁补偿:拆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面积、区位、用途等因素确定。

(3)安置方式: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拆迁合同的法律效力、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拆迁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拆迁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3)当事人一方违反拆迁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拆迁自管公房的法律程序1.拆迁前准备(1)拆迁人制定拆迁方案,包括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

(2)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方案,征求被拆迁人意见。

关于公产房的问题集锦

关于公产房的问题集锦

关于公产房的问题集锦1.公产房是什么意思?公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

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贷款。

但将来维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门。

挂牌:谁出的价高房子就归谁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而是必须经过挂牌和摘牌的过程。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津房置换(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在津房置换和房管站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卖方到津房置换签代理协议进行挂牌。

三日后,进行类似拍卖的摘牌仪式。

摘牌时会有一个竞价问题,买家会得到一个带有序号和密码的摘牌意向书,摘牌时谁出的价高,房屋就归谁。

需要注意的是,津房置换对将要挂牌的公产房有优先回购权。

挂牌时,津房置换会给房屋一个评估价格,挂牌价格不能低于或等于评估价格,如果低于评估价格,津房置换就会进行回购。

去向:是否合格决定交费多少除了挂牌,“合格去向”,这也是公产房交易重要步骤之一。

一、合格去向: 合格去向必须具备以下证件:1、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契税票原件。

2、二手私产房的产权证原件及契税票原件。

3、符合津房置换条件的32家企业的房屋房本原件及过户时的发票原件。

4、本人或配偶有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且所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在两年之内(全款发票、契税票、产权证或商品房合同),子女有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且同卖方在同一户籍下两年也可作为去向。

不具备以上条件为不合格去向。

操作步骤:1、对房屋进行登记评估。

2、三日内,签代理、确定看房时间、挂牌时间。

3、交纳摘牌保证金4000元,签订摘牌意向书。

4、第四天摘牌,确定买主。

5、摘牌后通知买卖双方3个工作日内到津房置换“进件”(审核相关证件),签调剂合同。

期间卖主需携带房本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当月的缴租小票。

买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手章、房款。

过户费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租面积×1.3×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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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有那些[导读] 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有那些呢?首先应知道什么是公房,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

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

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有那些呢?首先应知道什么是公房,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

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

这里所说的公房不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以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职工已购公有住房。

已购公房是指本市职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年满18岁以上的同住成年人工自1994年以来,按照上海市出售公有住房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

除对正、副局级在职干部和校园内、部队营防区域内以及户籍冻结地区等的已购公房有限制规定外,凡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均可上市出售。

使用权房:住户对房屋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没有产权,俗称使用权房。

目前使用权房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公有住房;二是以市场价格租赁单位和私人的房屋。

前一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向居民和职工提供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近一、二年出台的差价换房的有关办法,主要是针对前一种使用权房,即公有住房。

后一种使用权房完全是市场经济下的租赁行为。

不可售公房:是指根据本市现行房改政策还不能出售给承租居民的公有住房,它主要包括旧式里弄、新式里弄、职工住房等厨房、卫生合用的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园住宅等成套房屋。

单位产权房(或系统产权房)俗称单产房。

是指单位自建或者委托施工单位建设、或者参加联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和其他建筑物。

这种房屋一般没有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没有申报商品房计划。

以上是对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的具体规定。

物权法物权法简单来说就是明确物的归属,《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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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有那些/l/wq/327530.html)精彩推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定/l/wq/377396.html业主有权拒交临时用电电费的法律依据/l/wq/377388.html未尽安保义务业主被盗物业也担责/l/wq/377386.html物业管理在21世纪是怎样的/l/wq/377378.html业主断供开发商还开发商追偿胜诉/l/wq/377376.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之专有权考察/l/wq/377368.html自家宅院建房需保证邻居出行权/l/wq/377366.html业主委员会成立顺序/l/wq/377358.html论物业规约的法律效力/l/wq/377356.html业主委员会章程/l/wq/377348.html浅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wq/377346.html什么是物业管理的‘绿色经营’/l/wq/377338.html商品楼区分所有权非法院主管被驳回/l/wq/377336.html物权法草案热点之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wq/377328.html试谈保证人的资格/l/wq/377326.html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类型/l/wq/377318.html流浪男子击瞎业主眼睛物业否认其长期住楼道/l/wq/377316.html 《物权法》难断车位归属/l/wq/377308.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内容/l/wq/377306.html中国物权法的成就及不足/l/wq/377298.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讨论和实际事务处理/l/wq/377296.html围堵夜间施工业主突遭暴打/l/wq/377288.html解决车位‘只售不租’还得靠政策/l/wq/377286.html小区绿地被赠与业主可追偿/l/wq/377278.html物业纠纷的诉讼时限通常是多久/l/wq/377276.html小区新增车位该归谁九成多网友力挺全体业主/l/wq/377268.html 小区公共场所能晒被子吗/l/wq/377266.html专家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执行难/l/wq/377258.html论目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不真实性/l/wq/377256.html别墅、公寓如何区别/l/wq/377248.html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否上交税/l/wq/377245.html停车问题增多业主组团谈判/l/wq/377237.html物业未履行维修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合法/l/wq/377235.html楼房外墙面是否属于业主共有/l/wq/377227.html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l/wq/377225.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则/l/wq/377218.html物业管理费是消费性支出/l/wq/377216.html对一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的法理分析/l/wq/377207.html商品楼区分所有权非法院主管被驳回/l/wq/377205.html现实担保的救济/l/wq/377197.html对房屋不当改造侵犯他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wq/377195.html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l/wq/377187.html河北首例地上车位物权‘官司’仍没‘下文’/l/wq/377185.html物业管理关系的法律基础/l/wq/377177.html什么是物业管理法律责任/l/wq/377175.html武汉小区发布广告潜规则物业说了算业主被同意/l/wq/377167.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定/l/wq/377165.html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资格能力探究/l/wq/377157.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造/l/wq/377155.html小区广告收益该归谁所有/l/wq/377147.html物业管理的项目有哪些/l/wq/377145.html河北省首例地上车位‘物权官司’石家庄开庭/l/wq/377137.html成都万科身陷车位门捂车位引业主不满/l/wq/377135.html阳台裂缝该由谁来鉴定业主与开发商因选择检测机构陷入僵局/l/wq/377127.html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探讨/l/wq/377125.html裁决书送达后仍不能办证该咋办/l/wq/377117.html物业管理消费的功能/l/wq/377115.html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l/wq/377107.html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l/wq/377105.html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l/wq/377097.html什么是菜单式物业管理/l/wq/377095.html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wq/377087.html业主对建筑物究竟享有哪些所有权/l/wq/377085.html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l/wq/377077.html菜场、网吧新小区冒出17家‘居改非’/l/wq/377075.html车位锁究竟‘锁’住了啥/l/wq/377067.html物业贴通知称物权法在本小区暂不执行/l/wq/377065.html抵押物转让之法律效力考察及分析/l/wq/377057.html业主欠费拟由业委会追缴/l/wq/377055.html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l/wq/377047.html浅论诉讼程序中的担保/l/wq/377045.html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l/wq/377037.html物业管理服务内容/l/wq/377035.html开发商建筑商纠纷沈阳爱俪家园业主无法入住/l/wq/377027.html如何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wq/377025.html楼下油烟熏人楼上遭殃装修业主被判恢复排烟管原状/l/wq/377017.html 建筑物楼顶平台相关法律问题探析/l/wq/377015.html小区是否非要物业管理公司/l/wq/377007.html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wq/377005.html有的家墙体裂缝/l/wq/376997.html典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之评析/l/wq/376995.html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探析/l/wq/376987.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l/wq/376985.html我国用益物权制度存在的依据/l/wq/376977.html浅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l/wq/376975.html小区内物业管理职责的划分/l/wq/376967.html业主的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的范围/l/wq/376965.html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的效力/l/wq/376957.html建立中医药‘专有权’法律保护制度/l/wq/376955.html小区车位‘以租代售’困扰业主/l/wq/376947.html车位产权司法解释10月施行小区车位不二嫁/l/wq/376945.html内地的物业管理模式有那些/l/wq/376937.html物权的优先效力辩/l/wq/376935.html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及对策/l/wq/376927.html规范行使建筑物专有所有权/l/wq/376925.html论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l/wq/376917.html 如何做好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l/wq/376915.html物业称地上车位仅供物业使用被指违反物权法/l/wq/376907.htm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l/wq/376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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