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办理指南
湖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办条件
湖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办条件
湖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申办条件
湖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申办条件是指在湖南省内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办条件:
1. 注册资金:申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2. 师资力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3. 教学设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有适合教学的场地和设施,如教室、实验室、设备等,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 教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5. 教材教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有适合的教材和教具,以支持教学活动,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
6. 课程设置: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培训选择。
7. 监管要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8. 诚信经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诚信经营,保证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学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湖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办条件,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申办机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以确保顺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办指南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办指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办指南一、申请条件举办者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办学和管理活动。
二、申请材料培训机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内容、形式、性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资产****、数额、性质及管理使用原则;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责任及其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校长的权利和职责;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自行终止的事由,有关变更、终止等处理程序及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章程修改程序;联合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各方出资数额和方式、权利和义务、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等。
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办什么证件?开教育辅导机构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1、当地政府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
2、然后去工商或者民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到质检部门办理企业代码证。
4、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好办吗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好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按照程序办理,咨询相关人员,走完流程就好办。
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办理程序复杂,导致办理不好办2。
具体可向当地相关部门询问办理流程。
校外培训机构需要营业执照吗校外培训机构不一定需要营业执照,但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的,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登记为营利性法人的,进行财务清算后,重新申请办理法人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形式1、技能培训。
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
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I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民办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申请指南
《民办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申请指南一、办理条件:1.在广州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2.广州市户口的个人。
二、办理依据:1.《民办教育促进法》;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399号令);3.《广州市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细则》(穗劳社技[2001]10号);4.《关于下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89号)三、办理程序:个人、法人单位送审→人社部门检查材料、视察场地→审批。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材料要求: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规范要求1 申请报告 1 A4纸打印,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人及电话等。
2 举办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或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营业执照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对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
3 名称预核通知书 1 民政部门(登记机关)核准的机构名称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 《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1《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一式一份5 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院长(校长)、财务负责任、拟聘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 同所有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6 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1A4纸打印,章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均需机构盖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字。
7 办学章程 1 1、总则;2、管理机构;3、教职工聘任;4、劳动用工制度;5、教学管理;6、财产、财务管理;7、机构的变更、解散和清算;8、附则;9、董事会决议(需有明确字眼体现:董事会成立及成员名单,一致同意办学,一致同意某人担任董事长,一致推选某人为校长。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办理指南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办理指南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请填写合同编号]甲方(申请方):[请填写甲方全称]乙方(审批方):[请填写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拟申请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义务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完整的开办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开办申请书;(2)办学计划和教学大纲;(3)师资力量证明;(4)教学场地和设施证明;(5)财务状况证明;(6)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材料。
1.2 甲方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义务2.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申请材料后,依法依规对甲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2 乙方应在审查结束后,书面通知甲方审查结果,并对符合条件的甲方发放办学许可证。
2.3 乙方应对甲方的办学活动和学员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3.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书面签署,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3.2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甲方在办理开办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乙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请填写有效期],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
甲方(申请方):[请填写甲方全称]乙方(审批方):[请填写乙方全称]签订日期:[请填写签订日期][请列出相关附件,如法律法规、审批表格等]请注意,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同时,请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第二篇范文:第三方主体+甲方权益主导甲方(申请方):[请填写甲方全称]乙方(审批方):[请填写乙方全称]丙方(第三方主体):[请填写丙方全称]鉴于甲方拟申请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确保甲方权益,特引入第三方主体丙方作为评估和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权益保障1.1 甲方应向乙方和丙方提交完整的开办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开办申请书;(2)办学计划和教学大纲;(3)师资力量证明;(4)教学场地和设施证明;(5)财务状况证明;(6)其他乙方和丙方要求提供的材料。
区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办事指南
区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二、设立(一) 申办对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以职业技能为主的非营利性培训学校或营利性培训公司。
(二) 申办条件1、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总资产不少于2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50%。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热心教育事业,有教育管理经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自然人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举办协议。
2、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应身体健康,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与所办培训机构培训层次、内容相应的学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无刑事犯罪或严重违规违法办学记录,有3年以上的相关教学培训经历,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培训机构应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为确保培训机构开办初期的正常运转,举办者提供的初期办学经费应不少于30万元。
4、培训机构应有满足培训要求,符合消防安全及卫生标准的办学场所,有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生活及安全保障设施。
办学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米,且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教学场地面积应不少于80%,实作场地条件按所申请举办培训的职业工种需要确定)。
办学场所系举办者自有的,需取得房产证,且产权清楚;办学场所系举办者租赁的,租用期不得低于3年。
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场所不得作为办学场所。
5、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兼职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并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培训机构聘任的专职培训教师不得少于2人,专职培训教师数量应不少于培训教师总数的1/3。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流程图(2024年本)
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
03
结合线上和线下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为学员提供更加灵
活、便捷的学习体验。
未来挑战与机遇分析
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培训市场的不断扩大,竞争将更加激烈,培训学校需要不断 提高自身竞争力。
政策法规变化
政策法规的变化将对培训学校产生影响,需要及时关注并调整策略 。
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机遇
新技术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的应用将为培训学校带来新的发展 机遇,需要积极探索和应用。
政策法规变动趋势分析
01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未来,政策法规将继续朝着更加完善、更
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02
审批流程不断简化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政府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未来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流程将更加简化,申请材料将更加精简,审
03 审核评估阶段
审核评估机构及人员组成
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审核培训学校的设立 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
专家评估组
由教育、财务、法律等领 域的专家组成,对培训学 校进行全面评估。
现场核查人员
负责现场核查培训学校的 实际情况,确保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
评估内容与标准
01
培训学校的办学宗旨、 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 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方针 和法律法规。
地方性政策法规解读
各地政府出台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职业教 育发展规划,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职业教育管理文件
各地教育部门针对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其中包括了对职 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流程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流程1.了解当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政策和申请条件。
Understand the approval policy and application conditions of local private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schools.2.咨询相关部门,获取申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
Consult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obtain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list of materials for applying for a private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school.3.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学校规划、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
Prepare relevant application materials, including school planning, teaching facilities, teaching staff, etc.4.根据当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Submit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undergo the preliminary review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time and location.5.收到初审结果后,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请材料。
After receiving the preliminary review results, improve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ccording to the feedback.6.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Prepare relevant certification documents, such as school permits, teacher qualifications, etc.7.进行现场审查,包括对学校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
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确定培训学校性质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如果是营利性机构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如果是非营利性机构,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准备相关材料。
学校介绍文件: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宗旨。
学校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需要提供学校的组织结构图和工作职责,以及任职人员的姓名、学历和资质证明等。
学校办学条件:包括校舍面积、教室设施、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以及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等。
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的管理制度、招生就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
财务状况及资金保障:需要提供学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以及具体的经费使用计划。
审计报告:如果学校已经运营一段时间,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相关许可证和资质:如果学校有其他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明,也需要一并提供。
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可取得办学许可证,未通过会书面说明原因2。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的办理流程,并不代表所有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办理过程中,建议您与当地的教育部门、教育局或相关机构联系,获得准确的办理指南和要求。
办学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申请办学许可证?学校介绍文件: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宗旨。
学校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需要提供学校的组织结构图和工作职责,以及任职人员的姓名、学历和资质证明等。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作者: ————————————————————————————————日期:ﻩ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一、申办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均可申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办条件1、社会组织申办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申办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校长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4、民办学校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职业指导人员应持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
5、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上岗证书》,实习指导教师须同时持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所开设的每个专业(工种)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
学校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等级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
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
申报单位 (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科室 (研究)
材料齐全合格 5 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申报单位或个 人领取材料
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将办理结果填写在 收文承办笺并向监察室备案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局务会 (审批)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经费;4、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
《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提出申请的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
条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审查:1、对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由办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提 出同意筹设或不同意筹设的初步意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2、对完成筹设期(或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在办理人对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 由两人以上核查人员对其实际办学场地、设备等进行核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由核查 人员签字。办理人根据审查材料和实地核查的结果,提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初步意 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必要时需召开由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后,报主管局长批准。
1、法律依据:《社会力量 办学条例》 2、 任科室:就业服务局 3、 理时限:30 日 4、监督电话:8722396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审批工作部门:县就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1、凡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请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 15 日向职业培训处提交申请;2、凡完成筹设期(或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 职业培训学校的,于每年的 1 月和 7 月向就业服务局提交正式设立申请。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 变更及终止审批办事指南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8 月 30 日发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在昆明市五华区辖区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 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以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 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2012 年 7 月 29 日审议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技工学校,以及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技能)培训 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和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 //) 下载。 三、实施机关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 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 200 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有办公用房; 理论教学实训场地应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劳 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专业)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 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和设备,有相应的实训 工位。 4.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方针
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立、变更等办事指南
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立、变更等办事指南一、目的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第38号令)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2026号)精神,为提高依法行政效率,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共同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的管理工作。
二、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4〕97号);(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四)《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厅函〔2004〕107号);(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第38号令);(六)《关于下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89号)(六)《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1165号);(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2026号);(八)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规范的指导意见(试行)》(穗民函〔2011〕888号);(九)《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年检指引的通知》(穗民〔2013〕418号);(十)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管理和质量督导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职培〔2015〕16号)。
三、工作职责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委托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培中心”)具体实施。
(一)制定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办学水平和诚信等级评估、民办教育资助项目申报和评审,组织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建设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队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认定审批办事指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认定审批办事指南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认定审批项目类型:认定审批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06年12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设置标准: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总计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5、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7、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8、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报审批相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办理指南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办理指南
在开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之前,您需要办理以下步骤:
1. 确定开办学校的具体内容和规模,包括拟培训的专业方向、教学设施等。
2. 编制详细的开办计划和预算,包括招生计划、教学计划、经费预算等。
3. 联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如教育部门的审批要求、培训许可等。
4. 提交开办申请材料,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办申请书》、《招生计划》等必要文件。
5. 等待审批结果,如有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6. 完成审批后,办理注册手续,根据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相关证件和文件。
7. 开展招生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吸引学生报名。
8. 开学前完成教学准备工作,招募教师、制定教学计划等。
9. 开学后严格执行规定,做好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
10. 不断完善和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关注学生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式和内容。
办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需要耐心和细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学校合法合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祝您顺利开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取得良好的教育成果!。
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材料样本)
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材料样本)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所需的材料样本。
请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准备。
申请材料清单:1.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填写有关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 主要负责人简历:提供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
3. 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
4. 职业培训机构设备设施清单:列出机构所拥有的设备和设施的清单,并注明数量和规格。
5. 职业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说明机构的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
6. 教材和教学资源:提供职业培训机构所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源,包括书籍、教具、软件等。
7. 职业培训师资力量:列出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包括教师的资质、专业背景等。
8.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如机构所在地不是自有产权,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
9. 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其他与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明、运营资质证明等。
10. 职业培训机构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机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
注意事项:1. 请确认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其与实际情况一致。
2. 如涉及到他人的个人信息,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其授权。
3. 在填写申请表和其他材料时,请仔细核对并确保准确无误。
4. 如有需要,可能需要提供材料的翻译件或公证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5. 提交申请时,请按照要求将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并留存好自己的复印件。
以上是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所需的材料样本。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并确保对应法规和要求。
如有进一步的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教育培训机构工商注册流程
教育培训机构工商注册流程
1. 登记准备
在注册教育培训机构之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确定机构名称
•制定机构章程
•准备注册资金
•确定机构地址
•收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 申请工商注册
2.1 提交材料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登记。
递交以下材料:•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机构章程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注册资金证明
•公司地址证明
2.2 缴纳费用
根据当地规定,缴纳相关工商注册费用。
3. 报社会信用代码
3.1 领取登记证明
工商注册完成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在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资料到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4. 开立银行账户
4.1 拿着相关证件前往银行
准备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文件,前往银行开立企业银行账户。
5. 注册完成
完成上述步骤后,您的教育培训机构就完成了工商注册流程。
您可以开始正式经营教育培训业务了。
以上是教育培训机构工商注册的流程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祝您的教育培训事业蒸蒸日上!。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人社局)
事项编码:0127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一)涉及的内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二)适用对象: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 〕21 号)( )。
四、受理机构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决定机构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办公用房至少20平米以上,有必须的办公设备条件;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