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使用安全规定

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使用安全规定
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使用安全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化学品、危险品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化学品、危险品仓储及生产部储存使用现场。

三、权责范围

3.1 生产部仓库:负责化学品、危险品的安全保管。

3.2 安委会:负责物质安全资料的收集以及危险品存放、日常使用的检查工作。 四、定义:

4.1 化学品:各类化学单质、化学物或是混合物。 4.2 危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品。 五、作业内容:

5.1 化学品、危险品管理流程

5.1.1 采购在下单时,须要求供应商送货

时附相关的物质安全资料。

5.1.1.1 对人体安全和环境无危害一般化

学品附材料《证明书》。

5.1.1.2 对人体安全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

品、危险品附《物质安全资料表》 (简称MSDS 表)

5.1.2 已有物质安全资料之化学品、危险品,

再购入时不须附物质安全资料。

5.1.3 仓库人员负责对新购入之危险品的检验

其数量、包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有无 附带相关之物质安全资料。

5.1.4

危险品收货时若发现没有附《MSDS 表》

可拒验。

5.1.5 一般化学品储存在物料仓并由仓管人员列

出《化学、危险品清单》。

5.1.6 危险品存在危险品仓并由仓管人员列出

《化学、危险品清单》。

5.1.7 《MSDS 表》要张贴在相对应的物品附近。

5.1.8 领料单位领料时,仓管人员要确认该单位有无领用之化学品的《MSDS 表》,若

流 程

无时复印一份给领用单位。

5.1.9 各使用单位规定:

5.1.9.1 化学危险品储存场所不能设立在安全出口处,或与其它易燃物品一

起存放,且周围1米内不可堆放任何物品。

5.1.9.2 所领用之化学危险品总量,不可超过十天之用量。

5.1.9.3 收到化学危险品,要在储存的场所及使用场所张贴相应的《MSDS表》。

5.1.9.4 生产要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用具(如:口罩、

手套等劳保用品)。

5.1.9.5 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

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1.9.6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依照《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

规定》(见附件)。

5.1.9.7 安委会生产安全小组对各单位保管人及使用者进行教育、训练使之务必了解

《MSDS表》之内容,以便异常时,做相应之应变措施。

5.1.9.8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含有危害健康毒素的废弃化学品、危险品前应先

报知行政部,由行政部交由政府许可单位处理。

5.2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5.2.1 危险品仓库应单独规划一个专用储存场所、周围1.0M范围内严禁放置任何物

品,严禁在危险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2.2 危险品仓库外,务必标示其危险化学品放置分布图及张贴《MSDS表》以便异

常时,做相应之应变措施。

5.2.3 危险品仓库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泄露、

报警、防晒、调温、除静电、防护堤、减火设备等安全设施。

5.2.4 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SDS表》领料单位领料时,确认其有无《MSDS

表》,若无时仓管人员应复印一份给该单位。

5.2.5 仓库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SDS表》,同时应复印一份给安委会的指定

负责人,以便有关负责人巡检时追踪确认。

5.2.6 危险品仓库须由专人每天巡视,确认有无异常状况,立即向安委会反映。

5.2.7 安委会管理人员若发现危险品泄漏情况时,应根据《MSDS表》上的方法处理,

并立即报告给单位主管,如有火灾、爆炸等重大异常时,立即联络安委会安全

管理副总负责人。

5.2.8 使用现场用矿泉水瓶或其它容器盛放的必须在瓶外贴上化学品的名称,防止员

工擅自误用。

5.2.9 危险品仓的管理员应经培训合格,行政部须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后方可上岗。

5.2.10 危险品仓应在门外有明显的警告标示,做好门禁管制,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可擅自进入,严防重大事件发生。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版

劳动部、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化工(石化)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更好地实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规, ; 本规定 GB13690 品 进 ), 填写" , 标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 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 若涉及商业秘密, 经化学品登记 部门批准后, 可不填写有关内容, 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 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 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 井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 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 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 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核对包装( 或容器) 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 落或损坏, 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 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 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 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对检测和评 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 使用单位 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 一) 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 二)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 三) 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 如隔离、密闭等); ( 四 ( 五 , 标明 明书。 , 应将禁 家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 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执彷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权获得: ( 一) 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份、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 二) 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 三) 安全技术的培训, 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 四)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五)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罚则

常见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储存,使用安全要求

常用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本类常见的有 2.1易燃气体:如石油液化气(乙烷、丁烷)、液化天然气(甲烷)、氢气(可液化)、硫化氢、丁二烯等。 2.2不燃气体 a压缩气体: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 b液化气体:液氧、液氮、液氩、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碳等 2.3有毒气体如 a压缩气体:氨气、氟气、二氧化硫等。 b液化气体:液氯、液氨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该类按易燃液体的闪点又分为低闪点液体[闪点<-18℃]、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高闪点液体[23℃<闪点],一般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丙类 甲类:闪点<28℃,如汽油、煤油、油漆、油墨、甲苯、丙酮、苯、二甲苯、天那水、乙醇、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等。 乙类:28℃<闪点≤60℃、如松节油、苯乙烯等 丙类:丙A类60℃<闪点≤120℃,如0#柴油,乙二醇等 丙B类120℃<闪点,如润滑油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1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常见的主要有硫磺、红磷、AC发泡剂、N发泡剂、OB发泡剂、晒图盐、感光剂、镁、铝粉、硅粉、冰片、樟脑、硝化纤维塑料(赛璐珞)棉花等。 4.2自然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常见的主要有黄磷、油纸、油棉纱、赛璐珞碎屑、活性碳,保险粉等。 4.3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 第四条引用文件 1、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2、中石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本规定由HSE部协调管理,PMT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处理毒品、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责任 化学品的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八条保管 1、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其主管部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一般不考虑储存在施工现场),根椐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和装备。 4、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 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烟火和明火。 7、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8、保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责任心强。 9、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危险品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2、管理人员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PMT、HSE部及相关部门。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化学品,要每年清理,由相应部门牵头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运输 1、化学品的运输或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2、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03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通过制定此规定,规范员工对化学用品的使用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健康,并使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2. 范围 适用于科研区管理部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各种化学用品的使用。 3. 职责 3.1管理员、领班负责监督、检查科研区管理部所属各部门对化学用品的使用。 3.2领班、员工须严格按照化学安全使用规定对化学用品进行操作。 4. 内容 4.1化学品购买 4.1.1采购员在购买化学品时负责收集厂家的生产许可资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4.1.2采购员应到化学品生产厂商指定经销点购买。

4.1.3购买的化学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印制在包装上。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注明化学品名称、企业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1.4购买化学用品应优先考虑低毒、环保型。 4.1.5将化学品及时编制相应的“物质资料安全单”。 4.2化学品存贮 4.2.1化学品必须存储在专用货柜内。 4.2.2存储场所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灭火设备,并有防潮、防泄露措施。 4.2.3存储场所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其它不安全电器设备。 4.2.4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化学品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货柜内存放。存放化学品的货柜上必须做出醒目的警告标志。 4.3化学品的领用 4.3.1化学品使用者领用化学品时,领班必须告知领用人所领化学品的性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4.3.2化学品领用后一直到废容器退还前,必须由领用人负责保管以确保安全。 4.4化学品的回收与处置 4.4.1化学品使用完后领取人应按照领用数量将空容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 1212场)3456789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危险品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2、管理人员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PMT 、HSE 部及相关部门。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化学品,要每年清理,由相应部门牵头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运输 1、化学品的运输或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2、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途中发生化学品泄漏和其它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及时向HSE 部及其它部门报告。

5、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 6、要专车专运。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条使用 1、现场如需要使用化学品,在进场前,由使用部门向PMT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申请内容包括: (1)化学品的名称特点及其潜在危险,职业接触范围。 (2)施工操作方法和程序,施工位置。 (3)防护设备,应急措施。 (4)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其保证体系。 2 单位 3 4 5、准备一6 7 1、表示 2、内容 (1 (2 (3 (4 (5 (6 (7)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8)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9)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灭火以及灭火注意事项。(10)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1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2)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3、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化学品处理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学品处理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37-90 化学品处理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 第四条引用文件 1、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2、中石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本规定由HSE部协调管理,PMT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处理毒品、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责任 化学品的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保管 1、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其主管部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一般不考虑储存在施工现场),根椐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编号:SM-ZD-91218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四.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8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标 准版本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通过制定此规定,规范员工对化学用品的使用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健康,并使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2. 范围 适用于科研区管理部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各种化学用品的使用。 3. 职责 3.1管理员、领班负责监督、检查科研区管理部所属各部门对化学用品的使用。 3.2领班、员工须严格按照化学安全使用规定对

化学用品进行操作。 4. 内容 4.1化学品购买 4.1.1采购员在购买化学品时负责收集厂家的生产许可资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4.1.2采购员应到化学品生产厂商指定经销点购买。 4.1.3购买的化学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印制在包装上。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注明化学品名称、企业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1.4购买化学用品应优先考虑低毒、环保型。 4.1.5将化学品及时编制相应的“物质资料安全单”。 4.2化学品存贮

4.2.1化学品必须存储在专用货柜内。 4.2.2存储场所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灭火设备,并有防潮、防泄露措施。 4.2.3存储场所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其它不安全电器设备。 4.2.4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化学品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货柜内存放。存放化学品的货柜上必须做出醒目的警告标志。 4.3化学品的领用 4.3.1化学品使用者领用化学品时,领班必须告知领用人所领化学品的性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4.3.2化学品领用后一直到废容器退还前,必须由领用人负责保管以确保安全。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 第 2 页共 5 页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剧毒化学品一般是具有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MPS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特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公司使用化学品的部门以及化学品的采购。 三、购买、运输 1.化学品的购买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并负责办理相关公安、消防、环保、安监、海关、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购买、运输、储存、进入加工区相关批文等手续。 2.不符合国家质量、包装、标志规定要求的化学品不得购买。 3.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合格证书。 4.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须补贴。 5.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担任,并办理相关许可批文,方可运输。 6.运输批量供应化学品的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有指定的管理办理的正规手续及有关证明。在厂区内必须设置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使及停卸车位置,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污染 7.在公司内装卸料及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使其熟知装卸料过程及操作规程,以确保装卸及搬运安全将危险化学品放入适当的储存容器或危险物品仓库。 8.操作人员在装卸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

1.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 2.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使用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对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使用安全和应急措施,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化学品使用部门有义务告知员工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学品须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操作人员在使用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岗位上不得存放超过一个班次的化学品使用量。 五、储存 1.各类化学危险品仓库、堆场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公司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提供专门的化学品存放仓库,并严格按照库房五距、六不准等相关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储存。 4.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存放仓库符合化学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 5.化学品储存仓库须有专人负责看守和检查。 6.化学品使用的部门,须对化学品的储存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六、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第1页:第一章总则 ?第2页: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3页: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4页:第四章经营安全 ?第5页:第五章运输安全 ?第6页:第六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7页: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8页:第八章附则 [摘要]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含有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决定。考拉小编将修订后的最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献给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2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第十六项,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修改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委托相关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2.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另外,第10条还规定,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按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六)汽车在运输危险物时应注意什么? 1.汽车在运输危险物时,严禁超载、人货混装。也不准与其他物品混装。 2.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性能良好,标志明显。 3.车厢里如装有危险物品,最好是在周围加垫一些防爆阻燃物品。 4.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有专职押运人员。 5.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遇闹事及人口稠密地区应绕行。 (七)常用化学事故应急装备器材 1.隔绝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面具,防热服、全身防毒衣。 2.止血、包扎。 3.担架。 4.抢险堵源的各种规格的锤、钳、铲、千斤顶、鼓风送风机、救援绳。 5.防爆应急灯。 6.帐篷等。 (八)化学事故的防护方法 1.呼吸防护:在确认发生毒气泄漏或袭击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湿。最好能及时戴上防毒面具、防毒口罩。 2.皮肤防护:尽可能戴上手套,穿上雨衣、雨鞋等,或用床单、衣物遮住裸露的皮肤。如已备有防化服等防护装备,要及时穿戴。 3.眼睛防护:尽可能戴上各种防毒眼镜、防护镜或游泳用的护目镜等。 4.撤离:判断毒源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毒源方向迅速撤离现场。 5.洗消:到达安全地点后,要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流动的水冲洗身体,特别是曾经裸露的部分。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

编号:SM-ZD-87956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通过制定此规定,规范员工对化学用品的使用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健康,并使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2. 范围 适用于科研区管理部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各种化学用品的使用。 3. 职责 3.1管理员、领班负责监督、检查科研区管理部所属各部门对化学用品的使用。 3.2领班、员工须严格按照化学安全使用规定对化学用品进行操作。 4. 内容 4.1化学品购买 4.1.1采购员在购买化学品时负责收集厂家的生产许可

资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4.1.2采购员应到化学品生产厂商指定经销点购买。 4.1.3购买的化学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印制在包装上。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注明化学品名称、企业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1.4购买化学用品应优先考虑低毒、环保型。 4.1.5将化学品及时编制相应的“物质资料安全单”。 4.2化学品存贮 4.2.1化学品必须存储在专用货柜内。 4.2.2存储场所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灭火设备,并有防潮、防泄露措施。 4.2.3存储场所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其它不安全电器设备。 4.2.4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化学品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货柜内存放。存放化学品的货柜上必须做出醒目的警告标志。 4.3化学品的领用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存三种: 1)隔离贮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注:禁忌物料系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1)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3)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台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

和其他物品共存。 6)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能接近酸类物质,、如氰化钾、氰化钠等氰化物,与酸类接触后会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引起附近人员中毒死亡。 危险性物品共同储存的详细规则,可参考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1)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有毒物品以及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2)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及贮存安排,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及贮存安排 (5)凡是经雨淋、日晒而受影响及损坏的,但对气温、温度的

常用化学品贮存规则

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1、浓硫酸 、使用浓硫酸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耐酸工作服、橡胶皮围裙、长统靴、手套及防护眼镜和口罩。 、检查防护用品齐全且完好,设备设施完好后方能操作。 、配制稀硫酸时,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内,应将浓硫酸少量地、缓慢地滴入水内,并不断进行搅拌,以防止剧烈发热,导致飞溅伤人。 、如在工作中吸入硫酸雾应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及保暖。吸入量较多者应卧床休息、吸氧、给舒喘灵气雾剂或地塞米松等雾化吸入。 、如果皮肤接触液体时立即先用柔软清洁的布吸去再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再以%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酸液溅到眼中时,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的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并迅速就医。 、凡是供酸车间,酸管道下方不能站人。 2、磷酸 、工作时要戴橡胶手套和透明防护面罩,无防护措施时不得操作。 、配制稀磷酸时,应将浓磷酸缓慢倒入带有搅拌器的水池或容器内,边倒入边搅拌,防止浓度较大的磷酸长时间聚集一个地方,避免造成物料损失和其它危害。 、如磷酸溅到皮肤上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3、双氧水 、工作时要戴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制的手套和聚合材料制的透明防护眼镜和面具,无防护措施时不得操作。 、双氧水在使用中,防止与易燃和易燃物、还原剂、酸类、金属粉末直接接触,容器内未用完的过氧化氢应立即加盖密封,禁止撞击和剧烈震荡。 、如接触皮肤、眼睛后,应立即用大量温水冲洗。 、当外溢的双氧水与可燃物质接触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稀释,并将H2O2洗去。 4、氢氧化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88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一般规定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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