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特殊作业人员是指在一些危险、特殊环境中从事工作的人员,例如高空作业人员、化学品处理人员等。
由于特殊作业的性质以及环境的特殊性,必须对这些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他们的安全,保护他们的健康。
本文将就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特殊作业人员管理的核心原则是安全第一。
在任何情况下,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都是最重要的,不得以任何理由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通过提前的准备和培训,尽量避免事故和危险的发生。
3.全员参与:特殊作业人员管理不仅是管理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个特殊作业人员的共同责任。
每个特殊作业人员都应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责,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措施。
4. 管理与服务并重:特殊作业人员管理不仅仅是对他们的管理,更应该是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
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三、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选拔与培训(1)选拔标准:特殊作业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其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进行,同时考虑其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
选拔标准要严格,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培训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在担任岗位之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培训内容包括工作技能、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
2. 安全操作规程(1)规程建立:针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他们按照规程开展工作,减少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规程培训和执行: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规程培训,并在工作中进行检查和督促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安全设备与防护(1)设备配备:根据特殊作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等,确保特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防护措施:针对特殊作业的危险性,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护网、安全绳等,确保特殊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
4. 安全检查和评估(1)定期检查:定期对特殊作业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特种作业行为,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范,切实履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义务。
二、管理责任1.公司负责制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并认真学习掌握特种作业相关知识和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安全规范,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4.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安全作业的能力和条件。
5.公司将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表现良好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惩罚。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1.公司将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和掌握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要求。
4.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模拟演练和实地考察,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操作程序1.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应完整检查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法和流程。
3.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1.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做到预防为主,避免发生事故。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4.公司将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监护人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监护人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条监护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保障人身、保护物品、守好门户、严明规章的原则。
第五条监护单位应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监护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做到守法守纪,自觉维护监护单位的声誉。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监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入职培训等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监护单位要加强对监护人的选拔任用工作,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背景调查等,确保监护人的身份合法。
第十条监护单位要定期对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监护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监护人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等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监护单位要加强对监护人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巡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监护单位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意识教育第十四条监护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五条监护单位应组织监护人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其安全技能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监护单位应加强对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营造安全文化,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人员,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等进行归档管理,提供查询和追溯服务。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作业人员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或职业中从事特殊任务的人员,他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建立一套完善的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将就特殊作业人员的分类管理、培训与考核、安全保障和心理疏导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特殊作业人员的分类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如高空作业人员、深海潜水员、辐射作业人员等。
根据不同类别的特殊作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规范。
同时,还应设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职业资格要求,确保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为了保证特殊作业人员能够胜任工作,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殊作业技能、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同时,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以评估特殊作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特殊作业人员面临的风险较大,对其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也更高。
首先,需要为特殊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其次,特殊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特殊作业。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特殊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四、特殊作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特殊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面临各种压力和挑战,如高空作业的高度恐惧、深海潜水的孤独感等。
因此,需要为特殊作业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
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特殊作业人员调整好心态,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心理健康状态。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权益和提高工作效率有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分类管理、培训与考核、安全保障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全面管理,可以有效提高特殊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安全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公司相关方在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依据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职责4.1 生产部负责制(修)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4.2劳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的申请(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复审培训计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复审培训;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
4.3生产部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4.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4.5 财务管理应保证取证培训、复审培训的经费落实到位。
5、工作程序5.1特种作业人员要求5.1.1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5.1.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1.3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5.1.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1.5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1.6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5.2.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2.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5.2.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5.2.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2.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GB30871-2022版本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为保证公司生产单位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各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其他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3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4定义特殊作业: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临时用电: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断路作业:在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汽、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固定动火区:在非火灾爆炸危险性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5职责5.1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负责。
5.2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和本人的作业能力、作业资质负责。
5.3安全科、作业地点所在车间对作业安全负监督责任。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八、作业过程管理
8.1特殊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8.2特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作业方案和作业许可证的要求,不得擅自变更。
8.3特殊作业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监护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3.2.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2.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监护人职责。
3.3动火作业
3.3.1动火作业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3.3.2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佩戴防护装备,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
25.3对违反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作为个人和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十六、持续优化与反馈
26.1公司应建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持续优化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6.2定期收集和分析特殊作业过程中的数据和反馈信息,对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26.3通过内部沟通平台,及时公布优化措施和改进成果,提高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1高空作业
3.1.1高空作业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
3.1.2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专业培训。
3.1.3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网。
3.2有限空间作业
3.2.1有限空间作业应在作业前进行气体检测,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3.1公司应定期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监护人要求及职责
3
承包商、检维修
6
承包商、检维修、受限空间
注:特殊作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
湖北荆洪公司 “5·24”一般爆炸事故
2018年5月24日上午8时40分,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水槽发 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两名员工受伤,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205万元。 事故性质:湖北荆洪公司“5·24”一般爆炸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鄂政发〔2016〕19号)
(六)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检维 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 规范》,同时落实以下六条措施:一是重点装置环节检维修作业,要执行严格的 安全措施签批程序,原则上不得代签。确需代签的,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二 是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实的作业方案,并记录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和安全技 术措施。三是对防爆区内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按企业规定的程序签批 外,还必须由企业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四是对甲、乙类易燃易爆场所和可能存 在有害物质或缺氧封闭、半封闭设施的入口,必须实施视频监控。五是节假日、 夜间出于特殊原因需实施检维修作业,应当提级管理,由厂级带班领导负责落实 作业安全措施。六是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的检维修作业,应落实“四个必须”,即 必须查验资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教育培训合格、必须采取现场监护措施。
安全管理的明白人 法规规范的执行人 员工生命的守护人
三、《规范》的基本要求
《规范》基本要求
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 及使用注意事项; (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国标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国标一、目的为了加强对特殊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特殊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定义特殊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他人或转置设备、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四、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2. 作业单位负责特殊作业的现场管理和实施。
3.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五、特殊作业审批程序1. 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应对措施。
3. 作业单位应填写特殊作业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特殊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单位应安排专门的人员对特殊作业现场进行围栏或警示标志的设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4. 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七、特殊作业人员培训1. 作业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作业风险和应对措施。
2. 新入职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
八、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3.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场地整洁。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作业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监护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类型:1. 动火作业;2. 高处作业;3. 有限空间作业;4. 吊装作业;5. 设备检修作业;6. 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
三、安全监护人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监护职责;2. 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周围环境、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3. 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确保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现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4. 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5.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6. 参与事故调查,协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四、安全监护人任职条件1.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 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证书;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无犯罪记录。
五、安全监护人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2. 新任职的安全监护人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 安全监护人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六、安全监护人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安全监护人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掌握程度、安全监护职责履行情况等;2. 对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监护人,公司应进行培训,直至合格;3.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安全监护人,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安全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殊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示例。
目的1.确保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和健康。
2.规范特殊作业的操作流程,减少事故风险。
3.提高特殊作业的效率和质量,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定义特殊作业: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等造成较大风险的作业活动,如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
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取证。
2.特殊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特殊作业,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作业前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作业中负责现场指挥和监督,作业后进行总结和评估。
3.特殊作业人员:负责按照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特殊作业的分类和管理要求5.高处作业:如登高、悬挂、攀爬等,作业前需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打磨等,作业前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清除作业区域的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作业操作证。
7.受限空间作业:如进入储罐、反应釜、管道等,作业前需进行气体检测,确保作业区域无有害气体,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
8.临时用电作业:如接入电源、使用电动工具等,作业前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检查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安全性,作业人员需持有电工操作证。
培训和取证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特殊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应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GB30871-2022)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厂区内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操作,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三、职责与权限1.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部;2.安全作业票的办理、审批职责,见附件。
四、管理规定0 通用规定0.1作业前,作业单位及作业属地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0.2作业前,作业单位及作业属地单位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a)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应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b)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应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注:能量隔离是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
包括机械隔离、工艺隔离、电气隔离等。
0.3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正确佩戴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0.4作业前,作业属地单位应组织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主要包括:a)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b)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c)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0.5作业前,作业属地单位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e)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割)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f)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g)按照《应急管理制度》要求配备应急设施;h)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就近(30m内)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2024年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高处作业安全规定1、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人办理,部门领导批准,夜间有值班主任批准。
外来单位施工,由外来单位会同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
2)直接蹬爬高大的塔器、烟囱的爬梯以及特殊登高作业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必须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有禁忌证者以及其它不宜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以及其它规定的保护用品。
4、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动葫芦、吊栏、卷扬机必须按有关规定、规程架设。
5、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箱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
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
禁止用手来回抛掷,以防掉落伤人。
6、交叉作业必须架设安全网,保护棚等可靠的防范设施。
7、六级以上的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应距离高压线____米以上。
二、罐(沟、坑)内作业安全规定1、罐(沟、坑)内作业必须办理罐(沟、坑)内作业许可证。
1)在无着火爆炸危险和无毒无害的容器(沟、坑)内检修,由车间负责人办理下罐作业许可证。
夜间由值班主任批准,外来单位施工,由外来单位会同现场负责人办理。
2)特殊危险的罐(沟、坑)内作业,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作业因故中断一天以上,应重新补办作业许可证。
2、检修作业人员在进入罐(沟、坑)内作业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电源物料未切断不进,安全设施、工具、行灯、防护用品不全、不合格不进,没有监护人不进。
3、罐内动火作业除按动火规定执行外,动焊人停止焊接作业时,严禁将焊枪放在罐内。
4、作业前应切断电源,切断与此罐相连通的水、气、料阀,在电闸和阀门上挂警告牌。
5、罐(沟、坑)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及台架。
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投掷材料或工具。
6、罐(沟、坑)内作业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严禁直接接通氧气)。
《特殊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
特别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XXXX公司内部检维修、高空、有限、动火、吊装等各类特别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效操纵人的担忧全行为和物的担忧全状态,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一)本制度规定了监护人的管控内容、要求及考核。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特别作业和其他十分规作业的安全监护人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一)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视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二)各单位负责培训、贯彻、落实本制度。
监护人员需接受本制度的培训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操纵要求(一)所有特别作业,责任分厂必需依照各专项制度监护要求指派相应级别的专职安全监护人并做好作业全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
(二)监护人必需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本单位正式管理人员或员工(阻止女工),应熟悉工艺、作业程序,了解作业内容和危害因素。
(三)各单位在所有特别作业开始前,责任单位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向当班班长、作业人和监护人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安全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护无关的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五)安全监护人因故确实需要离开监护现场的,现场特别作业必需暂停,分厂(含后勤和产销)可指派其他符合监护要求的专人代替进行现场监护。
监护人离开超过半小时以上,分厂(含后勤和产销)必需重新在“钉钉〃系统上办理相关作业票,另指派监护人,方可作业。
(六)安全监护人在岗期间必需佩戴安全监护人袖章。
(七)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作业前、作业中安全监护人职责的履行、监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方面的进行监视检查。
如发现问题,应当即中止作业并依照制度要求进行相应考核。
、监护人要求(一)监护人必需加入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边状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安全本卷须知、事故预防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在“钉钉〃系统对应申请票据上电子签名。
(二)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据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据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
特殊作业监护人管理规定.doc
特殊作业监护人管理规定1、编制目的:为规范生产部在特殊作业中的监护人管理,保证特殊作业监护人素质满足监护工作需要,确定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高处作业等监护人资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范围内特殊作业所设监护人的管理。
3、监护人的职责3.1监护人在执行特殊作业监护任务时,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并应随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同时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相应防护用品及工器具。
3.2监护人在接到特殊作业许可证后,依照作业许可证要求,逐一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作业许可证签字确认情况,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必须到现场确认,对未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项目,不应签字认可,而应督促作业单位予以落实,在未落实妥当之前,严禁进行相关作业。
3.3随时检查确认实际作业内容与作业票要求相符,严格掌握作业时间不符不作业,作业地点不符不作业,作业部位不符不作业,作业人员不符不作业。
3.4监护人在执行施工作业监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首先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让其他监护人员到场,保持现场有人监护;如果没有替换监护人,应该停止特殊作业后方准离开。
3.5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专心关注检修、施工作业情况,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消除危险或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待查明原因排除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3.6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不得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避免发生因监护不利,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3. 7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当对人员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向区域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汇报。
3. 8监护人应检查确认后备应急器材物资完好,现场备用。
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护人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实施现场应急。
3. 9动火作业监护人员应及时组织清理现场,保障作业点周边通道畅通、焊割部位附近无易燃、可燃物品,高空作业关注火花飞溅范围;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定时联络,关注作业人员状态;注意周边作业环境,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特殊作业监护人管理方案
特殊作业监护人管理方案一、目的监护人对于特殊作业过程风险防控起着关键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监护人履职尽责,提升监护人的安全监护能力,提高监护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各项特殊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方案。
二、实施范围**石化及其子公司特殊作业监护人。
三、职责1、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制定监护人员公司级培训内容;2、定期组织开展监护人安全能力认证与评估工作;3、验证监护人特殊作业过程的监护质量及特殊作业关键控制点的掌握情况;4、制定监护人的激励及退出措施,并推动执行;5、制定监护人能力认证排程计划;6、定期开展监护人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7、监护人评估得分的汇总、审核、评选和奖励工作。
1、配合HSE管理部编制公司级培训教材及监护人认证工作;2、验证监护人特殊作业过程的监护质量及特殊作业关键控制点的掌握情况。
1、合理安排监护人,确保特殊作业监护的有效性;2、对监护人特殊关键控制点按要求进行抽查;3、指导监护人应用现场监控设备,确保特殊作业视频监控全过程覆盖;4、按要求统计监护人监护次数及获得奖励券情况;5、属地车间涉及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特级高处作业、一级吊装作业时,车间中层管理人员在作业开始后每3小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在作业票背面签字;6、按要求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监护人进行一次培训或现场辅导。
四、监护人认证对需要新取监护人资格的员工实施认证管理,具体要求如下:1、属地车间根据《岗位能力鉴定标准的补充说明》要求及员工需求、员工岗位能力鉴定时间,提前识别本车间内需要认证监护人资格的员工,形成人员名单并提交至HSE管理部。
2、HSE管理部每年1月、4月、7月、10月定期组织开展监护人资格认证。
属地车间根据能力要求及资格要求对车间内报名人员初步筛选,并将合格人员名单报至HSE管理部,由HSE管理部组织监护人能力认证。
具体能力要求及资格要求如下:①了解作业区域的工艺流程及物料属性,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②了解工作前安全分析技能,能够分析和识别出不同特殊作业现场的风险及相应的控制措施;③熟悉工作许可程序及特殊作业关键控制点;④熟悉监护工具的使用(如灭火器、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⑤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流程(如急救、报告、警戒等);⑥拥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如与现场作业人员、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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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XXXX公司内部检维修、高空、有限、动火、吊装等各类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监护人的管控内容、要求及考核。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特殊作业和其他非常规作业的安全监护人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二)各单位负责培训、贯彻、落实本制度。
监护人员需接受本制度的培训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控制要求
(一)所有特殊作业,责任分厂必须按照各专项制度监护要求指派相应级别的专职安全监护人并做好作业全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
(二)监护人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本单位正式管理人员或员工(禁止女工),应熟悉工艺、作业程序,了解作业内容和危害因素。
(三)各单位在所有特殊作业开始前,责任单位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向当班班长、作业人和监护人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安全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护无关的其
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五)安全监护人因故确实需要离开监护现场的,现场特殊作业必须暂停,分厂(含后勤和产销)可指派其他符合监护要求的专人代替进行现场监护。
监护人离开超过半小时以上,分厂(含后勤和产销)必须重新在“钉钉”系统上办理相关作业票,另指派监护人,方可作业。
(六)安全监护人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监护人袖章。
(七)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作业前、作业中安全监护人职责的履行、监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方面的进行监督检查。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相应考核。
四、监护人要求
(一)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事故预防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在“钉钉”系统对应申请票据上电子签名。
(二)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据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据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
对作业票据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得到落实后,方可允许作业。
(三)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准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四)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
离、周围易燃物的清除、消防器材等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
现场备用的消防水管、蒸汽、灭火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发生意外火险时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各级领导和调度汇报。
(五)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置换、通风、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和防护措施等的落实情况,登记并确认进出人员数量,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作业人员情况。
如受限空间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安全监护人必须首先通知本单位相关领导,且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进行紧急救护。
(六)高处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等)、脚手架跳板搭设绑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的落实情况,并视情况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方式。
(七)吊装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警戒标志、吊装作业用具、吊装物品的悬挂位置的落实以及现场环境等情况。
(八)管线(特别是蒸汽、天然气、导热油、沥青等)开闭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作业点周围环境、盲板质量、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九)设备检修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清洗置换、断电验电等的落实情况。
(十)特殊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落实,确认无误并在票据作业验收栏内签字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五、考核
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监护人制度、不履行安全监护人职责或违反监护有关规定的,将结合公司相关专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给予责任单位或个人对应考核,违反以上单独管理规定要求的将给予责任单位或个人300元/次的处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20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