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政策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1•【字号】苏府[2013]153号•【施行日期】201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府〔2013〕15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11日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发〔2013〕3号)文件精神,营造有利于中小科技企业加快发展的优越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科技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其做强做大,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发展动力,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引进培育科技人才。
优先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对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给予100~4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以及5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入选“海鸥计划”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对处于扩张期的中小型科技领军人才企业,予以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
围绕中小科技企业人才需求,在清华、北大等国内知名高校组织专场招才引智活动,对来苏就业并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贴。
鼓励中小科技企业建立与创新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实行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二、推进技术创新活动。
设立1500万元的中小科技企业创新资金,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
指导中小科技企业按照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要求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对其承担的科技项目及时全额兑现配套资金。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科创扶持办法》(苏园管〔2018〕1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资助范围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认定奖励,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奖励。
第三条对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按照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后补助。
1、对经确认的新注册科技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一定金额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费用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年;2、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业,项目立项第二年给予一次性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费用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3、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项目立项第二年给予一次性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费用的20%,省级研发机构上限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研发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各类研发机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贴。
4、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的企业,按照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增长情况,给予相应的后补助:企业备案的年度研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下部分(含10%)给予5%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10%-20%部分(含20%)给予8%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20%-30%部分(含30%)给予12%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超30%部分给予15%的补助。
同一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5、以上四类后补助资金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第四条鼓励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对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入库奖励,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再给予15万元的认定奖励。
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认定前一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大学科技园“简易加速器”及其建设思路
[ 2 8 ] F L 0RI DA R.Th e e c o n o mi c g e o g r a p h y o f t a l e n t [ J ] .An —
易加 速 器 的 含 义 及 其 可 行 性 ; 然后 , 分析 了简易加速 器 的服务 特 点 , 包括 建设物 理 空间和 基础设 施 、 整 合 政 策 和社会 资源 、 维 系与大 学的 紧密连接 、 提供 柔性服 务 、 提 供 高性 价 比服 务 6个 方 面 ; 最后 , 提 出 建 设 简 易加
速 器应采取 大 学科 技 园主 导 、 政府 参与 , 构 建“ 中心一 外 围” 架构 , 进行 分布 式 场地布 局和 集约 化管 理 , 延伸
大 学 科 技 园的 孵 化 功 能 等 思路 。 关键 词 : 企业 加速 器 ; 大学科技 园; 企业 孵化 器 ; 科 技 型 创 业 D OI : 1 0 . 6 0 4 9 / k j j b y d c . 2 0 1 3 0 7 0 7 5 5 中图分类 号 : G 6 4 4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1 — 7 3 4 8 ( 2 0 1 4 ) 0 5 一 O 1 5 2 — 0 4
n a l s o f t h e As s o c i a t i o n o f Am e r i c a n Ge o gr a p he r s ,2 0 0 2, 9 2
( 4): 7 4 3 — 7 5 5 .
- [ 3 6 ] S TE ENHUI S H J ,DE B RUt i N E J .Un i v e r s i t y s t a r t — u p s a n d t h e r e g i o n a l e c o n o m y  ̄ A ] . 2 0 1 0 . VI EZZ0 A , C0RTI E. En t r e p r e ne ur s h i p e d uc a t i o n, [ 3 7 ] R1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国科发区〔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教育部2019年3月29日附件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我国大学科技园从1991年起步探索,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基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校企资源融合共享的枢纽平台,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高校源头创新作用,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提升创业科技内涵,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意义;对于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科研育人功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教育和科技深度融通,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集成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发展,营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具有标杆意义。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江苏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第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江苏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第二批江苏省“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苏科高发[2016]29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6.10.18【实施日期】2016.10.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江苏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第二批江苏省“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的通知(苏科高发〔2016〕293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加快提升科技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江苏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第二批江苏省“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以下简称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一)科技企业加速器基本条件科技企业加速器是以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的高成长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产业组织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高成长性企业对于发展空间、技术研发、资本运作、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帮助企业加速成长,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
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鲜明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形态,已制定运行管理规范细则,具有独立的管理机构,经营状况良好。
2.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加速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规划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
3.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企业平均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增长率不低于20%,企业经营产品范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建立对接机制,加速器企业中从孵化器毕业的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
5.建有公共技术服务、科技投融资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6.所在地政府重视加速器建设,已制订推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的相关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一、引言随着全球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苏州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也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苏州市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本文将深入探讨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对苏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影响。
二、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内容2.1 人才引进政策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核心是人才引进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苏州市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创业资金支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福利。
此外,苏州市还设立了苏州市科技创新人才奖励计划,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才给予奖励和资助。
2.2 科技创新基金支持苏州市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基金,苏州市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创业资金支持。
同时,苏州市还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合作资金和政策支持。
2.3 产业升级和转型为了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苏州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其中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政策以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苏州市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2.4 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苏州市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
通过设立苏州创新创业园区,苏州市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办公场所、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服务。
此外,苏州市还鼓励企业和高校合作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加速、投资等全方位支持。
三、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情况3.1 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苏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效果显著。
越来越多的高层次人才选择来苏州工作和生活,为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在苏州市科技创新人才奖励计划的激励下,许多科技人才在苏州市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成就。
3.2 科技创新基金的支持苏州市科技创新基金的支持使得许多科技创新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资金的支持为项目的研发和实施提供了保障,推动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大学科技园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大学科技园管理运行机制分析大学科技园是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在大学科技园的管理中,运行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决定了科技园的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效率。
本文将分析大学科技园管理运行机制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一、管理机构设置大学科技园的管理机构是科技园运行机制中的关键环节,合理的管理机构设置能够有效地推动科技园的发展。
大学科技园的管理机构通常包括: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运营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等。
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是科技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科技园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导科技园的整体建设和管理。
运营管理机构是科技园的日常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入驻企业的招商、管理和服务等。
服务机构则是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如孵化器、加速器等。
在现实运行中,一些大学科技园的管理机构设置存在问题。
一是管理机构职能不清晰,决策与执行不分离。
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过多干预日常运营管理,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二是管理机构缺乏专业化管理人才,科技园运营管理机构人员水平不足,影响了科技园的运行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应当加强科技园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应当更多发挥战略指导和政策制定的职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专注于日常运营管理,各自为政,协调配合。
应当加大对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科技园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大学科技园是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平台,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直接关系到科技园的发展和经济效益。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包括科技成果评估、转化转让、技术转移等环节。
科技成果评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对于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市场潜力进行评估,有助于科技成果的精准定位和有效转化。
科技成果的转化转让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具体的产品或技术,将科技成果推向市场,实现商业化。
技术转移是指将科技成果从研发机构向企业或市场放权使用,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在现实运行中,一些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存在问题。
现代企业加速器(MEA)——科技园区服务创新模式的新探索
焦点 的转移 :从孵 化到加速
同时, 组织 、 管理和 引导 包括
人力瓷掠 务、 展会等标准化服务机构,
形成资源 网络 体系以实现现 代企业加速器 和八驻企业共
长企业 实现跳跃式发展 的现
代企业加速嚣开始出现
现代企业加速器的 内涵
现代企业加速器 是一种
以高成长企业为 主要 服务对
象 ,通过服务模式 创新充分 满 足高 成长企 业对 于空 间 、 管理 、 服务 、 台作等方面个 『 生 化需 求的新型空 间载 体和服
务 网络 它是一系列 服务的 提供者 、 组织者和管理者 , 是
维普资讯
鬻
誓 氍∥。 -。; 。 。
‘
褥 芜 ●
出现 了每年 甚至几个 月就要 间、 专业服务 、 台支撑和 政 平 策环 境都提 出了高质 量的需
同增值 ,推进科 技园 区走向
管理指导 、 中介服务 、 政策环 作用机制也不尽相同 。
间 ,对 客户 需求做 出反应快 风 险 、市场风 险 、交 易风险 的出现及 其提出的特 殊需 求 速。 经过论证和协调 , 以有效 等 ,因而高新 技术企 业成长 为现 代企业加 速器在 我国 的
的 资源 整合和 合理 的流程安 过程 中存在极 大的风 险 ,尤 产生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 排 , 时推 出新 型服 务品种 其是在 创业 的初期 ,能顺利 ( 适 高成长企业在企业生命周期 和服务 内容 ,结合客户 反馈 跨越死 亡谷 的企 业更 少 。据 信息 及时调整 发展方 向 ,推 美 国关于孵化 器的研 究 ,在 进现 代企业加 速器这 一企业 孵 化器中 的企 业的成 功率或 自身 的有效经 营 ,进 而增强 者说不被淘汰的 比率是8%, O 区域的创新动力 。
江苏省常熟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
江苏省常熟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留学人员,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及其他拥有高科技含量产品的人员,独资或合资(本人相对控股)企业在园区内注册、并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工作室,享受以下政策:一、创业园内成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进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免收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自来水增容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和供电贴费全额贴补。
除法规性收费之外,地方性行政收费全免。
二、对进驻创业园内的企业,提供200平方米以内研发办公用房,三年免收租金,期满后三年中减半。
三、由财政、银行共同参与在园区内设立科技发展基金,用于对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贷款的担保、贴息。
从事成果转化的项目,经有权部门评估审定,可一次性贴息贷款10~20万元;对高新技术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经费贷款二年内贴息50%;对高新技术项目基本建设贷款,一年内贴息50%.四、企业如批租土地自行建造厂房,地价按保护价优惠5%,签订协议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再优惠10%;三年内免费提供住宿;三年内免收网络费;留学人员购买自用住房,按成本价八折出售。
五、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转让高新技术成果所获得收入及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按所缴纳额50%补贴给研制者本人;股利分红收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先缴后补贴50%,个人税后收入再投资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五年内可补贴再投资部分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50%.孵化器、工作室、个人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房产契税全额补贴。
六、从第一次销售开始五年内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中地方所得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列收列支补贴,期满后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补贴。
七、用于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仪器、设备,经财税部门批准可采用加速折旧,其中单台设备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按实列支;若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款增长10%以上、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多措并举培育“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
0引言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主体中发挥着促就业、稳主体的作用。
截至2021年底,我国的市场主体数量已经突破1.5亿户,中小企业占比达到90%以上[1]。
截至2022年6月底,广西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7.7万户,同年1~6月,新增注册企业9.07万户,同比增长10.21%。
在中小企业队伍中,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力量[2]。
为了营造更好的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工作,科技部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该通知提出:①打造“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保市场主体、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②到“十四五”规划末期,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③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实现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20万家,新增“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家。
同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87号),提出为加快提升我区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应将培育“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当前科技工作的重点。
1“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指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而出,成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具体的量化标准如下。
(1)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
企业拥有的关键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并且关键核心技术必须应用于企业提供的主营产品(服务)中。
(2)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
常熟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常熟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一、常熟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作为揚子江三角洲经济区中的一个重要城市,常熟市一直以来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视和投入。
随着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持续扶持和配套,常熟市的高科技产业已经发展出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目前,常熟市的高科技产业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区域:1.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1年,是江苏省首批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
目前,该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包括半导体、光电、大数据、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
区内有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大型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孵化器,以及诸多大型企业和研发机构。
作为常熟市的高科技产业核心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着得天独厚的产业优势和发展前景。
2.常熟科技城常熟科技城是由常熟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作为常熟市科技创新主阵地,常熟科技城的发展方向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密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
该区已经形成了一条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科技产业链,区内有集聚了一大批高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为常熟市的高科技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3.苏州科技城常熟产业园苏州科技城常熟产业园是苏州市科技城管委会授权常熟市政府管理的园区。
园区分为高科技区和产业特色区,园区内集聚了涵盖软件开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的高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
该区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产业发展潜力,是常熟市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又一重要载体。
二、常熟市高科技产业招商方案为了进一步发展常熟市的高科技产业,吸引更多的优秀高科技企业和项目入驻,常熟市政府制定了以下的高科技产业招商方案:1. 加强招商引资策略常熟市将采取有效的招商引资策略,积极吸收国内外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一些高端人才创业带来的项目。
常熟市将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积极破解融资难题,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常熟市关于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
常熟市关于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的意见》,根据《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现就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1鼓励“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一)支持重点。
“机器换人”项目是指企业应用信息化、自动化的技术与装备来替代劳动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
重点支持现有工业企业在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装备智能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等方面,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自动化改造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
1.部分环节机器换人项目。
主要指在生产、检测、包装、仓储等环节用自动化的设备来替代人工的过程,其特点是保留主机设备,增配附加设备,对整个生产过程改动较小。
2.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主要指在技术改造过程中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设备来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其特点是用全套的设备来取代原有的生产设备,对整个工艺流程都会有所改变。
3.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项目。
突出工业机器人的使用,通过采用工业机器人(机器臂),从而提高自动化生产线的柔性制造能力。
4.机联网和厂联网项目。
机联网主要是将企业的设备通过物联网的方法联系在一起,其特点便是设备信息的互联互通;厂联网指整个工厂的设计、制造、仓储、物流、辅助系统等和管理系统全过程联网,充分体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5.其他智能化改造项目。
指为支撑和呼应“机器换人”项目实施和智能化改造,企业在“专精特新”产品创新开发、两化融合推进和现场管理升级过程中的相关投资项目。
(三)适用对象及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内资企业(含外资比例占总股本25%以下且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合资合作企业;列入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和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不受规模限制);2.项目实施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财务信用状况良好,诚信纳税;3.项目在环境保护、土地利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
科技创新推动常熟经济发展
区 的示 范和 带动 作用 。到 目前 为 止 , 区有 企 业 2 0 全 4 0多 家 , 资投 资 总额 超 过 10亿 美 外 3
元, 注册 外 资 6 3亿美 元 , 年进 出 口总额 达 7 . 5 美元 。全 区有 1 去 O9 亿 5家世 界 50强 企业 投 0 资落户 常熟 经 济 技术 开 发 区 , 如美 国杜 邦 、 兰 芬 欧' J 、 士 诺华 、 芬  ̄ i瑞 E I 日本 夏普 、 友 等 , 住 全
的发展 。
( 者 : 京 大 学 老 教 授 、 会 副 会长 ) 作 南 本
科 技 创 新 推 动 常 熟 经 济 发 展
黄奎林 张 一 中
常熟市 贯彻 落 实科 学发 展 观 , 变发 展方 式 , 展科 技创 新 , 转 开 推动 全市 经济 发展 , 高 了 提 经 济质 量和 经济 效益 , 出现 了许 多新 的亮 点 , 为发 展 经济 的新 起 点 和新 优 势 , 制订 和 实 成 为 现“ 二 ・ 规划 , 十 五” 奠定 更加 坚 实 的基础 。
3 5
科技 部和 国家教育部认 定 为全 国县级 市 巾首家 周 家级 大学 科 技 园 , 同时授 予 常熟 大学 并
科技 园 为全 国高校 学生 科 技 创业 实 习基 地 的命 名 。 目前 园 内已启 用 孵化 面 积 3 1 平方 . 万
米, 已落户 的新企 业有 8 4家 , 已引进 博: 7人 , }1 2人 , 种 高科技 人 才正在集 聚常熟 卜8 硕= 6 = 各 大学科 技 园 , 充分显 示常熟 大学科 技 园的强 大吸 引力和凝 聚力 。在 园 内已有 1 O个常熟 市领 军型创业 创新人 才项 目 , 1 有 5家 已建 和在建 的研 发 中心 , 5 高校 科 研成 果 得 到转 化 , 有 4项 有 7 项 拥有 自主知 识产权 的专利 , 1 另有 7 4项正 在 申请 专利 。园 内 已开 发 出 6 2个新 产 品 , 其中 3 3个新产 品 已走 向市场 。 目前常熟 大学科 技 园共建 高 校 实 习大 学 生 已超 过 】0 7 0人 ,
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政策汇总
关于建设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集聚要素多、创新能力强的小巨人企业,推动东南开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设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速器概念现代企业加速器(Modern Enterprise Accelerator,以下简称加速器)是一种以快速成长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其对于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的新型空间载体和服务网络,是一系列科技服务提供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组成的载体平台,具有强大的集群吸引力和创新网络形态。
加速器的建设,旨在进一步完善东南开发区产业服务体系,是区域经济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加速器包含与之功能相近的、为产业界熟知的是企业孵化器全部功能,并且增加规模生产的物理空间功能,标准化厂房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加速器的设立受到企业孵化器的启发,又不完全等同于企业孵化器,其服务对象主要是通过了初步孵化和经历初创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国内外的产业发展实践中具有独创性。
由于它的功能、运营和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孵化器的延伸和发展,因此可以从国内外孵化器和孵化基地的发展来看它成长趋势。
二、目的与意义(一)承接孵化器毕业企业。
现代企业加速器旨在为经历了孵化之后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的研发和生产空间,更加完善的技术创新和商务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加速助推。
一方面承接常熟大学科技园毕业的优质孵化企业,另一方面可接受上海、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辐射,吸纳周边城市孵化器毕业的优质企业。
(二)培育小巨人企业。
企业经过孵化器培育,进入高速成长扩张期,加速器可解决“后孵化”期高科技企业发展瓶颈问题,满足快速成长企业对灵活物理空间的需求, 培育小巨人企业。
三、建设选址由常熟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在科技城合适地点取得50-100亩的土地,第一期建设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6栋科研商务楼1.8万平方米,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术成长型企业入驻。
常熟高新区拉开新一轮创新驱动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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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高新区拉开新一轮创新驱动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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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关村》2016年第07期
近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第一家自建的专业性研究所——智能液晶研究所落户苏州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此拉开常熟高新区新一轮创新驱动转型大幕。
近年来,常熟高新区形成“高校成果—转移—孵化—加速—产业化”的完整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走出一条“产业为先导、高校为依托、政府为帮持”的创新道路。
2010年,常熟高新区借助“科技镇长团”试点,创立全国县级市首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将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院所的技术成果、人才资源充分结合起来。
“常熟高新区正建起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机制,在产业升级、政策创新、人才集聚等方面率先探索,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让更多的创新要素在这片热土上聚集、聚合、聚变。
”常熟市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沈一平说。
未来五年,常熟高新区将重点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同时建成创新创业载体超100万平方米,育成3个具有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500家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
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范本(二篇)
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范本1. 总则1.1 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大学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大学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2. 科技园建设目标2.1 科技创新: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2.2 园区发展:打造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创业创新环境,促进科技企业蓬勃发展。
2.3 产学研合作:搭建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促进技术交流、产业对接和人才培养。
3. 组织机构3.1 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是科技园的决策、管理和服务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规划发展、项目申报、资源整合、政策支持、服务指导等。
3.2 科技创新中心是科技园的核心机构。
负责科技项目评审、孵化器管理、创业辅导和投融资服务等。
3.3 科技园行政办公室是科技园的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归档、会议组织和人员考勤等工作。
4. 科技园建设流程4.1 规划编制: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根据园区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科技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4.2 项目申报:科技企业和创业团队根据科技园的规划要求,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4.3 评审审核: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予以立项。
4.4 进驻运营:通过评审的项目可以进入科技园孵化器,享受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创业辅导等支持和服务。
4.5 产业对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积极与企业和机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4.6 监督评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对孵化项目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指导和帮助项目团队解决问题,提升项目成功率。
5. 人才引进与培养5.1 人才引进: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投入一定资源,引进技术专家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优厚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5.2 人才培养: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与大学合作设立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专题培训班、工程实践等培训活动。
6. 资金支持与税收优惠6.1 资金支持: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通过政策引导、基金设立等方式,为孵化项目提供风险投资、创业贷款、科技补贴等资金支持。
2023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2023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行业市场前景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动创新创业政策的不断落实以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国家大学科技园行业市场展现出繁荣的发展态势。
本文将从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管理模式、经济效益四个方面对该行业进行前景分析。
一、政策环境随着国家“双创”政策的开展,国家大学科技园得到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大中小企业“三同”服务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支持大中小企业走进高等院校,鼓励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
此外,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体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支持,通过业内的优势与补充,形成创新加速器和创新孵化器的联合发展格局,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
因此,政策环境的持续发力说明国家大学科技园行业前景广阔。
二、市场需求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于高等学府,其立足点是服务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而这正是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式发展的重点所在。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优化创新生态,构筑创新引擎”,并在政策性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大量的科技企业进入到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实现加速孵化和快速发展。
据调查,仅2019年,国家大学科技园成功孵化科技企业近5万家,其中涉及到多个高新技术领域,应用范围覆盖全国各地。
可以看出,市场需求对国家大学科技园行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极大。
三、管理模式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管理模式是由政府、高校和科技企业三方共同组成的。
政府担负着筹集投资、资金保障、政策支持等主要职责;高校负责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提供育苗基地和后期服务;科技企业则通过创新创业活动取得资源优化和市场扩展的机会。
因此,三方联合的体制极大地提高了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效率和发展速度,提升了其在科技创新业领域的竞争力。
四、经济效益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试行办法(精)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发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的科教资源优势,鼓励进驻高校开展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大学教师和大学生在园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意见所指的大学科技园是指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平台支撑和服务的机构,包括各高校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含分园以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构。
第三条各大学科技园管理主体应为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实行企业化运作的独立法人。
对新设立的大学科技园管理主体,视运行管理情况给予每年100万元左右的启动经费支持,支持年限为三年。
第四条大学科技园经认定为国家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照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自认定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第五条进驻大学科技园且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相关园区房屋租赁补贴政策,并视项目质量和规模给予一定数量的启动扶持资金。
项目方管理团队中符合领军型人才认定要求的,享受园区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第六条鼓励进驻大学科技园的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对经园区科技局推荐并获得上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科技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第七条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适用《苏州工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试行办法》,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优惠租房、薪酬补贴、子女就近入学等政策;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入驻高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可以购买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优惠商品房。
第八条对于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支撑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园区科技局审核后,纳入园区公共平台管理体系,根据不重复匹配的原则,按照园区国有企业实际平台投资额给予1:0.5的资金配套。
国家级企业加速器申报条件
国家级企业加速器申报条件第九条申请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
2.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2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10000平方米以上)。
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
孵化场地面积的扩大,依据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业使用性的原则确定。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
5.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5家以上。
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200个(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1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800个)。
6.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
7.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70%以上。
8.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3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
9.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3年以上,并按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至少连续2年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10.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11.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12.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十条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4.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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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
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集聚要素多、创新能力强的小巨人企业,推动东南开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设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速器概念
现代企业加速器(Modern Enterprise Accelerator,以下简称加速器)是一种以快速成长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其对于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的新型空间载体和服务网络,是一系列科技服务提供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组成的载体平台,具有强大的集群吸引力和创新网络形态。
加速器的建设,旨在进一步完善东南开发区产业服务体系,是区域经济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加速器包含与之功能相近的、为产业界熟知的是企业孵化器全部功能,并且增加规模生产的物理空间功能,标准化厂房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加速器的设立受到企业孵化器的启发,又不完全等同于企业孵化器,其服务对象主要是通过了初步孵化和经历初创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国内外的产业发展实践中具有独创性。
由于它的
功能、运营和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孵化器的延伸和发展,因此可以从国内外孵化器和孵化基地的发展来看它成长趋势。
二、目的与意义
(一)承接孵化器毕业企业。
现代企业加速器旨在为经历了孵化之后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的研发和生产空间,更加完善的技术创新和商务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加速助推。
一方面承接常熟大学科技园毕业的优质孵化企业,另一方面可接受上海、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辐射,吸纳周边城市孵化器毕业的优质企业。
(二)培育小巨人企业。
企业经过孵化器培育,进入高速成长扩张期,加速器可解决“后孵化”期高科技企业发展瓶颈问题,满足快速成长企业对灵活物理空间的需求, 培育小巨人企业。
三、建设选址
由常熟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在科技城合适地点取得50-100亩的土地,第一期建设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6栋科研商务楼1.8万平方米,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术成长型企业入驻。
四、准入条件
(一)符合加速器产业方向并在科技园注册的创新型企业。
(二)从孵化器毕业,主导产品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一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
(三)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同时三年内产值年递增30%以上。
(四)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3亿元之间。
(五)年上缴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
以上(三)、(四)、(五)条单项符合。
(六)租用厂房或科研商务楼面积在500—10000平米之间,单位面积投入不少于3000元/平方米。
五、优惠政策
(一)房屋补贴
加速器厂房、科研商务楼采用租售结合形式。
单位面积税收不少于2500元/平方米/年的入驻企业可买断房屋,科技园以成本价出售,购房款可分三年平摊支付,且企业当年度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可冲抵当年度购房款,企业办理产权证后五年内不得转让;企业可租用房屋,享受房租第一年5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减免补助。
入驻企业博士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管理骨干可租用开发区人才公寓,具体参照享受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并享受市政府对人才的其它优惠政策。
(二)资金扶持
创业投资:由开发区创投公司投资。
跟进投资:跟进投资额度一般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30%且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贴息:科技项目通过担保机构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可给予30-50%的贷款贴息;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的补贴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最多可享受三年。
(三)税收奖励
入驻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开发区区内鼓励政策: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从注册起三年内每年将其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四)人才政策
教职岗位:对于各类高级技术人才,经评定后可聘任为常熟理工学院教授或其它相应的教职、科研岗位,进入正式教师编制并享受相关教师同等待遇;在管理上特殊对待,允许主要时间和工作放在校外科技型企业的创办及发展上。
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的奖励措施按常熟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六、孵化器补助
(一)孵化器单位组织毕业企业到东南开发区考察等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二)孵化器单位联系科技企业落户到加速器,完成注册后,按每家5-50万元给予孵化器单位奖励,重大项目一
事一议。
(三)孵化器单位联系落户到加速器的企业,三年内其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第一年30%、第二年20%、第三年10%奖励给孵化器单位。
(四)孵化器单位持股孵化的企业,经孵化器单位与孵化企业协商,在孵化器单位制定的退出机制前提下,可以由孵化器单位继续持有股份或出售股权给加速器单位。
二O一O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