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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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31

新海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31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提示:1、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2010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15:00至2010年8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808,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841%。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股份数94,761,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5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3,046,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73%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议案被否决,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威创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04

威创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04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公告编号:2010-035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3日上午10:00时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C栋3楼1号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正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315,408,0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正宇、何小远、何泳渝、陈宇、刘建国、熊翌旭、郑德珵、刘国常、张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郑德珵、刘国常、张平为独立董事。

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选举何正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何小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何泳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陈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0.02.02
施行日期
2010.02.02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3次会议于2010年2月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1、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有条件通过
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结束——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8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条件通过
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0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0.05.28
施行日期
2010.05.28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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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07

盾安环境: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07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0-04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5日—8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5日15:00至2010年8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3楼会议室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30日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才良先生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表共27名,代表股东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7,071,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6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10名,代表11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4,128,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76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3,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905%。

4、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股东情况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2009年9月3日)一、会议时间:2009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时间半天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联谊宾馆三、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五、会议审议事项:议程议案名称 报告人序号1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董事辞职的提案董事长孙世强先生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21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

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

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010年度大事记

2010年度大事记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度大事记1、2010年1月8日辰能风投2007年投资的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九洲电气创业板成功上市标志着辰能风投公司投资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开始。

同时也改写了自2003年以来黑龙江省地区无新上市公司的历史,作为我省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将对我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起到积极地引领和示范作用。

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兼国资委主任赵杰、辰能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贾哲、辰能风投总经理刘国超、副总经理冯文善应邀出席深交所为创业板上市仪式。

2、2010年1月11日黑龙江日报整版刊登专访《辰能风投,助力九洲电气上市的神奇之手—九洲电气创业板上市揭秘》,记者详细介绍了辰能风投公司对九洲电气的投资、管理输出、上市申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全过程。

3、2010年3月24日刘国超总经理荣获第六届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

黑龙江省第六届经济风云人物评选活动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副省长吕维峰、省政协副主席孙东生等领导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企业家颁奖。

黑龙江日报整版刊登“第六届黑龙江经济风云人物风采展”,记者专访《为龙江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增色生辉—聚焦2009黑龙江十大经济风云人物,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国超》。

4、2010年5月21日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赵克非来辰能集团公司就集团资本运作、辰能风投和环保公司的上市运作进行专题调研,对辰能风投的发展、管理创新、员工激励等问题做了重要指示。

鼓励辰能风投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和业绩考评模式。

5、2010年6月3日辰能风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会议在辰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省国资委副主任盖鲁林、辰能集团监事会主席王玺斌及省国资委有关处室的领导参加会议。

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张德春处长一行作为本次工作会议的嘉宾应邀莅临会议。

集团董事长贾哲、总经理王智奎等集团领导和集团有关部门到会。

力合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3

力合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3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2010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子公司转让上海智源无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9.75%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以72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上海智源无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源)9.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晁龙翰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晁龙)。

此项交易不需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受让方情况介绍北京晁龙成立于2005年8月9日,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艳,主营业务:技术开发。

(二)上海智源情况介绍上海智源成立于200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242万元美元,注册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源,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汉缆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28

汉缆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28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公告编号:2010-02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0年11月30日公告,并于2010年12月24日刊登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在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思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423269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0.0574%。

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4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3617%;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2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3269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9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德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审议的第3项、第4项、第5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第6项议案需要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42320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43%;反对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5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5-11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5-11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0-028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14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集人:董事会;(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1、截至2010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深发展A: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08

深发展A: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08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卞昊律师和张金恩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先生主持。

浩宁达: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03

浩宁达: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03

股票代码:002356 股票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0-032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7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柯良节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柯良节先生、王荣安先生、邓焘先生、黄耀明先生、胡明智先生、赵元贵先生、王艳梅女士、朱义坤先生和苏武俊先生等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艳梅女士、朱义坤先生和苏武俊先生为独立董事。

以上9 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1 选举柯良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票 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选举王荣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赣能股份: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2-11

赣能股份: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2-11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0-07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2010年2月1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

6.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6日发出(公告)。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0,361,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采用累计投票制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人员组成的议案:选举姚迪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2)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罗积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2)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唐先卿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2)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刘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2)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何国群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2)表决结果:通过。

乐视网: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7

乐视网: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接受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举行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1.《公司章程》;2.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决议”);3.贾跃亭于2010年11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临时提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4.公司分别于2010年11月18日、2010年11月25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已向金杜律师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公司已向金杜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金杜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根据公司2010年11月17日董事会会议决议、《股东大会通知》经金杜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并履行了相关通知和公告程序。

九阳股份: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0-10-08

九阳股份: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0-10-08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 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 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应 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 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附 件: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 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出席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 10 月 25 日、26 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广勇 邵际生 电话:0571-81639093 传真:0571-81639096 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52号 (310018) 2.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国民技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2

国民技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2010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上述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作出了说明。

2010年12月1日,本次股东大会按前述公告的时间、地点召开,并完成了公告所列明的议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所持(代表)股份数为69,483,6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6%。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持有有效证明文件。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中 关 村: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06

中 关 村: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06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0-00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9日书面发出,2010年2月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递交的辞呈。

黄志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公司决定聘任王晶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截止至2012年3月30日。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五条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王晶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有关资料,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审议及表决程1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决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如下:明确监察审计部由董事会直接管理,向董事会负责;撤消规划设计委员会和工程招标委员会设置;公司副董事长主管法律事务部;成立财务管理中心,主管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由原财务管理部分拆设立);成立人事行政中心,主管人力资源部、党群事业部、行政管理部;成立营运管理中心,主管经营管理部(原投资管理部)、营销策划部(由原策划部、销售管理部合并产生)和项目管理部(由原市场拓展部、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合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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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月15日
2、召开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叶志雄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的事项、投票表决的方式等事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63,369,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提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69,65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李间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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