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2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停、送电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设备、电网和环境安全,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大型工矿企业、建设单位等需要进行停、送电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包括专业停送电公司),以及参与停、送电作业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相关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停、送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停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停电安全主要针对电力设备的停用和维修保养时进行,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停电作业前,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停电预报,通知相关单位,并确保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良好。
(二)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停电计划和方案,明确任务、责任以及时间节点。
(三)工作人员在停电作业前,应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切换和断电完全安全可靠。
(四)停电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保持与供电单位的沟通。
(五)停电作业完毕后,应进行设备恢复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停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他们应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一)设立并完善停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织开展停电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对停电作业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四)及时总结和分析停电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供电所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供电所停送电操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内所有停送电操作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了解相关安全知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符合停送电操作条件,确保设备无异常。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向相关人员通报停送电操作的时间、范围、原因等信息,取得相关人员的同意。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等。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程序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停送电操作:
1. 检查操作票,确认停送电操作内容、范围、安全措施等无误。
2. 向相关人员报告停送电操作准备情况。
3. 关闭设备开关,断开电源,确认设备处于停电状态。
4. 检查设备绝缘情况,确认无异常。
5. 标记停电设备,防止误操作。
6. 向相关人员报告停送电操作完成情况。
第九条送电操作程序与停送电操作程序基本相同,但在确认设备绝缘情况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第四章停送电操作后的工作
第十条停送电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原状。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填写操作记录,详细记录停送电操作的时间、范围、原因、安全措施等信息。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停送电操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设备检修管理
第六条设备检修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严禁私自擅自进行设备检修。
第七条设备检修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检修工具等。
第八条设备检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且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第九条设备检修时,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条管理部门应对设备检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检修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对于设备检修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保障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结果应进行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结果等。
第三章停送电管理
第十四条停送电应根据需要进行,确保设备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停送电需要提前准备,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等。
第十六条停送电需要经过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批准,且需事先通知相关单位和用户。
第十七条停送电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确保停电工作有序进行。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平安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仔细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其次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需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需使用“送电联系单”。
第三章使用规定
第五条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第七条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需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需严厉仔细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停送电制度
停送电制度
停送电制度1
为了确保本矿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消灭隐患,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写该停送电制度和应急预案。
1、本矿在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电工不得擅自停电检修设备。
2、在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只有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检修,电工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随时报告检修情况,并闭锁好电器设备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守。
3、检修完毕之后,汇报到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安全员和瓦检员对所停电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之后方可送电,并由矿长下达送电通知。
4、电工接到送电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撤走警戒人员。
5、严禁约时送电
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和验收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质保安,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业规程为施工的质量要求基础,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以《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3、跟班作业矿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随时以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班组作业指导,以保证班组每班作业都严格以安全生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因质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带队组织检查验收确实作安全质量工作过程中有动态检查、验收。
5、每月20日由矿长组织带队检查验收班组工作的安全质量。
6、按安全质量三级建设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进行奖励,达不到的按安全质量责任大小进行惩罚。
停送电制度2
1、在配电室进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4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设备检修管理
第六条设备检修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严禁私自擅自进行设备检修。
第七条设备检修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检修工具等。
第八条设备检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且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第九条设备检修时,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条管理部门应对设备检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检修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对于设备检修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保障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结果应进行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结果等。
第三章停送电管理
第十四条停送电应根据需要进行,确保设备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停送电需要提前准备,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等。
第十六条停送电需要经过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批准,且需事先通知相关单位和用户。
第十七条停送电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确保停电工作有序进行。
《设备停 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停送电管理,维护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停送电管理,包括设备的停电、送电程序、责任分工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设备停送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设备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停送电程序,不得随意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才能进行。
第二章设备停电管理
第五条设备停电是指为了设备维修、检修、清洁、更换零部件等需求而暂时停止供电的情况。
第六条设备停电应提前经设备负责人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停电前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和程序。
第七条在进行设备停电时,必须先将所有设备停止运行,断开电源,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后方可进行停电作业。
第八条在设备停电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状态,随时掌握设备停电情况,并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出现故障。
第九条设备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停电程序执行,不得私自调整停电计划,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设备停电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验收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送电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送电是指经过设备维修、检修、清洁等工作后,重新恢复供电的过程。
第十二条设备送电应提前经设备负责人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送电前应进行设备安全性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在设备送电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状况,及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并保证设备供电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停送电操作的安全,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电网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运营单位停送电操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安全原则: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质量目标:停送电操作的质量目标是保证电网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停送电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停送电申请: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提前向电力设施所在的供电单位申请停送电。
第六条停送电审批:供电单位接到停送电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给予批准。
第七条停送电计划:停送电操作涉及到供电设备或线路的停运,应根据申请情况制定详细的停送电计划。
第八条停送电通知:供电单位在停送电操作前,应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停送电通知,明确停电时间、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停电准备与操作
第九条停电准备:停送电操作前,应对相关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准备充足。
第十条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停电区域。
第十一条施工保护:停电操作过程中如有施工需要,应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变电站操作:变电站停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恢复供电
第十三条供电恢复:停送电操作完成后,应按照恢复供电的程序进行,并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恢复验收:供电单位对恢复供电后的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并保证人员安全的一种管理制度。以下是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1. 检修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需求,制定检修计划,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2. 停送电通知:在停送电前,需要向尽可能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发出通知,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
3. 停电操作程序:制定停电操作程序,明确停电的步骤、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确保停电操作人员熟悉操作程序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4. 现场安全防护:在停电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围挡、限制区域等,以防止人员误入或发生事故。
5. 检修人员安全防护:检修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工作服、手套、安全鞋等,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6. 检修记录和检查:对设备停送电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7. 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意外故障的处理和人员伤亡的救援措施,以应对突发情况。
8. 定期评估和改善:定期评估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善和完善。
以上是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要求,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要求进行细化和完善。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停送电操作人员的行为,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停送电管理责任:明确停送电操作人员的管理责任和工作职责,确保停送电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停送电作业程序:规定停送电的操作流程和步骤,包括开具停电票、设立隔离挂锁、操作检查等环节,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停送电作业培训:对所有进行停送电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使其了解相关的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4. 停送电设备维护:对所有停送电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 停送电风险评估:对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 停送电作业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的巡检制度,对停送电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7. 事故处理和事故预防: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和处置停送电事故,并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改进,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建立在电气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上的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和技术措施保障停送电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精选3篇)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
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紧要构成
部分,各风电场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
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需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
电操作的,必需使用“送电联系单”。4 h1 s p+ s/ d4 e;
第三章使用规定
第五条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
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
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
(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
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身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身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需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替换签名。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需严格认真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设备调试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调试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和人身安全,制定设备调试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备的调试、检修和停送电管理。
三、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设备调试、检修和停送电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严禁因违反安全规定而导致的事故和损失。
2. 责任明确:设备调试、检修和停送电必须有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3. 合理安排:设备调试、检修和停送电必须在计划安排下进行,任何临时性的调试、检修和停送电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4. 通知告知:设备调试、检修和停送电前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可能的影响和风险。
5. 记录完整:设备调试、检修和停送电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整理,包括调试检修内容、停送电时间、恢复电气设备运行的时间等。
四、管理流程
1. 设备调试和检修:
(1) 负责人制定调试、检修计划,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2) 在调试、检修前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可能的影响和风险。
(3) 在调试、检修期间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控和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整理。
(4) 调试、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恢复运行测试,确认设备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2. 设备停送电:
(1) 停送电前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可能的影响和风险。
(2) 停送电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和整理。
(3) 在设备恢复供电前必须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设备安全运行后方可恢复供电。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设备调试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将追究责任。
六、附则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以及设备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目的:
为了保障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确保人员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
2. 规范作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检修作业;
3. 手续完备:在进行停送电工作前,必须完成相应的手续,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四、停送电程序:
1. 提交申请:检修人员向管理部门提交停电申请,在申请中说明停电的原因、范围和时间;
2. 安排任务:管理部门按照申请内容安排相应的停电任务,并通知相关人员;
3. 安全措施:停电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停电方案,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4. 检查确认:停电前,进行设备检查和确认,确保设备处于停电状态;
5. 停电操作:按照停电方案执行停电操作,完成检修作业;
6. 复电恢复:检修作业完成后,按照复电方案进行复电操作;
7. 检查验收:复电后,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安全措施:
1. 人员安全:检修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单独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2. 设备防护:对于停电过程中的设备,必须进行绝缘保护、接地处理等防护措施;
3. 灭火措施:停电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做好防火措施。
六、应急处理:
1. 故障应对:在停电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设备的检修、故障处理、停送电操作与管理。
二、设备检修
1. 检修计划
(1)设备检修按照计划进行,计划内容包括检修的设备、检修的时间、检修的方法和检修的目的。
(2)计划的执行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2. 检修人员
(1)设备检修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职人员进行,确保检修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检修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不适合进行检修操作的情况,应停止检修并及时上报。
3. 检修设备与工具
(1)检修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其正常运行。
(2)检修设备和工具的存放需专门设定区域,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状态。
4. 检修过程
(1)检修前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检修现场安全无隐患。
(2)检修人员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操作,禁止随意更改、调整设备的参数。
(3)发现故障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检修并及时通知上级。
三、停送电操作与管理
1. 停电操作
(1)停电操作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停电前需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生产、照明等相关设备在停电期间不受影响。
(3)停电时需断开相应的电源,并进行有效的标识和封闭,禁止他人操作。
2. 送电操作
(1)送电操作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送电前需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设备在送电期间正常运行。
(3)送电时需连接相应的电源,并进行有效的标识和封闭,禁止他人操作。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力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停送电程序: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停送电的程序和流程,明确停送电的权限和责任。
2. 停送电计划:制定定期的停送电计划,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改造的停送电进行统一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停送电审批:对停送电计划进行审批,确保停送电工作符合规定和标准。
4. 停送电安全措施:规定停送电前的必要安全措施,如设备断电、短路、接地等,确保停送电的安全进行。
5. 停送电标识:对停送电设备进行标识,明确停送电范围和设备状态,以警示人员注意安全。
6. 停送电记录:对停送电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停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和操作过程等,为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分析提供依据。
7. 停送电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停送电的培训,提高其对停送电的认识和操作能力,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进行。
8. 事故处理:对停送电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迅速恢复电力供应,并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电力运行安全,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规范停送电操作行为,制定本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停送电操作人员。
三、停送电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停送电操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做到万无一失。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
一、概述
本制度旨在规范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管理,确保设备检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管理。
二、责任与权限
1. 设备检修单位的责任:
(1)负责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并明确停送电的时间和范围;
(2)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确保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监督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操作,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2. 设备工程部门的责任:
(1)按照设备检修单位的计划,负责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2)负责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工作的执行,确保操作安全可靠;
(3)根据设备检修计划,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停电时间和范围。
3. 电力部门的责任:
(1)接到设备工程部门的通知后,按时停送电;
(2)停送电期间,设备工程部门有权对电力部门的操作进行监督;
(3)及时恢复供电,确保停电时间符合要求。
三、停送电流程
1. 提交停送电申请
设备检修单位应提前向设备工程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申报停电计划中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设备等相关信息。
2. 设备工程部门审核
设备工程部门应在收到停送电申请后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安全要求。在审核通过后,将停电信息通知电力部门,并将设备检修单位的停电计划进行调整。
3. 电力部门停送电
电力部门接到设备工程部门通知后,在设备检修时间内按时停送电。停电期间,电力部门应做好停电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4. 设备检修操作
设备检修单位在停电期间进行设备检修操作。检修操作人员应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设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电力部门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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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三条执行停送电工作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担任。没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四条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执行本规定。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对违反本规定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执行。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规定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不论在检查、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禁止带电作业。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制定安全
措施,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八条本规定所谓“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规定如下:
(一)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的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
(二)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虽已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
(三)一切电气设备的外壳,配电设备的构架,电缆的附件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等的接地装置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
第九条本规定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执行第7条任务,在变电所(台)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的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论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
第十条本规定适用我公司供电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作为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现场具体要求,另制订补充措施,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十一条在执行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随时报业务主管部门,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本规定逐步完善。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变电所,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予随之修改,必须做到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设标示牌,标明开关编号、供电地点或供电线路和设
备名称等,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
第十三条在备用和停用的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履行停送电手续,事前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和短路,证明确实无电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否则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须准备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登杆工作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五条如遇漏电开关突然掉闸,可按照下列规定。
(一)供现场的分路开关柜因过流动作掉闸(继电器有动指标),允许强送一次,一次强送不上必须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待切断事故点后进行送电。
(二)确系由于操作机构失灵,或受到某种原因的碰触和震动而造成的掉闸,可以强送。
(三)由于系统短路,电压突然降低,使装有无压释放器的分路开关柜动作掉闸,又查明确非本开关柜反馈出系统的事故(过流继电器无动作批示时),也可强送。
第十六条已经停电的设备和线路,随时都有突然来电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设备格线路或进入遮护栏内。
第四章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职责范围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令其参加停电的有关工作。
(一)精神病患者。
(二)有影响工作的残废者。
(三)工作前饮酒或因其他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
(四)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没有发给“电工证”者。
(五)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压病症致头晕者。
第十八条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紧急救法。
第十九条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
(一)全厂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负责全厂的输配电技术人员担任。局部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该专责范围内的技术人员担任。停送电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能胜任的当班人负责代理。
(二)检修工程的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或由该工程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三)停送电操作,由设备部专责值班人员担任,在高压(3KV及以上)设备上进行操作时,一般应有二人来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和局部地区的开关停送电操作,应由设备部负责人指派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中途不得随便更换人员。
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人员职责。
(一)停送电负责人,负责安排安全停电的有关工作,审查停送电工作票,发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系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
(二)工作负责人负责本范围内停送电工作的全部责任,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发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规定。
(三)工作负责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有关开关的合闸是否正确可靠。
(四)停送电操作人,必须严格按照合闸与拉闸的操作
顺序进行操作,并负责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经本范围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准任何人代替。如遇漏电、火灾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的人,也不得进行操作。
(五)凡变电室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监护人的技术水平一般不得低于操作人。
(六)停送电工作,必须熟悉本范围内的输配电系统。
第五章停送电程序
第二十一条操作程序
(一)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二)各用电单位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生产运行部提出停电申请,并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单位负责人填写,中控室签字,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签名。
(三)操作员和监护员可根据操作票的内容进行操作,操作完毕,挂停电牌和有关安全标志牌,并向中控室值班人员报告。
(四)工作许可人向工作操作人员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工作操作人员可根据工作票要求和有关安全措施实施。工作许可人必须始终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
(五)工作许可人向工作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中控室值班员汇报,送电正常则本次停电检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