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年版)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3篇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3篇
篇1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XXXXXXXX旅行社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X
乙方:XXXXXX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X
鉴于甲方是一家有资质的旅行社,具有承办团队出境旅游的经验和能力;乙方是一支团队,希望委托甲方承办出境旅游活动。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旅游活动安排
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包括行程安排、交通方式、住宿安排、导游服务等在内的完整的旅游方案。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旅游方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
3. 双方应共同商定旅游活动中的具体细节,包括行程变更、费用
调整等事宜。
二、费用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支付团队出境旅游的费用。
2. 乙方支付的费用应包括行程中的各项费用,如机票、住宿、用餐、景点门票等。
3.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一定的定金,余下费用应在旅游活动
开始前一周内结清。
三、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出境旅游期间的安全,负责组织、安排具体
的行程安排,并提供旅游指导。
2.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按时到达出发地点、遵守旅游纪律、文明旅游等。
3. 双方如有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四、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无故取消合同或者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无法完成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五、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旅游活动结束结束后终止。
(完整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代理招徕专用)
国家旅游局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的旅游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代理招徕专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6篇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6篇
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篇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旅行社名称)
乙方:(团队成员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以诚信待人,合法合规的原则签订以下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程安排
1、出发日期:(具体日期)
2、出发地点:(具体地点)
3、目的地:(具体地点)
4、行程安排:
(1)第一天:抵达目的地,入住酒店;
(2)第二天至第六天:游览景点,体验当地文化;
(3)第七天:返回出发地点。
二、费用明细
1、团队总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费用包含:
(1)交通费用;
(2)住宿费用;
(3)餐饮费用;
(4)景点门票费用;
(5)导游服务费用。
3、费用不包含:
(1)个人消费;
(2)意外保险费用;
(3)其他未列明的费用。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安排行程,提供相关服务;(2)负责行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行程的安排时,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时参加团队活动;
(2)保护好个人财物和安全;
(3)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行程无法继续或费用增加,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2、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行程无法继续或费用增加,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六、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团队旅游结束之日止。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24篇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24篇
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篇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旅行社):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团队):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旅游线路
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提供服务,旅游线路如下:
出发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餐饮、住宿、交通、导游等在内的全程服务。具体细节详见附件一《旅游服务内容及费用明细表》。
第三条服务费用
乙方应在行程开始前支付旅游费用,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一《旅游服务内容及费用明细表》。若乙方有特殊需求或增加服务,应另行协商费用。
第四条退改条款
1. 乙方如需退团,需提前通知甲方,按照约定退款标准执行。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括:(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5)境外小费;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协议书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
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
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出境社、境外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2014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2014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GF-2014-2401
团队境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四月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汽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完整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代理招徕专用)
国家旅游局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的旅游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代理招徕专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国家出境旅游合同范本Word版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名、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4月17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2014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是贯彻落实《旅游法》的重要举措。
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准确把握《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通过明确旅游活动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体现《旅游法》的普遍适用性。通过规范示范文本引导行业自律,把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变成行业的自觉规范。为此,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从去年《旅游法》颁布之时,就启动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经过一年,日前已经完成了对2010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和2012年版《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等四个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保持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完整性、规范性、公平性、引导性的基础上,根据《旅游法》的要求,作出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最突出的有以下三点:
一是对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原则和方式上设定了约束性条款。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中,增加了旅游者的拒绝权和旅游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义务,明确了旅行社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在协议条款部分,突出表达
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书9篇
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书9篇
第1篇示例:
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书
甲方:旅行社乙方:旅游者
鉴于乙方欲参加甲方组织的出境旅游活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
以下协议:
一、行程安排
1. 甲方将为乙方安排出境旅游行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
用餐、景点参观等安排,具体行程详见旅游行程安排表。
2. 乙方应按照旅游行程安排表的时间和行程要求参加活动,如有
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
二、费用支付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标准及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
2. 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的要求自行支付个人额外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自费项目、购物、小费等。
三、责任规定
1.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出境旅游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2. 乙方应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不得从事任何
违法活动。
3. 乙方在旅游活动中如遇意外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或当地相关部门
求助,并配合出具证明文件。
四、保险责任
1. 甲方应为乙方购买出境旅游保险,保障乙方在旅游活动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2. 乙方在旅游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
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合同解除
1. 若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旅游活动无法进行,双方可协商
解除合同,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
2. 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违反合同规定导致无法进行旅游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旅游活动结束之日止。
第2篇示例:
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书
一、甲方: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完整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代理招徕专用)
国家旅游局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的旅游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代理招徕专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5篇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5篇
第1篇示例: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旅游合同:
二、行程安排:
2. 详细行程安排:______________(包括景点、交通方式、餐饮安排等)
三、团费和付款方式:
1. 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 元
2.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签署合同之日付款___________元(占总额的百分之__),余款于出发前____________天完成支付。
四、退改政策:
1. 乙方如需取消行程,需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可根据行程安排而定)。
2. 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甲方有权调整行程安排,并协商解决。
五、服务标准及责任: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导游、交通、住宿等服务。
2. 乙方在旅途中需遵守规定,不得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或旅游服务规定。
3. 如在旅途中出现意外或紧急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并尽力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权益。
六、申诉解决:
1. 若在行程中有任何纠纷或意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愿我们的合作愉快,旅途愉快!
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GF-2014-240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GF-2014-2401 北京市旅游合同
GF-2014-2401 合同编号: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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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简化版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我已通过(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14-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
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
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