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区域的定义
环境敏感区域的评估与管控
环境敏感区域的评估与管控环境敏感区域的评估与管控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旨在对潜在的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管控,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本文将从环境敏感区域的定义、评估方法和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环境敏感区域的定义
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容易受到环境污染或者环境破坏影响,并对环境变化比较敏感的区域。这些区域往往拥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或者生态系统服务,如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环境敏感区域的范围广泛,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市生态绿地等,以及人类居住区、工业区等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区域。
二、环境敏感区域评估方法
环境敏感区域评估是评估和确定一个地区是否属于敏感区域以及敏感区域的范围和程度。目前常用的环境敏感区域评估方法包括生态系统评估和风险评估两种。
生态系统评估主要依据生态学理论对生态系统进行评估,包括对物种多样性、生境完整性、生态过程等方面的研究。通过采集样本、实地调查和遥感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生态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得出结论。此外,还可以借助环境敏感性指数和环境敏感性图等工具进行定量评估,形成科学的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环境敏感区域可能面临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包括污染风险评估、生态破坏风险评估等。通过分析环境背景、污染源、敏感性等因素,利用模型和风险评估方法,对环境敏感区域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环境敏感区域管控措施
环境敏感区域管控措施是保护环境敏感区域、减少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制定专门的规划和政策。针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明确区域发展的方向和限制。同时,加强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管理和保护,加大投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证环境敏感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敏感区包括:
(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释义:
1、国家公园
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
2、自然保护区
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洋,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3、风景名胜区
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4、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包括古迹(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的成分或构造物、铭文、窟洞以及景观的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的联合工程以及包括有考古地址的区域)。
公司对敏感区域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敏感区域的管理,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区域,是指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敏感区域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对敏感区域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敏感区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敏感区域的日常管理,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敏感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敏感区域划分
第七条公司敏感区域分为以下几类:
1. 核心技术区: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研发成果的区域。
2. 财务区:涉及公司财务数据、资金运作的区域。
3. 人事区:涉及公司人事信息、薪酬福利的区域。
4. 供应链区:涉及公司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及商业秘密的区域。
5. 法律法规区:涉及公司法律法规文件、诉讼材料等区域。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八条敏感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第九条进入敏感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取得相应权限。
第十条敏感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保密。
第十一条敏感区域内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敏感区域内的通讯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得用于非法通讯或存储、传输敏感信息。
第十三条敏感区域内的监控设施应正常运行,确保监控无死角。
第五章监督检查
21敏感区域排查管理制度
21敏感区域排查管理制度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制定和规范21敏感区域排查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安全和稳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或涉及21敏感区域的工作人员。
2. 定义
- 21敏感区域: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被划定为敏感区域的特定地区。这些区域可能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等敏感事务。
3. 排查流程
为了确保对21敏感区域的排查工作有效进行,以下流程应被遵循:
3.1. 申请权限
- 工作人员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进入21敏感区域的权限。
- 申请需要包括工作目的、时间、参与人员等必要信息。
3.2. 准备工作
- 在进入21敏感区域之前,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搜集相关资料、了解风险和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工作计划等。
3.3. 入区前检查
- 进入21敏感区域之前,工作人员应进行入区前检查。
- 检查内容包括个人证件、工作证明文件、必要的装备和工具等。
3.4. 工作实施
- 在21敏感区域内进行工作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 工作人员应注意安全风险,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5. 返程手续
- 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办理返程手续。
- 返程手续包括物品清点、离开证明办理等。
4. 监督与评估
为保障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评估是必要的。相关部
门将对21敏感区域排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过程和
结果进行评议。
5. 处罚与激励
- 对于违反21敏感区域排查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对于优秀的21敏感区域排查工作,将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
应急敏感区域管理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能力和 协同作战能力。
预案评估与修订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预案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
信息共享与沟通
信息收集
及时收集和整理应急敏感区域内的各类信息,包括气象、水文、交 通等实时数据。
信息共享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 享。
03
应急敏感区域管理措施
风险评估与监测
风险识别
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进行识别,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风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风险监测
通过实时监测和预警系统,对风险源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变化。
资源整合与调度
科学救援原则
总结词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遵循科学规律,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救援 效果。
详细描述
科学救援原则强调在应急管理中,应遵循科学规律,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 段,提高救援效果。这包括加强科研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应急救援的专 业化水平和技术含量,确保救援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社会参与原则
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和掌握应急敏感区域内 的各类资源,包括人力、物资、 设备等。
资源整合
生态敏感区名词解释
生态敏感区名词解释
1.引言
1.1 概述
引言
生态敏感区是指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由于特定的环境条件或者生物群落的敏感性,需要经过特殊保护、管理和规划的区域。它扮演着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角色。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生态敏感区的概念逐渐被提出并引起了广泛关注。
生态敏感区的划定通常是基于其生态功能的独特性和脆弱性进行的。这些区域往往拥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如保护水源、净化空气、维持气候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另外,生态敏感区还可能是某些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对于它们的保护和繁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态敏感区的分类可以基于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进行。按照地理位置和生态系统类型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陆地生态敏感区和水域生态敏感区。陆地生态敏感区包括森林生态敏感区、草原生态敏感区、湿地生态敏感区等;水域生态敏感区则包括湖泊、河流、海岸等水体的生态敏感区。此外,还可以根据其生态功能的不同将生态敏感区分为水源涵养区、土壤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
为了保护生态敏感区所代表的重要生态价值,应该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定严格的保护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生态教育和公众参与,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施等。只有通过综合性的保护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系统,保障人
类和其他生物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生态敏感区以其独特的生态功能和脆弱性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生态敏感区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对生态敏感区的理解和保护,我们可以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敏感地区管理制度
敏感地区管理制度
一、引言
敏感地区管理制度是指政府根据特定地区的特殊情况和敏感性,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规
范和措施。这些地区可能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社会秩序混乱,犯罪率较高等问题,需
要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敏感地区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有效
地管理和控制这些问题,防范潜在的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的利
益和尊严。
二、敏感地区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1. 敏感地区通常是指一些具有特殊历史、文化、宗教或政治背景的地区,这些地区常常成
为各种不法分子、极端分子和恐怖分子的活动场所和藏身之地,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风险。
例如,一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宗教聚集地区等,由于其地理位置和人口结构
的特殊性,容易受到外部势力的渗透和影响,成为“法外之地”。
2. 敏感地区常常存在着社会秩序混乱、贫困和腐败等问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较低,政
府机构和执法部门的覆盖范围和效能有限,治安环境不稳定,犯罪率较高。这些问题不仅
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能对周边地区和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严重
的后果。
3. 敏感地区的存在对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构成了威胁,可能被外部势力利用,发生动乱和分
裂等事件,危及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加强对敏
感地区的管理和监控,确保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
三、敏感地区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原则
1. 敏感地区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共安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敏感地区的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分析,规
环境敏感区域管控与治理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31
目录
• 环境敏感区域概述 • 环境敏感区域管控策略 • 环境敏感区域治理实践 • 国际经验与案例分析 • 未来展望与研究方向
01
环境敏感区域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环境敏感区域是指那些对外部环境变化反应较为敏感,且容易受到破坏或已经存在环境问题的区域。
企业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减少污 染排放。
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THANK YOU
感谢观看
分类
根据其特点,环境敏感区域可以分为自然生态敏感区和人类活动敏感区两大类。自然生态敏感区包括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人类活动敏感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 护区、土壤污染高风险区等。
分布与特点
分布
环境敏感区域广泛分布于全国各个地 区,尤其在生态脆弱区和经济发达区 更为集中。
冰岛地热资源管理
冰岛通过科学规划地热资源开发,实现了地 热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保护了当地生态 环境。
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强化法律法规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敏感区域 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跨部门合作
加强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间的合 作,形成合力共同保护环境敏感区域。
引入社会力量
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定义的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特征:
(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环境敏感区、点、目标
环境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点
环境保护法
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
环境保护法
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
3.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5.人文遗迹、古树名木
6.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海洋环境保护法
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
海洋自然保护区
(一)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
(二)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
(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
(五)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水土保护法
1.水土资源、植被、(坡)荒地
2.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水土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敏感区,是指下列区域:
(一)特殊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大纲要求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第3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1、三区一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2、五区四场三园两域一林地道
五区(沙、土、农、水、珍)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资源性缺水地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四场天然渔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三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两域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一林地道天然林、重要湿地、天然林、重要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
3、社会文物历史区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简述环境敏感区的概念
简述环境敏感区的概念
环境敏感区是指处于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对环境变化或干扰非常敏感的地区,同时这些地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环境敏感区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涉及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因此在环境评价、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环境敏感区可分为自然环境敏感区和人工环境敏感区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指处于特殊地理和生态环境条件下的区域,如岛屿、山地、河湖湿地、荒漠和极地等,易受环境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后者则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生产领域等人类活动范围内的区域,容易受到污染物、噪声及其他压力的影响。
环境敏感区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环境保护意义,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稳定等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是生产和生活所需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产所在的地方,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敏感区的存在和影响,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同时也要注重科学技术和环境管理的研究和应用,制定和加强环境法律和政策法规的实施,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确保环境敏感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总之,环境敏感区是一个涉及自然、社会和经济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概念,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对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环境敏感区等几个概念的区别
环境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点
环境保护法
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
环境保护法
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
3.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5.人文遗迹、古树名木
6.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海洋环境保护法
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
海洋自然保护区
(一)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
(二)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
(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
(五)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水土保护法
1.水土资源、植被、(坡)荒地
2.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水土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敏感区,是指下列区域:
(一)特殊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名词解释
重要生态敏感区名词解释
重要生态敏感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较高的区域。这些区域通常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生态功能完整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重要生态敏感区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是对一些重要生态敏感区名词的解释:
1. 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是指根据自然保护法设立的对于特定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修复和恢复的一种特殊地域。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和管理自然景观、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 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是为保护和管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而划定的区域。野生动物保护区通常用于保护濒危物种、迁徙路线、栖息地等,以促进野生动物的繁衍、迁徙和生存。
3. 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区是指供给水源、保障水资源安全的重要区域。它们通常是山区、森林、湿地等地理环境对水资源的保护作用较强的区域。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对于维护地区水循环平衡、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持水质具有重要意义。
4. 生态红线区:生态红线区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设定的重要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区域。在这些区域内,不得进行破坏性开发和污染活动,并需要对现有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改善,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功能。
5. 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是指用于维护和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生存、繁衍和迁徙的特定地理区域。这些栖息地在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种群数量和物种多样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6. 湿地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区域。湿地对于生态系统的水文调节、水质净化、生态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具有重要作用。湿地保护区的设立有助于保护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湿地物种的栖息地。
什么是“环境敏感区”
什么是“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
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地点、疗养地、医
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环境敏感区
• 生态系统对外部干扰的敏感性较高 • 生态系统对外部干扰的恢复力较低 • 环境敏感区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和局部性
环境敏感区与生态系统服务的关系
环境敏感区与生态系统服务的联系
• 环境敏感区为生态系统服务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生态过程 • 生态系统服务对环境敏感区的健康状况和稳定性具有重 要影响
CREATE TOGETHER
DOCS
DOCS SMART CREATE
环境敏感区概述及保护策略
01
环境敏感区的定义与分类
环境敏感区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环境敏感区是指对外部干扰(如人类活动)高度敏感的区域
• 这些区域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土地利用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 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系统对外部干扰具有较低的恢复力
加强对环境敏感区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
• 加大对环境敏感区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 严格执行环境敏感区保护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加强环境敏感区的规划与建设管理
加强环境敏感区的规划
• 制定环境敏感区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和任务 • 严格执行环境敏感区规划,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国际环境敏感区保护的启示
• 加强对环境敏感区保护的研究,提高保护技术水平 • 提高环境敏感区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加强国际环境敏感区保护合作的建议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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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注意的保护目标(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目标)
(1)国家及地方设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地质遗产地、历史文化保护地、文物保护单位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如沙尘暴源区、沙漠中的绿洲、天然井、热带等;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及其受保护的国家及地方级珍稀、濒危、特有的动、植物种类。目前,我国已颁布了85种第一类重点保护动物、91种第二类重点保护动物;8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59种二级保护植物、222种三级保护植物。
(3)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态用水。
(4)土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
(5)植被资源,包括森林、灌丛草地、草原。
(6)湿地。
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原则上都不能影响上述资源或物种的安全,更不允许对它们的面积、分
布、质量和数量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如果开发建设项目在上述区域或物种的分布区域的邻近地区进行,则应谨慎评价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所有环节可能对这些重要地区或物种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并针对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可行的防护措施。此外,如果开发建设项目对下述在生态功能上具重要性的生境可能产生影响,也应该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采取了建议的防护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有效保护的要求,则应重新检查项目选址方案或项目设计,做出适当的调整或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