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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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

项目二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一、鱼松
4、压榨搓松 5、调味炒干(注意事项) 6、包装 配方:P288 二、鱼脯 ( P286) 注:1、产品的区别 2、工艺的区别 3、配方的区别 三、实验实训 鱼松加工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一、鱼松
概念 鱼肉制成的金黄色或褐黄色绒毛状调味干制品。 特点 具有调味干制品的特点,易消化吸收 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及原料处理 → 取肉 → 压榨搓松 → 调味炒干 →包装 具体操作 1、原料 :种类、鲜度 2、原料处理:“三去” 3、取肉 :压榨去肉、蒸煮取肉 ⑴ 压榨去肉 ⑵ 蒸煮取肉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Pa 空气中的水蒸气分压 PS 同温度下纯水的饱和蒸汽压 P < Pa P > Pa P = Pa 物料吸湿 重量增加 水分继续蒸发 质量减少 水分无增减 平衡 2、水分活度 Aw = P ∕ PS 水分活性值 Aw = 0~1 注:水分活度与微生物、酶的关系
任务二 干制加工的过程和方法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任务三 干制过程中的变化
水产品在干制过程中的变化 鱼类等水产食品原料,在干制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理化变化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影响着制品的质量和干燥速度。 1、表面硬化 2、蛋白质的变化 3、脂肪的变化 4、复水和复原性 5、吸湿返潮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干制品的种类
按干制的方法来分 1、生干品(素干品) 原料不经盐渍,调味,或煮熟处理而直接干燥的制品 如:乌贼干、鱼干、海带、紫菜等 2、煮干品: 煮熟后再经过自晒或人工干燥,小型鱼、贝、虾类。 如:海参、鲍鱼、干贝、鱼翅 3、盐干品: 把腌制和干制结合起来,一般用于不宜生干和煮干 的大中型鱼类 如:盐干带鱼等 4、调味干品

水产品加工政策

水产品加工政策

水产品加工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人类主要的食物来源之一,水产品在人们的餐桌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水产品的加工和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因此,水产品加工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水产品加工是指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为规范水产品加工行业管理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和法规。

水产品加工涵盖了从水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水产品加工,可以有效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水产品的品质水平,促进水产品加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产品加工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行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明确的目标和实施路径。

在制定水产品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兼顾经济效益、生态环保和社会责任,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协调。

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和普及,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规,增强全社会对水产品加工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水产品加工的执行是保障效果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的贯彻执行。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指导和支持,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服务质量,推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水产品加工的实施不仅需要相关部门部门的积极配合,也需要水产品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支持和配合。

水产品加工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生产流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员工培训和技术更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意识,为水产品加工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水产品加工的实施将对水产品加工行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水产品加工可以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增强消费者对水产品的信任度,促进市场需求的扩大和产业链的延伸。

其次,水产品加工可以规范行业秩序,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维护行业竞争的公平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 3009—199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  3009—1999)
维普资讯
水 产 品 加 工
【 华 人民 共 和 国 水 产行 业 标 准 选编 ( ) l 1 一
水 产 品加工质 量管理 规范 c/3 sT C
Cod o a iy e f qu lt m a a e e t f r fs p o e sng n g m n o h r c si i
水 产 行 业 标 准
S /T 3 03-20 C 2 01
代 替 S T 23 96 C/ 3 0 —1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2 0 — 9— 7批 准 , 01 0 2


2 0 —1 - 1实 施 。 01 1 0
本 标 准 是 对 水 产 行 业 标 准 S T3 0 C/ 2 3—1 8 96
分 析 方 法 GB 4 1 2 0 食 用 盐 5 6 — 0 0 GB 7 9 9 5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5 4 —1 8
本标 准 主要 起 草人 : 联 珠 、 远 惠 。 王 陈 本 标 准 于 18 9 6年 7月 首 次 发 布 。
本 次修 订 为第 一 次修订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水 产 行 业 标 准
调 味 鱼 干
D re s a one is i l t id e s d f h f e l
SC /T 3 3— 2 01 20 0
GB 7 8 9 4 食 品 标 签 通 用 标 准 7 1 —1 9
GB T 8 0 — 0 0 鲜 海 水 鱼 / 1 1 8 2 0 GB T 1 1 9 2 0 冻 海 水 鱼 / 80 — 00
水 分 按 主 要 进 口 国 的 要 求 由 1 %- 2 8 2 %改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附件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 3 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T干燥T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T漂洗T调味T干燥T烘烤T成型T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f制虾汁f合料f制卷f切片f烘干f筛选f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

附件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 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T干燥T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T漂洗T调味T干燥T烘烤T成型T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f制虾汁f合料f制卷f切片f烘干f筛选f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水产品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水产品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水产品加工安全操作规程水产品加工是指对海洋生物和淡水生物进行初加工、深加工和综合加工的过程。

作为人类的重要食物来源之一,水产品加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水产品加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生产出安全、健康的水产品。

首先,在进行水产品加工之前,必须保持生产环境的洁净和卫生,以确保水产品不受污染。

加工车间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佩戴手套和口罩。

加工设备和工作台面应保持整洁,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其次,加工水产品时必须选用新鲜、健康的原料。

水产品在捕捞或养殖之后应尽快运送到加工场所,以保持其新鲜度。

工作人员应对原料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没有病虫害或其他污染物。

同时,应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化学物质。

第三,加工水产品时必须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以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

例如,在进行鱼类加工时,要先去除鱼鳞、鱼鳍和内脏,然后进行清洗和去骨。

在进行贝类加工时,要先用清水将贝壳浸泡,并将贝肉取出清洗。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禁止吸烟、吃东西和用手直接接触水产品。

第四,加工水产品时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储存,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鱼类和贝类要储存在适宜的温度下,以防止细菌滋生,造成腐败。

储存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加工水产品时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要及时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最后,水产品加工过程中需加强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水产品加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定期体检,不得患有传染病。

任何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医学治疗。

总之,水产品加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通过保持生产环境的洁净、使用新鲜健康的原料、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适当处理和储存产品以及加强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才能生产出安全、健康的水产品。

只有如此,消费者才能放心地享用水产品的美味。

水产品加工工艺

水产品加工工艺

水产品加工工艺水产品加工工艺是指根据不同的水产品特点和要求,将其进行加工处理,提高其食用和商业价值的过程。

首先,水产品加工工艺的第一步是清洗。

在清洗过程中,须去除水产品表面附着的泥沙、污染物和异味,以确保水产品的卫生安全和品质。

其次,根据水产品的特性,可以选择将其鱼鳞、鱼鳃和内脏进行刮除、剔除或清理,以便提高其食用性和口感。

然后,对于鲜活水产品,加工工艺中的重要一步是杀菌处理。

通过高温煮沸或冷冻等方式,可以有效地杀灭水产品中的病原菌和细菌,保证其卫生安全。

接下来,可以根据加工产品的要求,对水产品进行分割、切割或切块。

这样可以使水产品更易于加工和食用,同时也方便后续的烹饪和制作。

在加工过程中,还可以选择进行腌制、腌渍或熏制等处理,以增加水产品的风味和保鲜效果。

最后,需要对加工好的水产品进行包装和贮存。

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和方式,以延长水产品的保质期,并保持其外观和品质。

贮存条件的控制也很重要,包括温度、湿度和通风等方面。

总之,水产品加工工艺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涉及到清洗、去鳞、杀菌、切割、腌制和包装等步骤。

合理的加工工艺能够保证水产品的卫生安全和口感品质,提高其商业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水产品加工工艺是指将水产品经过一系列的处理步骤,以提高其质量、延长保鲜期、增加价值和商业利润的一种生产过程。

在加工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水产品的特性和市场需求,同时注重卫生、安全和品质。

一、清洗处理:清洗是水产品加工工艺的首要步骤。

清洗可以去除水产品表面的泥沙、污染物和异味,以确保水产品的卫生安全。

清洗采用水冲洗、刷洗或浸泡等不同的方法,具体根据不同的水产品和加工要求来选择。

二、去鳞剔鳃:对于一些鱼类,鱼鳞是影响其口感和食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加工过程中,需要将鱼的鳞去除,可以用刮板或专用的去鳞机械来进行。

去除鱼鳞后,还要剔除鱼鳃,以改善口感和食用品质。

三、内脏清理:许多水产品在内脏或是消化系统内含有一些不适宜人体食用的物质,因此需要进行内脏清理。

水产品加工(2)

水产品加工(2)
10%-15%以下鱼体吸水,重量增加。
2、肌肉组织的收缩
吸附在蛋白质周围的水分失去后,蛋白质分子间相互移 动,使静电作用的效果加强
(二)化学变化
1、蛋白质与脂质的分解 酶的作用,蛋白质、脂质被分解,游离氨基酸增加 分解的程度与食盐的浓度成反比; 温度越高分解程度越大; 全鱼比去内脏的鱼分解程度大。
一般添加的有食盐、糖、谷氨酸钠、核苷酸系列 和混合氨基酸调味料。
四、鱼糜制品的生产工艺
冷冻鱼糜
解冻
加热
凝胶化
擂溃或 斩绊
成型
冷却
包装
贮藏
擂溃
为什么要进行擂溃?
通过搅拌研磨作用,使鱼肉纤维组织进一步破坏。 当加入食盐后能促进盐溶性蛋白质溶出,使鱼糜成为粘性 很强的溶胶。
为什么要加盐擂溃? 绞碎鱼肉中没有加盐进行擂溃时的现象?
糖类的添加效果:
冷冻鱼糜中加入糖类可以防止鱼肉蛋白质的冷 冻变性。机理尚不清楚。
实验证明:糖类对鱼肉蛋白质的变性的防止效果
与蛋白质的种类含量无关,而取决于添加糖类的摩尔
浓度。
糖的添加量↑防止蛋白质变性效果↑
山梨醇对肌肉蛋白质变性的防止效果比砂糖好,
实验证明,一般糖类化学结构中的-OH 基团数↑,
对冷冻变性防止效果↑,对蛋白质的热变性的防止 效果↑。
山梨醇和砂糖比较,在防止鱼肉蛋白质冷冻变性方面, 山梨醇的效果比砂糖好,变性的速度也较慢。
(七)多磷酸盐
既可作为鱼肉蛋白冷冻变性防止剂,也可起到增强 鱼糜制品弹性的作用。
(八)调味料
鱼糜制品的质量,除了它的外观(色泽、形态)、弹 性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味道。
由于漂洗时,大量呈味物质流失,所以鱼糜制品 中调味料的加入就更为重要。

水产品加工管理规范样本

水产品加工管理规范样本

水产品加工管理规范前言制定本原则技术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 并以"危害分析与核心控制点"(HACCP)原则作为质量保证体系基本, 并参照了国际及国外先进原则、法规, 其中涉及: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RCP-1-1969, Rev。

3(1997)《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 欧共体指令91/492EEC《活双壳贝类生产和投放市场卫生条件规定》、91/493EEC《水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卫生条件规定》, 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Part123and1240《水产品生产与进口安全卫生程序》, 加拿大渔业海洋部《质量管理规范(QMP)》、GB/T 19021. 1-1993《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等。

本原则附录A.附录B、附录C是原则附录。

本原则附录D是提示附录。

本原则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原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原则起草单位: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 李晓川、林美娇、王联珠、陈远惠、张云波、李兆新。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水产品加工公司基本条件、水产品加工卫生控制要点以及以危害分析与核心控制点(HACCP)原则为基本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程序与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水产品加工公司。

引用原则下列原则所包括条文, 通过在本原则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原则条文。

本原则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原则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原则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原则最新版本也许性。

GB 2760一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原则GB 3097一1997海水水质原则GB 5749一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原则GB/T 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GB 7718一1994食品标签通用原则SC/T9001一1984人造冰(原GB 4600一1984)定义本原则采用下列定义。

3. 1水产品海水或淡水鱼类、甲壳类、藻类、软体动物以及除水鸟及哺乳动物以外其他种类水生动物。

打入超市水产品的加工要求

打入超市水产品的加工要求
邮 编 2 4 0 25 0
止因窒息死亡而产生腐败 的缺陷。使用托盘包装时 ,要 视鱼体大小 ,选用合适 的规格及形式,否则不但影响观
滨 海县 水产品加工 园 海 波

厘米厚的鱼片称 为鱼排 ,如旗鱼排 、鲔鱼排等 。 7 生鱼 片 鱼排 中较新鲜且不含血和刺 的部分 , . 切成厚05 厘米 、宽25 .厘米、长4 厘米 的小 .~1 . ~35 ~5
鱼 片 ,做 生 吃用 。
的残货量 。水产 品的二次成本计算与肉品相同,应先扣 除处理损耗,再 以二次成本设定毛利率 ,其毛利率的设 定则可比照 肉品的方式 ,主力商品设定在2% 5 ,次 0  ̄2% 要商品设定在2% 0 ,辅助商品则设定在3% 5 。 5  ̄3% 0  ̄3% 至于售价的制定 ,应经常调查商圈 内邻近竞争店、传统 市场等 的价位 ,以及其处理的方式,随时机动调整 ,以 免因售价太高,令顾客裹足不前,只有售价合情合理, 才能增加竞争能力,否则会被顾客所淘汰 。 十、贮存 水产 品经包装处理后,若在 l 天 内能销售完毕, ~2 可利用冷藏库, 以冰温来贮存。如须长期贮存 ,则须在 冻结后再放入冷冻库中。冻结水产 品时须 留意鱼 肉中冰 晶的生成速度与冻结的时间,在冻结后,再放入冷冻库 中。冷却速度快,冰晶数多 ,形状小带圆,生成于二肌
时间约在 1分钟左右。 5
七 、二 次 处理
瞻 ,还会增加成本 。 水产品单品的包装量须依商品的种类 、个体大小以 及处理方法而加 以规划 。体积大的全鱼就以一尾为包装 量 ,较 小的就 以二个 以上来装盒 ,但其 总量 以不超 过
30 40 为 原 则 。半 处理 鱼 以一 尾 为装 填量 ,三 片鱼 0 ̄ 0克 或 二片 鱼 则 以一 片 为原 则 ,鱼 排或 段 块鱼 则 以一片 或 二

水产品加工食品工厂良好作业规范专则

水产品加工食品工厂良好作业规范专则
3.15水活性:食品中自由水之表示法,为该食品之水蒸汽压除以在同温度下纯水饱和水蒸汽压所得之商。
3.16高水活性成品:指成品水活性在0.85以上者。
3.17低水活性成品:指成品水活性低于0.85者。
3.18杀菁:将食品适当加热处理,去除组织中之气体破坏其酵素活性之作业。
3.19冷藏:指食品于0℃至7℃之环境中存放之作业。
.1清洁作业区:指加工调理场、内包装场等清洁度要求最高之作业区域。
.2准清洁作业区:指加工调理场等清洁度要求次于清洁作业区之作业区域。
一般作业区:指验收场、原料处理场、原料仓库、材料仓库等清洁度要求次于管制作业区之作业区域。
非食品处理区:指品管(检验)室、办公室、更衣及洗手消毒室、厕所等,非直接处理食品之区域。
3.24隔离:场所与场所之间以有形之手段予以隔开者。
3.25区隔:较隔离广义,包括有形及无形之区隔手段。作业场所之区隔可以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之方式予以达成者,如场所区隔、时间区隔、控制空气流向、采用密闭系统或其它有效方法。
4厂区环境
4.1工厂不得设置于易遭受污染之区域,否则应有严格之食品污染防治措施。
最终半成品:指经过完整的制造过程但未包装标示完成之产品。
成品:指经过完整的制造过程并包装标示完成之产品。
易腐败即食性成品:指成品以常温或冷藏流通之保存期间短,且不须再经任何方式之处理或仅经简单加热,即可直接供人食用之产品。
3.4厂房:指用于水产加工食品之制造、包装、贮存等或与其有关作业之全部或部分建筑或设施。
5.7墙壁与门窗
管制作业区之壁面应采用非吸收性、平滑、易清洗、不透水之浅色材料构筑。且其墙脚及柱脚(必要时墙壁与墙壁间、或墙壁与天花板间)应具有适当之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公分以上,如图1)以利清洗及避免藏污纳垢。

水产品加工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水产品加工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水产品加工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申请资格1.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有足够的加工设备和生产场所,以保证产品的加工质量。

1.2企业应具备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如加工车间、冷库、洗浸设备、消毒设备等。

1.3企业要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对产品的加工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审查程序2.1企业向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及设备的规划图纸,技术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等。

2.2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是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以及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2.3审查部门组织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是对企业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合规性进行核实,以及对技术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2.4审查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查结论。

三、审查内容3.1企业的资质和资信状况。

审查部门将对企业的注册资质和相关信用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企业具备开展水产品加工生产的资质。

3.2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合规性。

审查部门将对企业生产设施和设备的规划、设计和材料选用等进行核实,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3.3技术工艺流程的合理性。

审查部门将对企业的技术工艺流程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的加工流程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3.4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审查部门将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核查,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监控、质量检测等,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审查结果和管理措施4.1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通过的企业将获得水产品加工生产许可证,不通过的企业将需要改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后再次申请。

4.2审查部门对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况、产品质量的监测等。

如果发现问题,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撤销许可证等。

2023年厨房水产品加工程序与标准

2023年厨房水产品加工程序与标准

厨房水产品加工程序与标准资讯时代日新月异,厨房,加工,标准,程序相关内容及其相关写作格式也越来越被关注,以下是我整理的厨房水产品加工程序与标准,欢迎阅读,如对您有所关心您可保藏必用。

篇1:厨房水产品加工程序与标准厨房水产品加工程序与标准1.目的:规范加工标准和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水产加工操作。

3.定义:4.程序与操作规范:由当值人员做好水产品的去鳞与清洗工作。

4.1鱼4.1.1污秽杂物除尽,去鳞则去尽,留鳞则完整。

4.1.2血放尽,鳃除尽,胆不破,内脏杂物去尽。

4.1.3洗净沥干。

4.2虾4.2.1去尽虾须、泥肠等。

4.2.2洗净沥干。

4.3河蟹4.3.1整只用蟹刷洗洁净,并捆扎整齐。

4.3.2剔取蟹肉,壳中不带肉,肉中无碎壳,蟹肉与蟹黄分别放置。

4.4海蟹4.4.1去尽不能食用的部分。

4.4.2洗净沥干。

4.5依据各厨房烹饪规格要求及需要量,备齐加工的水产品,预备用具。

4.6将所用的虾、蟹、鱼等各类水产品进行不同的宰杀,洗净沥干。

4.7将各类加工好的水产品用保鲜膜封好,马上放冰箱或冷库内存放,待取用。

4.8清洁场地,清运垃圾,清理用具,妥当保管。

4.9关闭水、电开头,关锁门、窗、柜。

篇2:厨房肉制品加工程序与标准厨房肉制品加工程序与标准1.目的:规范厨房肉制品加工标准和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肉制品加工操作。

3.定义:4.程序与操作规范:由当值人员做好本岗的加工程序工作。

4.1区分不同烹调要求,用肉部位恰当。

4.2污秽、杂毛和筋腱除尽。

4.3加工后的半成品,冷藏不超过24小时。

4.4依据营业需要量,备齐加工的肉类原料,预备用具。

4.5依据各厨房对肉类的规格要求,将所用猪、牛、羊等肉类原料进行不同的洗涤及切割。

4.6将加工后的肉类原料用保鲜膜封好,分别放置在厨房加工间冷藏库中规定的位置或冰箱,待取用。

4.7清洁场地,清运垃圾,清理用具,妥当保管。

4.8关闭水、电开关,关锁门、窗、柜。

篇3:厨房禽类加工程序与标准厨房禽类加工程序与标准1.目的:规范禽类加工标准和要求。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水产品质量安全处罚规定细则全文

水产品质量安全处罚规定细则全文

水产品质量安全处罚规定细则全文水产品质量安全处罚规定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等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主体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第四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销售变质、不新鲜或超过保质期的水产品,构成“销售劣质水产品”行为,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对于销售注射水培养的水产品或使用非法兽药、饲料造成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行为,构成“销售含有禁用物质的水产品”行为,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对销售水产品时使用欺诈手段,虚假宣传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构成“欺诈销售水产品”行为,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水产品加工流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添加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构成“违法加工水产品”行为,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对于生产、流通、销售未进行必要检验或无合格检验报告的水产品,构成“未经检验销售水产品”行为,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水产品餐饮经营过程中使用劣质食材、非法添加剂,擅自改变菜谱等行为,构成“违规水产品餐饮经营”行为,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处罚措施的执行和结果的公示第十条对于被依法处罚的主体,应当按照要求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 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T干燥T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T漂洗T调味T干燥T烘烤T成型T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T制虾汁T合料T制卷T切片T烘干T筛选T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干制水产品是指将水产品进行脱水、烘干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品,具有较长的保质期和便携性,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为了确保干制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加强监管,国家发布了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产品标准、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产品标准1.食品安全标准: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法规的要求,不能使用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应在合理范围内。

2.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包装标准:产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并按照相关标准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二、生产设备1.材质安全:生产设备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质制造,不得对产品造成污染。

2.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受污染。

3.自动化程度高:生产设备应具备一定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生产环境1.厂房布局:厂房布局应合理,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分隔,避免交叉污染。

2.消毒处理:生产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3.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应建立完善,避免垃圾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四、质量控制1.原料检验:对原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料品质符合标准。

2.生产过程控制: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湿度、时间等参数,确保产品达到规定要求。

3.检测分析:建立完善的质检实验室,进行产品的感官评价、理化指标检测和微生物指标检测等。

4.不良品处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及时处理,防止不良品流入市场。

五、监督检查1.日常抽检:国家相关部门会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抽检,检测产品质量是否达标。

2.不定期检查:国家相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质量控制进行全面检查。

3.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国家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许可证等。

水产品加工审查细则实用说明

水产品加工审查细则实用说明
• 采用干燥或者脱水的方法除去水产品中的水分,以达到 防止腐败变质的加工保存方法,叫水产品干制加工,这 种加工产品的优点是保藏期限长,质量轻,体积小,便 于贮藏运输。水产品干制方法很多,一般分为天然干制 和人工干制。干制水产品按其干燥之前的处理方法和干 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淡干品、盐干品、煮干品、冻干品、 焙烤干制品、熏干品和风味干制品。
GB/T5009.3-200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12457-1990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虾米、虾皮
• 6、虾米、虾皮生产企业审查必备条件和审查方法 • 1)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原料处理间、干燥间、

生产流程
• 10)干贝
• 原料接收→原料清洗→一次水煮→壳贝分离→去边去脏→清 洗→二次水煮→摆帘→热风干燥→一次晾晒→回潮→二次晾 晒→选别→包装。
• 11)干燥裙带菜叶
• 原料→脱盐→清洗→脱水→切割→烘干→挑选分级→包装
• 12)干海带
• 原料→干制→挑选分级→包装
• 13)紫菜
• 原料→切菜→成型→脱水→干制→剥离(脱片)→挑选分级 →包装
鱿鱼干
• 5、鱿鱼干生产企业审查必备条件和审查方法 • 1)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原料处理间、干燥间、
包装间。 • 2)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冷库。 • 3)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生产设备: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
封口机。 • 4)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检验设备:干燥箱、分析天平、天平
(0.1g),分别用于水分、盐分、净含量的检验。 • 5)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标准:SC/T3208-2001《鱿鱼干》、
干制水产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 和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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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四、产品相关标准SC/T3206-2000《干海参(刺参)》;GB267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SC/T3302-2000《烤鱼片》;SC/T3203-2001《调味鱼干》;SC/T3304-2001《鱿鱼丝》;SC/T3208-2001《鱿鱼干》;SC/T3204-2000《虾米》;SC/T3205-2000《虾皮》;SC/T3305-2003《烤虾》;SC/T3901-2000《虾片》;SC/T3207-2000《干贝》; SC/T3213-2002《干裙带菜叶》;SC/T3202-1996《干海带》;SC/T3201-1981《小饼紫菜》;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干制水产品所选用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水产品原料应新鲜、无异味、无腐败现象,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干制水产品加工过程中所选用的辅料:盐、糖、味素等调味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1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的主导产品(生、熟各1种)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其中干海参为50个最小包装)。

干海参抽样数量不少于4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kg)。

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抽样不得少于20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干制水产品允许分装。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盐渍水产品是指以新鲜海藻、水母、鲜(冻)鱼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盐渍鱼。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原料处理→初矾→二矾→三矾→沥卤(提干)→包装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原料接收→前处理→烫煮→冷却→控水→拌盐→腌渍、卤水洗涤→脱水→冷藏→成形切割→包装→冷藏3.盐渍鱼原料处理腌渍(干燥)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三矾、沥卤(提干)。

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烫煮、腌渍、脱水、贮存。

3.盐渍鱼的腌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水分偏高、明矾含量不稳定。

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藻体水分、盐分过高。

3.盐渍鱼组胺偏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盐渍水产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各生产场所的卫生环境应采取控制措施,并能保证其在连续受控状态。

2.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库、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房。

3.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生产企业的成品库房必须有制冷设备,且冷库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原料处理设备、三矾设备、包装设备。

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漂烫设备、冷却设备、盐渍设备、脱水设备、切割设备、包装设备。

3.盐渍鱼:原料处理设备、腌渍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有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四、产品相关标准SC/T3210-200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211-2002《盐渍裙带菜》;SC/T3212-2000《盐渍海带》;GB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盐渍水产品所用的原料应新鲜,来自无污染的海域。

所用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2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盐渍鱼的水分、盐分按企业标准进行判定)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海藻类和海蜇类各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

抽取样品量不得少于4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样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应冷藏。

九、其他要求盐渍水产品允许分装。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鱼糜制品是指以鲜(冻)鱼、虾、贝类、甲壳类、头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肉糜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鱼糜制品包括即食类和非即食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食类和非即食类。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即食类鱼糜制品鲜(冻)原料→切削→斩拌→成形→高温杀菌→冷却→包装2.非即食类鱼糜制品鲜(冻)原料→解冻→斩拌→成形→凝胶化→加热→冷却→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斩拌、凝胶化、加热(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菌落总数超标。

2.淀粉含量超标。

3.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企业必须设有原辅料库房、加工车间、成品包装间、成品库房。

2.根据原料的储藏要求,企业应当设置冷库。

3.鱼糜制品生产企业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即食类鱼糜制品原料处理设备、切削设备、斩拌设备、成形设备、高温杀菌设备、冷却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2.非即食类鱼糜制品原料处理设备、斩拌设备、成形设备、冷却设备、包装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SC/T3701-2003《冻鱼糜制品》;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料应新鲜,来自无污染的海域,且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如使用的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鱼糜制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包装用材料的卫生标准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分别按表3、表4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的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

抽取样品量为20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4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冻鱼糜制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应具备冷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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