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
标准必要专利(SEP)是指在特定领域内,为了符合某一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在现代科技发展中,SEP的使用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然而,SEP的使用也常常伴随着专利使用费的问题。本文将就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SEP的使用是有条件的。SEP的持有者在授权他人
使用其SEP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专利使用费。这是合理的,因为专利权利人需
要得到相应的回报以维持其创新活动。然而,SEP的使用费应当是合理、公平的。SEP持有者不应当滥用其专利权,要求过高的专利使用费,从而限制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因此,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合理性需要考虑多方因素。首先,需要考虑
到SEP的贡献度。SEP在特定标准中的贡献度越高,其使用费也就越应当趋于合理。此外,还需要考虑到SEP的市场价值、技术复杂度、专利数量等因素。只有
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够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专利使用费标准。
此外,SEP的使用费问题也需要考虑到公平竞争的原则。在确定专利使用费时,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来限制市场竞争。SEP持有者应当遵守反垄断法律,不得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要求过高的专利使用费,从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最后,为了解决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公正、透明的专
利许可机制。这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专利权利人共同努力,建立起公正、透明的专利许可标准和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SEP使用费
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
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
专利许可使用费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权的部分或全部授予他人使用所收取的费用。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是由许可双方协商确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下面将就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专利权人和许可人在协商专利许可使用费时,应当考虑到专利的技术水平、市场需求、专利在市场上的地位等因素,确保许可使用费的确定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
其次,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应当考虑到专利的实际使用价值。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的实际使用价值来确定许可使用费的标准,例如可以根据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程度、专利在产品中的重要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许可使用费的高低。
另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许可人的经济实力和付费能力。专利权人在确定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时,应当考虑到许可人的经济实力和付费能力,避免因许可使用费过高而导致许可人无法承担或者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
此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情况。不同行业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确定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时,需要考虑到所处行业的特殊情况,避免因忽视行业特点而导致许可使用费标准不合理。
最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确定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许可使用费的确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许可协议无效或者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标准确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专利权人和许可人在确定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考虑到专利的实际使用价值、许可人的经济实力和
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
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
根据您的要求,我将按照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的格式为您写一篇1800字的文章。请注意,我将直接给出计算公式和实际案例,以便更
好地阐述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以下是正文:
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
一、引言
专利使用费是指专利权人向他人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所收取的费用。
在进行专利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时,确定合理的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至
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一种常用的专利使用费计算标准,并给出实际案
例进行解析。
二、专利使用费计算公式
专利使用费计算公式一般包括基础费用和相关因素调整费用。其中,基础费用是根据专利权人的技术成果和市场需求确定的固定费用,相
关因素调整费用则是根据特定因素对基础费用进行调整的额外费用。
1. 基础费用计算公式:
基础费用 = 专利权人技术价值 x 基础费率
其中,专利权人技术价值是指专利技术对市场的贡献程度,可以通
过市场调研和定量分析来确定。基础费率是根据行业、技术水平、专
利有效期等因素确定的固定费率,一般以百分比表示。
2. 相关因素调整费用计算公式:
相关因素调整费用 = 基础费用 x 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是根据专利技术的相关因素来确定的。常见的相关因素包括市场竞争程度、专利技术的创新程度、专利技术的保密性等。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专家评估、市场调研等方法来确定相应的调整系数。
三、实际案例解析
以某公司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为例,该公司决定将该专利许可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并据此计算专利使用费。
1. 技术价值评估:
通过市场调研和专家评估,该专利被认为在相关市场中具有较高的技术价值,对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因此,专利权人技术价值被确定为100万。
专利许可 收费依据
专利许可收费依据通常是指专利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他人授予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并收取相应的费用。这种许可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强制的。收费依据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权人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如专利法)向他人授予强制许可,这种许可通常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如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可以收取一定的使用费,其依据是法律规定。
2. 合同依据:在自愿许可的情况下,专利权人与被许可方之间会签订许可协议,约定许可的条件、范围、费用等。许可协议是双方的法律约束,专利权人根据协议收取使用费。
3. 专利权性质: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如何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在许可他人使用时,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的性质(如技术专利、设计专利等)来确定收费标准和依据。
4. 市场原则:在市场经济中,专利许可收费通常会遵循市场原则,即根据供需关系、专利的价值、使用者的收益等因素来协商确定使用费。这种收费方式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5. 国际惯例:在国际上,专利许可收费通常遵循一些国际惯例和标准,如国际专利许可协议(PLT)等。这些国际惯例为专利许可提供了指导原则。
6. 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障公共利益,专利权人可能会被要求在非自愿的基础上授予许可,如在国家紧急状态下的强制许可。这种情况下,收费依据可能是国家法律和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许可收费依据可能会因国家法律、国际条约、行业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专利权人和被许可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合理的许可费用。
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
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
专利许可使用费标准:
一、专利许可备案费用有什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专利许可合同进行备案的,备案部门收取的是登记费用,而发明专利的登记费用为2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50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
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
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专利收费-国内部分》 (七)专利登记费 1.发明专利 200 2.实用新型专利 150 3.外观设计专利 150。
二、专利许可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吗?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
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
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费高。专利使用许可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第1种,独占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第2种,排他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第3种,普通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第4种,分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在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秆可方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这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否则被许
专利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专利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专利许可费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普通许可费计算和排他许可费计算。具体如下:
- 普通许可费计算:这种计算方式是基于专利转让费、热销年限以及许可人数来确定的。计算公式为:每人每年的普通许可费= 专利转让费÷ 热销年限C ÷ 许可人数N。其中,专利转让费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技术转让给他人时所收取的费用,热销年限是根据产品类别估算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产品预计会有较高的销售量,许可人数N是指预计许可的总人数。
- 排他许可费计算: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技术,排他许可费= 专利转让费÷ 热销年限C。如果专利权人准备实施专利技术,排他许可费= 专利转让费÷ 热销年限C ÷ 2。排他许可意味着在一定区域内,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自己不使用或者只在其他区域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方法提供了一种基本的框架,但实际操作中,专利许可费的确定往往还需要双方协商,并考虑市场情况、专利的实际价值和技术的成熟度等因素。
专利许可的收费标准
专利许可的收费标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许可的费用,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根据专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要使用他人专利,必须经其许可。
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费高。
专利许可类别
专利使用许可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
第1种,独占许可。
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第2种,排他许可。
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第3种,普通许可。
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
第4种,分许可。
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在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秆可方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这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否则被许可方人分许可权。
第5种,交叉许可。
由双方专利权人协商,双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地互用对方专利。
专利使用年限
中国专利可以分为三类,它们的使用年限各有不同:
一、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20年。
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10年。
专利的许可费计算
专利的许可费计算
专利是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资产,为了保护专利权益,许多
企业会选择将其专利进行许可,以获取许可费来实现经济效益。然而,如何合理计算专利的许可费,是企业需要重视和面临的问题。本文将
介绍几种常见的专利许可费计算方法,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合理的许
可费设置。
一、固定许可费计算方法
固定许可费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固定金额或固定比例的方式支
付给专利所有人的费用。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专利技术价值相对固定、稳定的情况。
1. 根据专利评估结果确定金额
企业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进行评估,确定专利
的价值,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许可费的依据。评估结果可能包括专利技
术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使用范围等因素。
2. 根据专利所涉及的市场规模确定比例
专利的许可费也可以按照专利技术所涉及的市场规模来确定,一般
使用市场规模的百分比作为许可费的比例。比如对于独享市场竞争的
专利,许可费比例可能会较高,而对于市场竞争激烈的专利,许可费
比例可能会较低。
二、销售量相关许可费计算方法
销售量相关许可费是指按照销售量或者销售额的大小来计算专利许
可费用。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专利技术与产品的关联程度较高的情况。
1. 按销售额的比例计算
企业可以根据产品销售额的大小来确定专利许可费的金额。一般情
况下,销售额越高,许可费计算的比例也会相应增加。
2. 按销售量的比例计算
企业也可以根据产品销售量的大小来确定专利许可费的金额。销售
量越大,许可费计算的比例也会相应增加。
三、混合计算方法
有时候,综合多种因素计算专利许可费可以更加准确和合理。企业
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
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
【摘要】
在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计算面临着诸多困境。本文首先解释了FRAND原则的定义,然后探讨了标准必要专利的特点以及计算许可费的困难性。接着分析了专利持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谈判困境,以及法院在FRAND许可费计算中的考量。从挑战与改进的角度总结了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所面临的问题。这些困境使得确定合理的许可费变得复杂和困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探索解决之道,以促进专利权利人和许可使用者之间的公平合理交易。
【关键词】
FRAND原则、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困境、谈判、法院、挑战、改进。
1. 引言
1.1 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
在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一直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FRAND原则旨在确保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使用的专利能够被合理、公平和非歧视性地许可。由于标准必要专利的特殊性质,以及专利持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的谈判困境,导致计算许可费变得复杂困难。
标准必要专利通常是一项技术创新的重要成果,而且在制定行业标准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专利的价值往往被高度放大,专利持有者往往希望能够获取更高的许可费用。基于FRAND原则,许可费应该是合理和公平的,不能过分歧视使用者。这就使得如何确定合适的许可费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专利持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谈判的不对称性,使得许可费的确定更加困难。专利持有者往往具有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可以利用其市场地位来谋求更有利的许可条件。而使用者则常常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获知专利的真实价值和使用费用。这种谈判困境也导致了许可费的确定困难。
frand原则下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
文章标题:深度解析FRAND原则下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
一、概述
在当今的知识产权领域,标准必要专利(SEPs)的许可费率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特别是在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下,确定标准专利许可费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对FRAND原则下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进行深度探讨,并共享个人见解。
二、FRAND原则的内涵和实践意义
FRAND原则是指在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纳入标准时,应该按照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原则对待他人对这一专利的许可请求。这一原则的要求是企业之间进行诚信合作的基础,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在实践中,FRAND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对许可费率的确定和许可条件的约定。
三、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一种常用的确定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方法。该方法通过比较同类专利的许可费率、市场销售价格等数据,来确定标准专利的许可费率水平。这一方法的优势在于可以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更具
有参考性和可操作性。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另一种确定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方法。该方法主要是基于专利权人的研发成本、专利维持成本等因素来确定许可费率。然而,成本法的局限性在于不能准确反映市场需求和价值,容易导致许可费率偏离市场水平。
(三)利润法
利润法是基于标准专利为企业带来的利润及相应的许可费率比例来确定许可费率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标准专利对企业的价值贡献,但是也需要考虑到市场因素和非专利因素的影响。
四、FRAND原则下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实践困境
在实践中,FRAND原则下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往往会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不同企业对市场比较数据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对许可费率的估算结果不一致;另外,在具体谈判中,许可条件的约定也可能存在难以调和的分歧。
如何收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
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时,可以参考市场案例和行业惯例。通过了解类似技术的许可使用费率 ,以及相关行业的惯例和做法,可以为确定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提供参考。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01
专利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
由于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专利的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不同技
术实施者之间的价值评估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公平性的争议。
市场比较法
将专利与类似技术的市场许可进行比较,以确定 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专家评估法
请专家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许 可使用费。
许可使用费的调整机制
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对许可使用费进行适时调整。
根据技术进步进行调整
根据技术进步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对许可使用费进行适时调整。
根据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对许可使用费进行适时调整。
许可使用费的分配原则
01
02
03
公平合理原则
确保各方获得公平合理的 收益,避免过高或过低的 许可使用费。
互惠互利原则
确保各方在许可使用费分 配上实现互惠互利,促进 技术交流和行业发展。
透明公开原则
确保许可使用费的分配过 程透明公开,避免暗箱操 作和利益输送。
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使用可以创造经 济效益,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经 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 可比协议法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可比协议法》
---
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费用和可比协议法成为了热门话题。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SEP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许可费用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这一话题,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SEP和可比协议法,并对这一问题有一个全面、深刻和灵活的认识。
1. SEP的定义和特点
在开始深入讨论SEP许可费用和可比协议法之前,首先需要明确SEP 的定义和特点。SEP是指那些对于实现一个技术标准所必需的专利,而且其使用在技术上是不可避免的。这些专利的许可费用被称为SEP 许可费用,其特点是在涉及标准的产品或技术中是必须使用的。
2. SEP许可费用的确定方式
SEP许可费用的确定方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平衡和许多法律与商业因素。根据可比协议法,SEP许可费用应当是根据合理、非歧视和平等(FRAND)的原则来确定的。这意味着SEP的许可费用应当是合理的、不会歧视其他许可人,且在合理的范围内。可比协议法明确了SEP许可费用的确定方式,为SEP的许可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 可比协议法的作用和意义
可比协议法在SEP许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确定SEP许可费用的合理范围,保护SEP许可人和许可人的利益,促进SEP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可比协议法的出台和实施,使SEP的许可费用更加合理和透明,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
4. 个人观点和建议
从个人的观点来看,SEP许可费用和可比协议法的问题是一个既复杂又重要的话题。在实际的许可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遵守FRAND原则,充分尊重各方的利益,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许可协议。法律和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SEP许可费用和可比协议法的监管和指导,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创新发展。
我国专利开放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2023年·第06期
66
航天工业管理
我国专利开放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杨国辉、赵经明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董晓军、苗玉宾 /北京航天长征科技信息研究所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我国专利立法中的地位。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专利许可信息的对接、提升专利许可的谈判效力、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风险具有积极意义。纵观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构建进程,不难发现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专利开放许可费定价机制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落实面临的最大问题。
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在实施标准时必须使用且无法绕开的包含在合法专利或专利申请中的特定专利技术。与专利开放许可类似,专利权人要想将其专利纳入某一标准,需要向标准化组织提交许可声明文件,同时对可能纳入技术标准的专利的许可费以及支付方式进行说明。由于国际上标准制度的发展比较完善,有关标准必要专利的经验也比较丰富,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有关标准必要专利涉诉问题较多,为研究许可费问题提供了充足的司法和制度经
验。因此,笔者以标准必要专利
2023年·第06期
67
航天工业管理
许可费的定价机制为研究核心,对比完善我国专利开放许可费的定价机制,尤其是涉及到专利开放许可费计算的问题。
一、标准必要专利计价
方法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定价问题,目前国际上的主流计算方法有专利价值评估法、可比较协议法、经验原则法等。
1.专利价值评估法由于专利权人仅能就拥有的专利技术创造的价值获得收益,故将其作为专利价值评估法的依据。而专利技术的价值判断应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准,即专利权利要求。换言之,在对专利技术的价值进行判断时应将专利权利要求所覆盖的那部分价值从整个产品的价值中剥离出来,这种规则称之为“技术分摊规则”。技术分摊规则的应用实质上是为了使专利技术收益的计算更加准确、客观,是专利价值评估法的基础,专利许可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增量值法和自上而下分析法。(1)增量值法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在实际的商业实践中,对于SEP的许可费计算方法一直是一个较为核心的问题。因为SEP的许可费既要保证专利权人的合理权益,同时也需要兼顾技术标准的普及和发展。下面将介绍一种常见的SEP许可费计算方法。
许可费计算的第一步是确定授权范围。授权范围是指在实现技术标准时必需使用的SEP的技术内容。这一步需要明确SEP对实现技术标准的贡献程度,以及其与非SEP专利的区别。通常,可以借助专家评估和技术交叉许可的方式进行。
许可费计算的第二步是确定基准许可费率。基准许可费率是指在合理、公平和非歧视性原则下,根据市场情况和专利权人的权益,确定的一个合理的范围。在确定基准许可费率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市场份额和竞争情况:市场份额和竞争情况会影响SEP的许可费率。通常,如果一个SEP对市场份额有较大的影响,其许可费率可能会较高;反之,如果一个SEP在市场上的份额较小,其许可费率可能会较低。
2. 技术贡献程度:SEP的技术贡献程度直接关系到其许可费率的确定。通常,技术贡献程度越大,许可费率越高。
3. 选择许可费率的参考点:在确定许可费率时,可以参考类似SEP的许可费率,或者参考技术标准中其他SEP的许可费率。这样可以确保许可费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许可费计算的第三步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实际许可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不同地区的因素。在计算许可费时,还需要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计算方法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遵循合理、公平和非歧视性原则。只有在平衡专利权人的权益和技术标准的发展之间找到合适的点,才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
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标准化技术在各行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而标准化技术中的标准必要专利(SEP)则成为了行业内核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拥有SEP的情况下,往往会面临计算许可费的问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计算也成为了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本文将介绍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以及各方的争议。
一、FRAND原则简介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困境在于如何确定公平、合理、非歧视的许可费用。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因为其涉及到如下一些困境:
1.市场反垄断问题
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在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SEP被授予的权力和筹码极大。因此,在许可协议中强加的条款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从而可能引发市场反垄断问题。
2.私人许可和公共许可
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可以选择私人许可还是公共许可。在私人许可中,许可费用由SEP拥有者与特定的使用公司商定,因此许可费用的计算方式取决于谈判双方的谈判能力和市场情况。而公共许可则更多地遵循标准制定组织对SEP的要求,即按照FRAND原则制定许可费用。但是,由于FRAND原则没有具体的数学模型或其他可行的计算方法,许可费用计算根据情况而异,使得公共许可中许可费用的计算不可避免地存在争议。
3.专利自身价值困境
SEP持有者与其技术的商业模式及其用于制定标准的程度有关。有些SEP即使在没有使用标准化过程的情况下也有自身的价值,这意味着SEP可以在标准化过程中无需进行多大的调整,便可以与标准化要求进行匹配。对于这些SEP,许可费用的计算相对简单。然而,有些SEP只有在标准化过程中获得其价值,这使得计算许可费用变得更加复杂。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FRAND许可费的计算应该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公平是指许可费应该与被许可方所
获得的益处相一致,即专利持有方应该获得公正的报酬,而被许可方也应该获得公正的权益。合理是指许可费应该能够保证双方的合理利益,既不能对被许可方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也不能剥夺专利持有方的合理报酬。
FRAND许可费的计算应该考虑到专利的价值。专利的价值与其技术创新的程度、市场
需求的程度以及其他竞争对手的专利相关性有关。对于FRAND许可费的计算可以参考专利
的引用次数、专利的检索结果、专利的广泛采用程度等指标。
FRAND许可费的计算应该考虑到市场的竞争情况。在某些技术领域,可能存在多个可
替代的技术实施方案,这样的情况下,许可费的计算应该考虑到市场的竞争程度,并且不
得歧视某个特定的竞争对手。
第四,FRAND许可费的计算应该考虑到许可费的支付方式和周期。许可费的支付方式
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而许可费的支付周期可以选择每年支付、每季度支付
或者每月支付等。
在计算FRAND许可费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合理利益,遵循公平、合理、
非歧视性的原则。并且,计算方法应该是透明的,使得各方都能够了解许可费的计算规则。计算方法应该能够适应不同的技术领域和市场竞争情况,以满足不同行业和国家的需求。
FRAND许可费的计算方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合理利益和市场
竞争情况。希望通过对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的研究,能够为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提供一
定的参考和指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改委近日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 款,计60.88亿元。发改委指出,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具体包括:
1、对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
2、基带芯片仅占整机很小一部分,以整机售价为基础来收取专利费不能反应专利的真正价值,有高收之嫌。
如前所述,基带芯片仅为整机很小的一部分,现代只能手机的功能早已突破了简单的通讯工具的范畴,而是成为了一个集通讯、社交、娱乐、影音、摄影、结算等功能于一身的个人移动信息终端。通讯仅占智能手机功能的一部分,而且其比重正随着手机功能多元化的发展不断降低。即便从通讯功能的角度来看,要实现通讯也并非一定要依赖于蜂窝通讯技术,在wifi环境下通过微信、QQ等平台同样可以实现通讯,特别是在wifi覆盖区域不断扩大的趋势下,蜂窝通讯技术的应用领域还会进一步缩减。因此以整机销售价格为基础来确定蜂窝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显然是不合理的,更何况比例高达65%,明显是对这一专利技术价值的高估。
同时法院参照了苹果公司与IDC公司之间的专利许可费率0.0187%,认为这一费率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具有参考价值;同时华为公司要求IDC公司许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范围仅限于中国,而IDC公司许可苹果公司的0.0187%的许可费率为全球范围内的许可,因此,法院最终认定许可费率以不超过0.019%为宜。
一、以整机售价的一定比例确定标准必要技术专利许可费率并不合理
1、只有基带芯片需要运用蜂窝标准必要专利
一部手机是由基带芯片组、内存卡、移动处理器、显示器、摄像头、电池以及其他部件构成的。其中基带芯片组主要运用2G、3G、4G通信标准必要技术来实现通信功能,其他功能根本就不会运用到通信标准必要技术。也就是说只有一部手机中只有基带芯片的制造和使用会涉及到蜂窝标准必要专利。
2、最小可售单元
在微软诉摩托罗拉案中,法院采纳了Marvell Wifi芯片估价作为参考估值方法之一,许可费的价格是基于芯片的销售价格,而非芯片所嵌人的终端产品的销售价格,即每个能使运行802.11的芯片1%的使用费价格,即每个芯片3~4美分作为摩托罗拉802.11 SEP协议的参考项。又如,在激光公司诉广达电脑公司案(美国上诉法院联邦巡回法院2012年,案号:694 F.3d51)中,法院认为:“普遍要求许可费不应基于整个产品,而应基于‘最小的可出售的专利应用设备’”,以光驱而非笔记本电脑作为计价基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认定许可费率(该许可费率能够准确反映相关发明对于一个更大更复杂的产品的贡献)的实际困难通常会导致选择最小的可定价的部件,该部件引入了相关创新性特征。”
但在司法实践当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院并没有说明Georgia-Pacific因素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计算许可费用时的权重问题;假想谈判理论计算的许可费用通常高于现实中所达成的许可费等。另外Georgia-Pacific因素的适用有赖于美国衡平法原则下的司法传统的支持,需要充分发挥法院的主观能动性,未必适合当前中国的司法审判程序。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用的原则是FRAND(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原则,即“公平、合理、无歧视”,这是标准化组织(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SSOs)多年来的一项知识产权许可政策,通常指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许可过程中所遵守的”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义务。但标准化组织和标准化协会并未界定FRAND许可的具体内涵,而是将届时的工作留给了司法人员。可以说FRAND原则规定的相当笼统,这就给司法实践中对这一原则的应用留下了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到底应该如何具体计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没有统一的标准,国内外的判例或许能带来一些启示。
(1)其他类似FRAND许可的谈判中,专利权人对涉案专利曾收取的许可费
(2)被许可人为类似标准必要专利所支付的许可费
(3)许可的性质和范围,例如,是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是否限制许可的地域或专利产品的销售对象
(4)除去专利技术被标准采用所带来的价值之外的、专利技术自身的价值
(5)相比在制订标准时可用的替代技术,该专利所具有的实用性与先进性
相比于以往的判决,此次法院的判决确实是由很多进步的。但以上几点得归纳还是略显粗糙,法院在判决许可费率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1)确保专利权人会继续参与到标准制定中(2)确保标准实施者能够使用该标准(3)标准实施者的产品利润基本可以承担持续支付的许可费(4)相似情况的实施者适用大致相同的许可费率。
以上分析说明,尽管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计算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司法实践当中的做法也不尽相同,但至少不会仅仅基于产品售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许可费率。从众多案例来看,较为通用的做法是以集中使用标准必要专利技术的零部件为基础来确定费率,也就是说在高通案中,可以按照基带芯片零售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使用费;另外可以考虑对每台手机收取固定数额的使用费,因为专利价值主要体现在集中使用专利技术的部件上,而这些部件生产、使用的成本或费用大致是相同的,因此,确定一个固定数额的使用费,基本上就能能反应专利技术的基本价值。当然,对于具体费率或固定数额的确定还需要细致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类似标准必要专利授权许可费率、专利本身的实用性、进步性以及对标准的技术贡献、专利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普及度等,在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下,做出合乎各方利益要求的判断。
二、国内外判例经验
1、“假想谈判”理论和Georgia-Pacific因素
假想谈判是指专利权人可以接受的最低价格和潜在侵权人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之间为许可费区间,当事人在这一区间内商定最终的许可价格,许可协议便可以达成。当然,假想谈判理论中并非所有的谈判都不会突破双方当事人的底线。当专利权人能够接受的最低许可价格高于潜在侵权人愿意支付的最高许可费用时,谈判破裂;最低价与最高价之间形成谈判破裂区间,许可协议自然无法达成。在谈判破裂的情况下,美国法院多项判例支持侵权人按照专利权人能够接受的最低许可价格。尽管侵权人实际支付的许可费超过了其在“假想谈判”中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但美国法院仍然坚持这样裁决,理由是“专利权人能够接受的最低许可价格能够更加充分补偿专利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害”。
4、华为诉IDC案
在此案中,我国法院首次提出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的具体参照要素,包括(1)实施该专利或类似专利所获的利润,以及该利润在被许可人相关产品销售利润或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2)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仅能够就其专利而获利,不能因为标准而获得额外利益;(3)许可使用费数额高低应当考虑专利权人在技术标准中有效专利的多少,要求标准实施者就非标准必要专利支付许可使用费是不合理的;(4)专利许可使用费不应超过产品利润一定比例范围,应考虑专利许可使用费在专利权人之间的合理分配。
在许可费的具体确定上,美国地区法院在“Georgia-Pacific公司案“中提出了15个影响专利许可费用的因素,被称为”Georgia-Pacific因素“。2013年”Microsoft Corp. v. Motorola Inc.”案中,Robart法官对Georgia-Pacific因素进行了修改,用以计算FRAND许可费,这些因素包括:
(6)该专利发明对Baidu Nhomakorabea准的技术层面的贡献以及对实施者及其产品的技术贡献
(7)在涉及RAND许可的商业实践中,为获许使用该发明或相似发明支付的费用在利润或售价中所占的比例
(8)专利产品的当前盈利能力、商业成功状况和市场普及程度
(9)考虑假想谈判时,为达成协议,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所提出的RAND许可条件必须符合RAND许可承诺的目的,即通过避免专利套牢和专利堆积,促进标准的广泛使用。
3、专利池方法
在微软诉摩托罗拉案中,法院认为摩托罗拉从MPEGLAH.264专利池中获得的权利金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其作为专利池成为,从专利池对外许可获得的权利金中按照其专利数量多少及比例分配到适当的权利金;二是摩托罗拉不受限制地充分接触包含在专利池中数量巨大的技术的价值,也即从专利池成员不受限制的内部交叉许可中应当获得的权利金,或者说摩托罗拉作为专利池成员的身份价值。关于前一部分权利金,法院判决根据MPEG LA H.264专利池对外许可所获得的权利金总额和摩托罗拉在专利池中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计算出摩托罗拉应当获得的权利金为微软每项产品0.185美分。关于后一部分权利金,即摩托罗拉作为MPEG LA H.264专利池成员的身份价值,本案唯一相关的证据是,微软加入MPEG LA H.264专利池后,支付给该专利池的费用比从该专利池得到的权利金要多出两倍,这表明微软之所以加入该专利池,更看重的是其作为专利池成员的身份,而不是能够从专利池中获得的权利金,因为这个身份,微软公司可以扫清所有的权利障碍,不受限制地使用专利池中的专利技术。 也就是说,微软认为MPEG LA H.264专利池的成员身份至少相当于其获得的权利金两倍的价值。据此,“微软案”判决推定,在缺乏其他明显证据的情况下,和微软一样,作为摩托罗拉母公司的谷歌也认为其在MPEG LA H.264专利池中的成员身份相当于为其提供了其作为许可人应当获得的权利金两倍的价值。法院由此进一步推定,两部分权利金相加(0.185+2 0.185)获得的为0.555美分,即是摩托罗拉应当从微软每项使用摩托罗拉标准必要专利产品中获得的FRAND权利金。
2、向中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要求中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中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不将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中国被许可人供应基带芯片的条件。
高通提出的一揽子整改计划中最吸引人眼球的莫过于其计划以整机售价的一定比例为基础来收取专利许可费,虽然较之原来的以整机售价为基础来收费,这一整改相当于打了35%的折扣,但起点依旧很高,这也就难怪国内手机厂家会对此群起而攻之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态度就是,高通提出的整机价格一定比例的专利许可费率显然是不合理的,打个简单的比方,同样是具有4G通信功能的手机,有的市场价为4000元,有的市场价仅为400元,产品中所使用的标准以及涉及到的标准必要专利是一模一样的,如果按照产品售价的一定能够比例收取专利费,显然是有失公平的。那么对于标准技术专利的许可费率问题又当如何确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