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施工用水、电源,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或使用地点50m范围内,并安置水、电表。
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中数量和实际单价,支付水电费。
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工程直接工程费的7‰——14‰结算,其中水2‰—4‰,电5‰—10‰。
对于是否扣除,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施工单位已装表并缴纳水电费,则不能扣除;如果没有装表,则按一定的比例从结算造价中扣除3)指导费①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均为指导性费率,在保证上缴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
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一、总承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3、费率大小:1%~3%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二、分包配合管理费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三、总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2%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施工合同中工程水电费
施工合同中工程水电费
一、水电费用的承担
1. 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费支付。
具体费用应根据实际用量计算,由施工单位与
供电、供水单位直接结算。
2. 建设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水电接入手续,确保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
3.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中断,影响施工进度,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水电费用的计量与结算
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合格的水电计量装置,并保证其准确无误。
2. 水电费用的计量周期为每月一次,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
位提供水电费用的计量报告。
3.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水电费用计量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4. 水电费用的结算应在每月计量报告确认无误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水电费用的节约措施
1.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使用水电,减少浪费。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
3.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推广使用节能型设备和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违约责任
1. 如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水电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
约金。
2.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中断,造成施工单位损失的,建设单位应赔偿相应损失。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涉及的水电费约定
工程合同涉及的水电费约定第一条:水电费的定义本合同中所指的水电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所需的照明、动力、生活用水、施工机械等所产生的一切水电费用。
第二条:计费方式1. 水电费按照实际用量计算,双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 乙方应确保所有水电计量设施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定期进行校验,并接受甲方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费用承担1. 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负责提供的临时水电设施,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用电用水导致的额外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 日常施工所需水电费用应由乙方垫付,并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用量向甲方报销。
第四条:支付方式1. 水电费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交水电费用清单及相关凭证。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费用清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第五条:逾期支付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水电费支付,应按照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节约奖励为鼓励节约用水用电,若乙方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使水电费实际支出低于预算金额的,甲方可酌情给予乙方一定的节约奖励。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水电费的计算、支付等方面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本合同中的水电费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但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水电费的具体支付细则应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分摊1、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行间接消耗的正常生活用水用电,还有一部分是直接消耗在建筑产品里面的水电费。
在进行施工水电费用计价结算时,应当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约定的结算模式进行。
一般可参考以下方式计量计价:1)施工现场安装水表和电表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水电费可按实计算(当然计取一定的用电损耗)。
现行消耗量定额子母内包括水电费(其中生活用水用电放在措施费里面),若建设单位供应水电时,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水电表用量乘以市场价格退给建设单位。
其中定额字母水电单价比市场价格低的,应进行补差价(其中超出定额的部分按市场价全部退还给业主,定额以内的按实补差价给施工单位)。
2)全国建筑2000工程基础定额:若无条件装表计量的,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承包商应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七退给业主(其中水占千分之二,电占至千分之五)。
关于第2条工程造价应明确:工程承包合同造价,还是工程结算造价。
2、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1)精确的计算可以从预结算书中详细地把水电费分析出来,按照定额中所含的水电费扣除,这样计算比较精确,但是所需要做的工作量太大。
2)一般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下水电费的扣除都有一个系数规定,例如,某地区是这样规定的:土建工程按照直接费的千份之七扣除水电费,其中电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四,水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三。
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的百分之七点六口出水电费,其中电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四点六,水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三。
3、定额中电费是含在哪里的?应该如何计取?1)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所用的机械台班消耗量计取的,具体包含在机械费之中。
每个定额子目项所含的机械台班里,都有电费的含量。
也就是说,电费包含在机械台班的单价里,不需要另外单独计取。
2)施工工地单独安装电度表,直接向电业部门交纳电费的,如果当地电业部门所收取的电费单价和定额中所含电费的单价不同时,可以向建设单位计取差价,电费的差价在税前计取,也就是说电费差价不参加取费,可以计取税金。
施工合同水电费收取
施工合同水电费收取一、水电费的定义及收取原则水电费是指在水、电供应过程中,由供电、供水部门根据用水、用电量向用户收取的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水电资源,则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供电、供水部门缴纳相应的水电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水电费的收取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施工方和使用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水电费的计费标准、收取方式和责任主体,确保水电费的收取合理、合规。
二、施工合同水电费的收取方式1. 预付制:在施工开始前,施工方应向使用方预付一定数量的水电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水电资源的正常使用。
预付款的金额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工期和预计的水电用量进行合理估算。
2. 实报实销制: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按实际使用的水电量向使用方报告,并按约定的计费标准缴纳水电费。
使用方应定期对施工方上报的水电用量进行核实,确保水电费的收取准确无误。
3. 固定费用制: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水电费金额,无论实际使用量如何,施工方均需按此金额缴纳水电费。
此方式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水电用量相对稳定的项目。
三、施工合同水电费的计费标准施工合同水电费的计费标准应根据当地供电、供水部门的规定和合同双方的协商确定。
计费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电单价:根据当地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单价进行计费。
2. 基本费用:为确保水电资源的正常供应,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个基本费用,施工方需按此费用缴纳。
3. 超出费用:如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水电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范围,超出部分应按约定的超出费用进行计费。
四、施工合同水电费的责任主体1. 使用方责任:使用方应负责向施工方提供正常的水电资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电供应。
如因使用方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不足或中断,使用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应合理使用水电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如施工方未按约定使用水电资源,导致水电费超支,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水电费的结算与支付1. 结算:施工结束后,使用方应根据实际使用的水电量和水电费的计费标准,与施工方进行水电费的结算。
建筑工程施工水电费
建筑工程施工水电费一、前言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水电费是不可避免的一项支出。
水电费的合理管理与控制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也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本文将从水电费的计量方式、费用构成、节约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建筑工程施工水电费的管理提供参考。
二、水电费的计量方式1. 水费计量方式建筑工程的水费计量方式一般分为两种:定额计量和实际计量。
定额计量是指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规模、施工周期等因素事先确定的水费标准,按照定额计量的规定收取水费。
实际计量则是指根据工程实际用水量进行计算,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收取水费。
在实际施工中,通常采用的是实际计量的方式。
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用水量向供水部门缴纳水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用水需求。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配合供水部门进行水表的定期抄表,并在抄表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处理。
2. 电费计量方式建筑工程的电费计量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分户计量和集体计量。
分户计量是指为每个施工单位单独配电表,并按照实际用电量进行计费。
集体计量则是指将多个施工单位的用电量集中计算,再按比例分摊电费。
在大型建筑工程中,通常采用集体计量的方式。
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供电部门根据工程总用电量进行集中计费,再按比例分摊到各个施工单位。
这种方式可以减少施工单位的管理成本,提高用电效率。
三、水电费的费用构成建筑工程的水电费主要包括水费和电费两部分。
水费的构成主要由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用水量和价格等因素决定;电费的构成主要由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用电量和价格等因素决定。
1. 水费的费用构成建筑工程的水费主要由水价、污水处理费和附加费等部分构成。
其中,水价是水费的核心部分,通常由供水部门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和用水成本等因素而定。
污水处理费是指用水后产生的废水所需进行的处理费用,根据当地环保要求和处理工艺确定收费标准。
附加费则是一些与水费相关的附加费用,如水表费、管网维护费等。
施工合同水电费
施工合同水电费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而产生的水电能源消耗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水电费是不可避免的成本之一,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水电费的承担方式和标准应当明确约定。
一、水电费的承担方式1. 承包人承担:在施工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
这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这种方式有利于承包人控制施工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2. 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方式是由发包人承担水电费。
这种方式适用于施工地点位于发包人的物业内,或者发包人拥有水电资源的情况。
3. 双方共同承担:在某些情况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双方共同承担水电费。
例如,承包人和发包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水电费用。
二、水电费的标准和计算方式1. 标准:水电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水电价格和施工需求来确定。
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水电费的具体价格或者计算方式。
2. 计算方式:水电费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实际使用量来计算,也可以按照固定的单价和施工期限来预估。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水电费的详细使用情况,以便发包人进行审核。
三、水电费的支付和结算1. 支付:在施工过程中,水电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期支付,另一种是实际使用后支付。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2. 结算: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水电费的详细使用情况和支付记录,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四、水电费的调整1. 价格调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水电价格发生变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价格调整的方式。
例如,可以按照实际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2. 用量调整:如果施工过程中,水电用量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合同中可以约定超出部分的价格和承担方式。
总之,在施工合同中,水电费的承担方式、标准、计算方式、支付和结算以及调整等内容应当明确约定,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
同时,双方应当合理控制水电费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协议书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施工用水电需要向甲方借用水电源,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100A的电源接驳点和一个水源接驳点。
乙方按照国家规定“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自行铺放电缆及配电箱,且在一级配电箱内安装电表用以计量用电。
一、用电计价(施工用电)电表计费=使用电表计量的用电量×1.5元/度。
(原电表数1764度)
二、水费计价(施工用水)水表计费=使用水表计量的用水量×8元/立方。
(原水表数0立方)
三、乙方用电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3、因乙方故障超容量用电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
四、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水电费押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甲方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有关用电用水规范、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用水设施并清帐后止。
最终费用按实际产生水电量收取,交付押金多退少补。
甲方人(章):乙方人(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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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水电费说明
工程施工水电费说明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期间水电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供相关工程施工单位遵守和执行。
一、施工水电费的范围和标准1. 施工水费范围和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水费由施工单位负责支付,水费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执行。
2. 施工电费范围和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电费由施工单位负责支付,电费标准按照当地工业用电标准执行。
二、施工水电设施的安全保护1. 施工水电设施的保护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水电设施的保护和维护,确保水电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施工水电设施的维修如遇施工现场水电设施出现故障,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相关水电部门或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并确保维修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施工水电费的计量和结算1. 施工水费的计量和结算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使用水量进行水费的计量和结算,并及时向水务部门或单位缴纳相应的水费。
2. 施工电费的计量和结算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使用电量进行电费的计量和结算,并及时向电力部门或单位缴纳相应的电费。
四、施工水电费的节约和管理1. 施工水费的节约和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用水的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量,防止水资源的浪费。
2. 施工电费的节约和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用电的管理,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采取节约用电措施,降低用电成本。
五、施工水电费的违规处理1. 对违规使用水电的处理若发现施工单位违规使用水电,水电部门或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违规行为,并进行纠正,对恶意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2. 对水电设施损坏的处理若发现施工现场水电设施受损或损坏,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水电部门或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如施工单位未及时通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六、施工水电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水电费管理的监督相关水电部门或单位将对施工水电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施工水电费的自查和整改施工单位应自觉进行水电费使用情况的自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报告整改情况。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作者:————————————————————————————————日期:2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施工用水、电源,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或使用地点50m范围内,并安置水、电表。
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中数量和实际单价,支付水电费。
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工程直接工程费的7‰——14‰结算,其中水2‰—4‰,电5‰—10‰。
对于是否扣除,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施工单位已装表并缴纳水电费,则不能扣除;如果没有装表,则按一定的比例从结算造价中扣除3)指导费①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均为指导性费率,在保证上缴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
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一、总承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3、费率大小:1%~3%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二、分包配合管理费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三、总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2%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工程水电费计算
工程水电费计算我们第一个工程是土建、装饰、安装总承包工程,所以产生争议的地方不多。
当时投标时报价还是按定额走的,合同规定没有具体提到。
不过我们跟甲方的关系不错,最后都按照市场价调整了。
结算方法是按照水表电表的总数乘以市场价单价(电费不同时段收费是不一样的,甲方定了一个加权平均值)。
不过怎样我们都不亏,因为扣除单价高,我们收入的单价也跟着调整,再加上取费,实际上是盈利的。
当然也是我忽悠他们,这样我们只增加了十多万,其实是一个楼十多万,一共是叁拾多万。
甲方分包的工程,除了2%的总包服务费,我们没有收取分包方任何费用。
第二个工程控制的要更好一些,不过结算的时候也是按照市场价扣除水电费。
但是这个甲方最后知道扣除单价越高我们取费越高的道理,提出我们超出定额额度的水电用量,按照市场价计取,在定额范围内的水电用量,还执行原单价;或者就是收入多少全部扣掉,因为水电是甲方供给的,我们当然不干了,如果这样就该一开始合同说明,甲方又怕我们浪费,肯定不会在合同约定。
最后各种原因吧,我们按照甲方的第一种方法结算。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收取了分包方一些管理费。
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简直了,没办法。
甲方就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一个公司。
我们只负责土建及部分安装施工(安装工程多数材料都是甲供)。
而甲方分包包括装饰工程(其中还包括外墙玻璃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消防、地下室顶板防水,甲方分包造价比我们总承包造价还要高,估价约八千万。
问题 1.定额是以面积取费的,无法分辨出各个项目用工程水电费的比例,我们如何进行分包控制管理?问题2.我们只收取总承包管理费1~2%,而甲方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又明确了不用再交纳总承包方工程水电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最关键的是合同中还说明了我们的合同价中含分包水电费,请问我还有争取的余地么?问题 3.关于单价问题:甲方是否有义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水电费的市场单价?因为有一次听别人造价咨询,说工程水电费价格是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应按实际调整,是这样的么。
施工水电费处理办法
施工水电费用处理办法
按照中燃规定,施工水电费用为:(不分新老、单体等)小区为3元/户(含税),公建用户及其他工程,由乙方协商自行处理。
参照中燃规定以及我司管道工程的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1、小区(不分新老、单体等)水电费用:土建施工方及安装施工方,各承担50%,即1.5元/户,结算时一次扣除。
2、公建用户及其他工程水电费用:暂定为结算总价的1.5%(参照万达工程比例),结算时一次扣除。
3、缴纳问题:由我方市场部进行协商缴纳。
4、其他说明:若是施工方自行处理水电问题的(如自带发电机、不需要使用现场接驳的水电的),结算时不扣除水电费用,但是需要提交联系单,经过现场管理员及监理确认后,作为证明的依据。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辽宁定额: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当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或是使用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的项目,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于这部分的费用未予明确,从而导致在工程结算时,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调整容易引发各种争议,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标文件开始就应明确相关费用的计价方法。
在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是其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
招标文件一般都会明确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费用自理,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一、工程用水电的性质及内容工程用水电包含施工用水电及生活用水电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由业主承担,不同的是前者一般应按实际用量或定额分析用量进行计量,后者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
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定额含量计价并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建标(2003)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其中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等,而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其中的燃料动力费包括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所以合理施工的施工用水电费(通常按定额含量标准计算)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一部分,,应该由甲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入企业办公用水电及工人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电也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中规定工程造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即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
附件10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甲方:乙方:南京才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促进乙方加强对现场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成本节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部塔接外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二标段幕墙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达成如下协议:一、有关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与水电费的关系:1.1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全部采用吊篮施工或≥90%以上采用吊篮施工;1.2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部分采用吊篮施工部分(<90%)利用脚手架施工;1.3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全部采用脚手架施工或≥90%以上采用脚手架施工;不论是吊篮施工和还是脚手架施工的幕墙,幕墙面积均以幕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算,为计算方便,把经测算的水电费用分摊到幕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算,现确定如下:1.4采用1.1所述的情况,以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为依据,折合为每平方米2元;1.5采用1.2所述的情况,分别以吊篮施工的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和脚手架施工的幕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用吊篮施工折合为每平方米2元;用脚手架施工折合为每平方米1.5元;也可按比例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一个综合单价。
1.6采用1.3所述的情况,以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为依据,折合为每平方米1.5元;二、水电费的单价及总价的确定:2.1、本工程项目暂定幕墙立面投影面积为:13191.43平方米,施工用水、电费之和的单价以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为依据,折合为每平方2.0元;暂定总价为:¥26382.86(人民币)。
2.2、该费用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各类幕墙、钢结构及其它业主交甲方完成的工作内容而涉及到的各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用。
幕墙的立面投影面积(例当面积超过38625.66平方米的±5%)在结算时调整。
调整后的幕墙的立面投影面积×2.0元/平方米为总金额。
三、水电费用的计算:3.1、若该工程项目施工时使用的水、电费在结算时小于上述总金额的,甲方将节余部分全部奖励给乙方。
3.2、若该工程项目施工时使用的水、电费在结算时超出上述总金额的,超支总金额50%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总金额50%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建筑工程水电费收取方案
建筑工程水电费收取方案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按时缴纳水电费用,维护良好的用电用水秩序,同时也为了提高收费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合理的水电费收取方案至关重要。
下面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套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水电费收取方案。
一、管理体制建立水电费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由项目经理或者专门负责水电费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
此外,还应设置财务部门作为监督单位,对水电费用的收取、核算和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
二、收费标准1.水费方面,可以根据当地水务局的收费标准和用水量来计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应对用水量进行核算和监督,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2.电费方面,需要根据实际的用电量和电价进行计费,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对用电设备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维护,减少能源的浪费。
三、收费方式1.水电费的收取可以采用预存方式,即提前缴纳一定金额作为水电费用的预存。
在使用水电时,实际消耗的费用从预存金额中扣除,如果余额不足,则需要及时补交。
该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欠费和催费问题。
2.同时也可以采取后付费方式,即每月按照实际使用的水电量进行结算,然后由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支付。
特别是当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时,后付费方式会更加适用。
四、收费周期水电费的收取周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比如,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半年进行结算。
考虑到建筑工程通常是一个较长周期的工程,建议可以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加及时地掌握用水用电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五、费用核算和监督1.负责水电费用管理的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核算机制,确保水电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费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水电的问题。
2.同时,也需要不定期地对水电费用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如果发现费用异常,需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公平的收费秩序。
六、宣传教育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水电费管理意识和能力,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周期等相关政策。
工程施工合同的水电费
工程施工合同的水电费
第一条水电费用的承担
1. 甲方(建设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临时用电和用水接入点。
2. 乙方(承建方)负责从接入点到施工现场各作业面的水电线路的铺设及维护工作,并承
担相应的费用。
3. 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用量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代为缴纳后从乙方
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条水电费用的计费标准
1. 水电费按照当地供电、供水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2. 若因特殊原因需使用临时电源或水源,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并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水电费用的结算方式
1. 水电费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上月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
2. 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用量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用
或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水电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 乙方应确保所有水电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2. 如发生水电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修复,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 对于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的水电设施损坏或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相关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水电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中断,影响正常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项下的水电费用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水电费之日止。
零星工程施工水电费计入
在建筑施工中,水电费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成本。
对于零星工程来说,水电费的计入同样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零星工程施工水电费的计入方法。
一、水电费的定义及作用水电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而产生的水、电使用费用。
水电费的计入对于零星工程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水电费的计算方法1. 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预测施工过程中水、电的使用量,制定出合理的水电费预算。
2. 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按期统计水、电的使用量,计算出实际的水电费用。
3. 将实际水电费用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差异,找出节约或超支的原因,为今后的施工提供参考。
三、水电费的计入步骤1. 收集资料:收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水电费预算等相关资料。
2. 统计用水用电量:根据施工进度,定期统计用水用电量,记录在案。
3. 计算水电费用:根据统计的数据,计算出实际的水电费用。
4. 分析对比:将实际水电费用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差异,找出原因。
5. 调整预算:根据分析结果,对今后的水电费预算进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6. 记录和报告:将水电费的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四、水电费的控制策略1. 优化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用水用电。
2. 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用水用电的管理,防止浪费。
3.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节能意识。
4. 采用节能设备:在施工中,尽量采用节能设备,降低水电消耗。
5. 定期检查:定期对水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故障造成浪费。
总之,零星工程施工水电费的计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合理的水电费计算和控制,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同时,也能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天津修缮工程施工水电费计取
天津修缮工程施工水电费计取
临时水、电源,建设单位应供应至距单位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米的范围内,并设表计量;
(2)施工单位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担;
(3)施工用水、电,若建设单位供水、电时,定额含量以内的,施工单位按定额消耗量及价目表价格进行退款,定额含量以外的,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用量及实际单价退给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供水、电时,按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收费单价与定额(价目表)水、电预算价格找补差价;
(5)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的,施工单位按定额消耗量及价目表价格进行结算;
(6)安装工程施工用水、电费,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包括未计价材)的7‰-14‰结算,其中水是2‰-4‰,电为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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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定额和招标文件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
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做工程投标时,在定额中已经记取工程水电费了,如果定额中当时没有做,工程水电费应该在措施费中记取,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和同执行
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电表、安装费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
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
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用电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现场无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含的水电费应按定额规定扣除、
临时设施用电是含在临时设施费里的和施工用电是含在定额子目中的,结算时最终用电应该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进入结算的,扣除电费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扣除电费,节约归施工单位,同样浪费也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价格按甲方结算时的价格调整差价就行了,不能按电表的用量进入结算的。
施工用水电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的报价中了,陕西定额包括在机械费用和措施费用中。
因此,这部分的消耗应该是施工管理的范畴。
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应遵照合同约定来结算。
陕西临时用电,当初投标时已经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的按费率计取的部分了。
主体工程机械费用用电在人材机中可找到机械台班费用,2009价目表中按每度0.58元计入。
不管施工单位将来临时用电多少,甲方将来按电表记的费扣除,据实交纳,一般不能调价差。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和可以调整差价。
水电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至于结算时是否按实结算或调差,就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同时水电表是甲乙双方哪家安装的。
我想问一下,在工程概预算中有没有关于现场施工水电费的说法,在工程报价中属哪一类?
最佳答案
一般没有单独报价。
水费一般属于材料费
电费一般含在机械费里
特殊情况就不知道了,在中国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