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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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2001-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2001-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2001-2015起重机械制造安装许可规则Crane Manufacture and Installation Licensing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5年月日前言2008年3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以(2008)质检特便字第1002号文的形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将若干规范性文件统一转化为安全技术规范的工作任务。

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中起重机械部分转化为本规则,是其中的任务之一。

2008年7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了转化工作的首次会议,讨论确定了本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内容和问题、结构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

之后,因对规则调整较大,起草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于2012年5月形成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2年7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2〕4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结束后,起草组在南京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讨,对意见是否采纳进行了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形成了送审稿。

2012年10月24至26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三大规则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起草组又召开专题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于2012年11月形成了报批稿,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4年,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内容,起草组又对该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再次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

本规则明确了起重机械制造和安装许可的总体要求、许可分级原则、许可程序和基本要求,以及制造和安装单位许可资源条件等要求,为规范起重机械制造安装许可工作提供了依据。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6-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6-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6-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Crane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8月7日TSG Q7016,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前言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

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草案。

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征求意见稿。

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其公民的意见。

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7年12月,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目的、性质、依据、适用范围、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对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人员和被检单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当调整了监督检验的项目,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李向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尚洪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国家电力公司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司健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李曙光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邱洪伟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检中心李岳伟西南交通大学程文明上海竟力机电工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乐竟辉徐工集团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刘木南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张莉茹上海振华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田沛清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俞中建吴峰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葛翔TSG Q7016,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1)附件A 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7) 附件B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大纲……………………………………(9) 附件C 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16) 附件D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20) 附件E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21) 附件F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22) 附件G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 (2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Special Equipment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前言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2014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分工,制定起草工作时间表,确定本规则的编制大纲。

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49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15年3月和6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5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整合了八大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是一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综合规范。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晓雷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汤晓英江苏省特检院常熟分院谭伟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王文彬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薛金明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邢丽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长明福建漳州后石电厂顾克宏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瑞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单洪翔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傅顶和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周小三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刘子龙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肖北雁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董晓霖中石油管道局赵忠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康宝惠北京华晶电梯维修中心有限公司郑永立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沈晓东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立申目录1总则 (1)2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2)3使用登记 (10)4附则 (15)附件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7)附录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19)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 (21)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24)附件C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29)附录c《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填写说明 (30)附件D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33)附件E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34)附件F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 (35)附件G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6)附件H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 (40)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4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1总则1.1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4.3 TSG R0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3 TSG R0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二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向车用气瓶的使用单位(含个体业主,以下统称使用 单位)移交气瓶出厂文件、安装资料(包括安装合格证明和安装监检证书)。
气瓶安装单位应当对气瓶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安全技术培训,提供车用气瓶安全使 用操作说明书。
第四章 充 装
第二十六条 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 有关规定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从事充装工作。
第二章 设计与制造
第五条 车用气瓶应当按照本规程、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国家标准与行业 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设计和制造,暂时没有标准的,可以按照经过技术评审的企业标 准设计和制造。
第六条 车用气瓶的设计文件,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设 计文件鉴定,合格后方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 车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对所制造的产品安全性能负责。
附件A 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大纲………………………………………………(8) 附件B 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9) 附件C 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10) 附件D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推荐样式)………………………………………… (11)
第十条 采用气瓶标准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新研制的材料试制车用气瓶,其制造 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试制申请,按照经批准的数量试制气瓶,在经过国家质 检总局委托的相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 检总局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制造。
现行气瓶标准以外的材料或者新研制的材料,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经过技术 评审的企业标准供货。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第十条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当向鉴定评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二)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制造产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清单;
(四)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
申请单位接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后,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鉴定评审机构书面提出,鉴定评审机构确认后应当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行调整。
第九条 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情况汇总、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总结会议等。具体的工作程序详见附件B。
附件 C 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要求…………………………………………………(14)
附件 D 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要求…………………………………………………(17)
附件 E 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要求…………………………………………(32)
附件 F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35)
第八条 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至3天。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其他过程检验试验、型式试验要求或者需要到施工现场抽查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时,可适当延长鉴定评审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5天。
鉴定评审机构按照申请单位提出的拟鉴定评审时间,协商确定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并及时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4),同时抄报许可实施机关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1-200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1-200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Gas Cylinder Service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09月16日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3月提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立项计划,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中心按任务书的要求组织了起草组,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首次会议,确定了制定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和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4年7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的安全技术规范草案进行讨论与修改。

2004年9月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41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2005年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5年3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起草,其目的在于巩固气瓶普查整治的成果,并且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以解决目前气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气瓶登记建档率低、气瓶数量不清、气瓶定期检验率不高、气瓶安全状况不明、气瓶事故责任无法落实以及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气瓶等问题。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文平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海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汪立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谭久克、陈坚强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使用登记 (1)第三章过户和注销登记 (3)第四章附则 (3)附件1 气瓶使用登记证 (4)附件2 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规定 (6)附件3 气瓶过户证明 (8)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为加强特种设备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的统称,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节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等内容的国家强制要求。

中文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外文名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TSG),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为加强特种设备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的统称,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节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等内容的国家强制要求。

TSG是政府部门履行特种设备管理职责的依据之一,是直接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并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TSG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不得制定。

目前有9种,用TSG后面的字母表示其类别:Z—综合;G—锅炉;R—压力容器;D—压力管道;T—电梯;Q—起重机械;S—客运索道;Y—大型游乐设施;N—场(厂)内机动车辆。

TSG规范列表:一、综合Z1 TSG Z0001—200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2 TSG Z0002—2009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3 TSG Z0003—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钢4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5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6 TSG Z0006—2009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7 TSG Z6001—20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8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9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10 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11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12 TSG Z7004—201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13 TSG T7005—201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14 TSG Z7001/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历次修订相关文件汇编2011版15 TSG Z8001-201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16 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17 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18 TSG ZB002—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19 TSG ZC001—2009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20 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1 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22 TSG ZF003—2011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二、锅炉G1 TSG G7001—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2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4 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5 TSG 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6 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7 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8 TSG G5002—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9 TSG G5003—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10 TSG G5004—2014锅炉使用管理规则11 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12 TSG G6003—2008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13 TSG G8001—2011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三、压力容器R1 TSG R0001—200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 TSG R0002—2005超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二版)5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 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 TSG R0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 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9 TSG R1003—2006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10 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11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12 TSG 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13 TSG 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14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15 TSG R6001—20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16 TSG R6002—2006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17 TSG R6003—200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18 TSG R6004—2006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19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 TSG R7002—2009气瓶型式试验规则21 TSG R7003—2011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22 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23 TSG RF001—2009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四、压力管道D1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2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3 TSG D2002—2006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4 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5 TSG D5001—2009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6 TSG D6001—200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7 TSG D7001—201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程8 TSG 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9 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10 TSG 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五、电梯T1 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2 TSG T6001—200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3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4 TSG 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5 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6 TSG 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7 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电梯和自动人行道8 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六、起重机械Q1 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2 TSG Q2001—2015起重机械制造安装许可规则3 TSG Q5001—200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4 TSG Q6001—2009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5 TSG 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6 TSG Q7002—2007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7 TSG Q7003—2007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8 TSG Q7004—2006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9 TSG Q7005—2008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0 TSG Q7006—2007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1TSG Q7007—2007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2 TSG Q7008—2007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13 TSG Q7009—2007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4 TSG Q7010—2007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5 TSG Q7011—2006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6 TSG Q7012—2008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17 TSG Q7013—2006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18 TSG Q7014—2008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19 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20 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七、客运索道S1 TSG S1001—2008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2 TSG S6001—2008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3 TSG S7001—2004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4 TSG S7002—2005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5 TSG S7003—2005客运索道型式试验规则6 TSG S7004—2005客运拖牵索道型式实验细则7 TSG S7005—2005客运索道部件型式试验细则八、大型游乐设施Y1 TSG Y6001—200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九、场(厂)内机动车辆N2015:1 TSG01-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2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3 TSG51-201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4 TSG N0001-2017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7—2019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7—2019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and Filling Licensing ofSpecial Equipment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19 年 5 月 13 日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完善相关配套要求,2017 年5 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的起草任务书,要求以原有的许可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前期已陆续开展的对有关设备许可规则和条件的修订工作为基础,形成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2017 年5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许可规则》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许可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以及结构(章节)框架,成立综合组以及各类设备许可条件起草小组,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要求。

2017 年10 月,起草形成《许可规则》草案。

之后,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许可目录的调整,《许可规则》起草组和各小组又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2019 年1 月,形成《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9 年2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向WTO/TBT 进行了通报。

2019 年3 月,各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2019 年5 月13 日,《许可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

《许可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在原有的各类设备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统一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通用条件、程序和要求,明确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许可条件,形成一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综合规范。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3-2010 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gas cylinder manufactur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月日前言2008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起草任务书,年月中国特检院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起草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年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则》征求意见稿。

年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形成的《规则》争取意见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 ]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年月,在召开第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年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在充分吸取和结合多年来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实际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和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明确制造单位、监检机构、检验人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且对各类气瓶监督检验大纲、监督检验项目表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烟台分院: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监检项目和方法 (1)第三章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 (2)第四章制造单位 (3)第五章附则 (4)附件A 无缝气瓶制造督检检验大纲 (6)附录a 无缝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9)附件B 焊接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10)附录b 焊接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13)附件C 溶解乙炔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14)附录c 焊溶解乙炔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16)附件D 缠绕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17)附录d 缠绕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0)附件E 真空绝热低温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21)附录e 真空绝热低温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3)附件F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24)附录f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6)附件G 长管拖车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27)附录g 长管拖车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9)附件H 气瓶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检查表 (30)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Regulation for Type Test of Lift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6月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前 言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的有关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电梯整机、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的起草工作。

至2011年,基本形成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细则的草案。

根据安全监察工作思路调整以及将规则与细则合并等新要求,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院接到任务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上海市召开了首次工作会议。

之后,起草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32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4年11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和典型事故案例,起草组又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于2015年11月形成报批稿。

2016年6月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电梯型式试验的总体原则、程序和要求,电梯整机、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为规范电梯型式试验工作,提高电梯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马培忠 周春明 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朱昌明 张晓峰 冯宏景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刘锡奎 张怀继 陈桂洲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罗志群 佘 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李 赵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温爱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何新民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鲁国雄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张晓松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蒋 灏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马凌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李 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彭 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 t t p ://w w w .a q s i q .g o v .c n /TSG T7007—20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此外,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衡、李新龙、冯云、耿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东洋、邢箭、丘彬、李灌辉,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捷、李楚锋,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王学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鄂立军,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杨跃存,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陈路阳等同志参加了本规则的编写和研讨工作。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总则
1.15.1 气瓶制造标志
1.15.1.1气瓶的钢印标记、标签标记或印刷标 记
气瓶的制造标志是识别气瓶的依据,标记的排 列方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本规程附件B 以及相应 标准的规定,单位代码及制造单位代号(如字 母、图案等标记)应当向气瓶标准化机构备案。
1总则
制造单位应当在每只气瓶上做出永久性标志, 包括对钢质气瓶或铝合金气瓶打印钢印标记、 缠绕气瓶采用标签标记、非重复充装焊接气瓶 采用印刷标记、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及焊 接绝热气瓶采用铭牌标记等,其他不能采用上 述方法进行标记的产品,应当采用符合相应气 瓶产品标准的标记方法。鼓励制造单位采用电 子信息技术增加电子标签,制造单位可根据用 户需要,在气瓶上为用户预设电子标签的位置。
1总则
1.6 不符合本规程的特殊处理规定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 要求的气瓶,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相关单位 应当将有关的设计、研究、试验的依据、数据、 结果及其型式试验报告和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 有关行业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的结 果报国家质检总局,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 方可进行试制、试用。试制品所遵循的产品标 准应当符合本规程1.5的规定。
1总则
1.13.2 按照公称容积划分 气瓶分为小容积、中容积、大容积气瓶: (1)小容积气瓶,12L以下(含12L); (2)中容积气瓶,12L以上至150L(含150L); (3)大容积气瓶,150L以上。
1总则
1.14 气瓶专用要求
盛装单一气体的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 钢印标记(或相应标准规定的其颜色 标志,也不得混装其他气体或加入添加剂。
1总则
1.9.2 设计制造遵循的规范及其标准 境外气瓶制造单位设计、制造的在中国境内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for Pressure Pipe Valves(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程的起草任务书。

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并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制定原则、重点内容、结构框架等。

2008年3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形成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

2008年5月将本规程草案向部分阀门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征求意见,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对本规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2008年月特种设备局以[ ]函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搞。

2008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搞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8年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考虑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结合国情从设计、材料、制造和检验、试验、安装、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提出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性能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压力管道阀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

本规程的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如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黄正林、应道宴蔡惠君、蔡暖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山乐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党林贵中国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张大船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吴玉珍刘金贤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陈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设计 (3)第一节一般要求 (3)第二节设计 (3)) 第三章材料、制造和检验………………………………………………………………(9第一节材料、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检测 (9)第二节制造和检验........................................................................(17) 第四章试验.......................................................................................(18) 第五章安装、使用和维护、检修 (22)第一节包装、运贮和安装 (22)第二节使用和维护 (23)第三节维修和定期检验..................................................................(23) 第七章附则 (26)附件A 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27) 附件B 阀杆/阀轴与关闭件连接的强度试验................................................(29) 附件C 阀门等级标志及其使用 (3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TSG R0004-2009 TSG R0009-2009 TSG RF001-2009 TSG R7002-2009 TSG T5001-2009 TSG T7001-2009 TSG T7001-2009 TSG Z0001-2009 TSG ZC001-2009 TSG Z0002-2009 TSG Z0006-2009 TSG G5003-2008 TSG G6003-2008 TSG Q0002-2008 TSG Q7005-2008 TSG Q7012-2008 TSG Q7014-2008 TSG Q7015-2008 TSG Q7016-2008 TSG R1001-2008 TSG R6001-2008 TSG S1001-2008 TSG S6001-2008 TSG Y6001-2008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d700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d7001-
第三条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中的专业性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应当充分采用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检验检测评价技术,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检测,并且确定管道的后果严重区,后果严重区的确定原则按照附件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一般性检查,是指为了确保长输管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在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一般性检查次数每年不得少于次,但需要进行专业性检验时,则该年度不需要进行一般性检查。一般性检查由管道使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进行。
(一)测试管道沿线保护电位,测量时应考虑降的影响;
(二)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测试牺牲阳极输出电流、开路电位;
(三)当管道保护电位异常时,测试管内电流;
(四)阴极保护系统运行状况检查,检查管道阴极保护率和运行率、排流效果、阴保系统。
第十九条地质条件调查,应当按照现行法规与标准的要求,对有危险的矿产地下采空区、黄土湿陷区、潜在崩塌滑坡区、泥石流区、地质沉降区、风蚀沙埋区、膨胀土和盐渍土、活动断层等地质灾害进行地质条件调查。
(八)历次专业性检验报告;
(九)检验人员认为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本条(一)至(三)款在管道投用后首次专业性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第二十六条在进行专业性检验前,应根据资料分析识别所有危害管道完整性的潜在危险。这些潜在危险主要分为:
(一)与时间有关的危险,如内腐蚀、外腐蚀、应力腐蚀开裂等;
第二十五条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对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强度计算书等;
(二)管道及其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
(三)管道安装单位资格,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安装及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 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月,起草组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5月,起草组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技术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技术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42.00
111
JB/T 4781-2005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
66.00
112
JB/T 4782-2007 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
45.00
113
JB/T 4783-2007 JB/T4784-2007
低温液体汽车罐车 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
95.00
114
JB/T 5263-2005电站阀门铸钢件技术条件
80.00
132
GB 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
58.00
133
GB/T 221-2008 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16.00
134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10.00
135
GB/T 223.83-2009 钢铁及合金
高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16.00
136
GB/T 223.84-2009
18.00
45
Q7013-2006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
10.00
46
Q7014-2008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30.00
47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28.00
48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20.00
49
R0001-2004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0.00
70
S7005-2005 客运索道部件型式试验细则
20.00
71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20.00
72
T6001-2007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0002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00022008
铭牌一般在右上角留有打监督检验钢印的位置。 起重机出厂时,应该在主梁明显部位标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字体大 小能使人在其地面看清。
资料的检验时必须按此要求检查;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也要按
此要求检验;
6、主要受力结构件有主梁、端梁、小车架、吊具横梁,
而不是制造监督检验中所说的只有主梁。
第九条 制造单位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至少 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技术特征,包括主要参数、工作级别、主要结构 型式、工作机构主要特性、适用工作环境、依据标准; (三)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包括材料标准、牌号、规格、 制造单位、材料标志、制造日期,以及材料化学成分、材料 力学性能; (四)主要零部件,包括所配套的零部件的名称、零部件号、 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以及外构件合 格证明; (五)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所配套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名称、 装置号、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外构 件合格证明,以及型式试验报告或者型式试验合格证; (六)出厂检验报告,包括整机检查、主要尺寸测量; (七)铭牌实物复印件(如拓印件)。
本规程适用的起重机,包括通用桥式起重机、
电站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 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架桥机、电动单梁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和防爆 梁式起重机等。
要点:1、规定了适用的起重机类型1个:桥 式起重机;品种(型式)有10个;型号多种。
2、规定了适用的环节有7个,即设计、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测检 验,该7个环节均要执行此规程,和以往的 关于起重机的规定有所不同的是该规程含 盖设计环节,但是他不含盖监督管理环节, 因为他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所以不含监 督管理环节。
果按照375号文件中的11条生产的,那么必须进行单独认证,型号为QDY,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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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3-2010 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gas cylinder manufactur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月日前言2008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起草任务书,年月中国特检院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起草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年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则》征求意见稿。

年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形成的《规则》争取意见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 ]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年月,在召开第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年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在充分吸取和结合多年来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实际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和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明确制造单位、监检机构、检验人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且对各类气瓶监督检验大纲、监督检验项目表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烟台分院: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监检项目和方法 (1)第三章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 (2)第四章制造单位 (3)第五章附则 (4)附件A 无缝气瓶制造督检检验大纲 (6)附录a 无缝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9)附件B 焊接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10)附录b 焊接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13)附件C 溶解乙炔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14)附录c 焊溶解乙炔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16)附件D 缠绕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17)附录d 缠绕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0)附件E 真空绝热低温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21)附录e 真空绝热低温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3)附件F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24)附录f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6)附件G 长管拖车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大纲 (27)附录g 长管拖车气瓶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 (29)附件H 气瓶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检查表 (30)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气瓶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规定范围内的气瓶制造监检工作。

第三条境内气瓶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气瓶制造过程的监检。

境外制造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果未能实施制造过程监检,在气瓶到达口岸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气瓶安全性能检验。

实施气瓶制造监检的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四条监检机构应当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应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机构。

第五条监检工作的依据为《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产品标准与设计文件等。

本规则规定的监检工作是指在气瓶制造过程中,在制造单位产品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项目进行的监督验证。

监检工作不能替代制造单位的自检。

第六条监检工作内容包括对气瓶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项目进行监督验证和对制造单位气瓶制造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在监检工作实施过程中,制造单位与监检机构发生争议时,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必要时,可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诉。

第二章监检项目和方法-1-TSG R7003-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八条各类气瓶的制造监督检验按照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E、附件F和附件G的监督检验大纲和其相应的监检项目表进行。

第九条气瓶产品监检项目分为A类和B类。

实施监检的监督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根据监检大纲的要求,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监检工作:(一)A类监检项目,监检人员根据监检大纲的要求,对见证资料(如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检验、检测报告,记录表、卡等,下同)核查、现场监督、实物检查,并且在相关的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未经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流转至下一道工序;(二)B类监检项目,监检人员根据监检大纲的要求,可以采取现场监督、实物检查,或者对制造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见证资料进行核查,并且在相关的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

监检人员在相关的工作见证上签字时,应当根据不同的监检方式,注明监检确认方式(资料核查、现场监督、实物检查)。

第十条各类气瓶的监检大纲和监检项目表所列项目以及监检工作要求是对气瓶安全性能监检工作的通用规定。

监检机构应当制定包括监检程序、监检项目及其要求、监检记录、工作见证确认方式等内容在内的气瓶制造监检实施细则或者监检工作指导书,并且可以按照气瓶产品的技术特性,对不适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应当根据《气瓶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检查表》(附件H)的有关要求进行。

监检机构可以按照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产品技术特性,对检查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监检机构对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

如果在监检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时,监检机构应当及时对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第十二条监检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制造单位告知实施细则或者监检工作指导书和监检人员名单及其资格项目。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3-2010 第十三条监检机构应当定期对监检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检查监检工作质量情况。

监检机构对所出具的《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以下简称《监检证书》,附件J)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监检人员应当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和填写的监检记录、监检项目表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

对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应当妥善保管和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和产品安全性能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人员应当向制造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以下简称《监检联络单》,见附件K);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严重问题时(注1),监检机构应当向制造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监检意见书》,见附件L)。

监检机构对制造单位发出《监检意见书》时,应当报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造单位对提出的监检意见拒不接受的,监检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注1:严重问题,是指对气瓶产品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

如监检项目不合格而不能纠正;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重失控;制造单位对《监检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制造单位已不再具备制造许可条件;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如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

第十六条监检人员应当及时汇总监检工作资料,按照产品批次填写《监检项目表》,和出具《监检证书》。

经监检,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气瓶应当在规定部位打上或者标注永久性“TS”监检标志。

第十七条监检人员应当将监检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归档资料至少应当包括《监检证书》、《监检项目表》、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归档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四章制造单位-3-TSG R7003-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十八条制造单位所提交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受理后,在开始试制产品或者取得制造许可正式制造产品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且向监检机构报检。

在监检机构告知监检人员名单后,制造单位如果对监检人员有异议,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并且说明情况。

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的气瓶安全性能负责,并且应当保持质量保证体系能够正常实施。

第十九条制造单位应当向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及时提供以下与监检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一)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二)持证焊工名单一览表,列出姓名、身份号码、持证项目、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三)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名单一览表,列出姓名、身份号码、负责工作项目等相关信息;(四)无损检测人员名单一览表,列出姓名、身份号码、持证项目和级别、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五)产品标准、设计资料、工艺文件、检验规程以及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六)生产计划;(七)其他监检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制造单位对上述文件、资料和所提供的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上述文件、资料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监检机构。

第二十条制造单位对监检人员发出的《监检联络单》和监检机构发出的《监检意见通知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应当包括针对所提出问题的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和整改计划。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整改计划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且在整改工作完成后,通知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进行确认。

第二十一条制造单位应当确定监检工作的联络人员。

按照监检要求需要监检人员到场进行监检时,监检联络人员应当提前通知监检人员。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3-2010 第二十二条制造单位对监检机构和监检员在监检工作中的违规和失职行为,有权向相关的监察部门或者机关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监检机构缴纳监检费用。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2010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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