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
国资国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国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 - 1 -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5 -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 - 13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 26 -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 - 36 -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 42 - 中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 52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 57 - 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 - 66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 ....................................................................................... - 69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 - 72 - 中华人民XX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75 -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 - 88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98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10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 112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123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13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141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 150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 155 -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 158 - XX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161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根据《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对盘活闲置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对盘活闲置资产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盘活闲置资产是指国有企业或其下属单位处于闲置状态且未被有效利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设备、车辆等。
第五条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的目标是将闲置资产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增值和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盘活闲置资产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综合利用的原则,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第七条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确保资产盘活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盘活闲置资产工作。
第二章盘活闲置资产的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盘活闲置资产的管理机制,明确资产盘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专门的资产盘活工作小组。
第十条盘活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盘活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的工作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合理判断资产的盘活潜力和市场需求,科学决策盘活方案。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积极推进资产盘活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实施工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国企国有盘活闲置资产的工作应当加强资产的维护和保护,确保资产在闲置期间不受损坏和浪费。
第三章资产盘活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盘活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盘活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五条盘活闲置资产的项目应当建立档案,明确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1. 引言本文档是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汇编的第二部分。
在厦门市,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为了保护和增值国家财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部分的制度包括了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
2. 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2.1 固定资产管理2.1.1 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管理范围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期使用价值较高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界定和管理范围。
2.1.2 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市场调查、成本估算、招标或询价、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采购完毕后,需进行验收,确保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规定的质量、数量和技术标准。
3. 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3.1 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与处置权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属于企业,企业应依法依规使用国有资产,不得超出使用权限。
国有资产的处置权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需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处置申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
3.2 国有资产的折旧与报废国有资产的折旧核算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合理分摊资产价值,维护资产价值和企业财务稳定。
国有资产出现无法修复或达到预定使用寿命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 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4.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处置、资产监督检查等。
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
4.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措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应采取多种方式与措施进行,包括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等,以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财政部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1)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11)控制环境类指引 (1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 号——组织架构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 (12)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 (1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 号——发展战略 (15)第一章总则 (15)第二章发展战略的制定 (15)第三章发展战略的实施 (1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 号——人力资源 (18)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19)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2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 号——社会责任 (22)第一章总则 (22)第二章安全生产 (23)第三章产品质量 (24)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24)第五章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2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 号——企业文化 (27)第一章总则 (27)第二章企业文化的建设 (27)第三章企业文化的评估 (28)控制活动类指引 (3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 号——资金活动 (30)第一章总则 (30)第二章筹资 (31)第三章投资 (33)第四章营运 (3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 号——采购业务 (37)第一章总则 (37)第二章购买 (38)第三章付款 (4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 号——资产管理 (42)第一章总则 (42)第二章存货 (43)第三章固定资产 (45)第四章无形资产 (4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 号——销售业务 (48)第一章总则 (48)第二章销售 (48)第三章收款 (5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 号——研究与开发 (51)第一章总则 (51)第二章立项与研究 (51)第三章开发与保护 (5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 号——工程项目 (54)第一章总则 (54)第二章工程立项 (55)第三章工程招标 (56)第四章工程造价 (58)第六章工程验收 (6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 号——担保业务 (62)第一章总则 (62)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 (63)第三章执行与监控 (6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 号——业务外包 (67)第一章总则 (67)第二章承包方选择 (68)第三章业务外包实施 (6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 号——财务报告 (71)第一章总则 (71)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 (72)第三章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74)第四章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 (74)控制手段类指引 (7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 号——全面预算 (76)第一章总则 (76)第二章预算编制 (77)第三章预算执行 (78)第四章预算考核 (7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 号——合同管理 (81)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82)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8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 号——内部信息传递 (86)第一章总则 (86)第二章内部报告的形成 (87)第三章内部报告的使用 (8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 号——信息系统 (89)第一章总则 (89)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90)第三章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91)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93)第一章总则 (93)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94)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95)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96)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8)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100)第一章总则 (100)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 (101)第三章实施审计工作 (102)第四章评价控制缺陷 (104)第五章完成审计工作 (105)第六章出具审计报告 (106)第七章记录审计工作 (110)附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110)1. 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0)2.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2)3. 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3)4. 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4)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文件银监会保监会财会[2010]11号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现予印发,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
国企及国资监管法律规则汇编
国企及国资监管法律规则汇编(截至2016年11月28日)|PE实务原创2016-11-29刘乃进、陈小艳【正文】2016年11月,国浩天津私募组完整收集、汇总了国企及国资监管法律规则。
本规则汇编区分为国企普遍适用、国有控股及上市公司适用、央企适用三个部分,囊括了从综合管理、预决算管理、产权及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职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方面的国有企业及国资监管法律规则。
第一部分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普遍适用)第一章综合性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修订)三、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六、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八、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九、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二章预决算管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修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三、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五、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六、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第三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四、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四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和转让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七、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八、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九、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第五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二、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第六章企业国有资产处置一、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处置核销操作指引第七章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四、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第八章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一、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章国有企业治理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三、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四、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第十章内部持股和股权激励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第十一章其它一、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部分国有股份公司及上市公司适用一、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四、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五、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八、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九、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十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十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十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部分中央企业特别适用第一章预决算管理一、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试行)三、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二章产权及资产管理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加强产权管理工作的意见二、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四、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六、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三章资金使用一、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收购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六、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章境外管理一、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公司治理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二、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四、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第六章其它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四、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06附件三:衔接转换对照表
日期:2007年1月1日 编制单位: 行次 1 原制度报表项目 货币资金 原制度项目余额 合并范围变化调整额 新准则报表项目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短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预付账款 期货保证金 应收补贴款* 应收出口退税 存货 其中:原材料 库存商品(产成品)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 其中:原材料 库存商品(产成品) 投资性房地产 预付账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按新准则重分类后金额 首次执行日及以前调 整事项的调整
16
待摊费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衔接转换对照表
日期:2007年1月1日 编制单位: 行次 20 原制度报表项目 内部拨出款 原制度项目余额 合并范围变化调整额 新准则报表项目 内部拨出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 长期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3 24 *合并价差 内部投资 商誉 内部投资 固定资产原价 25 固定资产原价 投资性房地产 油气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 26 减: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 减:累计折耗 固定资产净值 27 固定资产净值 投资性房地产 油气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减:投资性房地产 减: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29 固定资产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 油气资产净额 30 31 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 按新准则重分类后金额 首次执行日及以前调 整事项的调整
chenyiwei新会计准则解答汇编
chenyiwei新会计准则解答汇编chenyiwei新会计准则解答汇编编者的话:新会计准则自2006年颁布以来,已经数年。
但是,市面所见各类会计教材案例皆出自《准则解释》,这显然不能满足学习的需要。
为更好的学习和掌握新准则,2010年春节休假期间,我整理了这份资料。
这份资料所列问题全部来自于会计视野网站“CPA业务交流”版网友的讨论。
绝大多数观点是版主chenyiwei的观点。
陈先生现就职于中瑞岳华所,其对准则的理解和把握令人叹服。
为便于学习,我对部分解答做了备注,并请同事帮忙按准则进行了分类。
所整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对理解和学习准则非常有利。
除准则问题外,还搜集了部分改制、IPO过程中常见问题。
“观其大略,不求甚解”是我一贯的学习习惯,因此我在前面加了目录,便于用时查阅。
另外,对于《会计准则解释4》所涉及的问题,需以解释4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此资料纯粹个人学习笔记,错误之处在所难免。
本想总结整理个“200问”之类的汇编,但时间精力和个人能力有限,力不从心。
目录存货准则1、什么样叫非正常消耗?2、存货发出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是资产负债观的典型运用,不知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3、合作建房问题(共同控制资产或者共同控制经营)。
4、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贷方差额的追溯调整问题。
5、被并购企业有下属子公司,“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是母公司报表还是合并报表?6、公司现有长期投资于某国内商业银行(未上市)股权960万股,年末应根据什么作为公允价值作调整?7、子公司无偿捐赠母公司账务处理。
8、联营企业完全权益法核算案例。
固定资产9、固定资产原来的入帐金额与最后的结算金额不一致,是否需要对累计折旧进行追溯调整?10、执行新准则后计入固定资产的划拨土地的处理。
11、房屋装修费的处理。
12、筹建期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13、《会计准则》与《高新企业认定办法》研发支出的区别问题。
14、预付给软件开发商的软件开发费计如何处理?15、关于分期付款取得土地的核算问题。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行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基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国有企业各级组织和各类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以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分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素质提升,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建设,推动员工全面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组织、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机构等法人治理机构,保障政治领导、经济决策和监督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职责权限,确保各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团队,依法开展企业法律事务,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风险防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励员工勇于创新、勤于学习,提升工作业绩和创造新业绩。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发挥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业绩评价。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
央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央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央企管理体制,提高经营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加强社会责任履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央企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
央企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加强企业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央企,央企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效益。
第二章企业治理第四条央企应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章程,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权责分工,规范决策程序。
第五条央企应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长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行使公司最高决策权。
第六条央企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等组成,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央企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负责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重大事项。
第八条央企应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人力资源高效配置。
第九条央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央企应当制定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职责,实行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央企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业绩目标,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央企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成本控制和财务风险防范。
第十三条央企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的用人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十四条央企应加强市场开拓和营销工作,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稳定和拓展市场份额。
第十五条央企应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与产业升级。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央企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和监督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全文)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内部环境 (2)第三章风险评估 (3)第四章控制活动 (4)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5)第六章内部监督 (6)第七章附则 (7)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 (8)第一章总则 (8)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 (8)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 (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 (10)第一章总则 (10)第二章发展战略的制定 (10)第三章发展战略的实施 (1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 (12)第一章总则 (12)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12)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1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15)第一章总则 (15)第二章安全生产 (15)第三章产品质量 (15)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16)第五章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1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18)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企业文化的建设 (18)第三章企业文化的评估 (1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20)第一章总则 (20)第二章筹资 (20)第三章投资 (22)第四章营运 (2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 (25)第一章总则 (25)第二章购买 (25)第三章付款 (27)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 (28)第一章总则 (28)第二章存货 (28)第三章固定资产 (29)第四章无形资产 (3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 (32)第一章总则 (32)第二章销售 (32)第三章收款 (3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 (34)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立项与研究 (34)第三章开发与保护 (3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 (36)第一章总则 (36)第二章工程立项 (36)第三章工程招标 (37)第四章工程造价 (38)第五章工程建设 (39)第六章工程验收 (4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 (41)第一章总则 (41)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 (41)第三章执行与监控 (4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 (43)第一章总则 (43)第二章承包方选择 (43)第三章业务外包实施 (4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 (46)第一章总则 (46)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 (46)第三章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47)第四章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 (4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49)第一章总则 (49)第二章预算编制 (49)第三章预算执行 (50)第四章预算考核 (5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52)第一章总则 (52)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52)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5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 (55)第一章总则 (55)第二章内部报告的形成 (55)第三章内部报告的使用 (5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 (57)第一章总则 (57)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57)第三章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5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60)第一章总则 (60)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60)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61)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62)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3)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65)第一章总则 (65)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 (65)第三章实施审计工作 (66)第四章评价控制缺陷 (68)第五章完成审计工作 (68)第六章出具审计报告 (69)第七章记录审计工作 (7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国资企〔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国资企〔2010〕361号各所出资企业:《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国资委党工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本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市直管国有企业和委托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绝对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子企业)。
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等;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对所投资企业追加资本金、参与其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前的股权投资等;长期债权投资包括从一级市场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
第四条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三)符合本办法和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四)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五)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履行以下职责:(一)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二)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三)布置企业开展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分析报告编报工作;(四)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五)其他有关投资监管的法定职责。
物业管理制度(汇编15篇)
物业管理制度(汇编15篇)物业管理制度1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合理地使用人才、培养人才,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作和服务品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一、管理职责人1、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调配工作,审定各部门人员编制。
2、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内人员的合理调配,并报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公司任一员工都须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调动决定。
二、调职管理程序1、部门经理调动a.经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由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调动通知书》,并通知公司各部门。
b.接到《调动通知书》后,被调人员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与接任人交接,由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c.如接任人未到岗时,调离人员所遗职务由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安排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d.新任命部门经理在到岗一周内应将管理处人事变动情况公告业主,公告应包括新任经理相片、简历及服务承诺等,以方便与业主的交流沟通。
新接项目部门经理在业主入伙时,向业主进行公告。
2、管理及技术人员调动a.根据工作需要,由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人员调配,填写《调动通知书》,并通知相关部门。
b.接到调动通知后,被调人员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与接任人交接,由被调人员的直属上级监督执行。
c.财务人员的交接须由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监督执行。
d.如接任人未到岗时,调离人员所遗职务由直属上级或部门经理安排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3、普通员工(含班长)调动a.经相关部门经理同意后,由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调动通知书》。
b.如接任人未到岗时,调离人员所遗职务由部门经理安排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三、调职相关手续办理1、调出部门接到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书》时,该部门的人事管理员凭'调出部门联'办理相应的转档手续。
14-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公司从2005年成立至今,经过四年的运行,各项工作已经走向正轨。
由于目前公司已进入快速发展壮大的阶段,原有的组织机构已经难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此经过多方探讨和多次讨论,拟定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现提请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附件一:调整方案说明附件二:组织机构图(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附件三:调整后组织机构的职责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附件一:调整说明一、强化母子治理结构建设,促进股东多元化,健全专业委员会运作。
二、健全经营班子决策机制,科学划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如:总法律顾问列席总裁办公会,参与重大决策事项事前研究,更好地把握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风险防范;对经营班子职责分工,按照战略经营单元划分进行明确。
三、发展规划部、审计督察部督察室的制度建设职能进行机构整合与职能调整,形成两个部门:企业管理部与战略投资部。
战略投资部的核心职能包括:政策研究、产业研究、战略规划、战略项目储备、投资计划管理、参控股公司与托管企业的资产运营管理等。
企业管理部核心职能包括:经营计划预算管理、经营统计分析与经营目标管理、流程制度建设与维护、信息系统管理,将信息系统建设、流程制度建设等经营管理更为有效结合。
四、强化财务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等职能,如:将组织实物资产的定期清查与盘点工作作为财务系统的常态工作,保障帐实一致;强化财务分析、资金监控与财务风险预警建设;五、行政办公室改名成为总裁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后勤、总裁秘书、行政文秘、档案管理、综合会议管理,强化对经营班子的服务职能,综合会议管理以及重要会议决议跟踪与督办;六、人力资源部内部职能分工明确与专业化,分成人事组、绩效薪酬组,分管就业培训中心。
调整母子公司之间人力资源权责划分,重点控制组织规划、年度人力资源计划、薪酬绩效体系、经营班子绩效薪酬等七、审计督察部改为审计部,负责审计管理,向总裁服务。
原有督察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职能纳入安全质量部,决策专项督办纳入总裁办公室;八、安全技术部分成工程技术信息部、安全质量部。
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
附件1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防范投资风险,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市直管国有企业和委托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子企业)。
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单项或单批金额在50万元(含本数)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购置项目。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所出资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所出资企业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所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所出资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市国资委确认后视同主业管理。
所出资企业属于商业一类、二类的企业,还可分别选择不超过二个、一个转型发展的产业,经市国资委确认后视同主业管理。
第五条市国资委按照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国资委指导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机制,督促所出资企业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对所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目录综合类 (9)1.企业国有资产法 (9)2.物权法 (20)3.公司法 (49)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85)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108)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115)7.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 (12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4号) (125)9.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工委复字[2004]1号) (126)规划发展类 (128)1.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 (128)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6]26号) (130)投融资管理类 (139)1.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6号) (139)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142)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146)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8]70号) (147)5.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164)企业改革改制改组类 (168)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 (168)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173)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 (177)4.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令第42号) (184)5.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546号) (191)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 (195)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 (199)8.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证监发[2002]1号) (203)9.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 (215)10.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02号) (252)11.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257)12.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 (270)13.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4]232号) (277)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 (280)1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292)16.国资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 (298)17.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250号) (300)1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 (304)兼并破产类 (307)1.企业破产法 (307)2.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1994]59号) (329)3.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 (333)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号) (341)业绩考核类 (345)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7号). 345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8]36号) (354)收入分配与就业保障类 (359)1.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 (359)2.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6]69号) (363)3.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366)4.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8号) (375)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 (381)6.国资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4]23号) (385)7.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 (387)8.合同法 (392)9.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38)10.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447)产权管理类 (448)1.关于印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法规[1993]68号) (448)2.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局令第2号) (455)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的通知(财法[2002]1号) (460)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 (468)5.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管字[2000]116号) (471)6.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 (482)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489)8.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令第19号) (497)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2004]176号) (506)10.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95号) (508)11.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04]252号) (510)12.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 (513)13.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 (516)14.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520)15.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证监会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94号) (524)16.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527)17.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 (531)18.商务部、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字[2004]1号) (534)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8号) (536)20.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 (539)21.财政部关于国有股持股单位产权变动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395号) (541)22.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 (542)23.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32号) (548)24.证监会、国资委关于作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05-5-30) (550)25.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05]39号) (553)26.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 (554)27.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111号) (557)28.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 (559)29.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 (563)30.财政部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 (571)31.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管字[1999]311号) (572)32.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7]108号) (579)资产评估类 (58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581)2.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586)3.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598)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631)5.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 (633)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639)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645)8.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 (647)财务会计类 (653)1.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38号) (653)2.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60号) (660)3.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3号) (662)4.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8号) (670)清产核资类 (678)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号) (678)2.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685)3.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 (695)4.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 (708)5.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712)6.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13号) (719)统计评价类 (726)1.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 (726)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 (731)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 (737)4.财政部关于印发《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效绩评价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统[2002]16号) (750)5.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9号) (753)经营预算和收益收缴类 (760)1.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 (760)2.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 (763)监事会类 (767)1.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83号) (767)2.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 (771)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3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监办发[2006]4号) (775)其他 (782)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1号) (782)综合类1.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企业改制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第四节资产评估第五节国有资产转让第六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规范资产管理流程,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工作职责,设立必要的职务岗位,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报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原则第七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原则,根据资产特性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第九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章:资产管理的内容第十条:资产登记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系统,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登记。
2.资产登记管理包括资产购置、移交、处置等环节。
第十一条:资产分类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属性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2.资产分类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分类。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合理安排资产使用,确保资产利用效率。
2.资产使用管理包括资产维护保养、合理使用、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十三条:资产处置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资产。
2.资产处置管理包括报废、出售、调拨等处置方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结语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全 宗 卷 规 范
全宗卷规范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定义:是档案馆(室)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所组成的专门案卷。
全宗卷规范适用于在座各位在整理各单位全宗卷时,都是要按照此规范的要求去做。
二、编制原则档案馆(室)对其所管的每个全宗都应以全宗为单位编制全宗卷。
全宗卷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凭据(各类交接文据)、清册(各门类的销毁清册)、报表(各种反映档案情况),应做到准确、齐全、规范。
全宗卷内的文件材料,应按照其固有的特点、保持文件材料间的有机联系,问题相对集中(检索工具、各种规章制度、统计报表等)相对不是绝对。
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全宗卷的主要内容所有与档案有关,但不应立卷归档的东西放入全宗卷内㈠档案的收集。
1、收发文登记本(一般只存15年,可作文件销毁清册);2、档案交接文据;3、移交目录:⑴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永久、长期(30年)3套,短期(10年)1套];⑵会计档案:财务报告类案卷目录、全引目录3套,会计帐簿类、会计凭证类案卷目录1套;⑶专业档案: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根据行业部门的要求而订;⑷科技档案:总、分类目录;⑸声像档案:永久、长期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3套,短期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1套;⑹资料目录。
㈡档案的整理1、分类方案或分类大纲,要科学、实用;(图表、文字说明都行,最好图表)2、目录对照表;(欠帐单位若以“件”整理的需要说明)3、整理档案工作小结。
(心得、经验)㈢档案鉴定1、鉴定领导小组名单;(若有文件汇编可放入汇编中,领导变更,名单也要变更)2、档案保管期限表;(各门类、载体,有制度的跟制度走)3、鉴定报告,销毁档案清册与批复。
(写清是什么门类、载体的档案,哪一年的,多少卷,应该保存多少年,已保存了多少年)㈣档案保管1、档案库房温湿度记录;(放入全宗卷内编号后再拿出来,每天上下午两次)2、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温湿度是否超标;消防器材是否要更换;线路、火警是否失灵;)3、档案抢救与修复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抽样检查,是否生虫、变脆、发黄);4、重点档案的特殊保护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
目录
(点击文件标题可链接查看)
1、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
意见的通知(2006年10月10日厦国资企〔2006〕241号)
2、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财务决算报告管理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厦国资统〔2006〕240号)
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1月2日厦国资法﹝2006﹞268号)
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厦门市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暂行
办法的通知(2006年11月21日厦府办[2006]273号)
5、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意
见(2006年12月29日厦国资法〔2006〕326号)
6、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关于明确区政府或管委会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意见的通
知(2007年1月23日厦府[2007]23号)
7、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2007年2月6日厦国资产〔2007〕46号)
8、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7月3日厦国资统﹝2007﹞317号)
9、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7月19日厦国资企〔2007〕345号)
10、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8月2日厦国资企〔2007〕366号)
11、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8月3日厦国资产〔2007〕373号)
12、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
年8月3日厦国资产〔2007〕374号)
1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8月3日厦国资产〔2007〕375号)
1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为职工购
买保险财务管理的通知(2007年9月28日厦国资稽〔2007〕464号)
1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6日厦府办[2007]252号)
16、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19日厦国资统〔2007〕523号)
17、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12月26日厦国资统〔2007〕681号)
18、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中介机构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6日厦国资稽〔2007〕545号)
19、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
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12月6日厦国资产〔2007〕546号)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8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8号)
3、《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1号)
4、《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4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3号)
5、《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7号)
6、《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5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8号)
7、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6月2日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2005年8月8日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
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
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年1月20日国资发评价[2006]7号)
10、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2006年5月26日国资厅发规划[2006]26号)
1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2006年6月6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1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4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
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年9月12日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
1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年7月18日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15、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年9月28日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
1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12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
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9月12日国资发分配[2007]152号)。